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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十年国内家庭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与经验

最近十年国家庭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与经验

唐灿

中国家庭社会学的研究大体可划分为三个时期:

一是20世纪30-40年代伴随新文化运动而起的学术繁荣时期,产生了一大批研究婚姻家庭问题的名家和名篇名著。

如,光旦所著《中国之家庭问题》、景汉的《五百一十五农村家庭之研究》、本文著《现代中国家庭问题》,以及费孝通的名篇:

《生育制度》和《乡土中国》,等等;进入50年代,随着社会学被取缔,婚姻家庭研究进入相对沉寂时期;第三个阶段是自1979年社会学恢复后,婚姻家庭研究再度兴起并持续发展的时期。

有人将这一时期又分为三个阶段:

1979-1990,被称为奠基阶段,婚姻家庭迅速成为热点研究问题;1991-1996,被认为是发展成熟阶段,研究主题、方法和视角都进一步丰富化;1997-2000,则是研究降温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学研究的中坚力量转向关注其他更为重大和严峻的社会问题,著作文章明显减少,但主题更加多样化,研究方法更加成熟(王金玲,2002a:

504-509)。

在社会学恢复后的这20多年中,由于理论准备不足等原因,婚姻家庭研究也存在种种弱点。

有研究者指出,如,重复性研究多,创新性研究少;一般性描述和评论多,理论方面的提升和对话少等问题(谭深,1995;敏杰,2001)。

还有研究者更尖锐地批评道:

只见家庭,不见个人,极少以家庭中的个人为分析主体;存在“宏大化”趋势,学者们关注的焦点是社会结构,对微观家庭行为和领域研究不够;分析研究偏重男性视角,女性多作为问题主体进入社会学视野,等等(王金玲,2002a:

514-517)。

社会学恢复后前两阶段的研究状况,已有前人备述。

本文将主要关注和综述的是未被研究者们充分梳理和再研究的近10年来的家庭社会学研究成果。

本人认为,随着近年来早期研究者研究经验的积累和专业理论素养的逐渐提升,以及受过更严格专业训练的新人的加入,家庭社会学研究出现了虽然关注重点不十分突出,但是质量愈加精良,水准稳步提升的态势,出现了一些有创见、有理论、有深度、甚至很精彩的研究成果。

检索最近10年来家庭社会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大致包括如下围:

家庭变迁的研究,包括家庭结构、功能、消费,以及家庭部和家庭之间分化及发展趋势等;家庭关系研究,如代际关系、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居住模式、家庭网等;家庭制度的研究,如分家研究、父权制,性别平等、家族制度等;养老问题,如家庭养老的文化和制度、老人的居住安排、老人的社会支持网、养老政策、老人的贫困问题等;婚姻研究,包括择偶、婚姻行为、婚姻质量、离婚等;生育研究,如生育偏好、生育意愿、影响生育的因素等;还有一些对非常规家庭和婚恋问题的研究,如单亲、空巢、丁克家庭,还有同性恋等等。

本文将主要对这一期间的研究理论、主要发现和主要观点进行力求比较详尽的综述和再研究。

(一)家庭变迁的理论

如何解释正在发生的婚姻和家庭变化?

有研究者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改革政策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引入,许多研究试图努力弄清这些社会变迁和家庭婚姻之间的关系。

因此大多数研究采用了现代化理论的方法论,假定传统与现代之间存在对立(罗梅君,2004)。

现代化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家庭的发展和变迁与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化紧密相联。

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力将对传统的家庭制度、家庭模式及其结构、功能以至观念等等发生全面的影响。

其代表人物之一古德还认为,在一个国家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父系权威的家庭制度向平等的夫妇式家庭制度的转变,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将经历世界围的趋同(古德,1982)。

在国主要研究中,多数研究者采用了现代化理论的分析框架,把家庭和婚姻、生育的变动置于中国向市场经济,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之中分析二者间的关系(王金玲,1996;崇麟等,2000;东山,2000;宝驹,2000;善华等,2001;边馥琴等,2001;友琴,2002,真真,2002;唐灿,2005a)。

崇麟、善华等人在对城乡家庭进行大规模实证研究之后,证实了基本依据现代化理论提出的研究假设,指出,落后地区只要具备了条件,它就将因袭先进地区的发展道路…在工业化背景之下农村家庭与婚姻发生的变迁因此也具有趋向现代化的意义(崇麟等,1999;善华等,2000)。

同时他们还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概念:

当某一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与城市相近)的时候,它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也将发生变迁,接近城市的家庭制度和婚姻模式。

(崇麟等,1999:

104)。

银河在剖析了一个家庭部关系历史性变化的个案后比较肯定地认为,“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种发展趋势,就是家庭小型化及核心家庭化的趋势”。

由于市场经济和工商制度在中国社会中的长足发展,家族文化及其理念已经在受到巨大冲击之后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

“中国的家庭与西方家庭之间的区别会变得越来越不明显,二者最终将趋于一致”(银河,2001:

190-192)。

也有学者根据研究对现代化理论的解释框架提出了某些补充,一些研究者注意到了非现代化的其他因素对家庭婚姻变迁的影响,例如政治因素(郭于华,2001),特定的历史因素(王树新,2004),区域亚文化因素(崇麟等,1999),社会转型过程(银河等,2004;唐灿,2005b),等等。

在对中国家庭的实证研究中,研究者们经常会发现这样的问题,在现实中观察到的婚姻和家庭行为往往与假定的现代化模式并不相符而显示出传统的特征。

基于中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丰富性和特殊性,有研究者认为,中国家庭部的问题要比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西方理论所描述的复杂得多(左际平,2002)。

为了解释这些与现代化趋势并不尽一致的各种发现和再发现,研究者们采用或提出了一些解释理论和分析方法:

1.家庭策略的理论。

其原本是来自西方的一个中层理论,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工业化过程中家庭的作用。

自介绍到中国来后,被一些研究者用来作为研究家庭能动性和变化特殊性的分析工具。

这一理论强调了家庭不只是受宏观社会变迁背景影响的客体,同时也是“以自己原有的特点对社会做出反应”的行为主体(樊欢欢,2000)。

约翰.罗根等人在发现中国家庭的居住模式与现代化预设并不一致后提出自己的见解:

家庭行为实际是行动者在文化所提供的多种选择中,代表其策略的决定,它既代表着人们控制实际情况的方式,又在文化的局限下(约翰.罗根等,2003)。

2.传统延续说。

这种观点建立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仍对家庭变动的方向和进程具有持续影响力的分析上面。

如在讨论家庭养老方式仍保持生命力时有研究者认为,“孝”的观念被高度化并通过家长的榜样作用被世代传递是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的重要原因(熊跃根,1998)。

其他学者也指出了赡老文化对现代中国家庭形成模式的特殊影响,皆明认为,将赡养老人的传统道德通过社会化过程变成子女明确的“群体义务”,这是投资和赡养发生因果联系的中介,也使中国和西方养老制度形成重要区别(皆明,1998)。

3.新结构说。

与传统延续说有相似之处,这种观点设想传统文化与新结构因素的整合。

麻国庆阐述了家的二重性,即经济上的家和文化上的家在分与合的过程中重构的观点(麻国庆,1999)。

阎云翔指出,农村的分家制度将可能导致家庭结构从扩大的父系家庭转向新型的“网络家庭”(阎云翔,1996)。

4.资源匮乏说。

其基本的假设是家庭现代化的进程因受到物质条件的制约而放缓或有所变异。

例如认为住房条件是影响现有家庭结构和居住模式的主要原因之一(允康,1997;边馥琴等,2001)。

5.家庭经济理论。

其与家庭策略理论互有涉及,认为所有的家庭行为都是由家庭的经济逻辑决定的,都是寻求在变化的社会中,在面对实际经济、社会和生活处境时进行现实调整,从而达到家庭利益的最大化。

“招赘婚”如此,“同质婚”也是如此(罗梅君,2004;树茁等,2002)。

家庭史也是国较有影响的研究方法之一。

诚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最近的家庭史研究对社会学的贡献在于,在方法上更强调交叉学科的研究,尤其是将社会学方法和历史学方法结合起来。

在容上将家庭史的研究围扩大到对个人经历、家庭和亲属网、家庭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分析。

从探讨工业化对家庭的影响到探讨家庭对工业化的影响。

(永健,1993)。

国家庭史研究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王跃生在他众多的关于婚姻家庭的论著中,在“当代”的框架下,将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从中寻找中国婚姻家庭变动的轨迹和特征(王跃生,2006a:

6)。

他认为,对家庭婚姻变革产生直接影响的是所有制形式和生产的组织方式。

他认为,现有的婚姻家庭研究多关注现下的家庭行为,并且常常将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的阶段视为传统阶段,将之后视为现代阶段,这样难以把握真正传统意义上的婚姻家庭行为,同时由于“缺少将现代与传统结合起来这种较长时段的考察,限制了研究的深度”(王跃生,2006a:

33-34)。

在考察了从20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农村的所有制和生产方式后他指出,中国农村的生产方式所经历的从土地私有制下的家庭经营——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集体经营——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家庭经营的变动轨迹,使不同时期的婚姻家庭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和在联系。

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模式加以把握:

所有制变动模式,涉及到在一定所有制基础上的家庭生存能力和与此相联的家庭组织和婚配形式;家长权力模式,涉及到与所有制相关的家长权力形式和容的变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庭关系;个人自由模式,涉及到相对于家长控制而言的个人在家庭事务中的自由表达和决定权利。

王跃生关于现代中国农村家庭历史变动过程的宏大叙述可以简单地表述如下:

在社会变革环境下,家长权力和家庭成员平等观念彼此消长,导致婚姻家庭发生变动。

王还认为,“传统家庭的维系方式改变,在仍以农业经营为主的乡土社会中,农民家庭发生了只有近代移民社会和工业社会才会出现的变化”(王跃生,2006b)。

(二)代际关系

对于家庭中代际间的权力关系,研究者们比较共同的看法是,随着家庭日趋小型化和核心化,家庭成员个人享有更多的独立,彼此更为平等,家庭关系的主轴已从纵向的强调亲子、血缘关系转向横向的夫妻和姻缘关系,传统的父系父权制在中国已失去存在的基础(善华等,2000;徐安琪,2001a;文宏等,1999)。

王金玲在对非农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地区的调查后进一步指出,与长者权力的大幅度消减相对应的是,下代的权力和权利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第二代人掌握当家权在1985年前就已成定局,到1990年代中期又出现了第三代人的更多进入(王金玲,1996)。

唐灿在分析了资源在家庭代际间的分配模式后也指出,轻老重幼的亲子关系格局已成为当今城乡家庭关系的部分现状(唐灿,2005a)。

由于夫妻关系重要性的上升,一些研究印证了现代化理论关于父系制向双系并重发展的预设。

善华等人在定量调查的基础上总结道,目前城市家庭中已出现较为彻底的双系并重结构,而农村家庭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父系向双系并重的转变,但是并不彻底(善华等,2000)。

另外一些研究者则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了农村核心家庭姻亲联系逐渐强化的情况。

“媳妇在弱化赡养公婆责任的同时,却强化了赡养自己父母的新责任”(锦清,1995)。

阎云翔也指出了农村分家后姻亲的重要性有所增加的现象,“许多人将姻亲看得比宗亲还要重要”,他认为,这与妇女在商品生产和农耕中的重要角色有关(阎云翔,1996)。

国庆通过对莱芜的一个个案研究证实,姻缘关系地位正在不断上升,血缘认同正在不断被弱化,姻亲合作的比例在不断增加。

他认为,在农村社会人际交往中的“利益认同”原则和“自我中心主义”,使得“人情”作为传统“差序格局”中判别亲疏远近的基本标准和社会关系网络的形态发生改变,两者互动共同导致了血缘认同的下降、姻亲关系地位的提升(国庆,2003)。

在代际互动方面,同住和赡养一直是研究者关注的两个题目,实际上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的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赡养涉及的是在代际关系的实质和容,同住探讨的则是代际互动的方式及其变化。

在本节有关赡养的综述中,所涉容主要是对赡养行为及其变化所包括的代际间文化和社会关系的本质性探究,作为社会问题和社会政策的养老问题将另辟一节专门介绍。

现代化理论认为,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家庭关系逐渐趋于核心化、非亲属化,职业流动将拉大亲属间在地理与社会上的差距,社会福利和保障系统的发展将降低人们对亲属关系网的依赖程度。

应该说,许多关于家庭关系的实证研究都在试图同上述理论对话。

对于中国依然保持较高的老人与子女的同住率,允康等人解释说,影响儿女婚后与父母同住的相关因素有三条:

传统文化影响,两代人相互间的现实需求,住房资源紧缺。

但是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高同住比例反映的并不主要是前两种关系模式,住房问题才是影响同住和家庭结构的重要因素。

(允康等,1997)。

边馥琴和约翰.罗根在他们的研究中比较了中美家庭代际关系的异同,他们的结论是:

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在现代化过程中,家庭的重要性和地位都没有受到削弱;同时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中国的家庭趋向于美国化,中国远高于美国的父母与子女的同住关系,以及“以家长为中心”而不是“以子女为中心”、更多依赖子女的帮助而不是相反,等等,都是中美家庭代际关系的重要差异。

他们认为,现代化仅仅是缓慢的改变了家庭代际成员共同居住的形式,中国悠久的家庭传统文化不可能随着现代化“旋即瓦解”(边馥琴等,2001)。

但稍后,进一步的研究又使他们对同住关系做出了新的解释。

他们发现,许多老年人尽管喜欢与已婚子女分开居住,但事实上却同住在一起。

与允康的观点相似,他们也认为老年人的居住喜好受到实际情况的影响。

他们解释说,这是家长在文化所提供的多种选择中的“策略的”决定。

从表面上看似乎存在着明显的传统行为,但是“传统的做法不一定出于传统的规定”(约翰.罗根等,2002)。

有研究表明,老人对同住的选择有强烈的“儿子偏好”,在农村表现尤其明显。

在劳动力外流的农村,老人选择隔代居住的对象时也表现出性别差异,只有子对隔代居住有显著影响,女其次,女儿的需求不对老人的居住安排产生显著影响(文娟等,2002;边馥琴等,2001;致玉玲,1999)。

但是城市却不尽相同,同住家庭正在转向“无性别或弱性别偏向”,并且显著加强了父母与女儿间的联系纽带,可见性别偏好与社会现代化水平有密切关系(曾毅等,2004;边馥琴等,2001)。

现实中,与老人同住的传统正在因老少两代对独立和自由的追求而被不断的分家过程所实际割裂和削弱。

曾毅等人根据1982、1990和2000年的普查数据证明,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有了较大幅度降低,十年间,65-79岁的男性老人和女性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分别下降了12.7%和8.8%(曾毅等,2004)。

但是即使有很大比例分住,也不意味着家庭代际关系的纽带受到很大程度削弱。

一些研究者发现并指出,分开居住但保持比较紧密的联系与互动关系,这种“分而不离”“有分有合”的代际关系模式正在普遍化(熊跃根,1998;徐安琪,2001a;郅玉玲,1999)。

家庭代际关系无论在城乡都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领域继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曾被概括为“反馈模式”,一些学者还用“互惠原则”和“代际交换”来进一步说明这种“双向反馈”的代际联系(允康,1997;熊跃根,1998;郭于华,2001)。

但是在父母权威由于子女的经济独立和孝道意识弱化而被大大减弱的情况下,在父母与子女由于年龄的生物学差别而无法采用即时性互惠原则时,什么样的社会机制使得老年父母与他们的子女——无论是住在一起或是分开居住——仍旧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助关系?

皆明开启了一个新的视角,他从父母为寻求老年安全所采取的策略出发,讨论了父母对子女投资与子女提供帮助之间的关系,在微观层面提供了一个科学认识这种互惠原则实施机制的分析路径。

他介绍了认识这个问题的两种观点:

一是视家庭为自愿性的社会群体。

其中又有两个关键环节:

第一是建立“群体义务”的观念,即通过教育和训导,建立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一项重要家庭职责的义务感;第二是对子女的投资,即为确保家庭义务的履行和子女对家庭怀有强烈的认同感,父母对家庭的奉献——多数情况下其会具体化为对子女的投资——就变得非常重要。

另一种观点是强调连续性的社会关系对资源交换的制约和影响。

代际交换不同于一对一的即时交换,引用了Sahlins的“一般性互惠”(Generalizedreciprocity)的概念,其强调了这种互惠原则不在于即时报偿,而是为了帮助受惠者的物品交换。

由于资源流动与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亲密的社会关系更有可能由一般互惠性原则所指导。

认为,代际间的相互帮助代表了一种代际间相互履行责任、资源流动由“一般性互惠”原则所指导的这样一个社会过程。

这种经济利益和情感因素的一致性,是中国家庭长久以来保持惊人的社会凝聚力的原因(皆明,1998)。

但是沿着皆明的思路我们还难以对不赡养行为给出清晰地解释。

郭于华从更为宏观的角度,论述了国家如何使用行政力量和象征系统改变了乡村社会原有的代际交换逻辑,导致乡村社会养老制度发生变异。

她精彩地描述了农村养老的现实与孝亲敬老的传统正在发生的某种背离。

在事关赡养问题上,代际间付出和回报的交换逻辑虽然还在,但是容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老人主要强调养育之恩、抚养之惠;小辈人却更看重现时现报,强调物质交换。

她指出,代际间的权力关系发生向下一代和部分向女性的转移,但对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社会舆论明显减弱,农村老人已经日益退到家庭生活的边缘甚至外面。

她认为导致代际交换逻辑发生改变的重要原因是,“在礼治秩序趋于消解后,法制秩序并未能提供使乡村社会正常运行的替代机制和规,传统代际关系的维系力量和存在基础已经完全改变。

”更进一步,她指出,这种改变是与国家权力对乡土社会全面、有力地渗透相伴随的,财产关系的改变使得老人在代际交换中无所付出以换取回报,而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则瓦解了宗族制度及与之整合的文化意义系统(郭于华,2001)。

笑冬研究的也是代际关系,但却是现实中人们司空见惯但在社会学领域又很少被认真关注过的婆媳关系。

为此她建构了一个女性主义的分析框架,这在国关于家庭关系的研究中还不多见。

笑冬在她的研究中指出,婆媳关系实际上反映了父权家族制度中的女性等级制度。

这种女性压迫女性的制度主要由三个原则构成:

性别、辈分和年龄。

其中性别最为重要,它决定了妇女的从属地位;辈分和年龄的原则使妇女在不同的程度上受到晚辈的尊敬和扶养。

但要使它们给妇女带来好处则要取决于妇女的生育。

对于农村现已“颠倒”过来的婆媳关系,她通过分家、家庭资源控制、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养老模式等侧面一一展开分析。

认为,这种“颠倒”的关系与媳妇们通过分家和掌管小家庭的资源管理权,从而改变了家庭中的权力关系,迫使婆婆为求养老而居于屈从地位有关。

这与锦清的看法是相同的,认为,分家后父母改为“吃轮饭”使得婆媳关系“倒过来了”(锦清,1995:

368)。

通过探讨彩礼和嫁妆,笑冬又进一步分析,婆媳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妇女身陷农村男性占统治地位的家族体系和从夫居制度的文化和环境中,深受歧视和压迫,身心都没有得到解放。

而她们冲突的实质是,竞争和控制赖以养老的资源——儿子、丈夫(笑冬,2002)。

(三)分家

分家是亲属关系在财产所有权方面的进一步延伸和表现。

科肯(Cohen)指出,联合大家庭只是人们理念上的“终极期望”(ultimateaspiration),而与家庭经济和社会处境有关的家庭“实用管理”(practicalmanagement)才是决定现实社会中家庭经济安排和家庭再生产的实际因素(科肯,转引自树茁等,2002)。

这种看法在中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与之呼应,树茁等人也从家庭经济理论的角度出发,认为子女婚后与父母共居一段时间是中国传统家族体系和文化风俗的自然体现,但与父母分家的可能性和时机则体现了家庭追求经济利益的自然要求(树茁等,2002)。

王跃生也肯定了大家庭主要存在于理想中的事实,他指出,虽然传统社会中正统道德观念维护和推崇复合家庭,但由于维系大家庭所需的财产、家长权力和社会伦理等条件,复合家庭在村庄中始终不是普遍的式,因不断的分家而形成核心家庭才是一直以来中国农村家庭最普遍的形态(王跃生,2006a:

220-232)。

麻国庆认为,分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民间约定俗成的现象,成为一种制度文化。

事实上它是农民的一种理性选择,是出于生活的实际(麻国庆,1999)。

导致大家庭不断分解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些学者认为触发分家的因素多数是由于代际关系的紧,特别是婆媳关系的不和(尚会鹏,1997;锦清,1995),也有认为主要是兄弟间经济上的竞争关系和利害冲突。

麻国庆援引弗里德曼(Freedman)的分析说,在一个大家庭中,当家长在世的时候,儿子不具有行使个人权利的能力,但这一权利是潜在的。

当父亲的权威一旦消失,竞争关系就表面化了,家的分裂就一发不可收拾(麻国庆,1999)。

但是王跃生认为在私有制下,上述仅仅是“表层原因”,深层的原因是,“儿子对祖辈或父辈财产的平均占有权或继承权,这种权利与儿辈各支派的香火延续联系起来,具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王跃生,2006a:

314)。

延续他的一贯思路,他指出,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核心家庭组织生产的有效性灵便性,年轻一代在非农经营中的优势地位,以及父辈在非农经营中的权威下降等等因素进一步加强了子女们的权利意识,促使分家行为加速(同上:

358)。

阎云翔针对农村改革后分家行为的加快和形式变化认为,具有市场经济取向的农村经济改革鼓励了个人财产观念的发展。

他具体解释了以下几个导致分家风俗改变的因素:

1.新的家庭财产积累方式导致个人财产观念的变化;2.经济改革所带来的财富提供了分家的必要物质基础;3.人口结构的变动;4.年轻一代对控制和消费财富的权力和权利的愿望(阎云翔,1998)。

但是王跃生对阎文所述的关于集体经济以来,财富的创造主体是父子而不是祖遗财产,这使得年轻一代滋生了强烈的个人财产权利意识,并削弱了父辈控制家产的能力和权威的说法持有不同观点。

结合上述私有制下子女财产占有权的观点,他强调说,无论对祖遗财产还是自己创造的财产,子女都有很强的财产权利意识(王跃生,2006a:

359)。

总结不同时期分家的各种形式,王跃生指出,“传统时代基本上是多子家庭通过一次均分来解决家产的分割和继承…集体经济条件下分家频度增加,渐次分家成为趋势,但是均分的意识并无实质改变”(王跃生,2006a:

365)。

尚会鹏认为,近年来分家形势有普遍化、简单化和社会评价中性化的趋向,人们不再把分家与个人人品和家庭声誉联系起来。

随之而来的是老一代权威的衰落和家庭消费向下一代的转移(尚会鹏,1997)。

阎云翔也有同感,“越来越多的村民将分家视为解决家庭问题的良方而不是家庭政治中的违纪或伦理的失败”。

同时他指出分家习俗在改革后的20年中发生了某些重要的改变:

第一,分家的时间提前,从父居的时间缩短;第二,传统的一次性平分被新的“系列分家”的方式所取代;第三,分家之后的家庭由于经济上的脆弱性,导致彼此间的依附与合作、支持关系不断加强。

阎认为,这三项变化都不是孤立发生而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由此导致新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出现(阎云翔,1998)。

与阎文有某些契合之处,麻国庆也对分家后的新结构新伦理抱有乐观主义的态度。

他认为,作为经济的家是分了,但作为文化的家是永远分不开的。

分家实际上是分中有继也有合,“继”一则是表现为“继人”,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一则是表现为“继宗祧”,即继对祖先的祭祀义务,“合”则指分后的家与家之间的种种文化上的约定。

这样,在家庭层次上的分与家族层次上的合就有机的结合起来了。

他还指出,分是出自农民的现实需要,而合则是儒学价值的一种体现。

由此可见,中国社会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一种有联系的分离(麻国庆,1999)。

(四)夫妻权力模式与性别平等

与家庭关系从纵向的亲子轴心转向横向的夫妻轴心的过程相一致,研究者对家庭权力关系的关注重点也渐渐转向夫妻权力关系。

权力的分配,即使在家庭这个微观环境中也足以造成社会分化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所以夫妻权力模式不仅是社会学研究者关注的题目,更是女性主义学者敏感的话题。

夫妻权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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