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双减政策下整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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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双减政策下整理版

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双减政策下—(整理版)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根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市教委有关会议精神,学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双减”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准绳,按照市、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学校以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突破口,以精致化管理为抓手,以课堂教学改为主阵地,以强化德育、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为重点,深入探索增效的策略、方法和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双减的长效机制,推进学区科学内涵发展,稳步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二、组织领导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年级部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

成员:

全体教师

三、落实减负措施

(一)、搞好校本培训活动,成立各年级语数质量组。

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搞课外延伸(补课),确保''双减”不减教学质量,加强教师教学常规的执行意识;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师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的能力;加强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师的有效教学能力。

(二)、夯实“五项管理”

1、睡眠管理。

中午实行“静校模式”,统一安排在校就餐学生午间休息,保证学生睡眠。

课间和午间不得占用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集中上课。

教务处科学制定“课程表”和“课外活动安排表”,各班级统一按照“作息时间表”严格作息。

2、作业管理。

严控书面作业量,在控量的同时注意增效。

3、读物管理。

建立课外读物逬校园遴选审核制度,做好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监督管控。

4、体质管理。

关注学生体育与健康。

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让学生在老师的组织下真正励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率,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5、手机管理。

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

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

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三)、睡眠管理工作

1、减少学生睡前兴奋。

建议家长要培养学生良好睡前习惯,睡前不进行兴奋的游戏或活动,尽量让学生静静地看书,或者听一些舒缓的音乐。

2、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教导处制定《XX市腔利小学“五项管理”致家长一封信》转化到班级家长群及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学校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就寢时间一般不晚于21:

20。

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3、准备良好的睡眠环境。

在学生入睡前应关闭所有发光源,控制适宜的温度及湿度,屏蔽噪音。

(四)、严格减少考试次数。

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市和县(市、区)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

不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

(五)、课外读物管理工作

1、科学推荐读物。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各部门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2、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对校内课外读物认真排查清理,杜绝《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图书存在。

3、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4、强化督导落实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

(六)、科学合理布置作业。

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督促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

严禁教师布置惩罚性的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建立完善学生各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并及时将摸查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七)、采用等级评价方式。

严格依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

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此项与教师师德考核挂钩。

(八)、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确保学生在校内学会、学足、学好。

1、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1)包括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比例促进干部教师区域内流动;

(2)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2、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在校学足学好。

一是规范教育教学秩序。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严格规范教材使用。

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

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式,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

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二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基本规范和基本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积极推进“空中课堂”“双师课堂”“融合课堂”建设,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三是深化髙中招生改。

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

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

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四是纳入质量评价体系。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区、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3、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形式,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等。

4、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包括整体规划设计,丰富服务内容,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

(1)学校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

(2)拓宽服务渠道,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和优质师资参与课后服务,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3)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完善线上公共教学平台,打造“双师课堂”等。

(九)、提高教学效益

1、实施科学评价。

注重过程评价,树立正确评价观。

严格规范考试次数与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

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式,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

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2、实现课堂优化。

教研组开展随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现状,进行有针对性的一对一指导,以此提高全体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

教师认真备课,做好备。

讲.批。

辅.研工作,把控课堂主命脉,让学生在课内有所得、有进步,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3、完善课程架构。

学校保证开齐、开足。

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开发拓展性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促逬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期过渡性活动课程。

(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1、依规登记诚信经营。

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

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

2、严格教师聘用。

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3、严禁与升学挂钩。

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4、控制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

四、检查评价

(一)、切实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负担。

坚持因材施教,科学设计作业形式和内容,严格调控作业总量,加强作业质量监控与评价。

(二)、注重家校合作,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效果。

完善家校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

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做好引领学生做好作业时间管理,高效完成作业。

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通过手机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共同完成的非实践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实际能力的实践性、综合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

学校或教师不能把安全教育、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在课堂上完成的内容以课外作业形式布置给家长和学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属地、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落实工作机制,“双减"工作专班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和定期调度机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体要求

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教育方针,落实立徳树人基本任务,着眼学校高质量发展,构建学校良好教育生态,有效缓解家长忧虑心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担负和校外培训担负,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六、工作原则

(一)、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明确家校协同责任,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推进“五项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学校为主。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四)、坚持多样性和发展性并举的原则。

多布置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逐步实现作业形式多样化、个性化。

(五)、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禾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六)、学校为主。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七、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二)、服务方式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要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遗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临时聘请人员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2、合理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

因学校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批同意,且不能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

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3、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

学科类课后服务必须由学校承担,不得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三)、服务范围

校内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小学午休午餐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畴。

注:

乡镇及以上学校(不含村小学、教学点及寄宿制学校)纳入课后服务全覆盖的统计口径,村小学、教学点、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不纳入统计范围。

(四)、经费保障

收费范围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

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

注:

(1)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

(2)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

收费标准

(1)中小学收费标准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2)午托服务

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经费管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收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取直属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照报账形式支取。

各县

(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教师课酬、管理人员(包括班主任、中层干部、校领导、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费用,按参与学生人数补助学校水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学校设备购买或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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