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遴选条件及评估标准讨论稿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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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遴选条件及评估标准

(讨论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是依托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或企业建设,有固定人员编制和稳定研究方向,专门从事中医药研究的组织机构,是聚集多学科人才,按照中医药发展规律及学术发展需求,在重点方向或关键领域深入开展综合性中医药研究的重要基地;是组织学术交流,运用传统和现代研究方法获取原始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培养卓越科技人才的重要基地;是对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中药产业基地发挥引领支撑作用的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点研究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科技需求,针对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理论问题和共性技术问题,组织开展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前瞻性、纵深性及综合性研究,为理论、临床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有一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具备资料与技术分析条件,要实现网络信息化办公,仪器设备和科研用房相对集中。

并依据研究工作的需要,有相应的高质量的从事研究工作的基地作为支撑。

涉及实验研究的重点研究室,依托单位要有所需技术的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或相关技术实验室作为技术平台。

涉及临床研究的重点研究室原则上要有满足临床研究的专科门诊、病房(床位在40张以上)及配套技术科室。

(二)研究方向

必须有明确的重点研究方向,这些重点研究方向应该紧密围绕国家中医药发展的重大关键科技问题,解决临床、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事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重点研究室的研究方向已列入依托单位的发展规划。

(三)人员和队伍

推荐的重点研究室主任应热爱中医药事业,能够正确理解贯彻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尊重中医药的理论价值和科学内涵,是本领域有较高威望的学术带头人,思想敏锐,能够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重点研究室从事科研和组织领导工作,在重点研究室的建设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重点研究室有一支在长期研究工作中形成的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

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1位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同时有高素质的中青年构成的研究群体和精干稳定的管理人员,能够满足重点研究室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要求,并具备促进重点研究室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临床类重点研究室,应具有2名以上固定科研编制人员。

(四)工作基础

近5年来围绕重点研究方向,以申报的研究室人员为主承担并完成了至少1项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国家级课题或3项以上省部级课题。

截至申请时间,在每个研究方向上至少要有1项国家级课题或2项省部级课题运行;并且研究经费占研究室业务经费的80%以上。

应有一定的反映本研究室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代表性成果指近五年内以本研究室为基地、以重点研究室固定人员为主产生的、符合重点研究室发展方向的主要科研成果。

不同类型成果按不同标准评价。

基础研究应侧重于在学科前沿的探索研究中取得的中医特色鲜明的创新性成果,或在解决中医药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中提出具有创新的思想与方法,实现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其标志为发明专利、科学评价证明,或在优秀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应邀所作的学术报告,或出版的有影响的学术专著。

临床研究和中药研究成果应是在中医临床或中药生产中,为解决应用推广而进行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技术的整合优化结果,应已在医疗或生产中获得实践,对于提高临床疗效、中药生产的水平或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标志为发明专利实施、技术转让和技术应用的证明及取得显著效益的证明材料。

临床类优先考虑多年来坚持使用中医传统诊疗技术方法应用和研究的医疗机构。

(五)机制环境

应具有开放的条件和制度保障,地方或单位应能提供经费,设立重点研究室的开放课题。

依托单位能支持重点研究室工作,在综合建设、科研活动、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

二、重点研究室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通过建设重点研究室,形成一批能够按照中医药规律开展高水平研究的科研基地;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物和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的中医药研究的专门人才;取得一批对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发展有影响的重大成果。

1、重点研究室作为国家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药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它既是提供科研条件、汇聚专门人才,针对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需求和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又是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2、重点研究室的任务,就是根据国家中医药发展的战略目标,瞄准未来中医药科技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和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需求,有重点的深入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既要出思路、出方法、出成果,又要出人才、出机制、出效益,还要积累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提供共享服务和学术交流的平台,并为中医药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研究室应具有一支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包括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及精干的管理人员。

能够承担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任务并有较高的科研效率,且可以组织研究室以外的科研资源和科研人员共同开展合作研究。

4、研究室应能够凝聚和吸引优秀中青年人才,并具有良好的培养学术接班人和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条件和业绩。

5、研究室应具备兼收并蓄、宽松民主、利于创新的学术氛围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乐于奉献的科研风气。

积极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6、研究室的研究方向应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重视和支持研究室的建设和发展,应有满足研究需求的支撑条件。

7、研究室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多种运行机制和组织模式。

三、重点研究室建设评估的主要指标要求

(一)研究工作和成果

所做的研究工作应突出鲜明的中医特色,遵循中医学发展的自身规律,体现继承与创新的紧密结合、中医学研究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的紧密结合、中医学研究与多学科研究的紧密结合、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

基础类研究取得的成果应能够解决制约中医药学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学理论;应用类研究取得的成果应能够解决临床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为提高临床疗效或促进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研究方向:

(1)重点研究方向和预期的创新目标明确,主要研究工作紧密围绕国家中医药科技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

(2)基础研究应立足于中医药研究领域的前沿和交叉学科的新生长点进行探索性研究,其研究应具有前瞻性,以产生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理论性成果为目标。

(3)应用基础研究应结合中医临床和中药现代化的长远需要,为解决实际需求而进行应用理论基础及技术基础研究,通过产生新方法、新方案和建立新标准等解决应用中的基本问题。

(4)应用研究应以解决中医临床、中药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为主要任务,以创新有效治疗方法或治疗方案、创造新诊疗设备或新药来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或创新技术和方法来解决安全用药、中药生产及其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2.研究工作:

(1)课题总体设置必须符合研究室学术研究方向,重点突出,没有低水平重复和课题分散现象,且创新明显、特色突出。

(2)截至申请验收时间,在每个研究方向上至少要有1项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运行。

(注:

国家级课题指国家“973”与“863”专项、攻关与攀登课题、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项目;省部级课题指其他部委、中央直属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

3、开放交流:

(1)研究室应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学术骨干所参与的国际性、全国性、地区性学术交流活动,每年至少1次。

(2)开放课题与研究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一致,支持的重点应属于研究室的重点研究内容。

客座研究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室进行研究工作。

(3)研究室有较好的对外开放的环境,包括客座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条件,交流与合作的学术气氛等。

4.代表性研究成果:

代表性成果指建设期内以本研究室为基地、以研究室固定人员为主产生的、符合研究室发展方向的主要科研成果。

不同类型成果按不同标准评价。

(1)基础研究应侧重于在学科前沿的探索研究中取得的创新性的原创成果,或在解决中医药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中提出具有创新的思想与方法,实现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其标志为发明专利、科学评价证明,或在优秀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应邀所作的学术报告,或出版的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的成果。

(2)应用基础研究应侧重于在解决中医药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中具有创新的思想与方法,或在实验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能够为推动中医药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储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其标志为发明专利、科学评价证明,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的成果。

(3)应用性研究成果应是在中医临床或中药生产中,为解决应用推广而进行的新工艺和技术整合的研究成果,应已经在医疗或生产中实践中应用并对提高临床疗效或中药生产的水平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标志为发明专利实施、技术转让和技术应用的证明及效益材料,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的成果。

(4)研究室自荐的优秀论文或优秀成果(含技术报告)应该达到上述要求,在科学或技术水平上有所发现或有所突破。

(二)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1.队伍建设:

(1)研究室主任应热爱中医药事业,能够正确理解贯彻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是本领域有较高威望的学术带头人,,思想敏锐,能够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研究室从事科研和组织领导工作,在研究室的建设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2)研究室有一支高素质的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相对固定的长期从事该领域研究的科研团队。

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1位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同时有高素质的中青年构成的研究群体和精干稳定的管理人员,能够满足研究室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要求,并具备促进研究室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能够团结合作,具有献身精神和良好的学风。

固定人员中多数参加了所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研究工作。

(3)学术带头人是本学科领域或交叉学科领域的优秀学者,能够与研究室主任协同合作,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在研究方向及研究结构调整、组织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国际、国家级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

2.人才培养:

研究室是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基地,能够吸引国内外优秀中青年人才,具有良好的培养学术接班人和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措施与业绩,培养质量得到同行的公认。

建设期满时引进、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占总固定人员数的30%以上。

(三)机制建设和运行保障

1.研究室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以保证研究室能够做到:

人员合理流动,队伍不断优化;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激励创新;年轻人能够成就事业,不断成长。

2.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工作科学有序。

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真实、完整,环境整洁,氛围良好。

3.重点研究室具备与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相匹配的先进的条件和设备。

4.依托单位支持重点研究室工作,合理地匹配经费支持重点研究室的综合建设,并在科研活动、技术支撑、机制建设、人才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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