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807308 上传时间:2023-02-06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719.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docx

成品保护防盗施工方案

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市政配套工程

防盗及成品保护施工方案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雁栖湖国际会都项目经理部

2012年06月15日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1.1编制依据

1.1.1合同文件及图纸

1)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北京雁栖湖生态示范区国际会都市政配套工程设计图纸;

3)设计交底;

4)地质勘探报告;

5)我单位设备物资资源、经济技术实力及类似大型市政工程施工经验。

1.1.2施工规范规程及标准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6)《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1996

9)《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1991

10)《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1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12)《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

1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J01-90-2004

14)《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5)《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03

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21)《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56-2001

22)《混凝土模块检查井图集》YBJ-PS06-2010

2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808-2011

2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J01-11-2004

25)《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J01-12-2004

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04

2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2编制范围

本次施工范围为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核心岛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河道工程、综合管沟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电信工程、中水工程、雨水边沟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污水泵房工程、公厕及锅炉房工程。

1.3编制原则

1)施工总体布置体现统筹规划、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减少干扰和避免环境污染的原则;

2)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布局合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3)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使发包人的各项要求均得到有效保障;

4)遵循施工设计图纸的原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阅读核对所获得的设计文件资料,理解设计意图,掌握现场情况,严格按设计资料和设计原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满足设计标准和要求;

5)遵循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原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优化施工方案,认真执行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6)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工程特点,从实际出发,科学组织均衡施工,达到快速、有序、优质、高效;

7)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从制度、方案、资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监理,严肃安全纪律,严格按规章程序办事;

8)遵循“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广泛应用“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成果,充分发挥科技在施工生产中的先导、保障作用;

9)遵循专业化队伍施工和综合管理的原则,在组织施工时,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形式,配备充足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采取综合管理手段,合理调配施工资源,以达到整体最优化的目的;

10)本项目各项工作严格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自始至终受控运行。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市政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

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北京北控国际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监理单位: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工程简介

雁栖湖生态示范区会都核心区将规划建设成为北京城市国际会展功能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具有举办国家领导人峰会、国际组织高端会议、跨国企业总部会议等高端服务功能的重要地区。

核心区总占地面积63.6公顷,建筑面积16.1公顷。

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中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消防工程)、综合管沟工程、河道工程、电信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

【工程平面位置示意图】

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拟建场地位于怀柔区雁栖湖西侧一半岛上,属山前丘陵地貌。

现状半岛北、东、南三面临水,规划景观河道位于半岛西侧,规划实现后将使现状半岛变为湖心岛。

场地地形起伏较大,东北侧部分地段紧邻现状山丘。

2.4工程内容

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河道工程、综合管沟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电信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污水泵房工程、公厕及锅炉房工程等。

 

第三章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

3.1成品保护管理

3.1.1成品保护工作要点

本工程成品保护重点和要点随施工阶段推进呈逐渐变化趋势。

(1)施工前期,管线施工阶段,管材、管道接口、配件、混凝土和砂浆结构冬施防护、外露和冻土层内管材的冬季保护、二次开挖时管线的保护是成品保护的控制要点。

(2)施工中期,土方和铺装工程施工阶段,成型土方的防止车辆碾压、铺装结构灰土和混凝土基础的保护、铺装结构的养生和防碾压以及对管线、管道工程的保护是成品保护的控制要点。

(3)施工后期,井室等操作空间的保护、设备的保护是成品保护的控制要点。

施工中期的主要要点本阶段也是控制要点。

3.1.2成品保护工作主要控制措施

A、施工前期

(1)管材运输过程中,防止管材、接口、配件发生损坏,到场后逐件验收,不合格的及时退场,避免残损件投入使用,为安装后的成品保护带来隐患。

(2)吊装和安装施工过程中,由专职信号工、司索工进行操作,既要防止吊装和安装件损坏,又要防止对成品碰撞的造成损坏。

(3)混凝土和砂浆结构的冬季养护、升温、保温和防冻措施严格落实。

冬施宜采用电暖气进行升温,尽可能对作业空间进行封闭,采用岩棉板、无纺布等包裹、覆盖,并保证一定的湿度。

(4)外露和冻土层内管材,尽量避免在严冬施工,如必须东期施工,应采用覆盖、包裹措施,尤其注意,管材里面不能存水。

(5)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尽量采用土方覆盖、回填等措施保护。

(6)如需二次开挖施工管线,应严格施工核实图纸和施工记录,开挖探坑、探沟,坚决杜绝不挖探沟、探坑直接采用机械开挖的方式施工,在临近管线处施工,应采用人工开挖。

B、施工中期

(1)成型土方、铺装结构,应采用覆盖等措施防冻,采用封闭、人员巡视等措施防止车辆、大型设备、大宗材料压坏。

(2)铺装结构及其基础,采用覆盖措施防冻。

(3)土方作业期间,严格控制管线、管道工程的二次开挖。

(4)灰土、混凝土结构施工,应避免对成型结构的污染。

(5)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运输车辆作业时,应避免碾压成型铺装结构、土方或对其它设备及其它构筑物造成影响。

(6)大型设备、大型机具、大宗材料应避免直接停放、堆放在成型土方、铺装结构、管道、管线上方,更应减少直接在上面作业。

(7)严格杜绝燃油污染。

C、施工后期

(1)后期专业设备安装作业时,对可能造成损伤的井室、其它设备等做好保护,并有专人看护、指挥。

(2)严格杜绝燃油污染。

(3)施工中期成品保护措施在本阶段也大多用到。

3.1.3成品保护组织及奖罚措施

(1)成品保护组织机构及管理

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随着工程的进展逐步制定相应的保证制度。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由各相关部门、专业项目负责人组成的成品保护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协调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成品保护领导小组下设专职保护成品巡视员组成的成品保护队,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

发现成品破坏立即制止,并报告成品保护小组,采取措施恢复原状。

2)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3)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

如不组织交接检,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的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4)分清穿插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

在穿插作业时责任确实难辨时,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5)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

(2)成品保护奖罚措施

1)对破坏成品的人员要记录在册,注明发生日期、破损部位、造成损失,并进行说服教育。

初次违反者照价赔偿,二次者处以双倍罚款,第三次劝其离场。

2)要定期召开成品保护分析会,表扬成品保护好的班组或个人,并给予个人50~200元的奖励,对成品保护表现差的班组或个人要公开批评,并对个人处以50~200元罚款。

造成较大损失的还要对所属施工队进行罚款。

3)成品保护不仅是省工省料的问题,也是体现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自始至终要高度重视。

除了以上制度、措施外,还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工序交接,成品保护小组及专职保护成品巡视员加强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

对违反保护措施、故意破坏的给与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

3.2分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测量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定位桩保护: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测桩、标准水准点,用钢筋笼罩住并做好明显标志,施工时不得碰撞,经常定期复测。

2)对现场所用控制点进行检查、维护。

进入雨季应做好控制点周围的排水工作,禁止控制点遭到积水浸泡。

(2)钢筋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钢筋运输和存放的机械设施和施工方法要适当,钢筋下垫方木码放整齐,严禁野蛮装卸,防止造成损伤和变形。

2)钢筋在安装、吊运过程中防止变形。

钢筋工程进行穿插施工时,保护已绑扎完的钢筋成品质量。

3)钢筋绑扎后按规定固定好垫块和支架筋,以保证钢筋的间距和保护层。

铺设行人通道,严禁人员直接在钢筋骨架上行走,以防钢筋变形。

4)设专人负责钢筋的看护和修整,保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钢筋的定位及连接质量。

5)钢筋成品、半成品要防止油漆、油脂污染。

6)钢筋绑扎完毕后,不得有任何重物挂、靠在钢筋上,以免钢筋变形、位移。

(3)模板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现场使用模板的装卸、存放注意保护,分规格码放整齐,防止损坏和变形。

2)安装好的模板要防止钢筋等碰坏模板表面。

钢筋安装时保证模板不发生变形和位移。

3)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用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和棱角。

4)模板施工时轻拿轻放,不准碰撞已完工的混凝土结构。

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理干净,如发现不平,或肋边损坏变形需及时修理。

6)保护模板配套设备零件的齐全,搬运要防止碰撞,堆放合理,保护板面不变形。

7)拆除模板时禁止使用大锤敲击,防止混凝土出现裂纹。

8)不得拆改模板有关连接插件及螺栓以保证模板质量。

9)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刷脱模剂,码放整齐以利于下次的使用。

10)不允许在已支好的模板上挂、靠重物。

11)模板卡子、螺栓、支撑不得任意取消或减少,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12)模板几何尺寸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施工人员要特别注意不得任意修改,开洞等。

(4)混凝土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混凝土在终凝前不得在其表面堆放任何材料,严禁施工人员随便行走。

混凝土成型后予以临时封闭,混凝土达到1.2MPa后方可上人。

2)加强混凝土的养护,保证养护时间和次数。

3)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和底模及其支撑的拆除,要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强度要求。

4)拆完模板的构件,及时采取护角加强保护,禁止钢筋、管件等撞击,以免造成混凝土表面和棱角损伤。

5)混凝土浇筑完毕之后,拆模前,必须填写申请单,由项目总工程师根据混凝土强度报告批准签字后,方可拆模。

模板拆装轻起轻放。

混凝土的养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浇水养护。

(5)回填土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土方在回填施工后,提前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车路线,防止机械或人员在回填土上频繁行走,以防扰动回填土,影响其施工质量。

2)回填土雨期施工后防止水淹或水浸泡,做好排水挡水措施。

3)施工时应注意妥善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桩,防止定位桩撞碰移位。

4)夜间施工安排好施工顺序,照明设施充足,防止铺设超厚。

5)施工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好回填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6)回填时严禁损坏预留管线、管道。

填土前对回填部位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

(6)砌筑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砌块在装运过程中,轻装轻放,计算好各处的用量,分别码放整齐。

2)砌体施工完成后按技术要求进行养护。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重锤击撞。

(7)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测量定位桩、轴线桩和水准点桩,防止碰撞位移。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配合比不准确和铺填超厚。

3.二灰碎完工后,必须覆盖洒水养护,养生期间不允许重车通行。

4.雨季应采取料场覆盖措施,防止原材受潮。

5.在反开挖的检查井周围必须设置标示牌。

6.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路障及标示牌

2)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成品保护措施

1、专人维护碾压成型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必要时设置围挡,完全冷却后(一般不小于24h)才能开放交通。

2、施工人员不得在未碾压成型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上行走。

3、当天完成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上,不得停放任何施工机械设备。

以免发生沥青混凝土面层变形的现象发生。

(8)连岛桥工程成品保护

1)结构物拆模应在满足砼不小于2.5Mpa的条件下进行,拆模时应注意,应尽量利用模板自重,不得强拉强撬,以防结构掉角等情况。

2)砼浇筑完4小时后,应及时养生,养护可采用湿帘法或塑料薄膜包封法,养护以保持砼表面湿润为宜,养护期不得小于7d,冬季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可采用蓄热法或蒸汽棚蒸养法。

保证砼不得受冻。

3)梁片安装应有足够的安全保证措施,特别是公铁立交桥40mT梁,应有双重保险措施,保证其在吊装、运输、架设过程期间不倾覆。

4)桩基成桩24h内,应注意不得在其50m范围内插打预应力管桩或插打塑料排水板,不得在其附近实施爆破、钻爆或造成地面振动的其它工程。

5)桩基成桩24h内,应注意不得在其50m范围内插打预应力管桩或插打塑料排水板,不得在其附近实施爆破、钻爆或造成地面振动的其它工程。

处于国道上的墩柱应设置防撞墩,并在其前后50m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过往车辆实行限速。

6)墩台帽成型后应注意错开其它们对砼强度增长有害的其它工作,处于国道上的墩帽保护方法同墩柱。

7)现浇连续梁施工时应注意,在下一联梁体砼未浇筑前,上一联膺架应保证与此联相接处10m不得被拆除。

8)梁体架设完工后,车辆不得直行其上,必须先铺不小于50cm砂砾或宕渣方可通车。

并保证不得造成梁体表面污染,象废机油、沥青等不能遗漏桥上,污泥等其它有可能影响桥面铺装砼质量的应在车辆上桥之前,予以清除。

9)桥面铺装完成后,在养护期内设置路障,管制交通、严禁异物碰撞、打击。

3.3各专业间的成品保护

本工程专业作业队众多,需要各工种间做好协调配合,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的教育,提高工人的成品保护意识,养成保护成品、爱护成品的习惯。

在深化设计中加强各工种之间的沟通协调,并在施工前对工人进行详细的交底,避免因技术协调不到位引起的成品破坏。

对于工作中粗心大意,不注意成品保护的行为,要给予惩罚,如果造成成品破坏的人能够将破坏处修理好,则由其将破坏部位原样修复,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罚款;如果破坏人不能修复,则责成专业人员修理,所需费用由破坏人承担,另外视情节再给予一定罚款,以增强每个人的成品保护意识。

教育工人加强互相监督,对勇于监督举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奖励金额同对破坏人的罚款金额,从而形成互相监督共同保护成品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防盗管理措施

4.1现场防盗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防盗管理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靳立明

副组长:

向炳高寇雷鸣

成员:

曹宝才申艾云赵建国葛玉宝

李明超年祥杨春晓牛志胜

林春发刘树文秦大平

4.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调配安保设备及人员

(2)负责现场防盗工作的信息发布

(3)负责对现场防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4)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及保安人员进行防盗安保的教育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有利于防盗的措施方法

4.3防盗管理措施

(1)对所有参建职工、合同工和劳务工加强管理,强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盗安全意识和警惕性

(2)通过增加监控设施加大施工现场防盗监控力度,做到“防止盗窃,预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

(3)通过分包单位与保安队伍联合组成巡逻小队的方式加大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定人定岗,定期巡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盗

(4)加强施工现场物资、材料、设备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架设导线和附加导线后要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防盗部门报告

(5)加大施工现场剩余管件、电缆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员禁止私自收藏和倒卖,防止因管件、电缆出现刑事案件的发生,如发现任何人员有上述情况必将移送公安机关,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6)施工现场巡视时如有情况要立即向队领导反映,如实报告现场的情况,以备日后侦破调查

(7)民工驻地的防盗工作要落实到责任人,民工驻地的材料要专人管理,如发生被盗或丢失要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8)各部门要严肃规章制度,驻地的个人物品要个人保管妥善,做到预防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贵重物品、设备、材料、资金安全万无一失

(9)驻地要勤看、勤查、勤问、勤盯,关键部位要置于控制中,群防群治,确保驻地的安全

(10)驻地要加强门卫管理,设专人巡视,防止个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盗。

发现案情时,应及时汇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靠法律惩治打击犯罪行为

(11)遇有节假日时,均要对防盗事宜进行检查、布置、安排,做好防盗工作的连续性

4.4现场防盗管理规定

4.4.1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

(1)各单位的安全防盗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2)在现场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设监控器、金属探测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3)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

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4)保安队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时及时进行报告

4.4.2现场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1)第一时间报告总包单位安全部、电话

(2)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等,须保护现场并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3)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4)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5)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6)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4.4.3各部门在防盗工作上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法制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2)定期或者经常组织检查安全防盗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或者漏洞及时整改

(3)健全干部值班制度,管理好各自物品,发现有现场丢失物料及时报告总包安全部

各单位应遵守如下值班制度:

<1>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生产技术负责人均应轮流担任安全值班任务。

<2>值班人员按班组分,一个班组一个管理人员,依次排好轮流值班。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生产工作,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负直接责任。

<4>项目经理,安全员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

宣传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现场应注意事项等。

<5>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亲临现场。

以及掌握施工现场的生产情况,发生违章现象,要予以纠正。

如遇紧急情况,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要予以纠正。

如情况特殊,有权决定暂时停工、停产。

对不听劝告的违章者,有权提出停工罚款意见。

<6>安全值班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已经解决的问题和下班应注意的事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认真向下一般移交。

<7>所有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8>各项目部、科室主要人员在节日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4.4.4仓库防盗规定

(1)仓库管理人员应执行各类物资、材料的入库、领用、借用、归还、清退、交换、核对制度,做到月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检查,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主管部门

(2)物资仓库必须具备安全条件,具有防护设施并健全值班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请人代岗,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4)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要及时修缮

4.4.5材料堆场防盗

(1)原材料、材料的加工、储运过程中,应当有专人管理并明确其责任,做到定期盘点,账、物相符

(2)体积小、价值高的零配件要每天清点

(3)物料盘点发现缺少时,如怀疑缺少原因为被盗,应及时向总包安全部,总包安全部到现场分析、判断和排查

4.4.6奖励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嘉奖立功、物质奖励:

(1)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2)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的

(3)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进行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4.4.7惩罚

(1)对违反本规定,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经指出不改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二百元以下罚款

<1>防盗责任制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2>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3>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4>因玩忽职守发生盗窃案件,造成财产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除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酌情责令其赔偿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电大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