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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师德师风

定西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

“八条禁令”及“三条处罚措施”

八条禁令:

一、严禁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或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二、严禁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严禁教学期间以收费为目的举办各类辅导班、在校外兼课或给自己所教班级学生做有偿家教;

四、严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或礼品;

五、严禁在课堂内吸烟或使用手机;

六、严禁酒后上课和在校园内酗酒;

七、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物品;

八、严禁参与赌博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三条处罚措施:

一、对情节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当事人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推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

二、对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当事人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待岗一年,停发津贴及其他奖金福利,当年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并根据《教师法》规定对其教师资格做出相应处理。

教职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做到从严治教,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并参照《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结合我学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学区教职工的管理。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三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探索教育规律,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第四条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答疑、辅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六条廉洁从教,无私奉献,教学期间不得在校外办班、兼课、有偿补课,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摊派和收受财物,不得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辅导资料,不得以教谋私。

第七条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指责、训斤学生家长;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第三章录用聘任

第八条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凡在我学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

第九条逐步推行教师聘任制。

教师聘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

第十条对教师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也可以解聘或不聘。

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教师职务。

第十一条在我学区工作的教师,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要有在乡下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第十二条教职工退休、退职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调配交流

第十三条教师的调配与交流,坚持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充实薄弱班级和薄弱学科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调配和交流。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配备教师。

第十五条学校缺编和急需学科教师除从应届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中择优补充外,采取试讲或者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从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中小学教师中择优选调。

第十六条教职工申请调动的,必须有3年以上教龄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配。

第十七条建立教师到农村完小任教交流制度。

第十八条教职工调到外单位的必须征得教育、人事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未办理调动手续到调入单位上班的,从离职下个月起停发工资。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九条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及时请假,学校妥善安排相关班级课程。

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需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除特殊情况外,事后补假视为无效。

第二十条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以课时计(一次不足一课时者,按一课时计),累计六课时为一天旷工。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7个工作日即扣发当月基本津贴。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请假按程序和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教职工请假在半月以内的由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教职工请病假,一周以上须持医院证明。

第二十三条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产假105天。

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延长50天。

教职工婚、丧假一般为3天,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超假按事假对待。

上述假期均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产假、婚、丧假(含经批准的路程假),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请事病假均要扣发津贴。

事假扣发日平均津贴。

病假在一月以内,教龄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3%;教龄在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2%;病假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教龄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4%;教龄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3%;病假3个月以上,教龄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5%;教龄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4%。

病假期间扣发当月津贴,扣完为止。

连续病假超过半年,仍不能正常上班且符合病退条件的,劝其病退。

第二十六条因公负伤和患各种癌症、精神病、白血病、尿毒症、脑血栓(造成肢体功能障碍,需特殊护理的不在岗教职工,职务工资和各种补贴津贴全额计发。

第二十七条旷工每天扣除日平均工资(工作日每月按21.5天计算)。

第六章培训进修

第二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周期内,必须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对不服从学校安排,拒绝接受继续教育或周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人员,不予晋升和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九条教师学历教育以在岗自学和函授为主。

第七章考核奖惩

第三十条学校每年对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教职工考核要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群众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

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不予晋级晋职。

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的,应予辞退。

第三十一条考核要公开、公平、公正,按学校考核制度进行。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校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校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一)教学期间,在校外办班、兼课或给自己所教班级学生有偿补课的;

(二)不服从轮岗交流的;

(三)连续旷工超过7天不满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不满30天的;

(四)对于应参加年度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批评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五)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三十四条受到行政记过以上(不含开除)处分的或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教职工,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因事、因病请假全年累计6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当年不予考核。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1)教师擅自离职进修隐瞒不报的;

(2)超越权限批假的;

(3)教师请假未妥善安排课程对教学造成影响的;

(4)其他应予追究责任的。

考勤制度

一、全体教师均为考勤对象,考勤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两次签到。

二、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办公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因事、因病(特殊情况除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因公外出也应告知有关领导,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按旷工论处。

三、假期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四、教职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师德师风培训、例会等集体活动,实行会议记录制度,均列入考勤之列。

五、教职工出勤情况,一周统计一次,报校长办公室,每月统计一次存档。

六、落实《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中考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出勤情况落实《教师日考核条例》及《教职工奖罚条例》,并作为期终评先、评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切实做到奖罚分明。

教师学习教育制度

一、学校每周一由校长或党支部书记组织,集体学习2小时以上,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二、内容以时事政策、中央会议精神、文件精神等为主,同时要紧跟形势,结合学校及个人工作实际,结合工作要求和师德状况。

三、坚持寒暑假集中学习教育制度,按照上给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组织教师以政策理论学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师德师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大力弘扬新时代教师的职业道德风范,使广大教师明确师表形象标准,明确教书育人的要求,自觉树立正确的职业思想,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

四、在集体学习的同时,教师个人要自觉地加强自学,每周自学不得少于三小时。

坚持把集体学习与个人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

五、根据情况组织开展大讨论,坚持谈体会、讲收获、写心得等。

要求教师每学期写出5000字以上的专题学习笔记和2篇以上的学习心得或体会。

教师帮扶制度

一、骨干教师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有义务、有计划地承担起培养新教师的义务。

二、骨干教师要通过各种形式,如理论专题讲座、观看录像、观摩示范、研讨、基本功竞赛、理论测试等形式参与新教师教学的全过程,重点对新教师的说、讲、评进行跟踪指导。

三、新教师听课节数每学期不少于20节,骨干教师对所帮扶的教师的听课节数要达到每周一节。

四、骨干教师要及时对所帮扶的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适时地点拨、讲评、指导,使工作有的放矢。

五、新教师要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意见,并及时与其沟通自己在教学中的困惑与问题。

六、骨干教师要做好新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培训内容采取自评、互评、导评、竞赛、理论测试等合计积分的办法对其全过程进行考核归档。

特殊教师重点管理制度

一、重点教师对象包括:

1、教育教学能力严重低下,教学效果差,社会反映强烈的教师;

2、不遵守学校纪律,不服从管理的教师;

3、心理不健康、情绪不稳定的教师;

4、性格异常的教师;

5、邻里关系不和谐的教师。

6、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工作作风方面离要求有较大距离的教师;

7、易冲动、有极端行为的教师;

8、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教师。

一、管理分工与办法

1、学校对特殊教师由校委会成员协同监管,经常进行教育。

管理办法视具体情况主要分业务帮扶、生活、精神安慰、行为监督管理等几种。

2、上述第一、二种对象按《帮扶制度》相关规定落实

3、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了解重点教师的家庭、工作生活、身体等情况,建立定期教师质检制度。

4、通过体质检查,对有精神病患者、心理疾病患者等特殊教师要及时告知家庭,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其他对象由学校指派责任性强,协调人际关系能力强、方便监督管理的教师负责落实;

教师住校制度

一、全体教师周日至周四必须住校,因事外出者必须在值周领导处书面请假。

二、教师在值周期间从周一至周日必须坚持岗位、不得离校,因事外出者经值周领导同意,并安排好顶班教师后方可,但责任仍然承担。

三、教师住校、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常规要求,遵守学校纪律,维护校园公共秩序,保障财产及人身安全。

1、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

2、严禁在校园或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乱出入、乱窜门、影响他人。

3、严禁电视、收录机等高音量的播放。

4、严禁随地大、小便,吐痰、乱扔垃圾。

5、严禁在办公室内乱接乱用电(禁止使用200W以上的用电器),乱钉钉子、乱糊窗户、乱贴乱挂。

6、严禁酗酒、赌博、搞封建迷信。

7、保证室内及床铺,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保持室内、包括墙壁,门窗玻璃等公共财产的完好、完整。

8、保证不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

做到人、摩托车分离

9、保证煤气灶、蜂窝煤、火炉等使用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10、保证按学校常规要求办事,不违规违章。

四、办公室内所有公物实行借用制度,与总务处办理好借用手续。

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五、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在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领导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例会包括:

校务会议、党支部工作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教师代表会议、学生代表会议、教学研讨联席会议等;

第三条: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务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教研组会议;各支部每两周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学期召开二次教师代表会议、班主任,组学生代表会议、教学研讨联席会议。

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规定在星期一下午放学后召开,其它会议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行;

第五条:

例会参加成员是全体教职工。

例会的组织者必须按照规定按时召开会议,要求会前准备充分,会中专心听记,会后抓好落实;

第六条:

例会参加成员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会前书面请假,口头请假或补假视为无效。

例会一次事假记一天事假,一次病假记一天病假,无故缺席一次记一天旷职,学期末累计按《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扣发津贴;

第七条:

例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认真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喧哗、接听电话或者作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各种例会由专人作会议记录,记录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有重点地作好会议记录工作,会后送主持人审查签字。

第九条:

例会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取精神,广泛参与讨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确保会议成功召开。

第十条:

学校对召开的会议精神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的及时通报,该落实的,责任到人,作好督促落实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师德考核监督制度

一、学校对师德师风每学期考核一次,采取自评、互评、学生、家长参评,组织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发放一次“师德评议卡”“征求意见表”。

学生、家长的评议,记入师德考核结果,同时将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

三、学校设立“师德监督箱”“师德举报电话”。

书记每周开箱一次,对反映师德师风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促其改正;对严重问题由师德师风领导小组集中讨论,调查核实后,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处理。

四、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

五、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主动接受群众来访,接纳和吸收群众的建议或意见。

七、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依据有并规定,上报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举报投诉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初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各项管理制度和教育收费,公示内容符合教育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学生及家长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范的教育收费行为有权提出并反映给相关部门。

三、学生及家长对收费中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方面有权进行投诉或举报。

四、长期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投诉部门及举报电话。

五、保护投诉人或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者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教师奖励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给予奖励;并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各类先进个人,向主管部门申报,给予相应的奖励,树立榜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学校每学开展一次在教师中由学生评选“德育标兵”活动。

四、学校每年对教师队伍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个人,在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外出参观学习等工作中给予伏优先和优惠。

师德师风建设条例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和人类灵魂的塑造者,肩负着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开创人类文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历史使命。

教师的职业道德如何,直接影响着下一代健康成长,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对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及“八条禁令”、“三项处罚措施”等,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认真学习和努力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教师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个人学习不少于3小时,每人须有政治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年终检查,作为考核依据。

二、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现、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健康的思想。

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对邪教,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批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不得参与打麻将等盈利性活动。

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而不苛求,温和而不随便。

思想开朗,不以个人好恶影响学生的看法,有民主性,不滥用教师权威。

不装腔作势,不自以为是。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师办公室要整洁,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有序;门窗玻璃要整洁明亮,不能用纸张告示东西裱糊,白天不准将窗帘拉上。

男教师不能把女学生单独叫到办公室里长时间的谈话、辅导等;放学后,男教师不得把女学生留在学校单独辅导、谈话等;节假日期间不得随意在学校对女学生补课、辅导等;上课时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或带学生离开课堂。

五、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准向学生索要财物,不利用职责之便谋求私利。

不准向学生随意的摊配书刊和复习资料。

严格“收费明白卡”制度,做到:

“收费必上卡,卡外不收费”。

把全部的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中,不搞“第二职业”,杜绝为师不廉的现象。

六、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

女教师着妆端庄,不抹口红,不穿“超短、超簿、超露”的衣服。

男教师不留长发,不留胡须,不剃光头。

教师语言要规范健康,举止要文明优雅,态度要和蔼可亲。

要注意自己在社会上的形象,作风正派,严于律已,经常要自省、自察、自纠。

七、主动与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八、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九、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一十、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设立“校长信箱”,并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和掌握教师的品德言行,加强监督管理。

如有不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总之,教师要通过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经常性地对照检查,进一步深刻认识教师职业不仅仅是“传道、受业、解惑”,而且具有以人格培养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的特点。

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时时处处以自身的模范行为维护教师队伍的群体形象。

教师一日常规

一、每天准时或提前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要请假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注意仪表。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着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

体育教师上课不准穿高跟鞋。

三、尊敬国旗。

按时参加升(降)国旗仪式,升(降)国旗时自觉肃立,自觉行注目礼。

四、提前搞好卫生。

班主任组织学生搞好室内和环境卫生,其他人员搞好办公室卫生,达到干净整洁,窗明几净。

创设一个文明、舒适的环境。

五、对学生家长要热情。

见面要问好,打招呼,家长有事来找,主动让座,热情接待,谈问题语言文明。

六、上课前要准备好教案、教具,不上无准备的课,铃声响准时进教室上课。

七、课堂上不讲与教学无关的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发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两个作用,改进教学方法,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

八、坐堂上课,不拖堂,上课期间不会客,不离开教室。

九、空堂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学政治、学业务,精心备课,细心批改作业,不东游西逛,不谈笑聊天,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十、积极参加“应事活动”和“忌事忌语”的文明行为和文明语言活动,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出表率,建立平等、、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十一、按时参加学校、年级组、备课组等各种会议和教学研究活动,认真听会,积极发言。

大胆探索,勤于创新,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总结自己的教学特色。

十二、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组织好学生的早操和课间活动,杜绝事故发生。

十三、动脑筋、想办法,踊跃承担并努力按时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和应急工作。

十四、不无故早退或离开工作岗位。

十五、放学前检查卫生,关闭电、水、门窗,保护好公共财产与设施。

十六、组织护送学生列队出校回家,做到队伍整齐,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十七、放学后不得为学生集体补课或扣留学生不让学生回家吃饭。

十八、主动进行业余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搞第二职业,不进营业性歌舞厅,不打架斗殴,不聚众赌博,不看黄色录象、书刊,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

十九、自觉维护学校安全,对行迹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盘查;对在校滋意闹事、扰乱学校秩序的行为要挺身而出,敢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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