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三化一工程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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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三化一工程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1.为夯实瓦斯抽采管理基础,规范瓦斯抽采管理,促进瓦斯抽采钻孔施工质量、瓦斯管理水平和瓦斯抽采效能提升,通过开展瓦斯治理“三化一工程”(抽采标准化、打钻视频化、计量精准化、一个钻孔就是一项工程)工作,达到强基础提效果,实现瓦斯治理根本好转,实现矿井高产高效,为瓦斯利用创造条件,实施瓦斯发电,形成“以用促抽,以抽促用”良性循环。

根据相关法规规章标准、上级有关要求及外地瓦斯抽采管理实践经验,制定本实施意见。

2.瓦斯抽采应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

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善、计量准确;抽采管理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3.义煤公司、矿井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和抽采达标。

4.义煤公司、矿井总工程师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瓦斯治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的审核工作;

5.义煤公司“一通三防”副总经理,矿井防突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相关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6.通风处负责指导三化一工程的实施和组织验收考核。

7.安监局负责现场管理和计划、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义煤公司及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瓦斯抽采有关工作负责。

第二章  抽采标准化

一、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设计编制

1.设计依据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采区、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等。

2.设计说明书内容

工作面概况、瓦斯抽采方法、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封孔方法与结构、连孔布置、管路及附属装置布置、计量装置布置、有效抽采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需用图纸等。

二、瓦斯抽采系统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其他应当抽采瓦斯的矿井可以建立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实行分源抽采。

2.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

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瓦斯抽采系统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系统运行状态和瓦斯抽采参数,系统设施和人工检测装置位置正确,仪表显示面板朝向观测人员,安装数量满足检测需要,运行正常,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4.工作面瓦斯抽采管路按照设计规格型号选用,预抽煤层瓦斯抽采管路直径不小于300mm,防喷装置抽采管路、采空区插管抽采管路、单元抽采管路直径不小于200mm,单元抽采分支抽采管路、钻场单孔抽采汇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

5.工作面巷道内需要铺设多根抽采管路时,要根据管径的大小依次排序,与巷道中线平行铺设安装,排列整齐,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距巷帮距离不得小于100mm离地距离不得小于300mm。

吊挂件统一,吊挂位置统一,连接螺栓规格统一,方向与气流方向一致,密封垫齐全接头严密不漏气。

6.新装抽采管网投入运行前,进行一次气密性试验。

一般采用压风正压试验法,试漏气压要达到0.3~0.5MPa。

7.瓦斯抽采管路的主管(位于大巷内的主要抽采管路)和干管(位于工作面巷道内的主要抽采管路)实施编号和挂牌管理。

主管路自井底向末端依根编号,干管自工作面入口处主管分叉点到末端依根编号,管路的起点和分叉点及巷道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安装管路管理排版,说明抽采管路直径、使用抽采泵站、抽放末端(本煤层钻孔、穿层钻孔、防喷装置、工作面上隅角等)、安装时间、管理单位、管理负责人等。

编号瓦斯抽采管路用白漆标记用途“WS”、管径“Ф=xxxmm”、气流方向“→”,最大间隔50米,等距标记,多根管路对齐标记。

8.瓦斯抽采管网中安装足够数量的放水器,积水量大的区域优先使用自动放水器,确保及时排除管路中的积水,有淤泥沉积区域设置除渣装置,防止煤泥堵塞管路断面。

9.矿井应当加强瓦斯抽采现场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瓦斯抽采钻孔的效用,钻孔抽采效果不好或者有发火迹象的,应当及时处理。

三、抽采巷道

1.底板抽采巷道设计在对应煤层巷道平面距离不大于7米,距离煤层垂直间距7-15米位置,以及便于快速施工层位,支护强度满足被治理工作面回采完毕前正常使用。

(特殊情况除外)

2.底板抽采巷道设计宽度不低于4.5米,巷道高度不低于3.5米,满足施工需要;水沟,运输、供风、供水、供电、压风自救、通讯、监测监控等系统设计完整,建设齐全,不得影响钻孔正常施工。

3.施工期间,巷道顶板支护良好,底板平整,钻机施工地点5米以外的巷道底板无积水、淤泥。

4.矿井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及时标注巷道中线和腰线,便于钻孔施工开孔定位定向。

第三章   打钻视频化

1.矿井建立打钻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各类瓦斯治理区域防突措施的监督,监控区域防突措施钻孔的施工过程与深度,钻孔冲煤量计量,下管封孔过程;监控区域预测和效果检验的全部过程。

系统具备实时监测、存储功能、回放功能、字符叠加、传输功能、矩阵切换功能,要采用高清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720P,录制影像清晰。

2.矿井明确打钻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责任部门,配足视频监控人员,负责系统安装、拆除、续接、维护、检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打钻监控视频系统监钻验钻和记录及视频编辑、下载等工作,并建立打钻视频验收管理台账。

 施工地点打钻视频的移动和简单维护及清洁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并规范吊挂、盘放光纤线缆。

3.监控视频录制时段。

钻孔的施工过程与深度监控视频录制时段,从钻孔开孔到钻头退出钻孔时段,期间钻孔口安放施工排版,逐根钻杆填写钻孔进退深度。

钻孔开孔、施工终孔、腿杆结束环节举牌报告。

钻孔冲煤量计量监控录制视频时段,钻头退出钻孔后移至整体煤堆,并举牌报告堆煤参数。

下管封孔过程监控视屏录制时段,从封孔准备长度测量到注浆结束的过程,下管开始、下管结束、注浆结束举牌报告。

区域预测和效果检验监控视频录制时段为,从钻头开孔至钻头退出钻孔的全程,包括煤样采集,数据测量过程(可用移动手持视屏设备录制)。

视频系统发生故障不能继续监控录制时,由人工代替监督,并做好详细记录。

4.监控视屏管理。

一面一个移动硬盘,一巷一类钻孔一个文件夹,一个钻孔一个视屏,按照工作面/巷道同类钻孔文件夹/单孔视屏三级目录保存,资料由防突部门存档管理至工作回采结束。

5、矿井、瓦斯抽采专业化队伍建立相关部室人员抽采钻孔复核抽查制度,定期进行抽查。

第四章   计量精准化

一、钻孔冲煤量计量

1. 严格冲孔卸煤量现场考核,冲孔卸煤量与煤厚相结合,每组为一个单元,煤巷条带预抽每组钻孔卸煤量不少于钻孔所控制煤体煤量的3%,回采区域预抽每组钻孔卸煤量不少于钻孔所控制煤体煤量的2%,每米煤段钻孔平均冲煤量不少于0.8吨。

2.矿井建立水力冲孔(割缝)煤量验收制度,实施单孔计量和集中运输计量。

单孔冲煤量的计量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防突部门验收人员共同验收;集中运输计量冲孔煤,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与防突部门、调度室、运输队共同验收煤量。

3.单孔冲煤量计量,用积煤箱或现场堆方等有效的方法,结合视频监控,依据测量煤量的长宽高,用体积乘以密度进行计算,密度为1.2吨/立方米。

4.单孔冲煤量不足的钻孔,不予结算钻孔工程量,并补充施工冲孔,直至冲煤量达标。

5、其他有效快速计量法。

二、抽采精准计量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瓦斯抽采系统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在抽采泵站、工作面主管路、单元计量管路安装在线自动计量装置和测量孔板,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并定期对抽采参数进行人工检测对比。

在单元管分支、钻场汇总等地点安装瓦斯抽采参数便携仪器检测导管和孔板计量装置,对抽采流量、负压、浓度进行检测;单孔安装瓦斯抽采参数检测孔,对抽采负压、浓度进行检测。

2.工作面在线单元自动计量系统,实现从工作面打钻抽采开始、止于工作面抽采达标评价前的实时计量。

计量结果作为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计算残余瓦斯含量的重要依据。

单元在线自动计量装置安装在单元管路上,直接计量单元抽采量,没有安装单元抽采管路的,单元自动计量装置可安装在工作面主要抽采管路上,通过前后端计量差值计算单元抽采量。

抽采单元长度按照巷道长度计算,不得超过200米。

3.抽采参数人工测定周期,瓦斯抽采泵站2小时检测一次,工作面主要抽采管路、抽采钻场、抽采单元管、抽采单元分支管、钻场汇总管每间隔7天检测一次,预抽煤层瓦斯钻孔每间隔10-15天检测一次,及时进行数据变化分析,并对超误差的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调校。

4.抽采泵站、主要抽采管路、抽采单元管、抽采单元分支管、钻场汇总管等检测地点设置抽采参数检测管理牌板,检查管路的抽采浓度、负压、流量和单个钻孔的负压、始抽时间、初始浓度、抽采浓度,每次检测后及时填写检测数据和测定日期、检测人等内容。

第五章   一孔一工程

一、穿层抽采钻孔设计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穿层钻孔全部采用水力冲孔增透作业,特殊情况除外。

钻孔直径不小于113mm,终孔间距依据实测半径进行设计,但工作面回采区域钻孔终孔间距设计不得大于8m*8m。

(成孔终孔间距不得超过√2倍的有效抽采半径)且钻孔穿过煤层进入顶板不小于0.5米,掘进区域、揭煤区域钻孔终孔间距设计不得大于6m*6m。

(成孔终孔间距不得超过√2倍的有效抽采半径)且钻孔穿过煤层进入顶板不小于0.5米。

2.缓倾斜、近水平煤层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的穿层钻孔沿煤层层面两侧控制范围应不小于30米(倾斜、急倾斜煤层控制巷道上帮轮廓线外不小于40米,下帮不小于20米)。

钻孔分组分排均匀布置,每排钻孔开孔位置应当在同一剖面上且垂直巷道轴线。

3.预抽煤层回采区域穿层钻孔分组或均匀布置在同一平面上,垂直巷道轴线,开孔点成一条直线。

 4.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和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其钻孔最大长度不得大于90米(含煤岩段,定向钻进除外)。

5.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的穿层钻孔应在距离石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法向7米前实施(构造带不小于10米),并用穿层钻孔至少控制以下范围的煤层: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米(急倾斜煤层底部或者下帮6米),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米。

6.在煤层底板抽采巷设计穿层钻孔时,要保证穿层钻孔在待掘煤层巷道下帮为正角度。

7.抽采钻孔设计图中平剖面布置图按1:

2000比例绘制,平、剖对应;断面图按1:

100比例绘制,标明钻孔距底板高度;钻孔参数表包括钻孔孔号、钻孔倾角、方位角和孔深、煤岩段长度等基本参数。

二、本煤层抽采钻孔设计

1.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应在迎头两侧施工迈步钻场,钻孔控制巷道轮廓线外不小于30米的范围,抽采长度不小于60米,预留20米超前距,钻孔直径不小于94mm,优先选用113mm,钻孔间距2米,均匀布置。

2.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的钻孔布置方式一般为平行孔布置,与顺槽中线夹角75~90°。

选用单侧布孔时,钻孔深度小于工作面采长15~20米;若采用双侧布孔时,钻孔中部重叠宽度不小于10米。

钻孔间距2米,均匀布置,钻孔直径不小于94mm,优先选用113mm。

 

3.抽采钻孔设计图中平面布置图按1:

2000比例绘制;断面图按1:

100比例绘制,标明钻孔距底板高度;钻孔参数表包括钻孔孔号、钻孔倾角、方位角和孔深等基本参数。

三、高位抽采钻孔设计

1.钻场位于工作面回风巷道内,沿顶板施工,深度不得超过5米,宽度不低于4.5米。

钻场内钻孔数量不低于9个,分3组压差布置,钻孔直径不低于113mm,钻孔终孔高度不得低于25米,根据煤层厚度等参数确定,位于裂隙带内,控制工作面长度不得小于30米。

钻场和钻场的钻孔压差衔接,钻孔抽采连续进行。

2.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始终保持超前工作面不低于两个钻场和两组钻孔待抽。

后续按照设计要求逐组施工高位裂隙钻孔,高位裂隙钻孔需施工至停采线外20米。

3.具备千米定向钻机施工条件的,必须优先采用千米钻机施工顶板裂隙钻孔,减少顶板高位裂隙钻场数量或避免施工顶板抽采巷道。

4.抽采钻孔设计图中平剖面布置图按1:

2000比例绘制,平、剖对应;断面图按1:

100比例绘制,标明钻孔距底板高度;钻孔参数表包括钻孔孔号、钻孔倾角、方位角和孔深、煤岩段长度等基本参数。

四、抽采钻孔施工

1.所有进行抽采的地点均有抽采工程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钻孔开孔角度误差±1°,开孔位置误差不大于200mm(其他情况除外),顺层孔深度不小于设计深度,穿层钻孔应当穿透全煤及穿岩不小于500mm,否则应当在该钻孔距离不超过500mm的位置补打钻孔。

2.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与矿井地测部门确定巷道中腰线,施工单位技术员依据巷道中腰线,按设计标出开孔中心线和所有钻孔开孔点与编号,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标点位置、设计参数稳钻施工。

孔口悬挂钻孔施工管理牌板,钻机附近或钻场内悬挂钻孔设计参数图表、避灾路线等内容牌板。

3.现场施工人员应当配备参数测量所需要的线绳、皮尺(卷尺)、坡度规、记录本等工具。

钻孔倾角测量以钻机跑道为准,钻孔方位角测量方法以巷道中线为起点进行测量。

矿井积极给与配置钻孔开孔测量仪代替人工测量。

4.钻孔施工1~3米时,应对钻孔方位、倾角等实时参数进行复核,复核情况应当及时记录;发现超出误差范围的,应及时进行纠正。

钻孔施工期间应当详实准确记录钻孔见煤(岩)深度、钻进异常情况。

钻孔深度计算时,应采用计数器或其他有效方法记录钻孔内钻杆数量,并对钻孔孔口外钻杆长度进行准确测量。

5.采用干式排渣工艺施工时,在钻机回风侧3米范围内悬挂瓦斯检测便携仪,10米范围内设置甲烷传感器,具备超限报警断电功能,瓦斯超限切断巷道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同时在钻机下风侧3米内悬挂一氧化碳检测便携仪或在下风侧10米范围内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

6.钻机上风侧5米范围内配备灭火器材,2个8kg或3个4kg干粉灭火器,黄泥、消防细沙各0.2m³,消防锹2把,沙袋8个。

7.矿井建立专用的防喷抽采系统,即采用专用抽采泵、专用管路,专用于打钻防喷装置瓦斯抽采,防止瓦斯喷孔引起巷道风流中的瓦斯超限,与其他地点的瓦斯抽采分源管理,并在装置内设置喷雾降尘功能。

瓦斯含量超过6m³/t或施工中出现喷孔现象时,必须使用防喷装置。

8.岩石段钻孔施工使用静压水的水压不得低于0.5Mpa,或者采用专用泵进行供水,保证供水满足打钻需要,实施水力冲孔措施时,必须在钻孔施工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压力泵,每台压力泵同时供给钻机不得超过两台。

9.同一条巷道内布置多台钻机施工的,钻机间距应大于50米,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防止瓦斯超限及评判单元瓦斯抽采时间差异性的一致。

钻孔施工、水力冲孔与受威胁的掘进工作面,以及回风流中的采掘工作面不得同时作业。

10.穿层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见(止)煤深度与设计相差5米及以上时,应当及时核查分析,实际见(止)煤与设计见(止)煤长度误差超过三分之一的钻孔应当测定该钻孔轨迹,不合格的及时补孔,煤层赋存出现变化的及时修改钻孔施工设计。

使用中出现喷孔、顶钻、瓦斯异常现象或者掉钻杆的,应当在防突措施竣工图和钻孔施工记录、台账中标注清楚。

11.抽采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无法继续钻进,或者经分析出现超误差失效钻孔时,应当重新就近补打抽采钻孔,补打钻孔统一调整到一侧。

12.钻孔施工结束后,应当据实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一式两份,由验收人员签字(打钻负责人、跟班队长、验收员),一份存放于施工钻机处,一份由打钻负责人上井后交值班人员审核签字并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评价钻孔施工参数与钻孔设计是否一致。

其内容包括:

钻孔施工地点、日期班次、钻孔号、孔径、倾角、方位、见煤位置、过煤位置、深度和水力冲孔(割缝)起止时间、水压、冲出煤量及打钻过程中出现的顶钻、喷孔等异常情况。

评价结果由钻孔施工单位上报负责瓦斯抽采管理部门,瓦斯抽采管理部门对上报资料及时汇总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反馈至施工单位、地测部门、矿总工程师及防突矿长。

13.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当在钻孔成孔后3天内,将钻孔施工原始记录参数和冲煤量填入施工台账,绘制钻孔竣工图。

穿层钻孔、高位钻孔分组绘制实钻剖面图。

绘图人员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钻孔要及时上报瓦斯抽采管理部门、矿总工程师及防突矿长;总工程师要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分析,并采取处理措施。

瓦斯抽采管理部门每周对施工单位绘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核,对竣工图真实性负责。

14.抽采钻孔必须设置钻孔施工参数牌板,填写钻孔成孔日期、设计孔深、终孔深度、见煤孔深、见岩孔深、孔径、角度、施工封孔责任人员等。

 

五、抽采钻孔封孔注浆连接

1.抽采钻孔的封孔设计,要说明封孔结构、封孔材料、封孔长度、材料配比、封孔管直径、管路连接方式、检测孔安装、阀门安装等。

封孔结构推广使用“通管直连”结构,抽采钻孔的封孔管径应不小于40mm。

2.钻孔封堵前,煤段应当全程下筛管。

筛管材质应当符合国家抗静电、抗阻燃标准,直径不小于32mm,壁厚不小于2.5mm。

每根筛管间应拧满扣或用胶粘接牢固,筛管要下至孔底,当无法下至孔底时,穿层钻孔筛管距离孔底不低于5米。

顺层钻孔筛管距离孔底不低于10米,否则拔出来重新下。

下筛管要有全过程视频监视,并对下下筛管要有全过程视频监视,并对下筛管的数量、操作人员、验收人员记录在册,便于检查。

抽采钻孔以下情况可不实施下筛管工序:

抽采时间小于1个月的抽采钻孔;抽采钻孔长度少于40米的本煤层钻孔;岩性较好的高位裂隙抽采钻孔;采煤工作面实施浅孔临时抽采的钻孔。

3.封孔方式应当采用囊袋进行“两堵两注”水泥浆带压封孔,要求穿层钻孔封孔深度不得小于20米(含合成树脂段,下同),若钻孔见煤点深度小于20米,则封孔至煤岩交界1米处,封孔段长度不得低于5米;顺层钻孔封孔深度不得小于20米,封孔段长度不得低于8米;高位裂隙钻孔封孔深度不得小于15米,封孔段长度不得低于5米。

封孔注浆压力控制在1.0~1.5MPa,稳压时间不低于2分钟。

4.煤层瓦斯含量大于6m3/t区域的穿层钻孔和顺层钻孔,始抽瓦斯浓度不低于40%,达标评判前瓦斯浓度不得低于5%;煤层瓦斯含量小于于6m3/t区域的穿层钻孔和顺层钻孔,始抽瓦斯浓度不低于30%,达标评判前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否则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穿层钻孔和顺层钻孔汇总管选用直径100mm管路,并且配有检查抽放负压、浓度的阀门,阀门手柄位于同一侧同一向,穿层钻孔通管直连管直接对接阀门,顺层钻孔封孔管通过配套软管连接至阀门,所有接头密封处理,做到严密不漏气。

每组汇总管(或单元分支管)连接钻孔个数不得超过60个。

第六章    达标规划

一、首期达标时间、地点规划。

新安煤矿14250下底板巷于5月达标,义安矿12160轨道底板巷里段、新义矿12060胶带底抽巷、孟津矿12070中间底板巷与11030轨道底板巷于6月达标。

二、突出矿井全部达标时间、地点规划。

首期达标剩余的突出矿井和工作面于12月全部整改达标。

三、瓦斯抽采浓度达标规划。

突出矿井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瓦斯抽采浓度,二季度末达到6%,三季度末达到7%,四季度达到8%,全部具备瓦斯发电利用条件。

四、瓦斯发电利用规划。

第二季度完成瓦斯发电利用调研,第三季度完成发电利用论证并实施建设,第四季度完成一个矿井瓦斯发电利用建设,并试运行。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考核

一、保障措施

1.矿井要向高效生产模式调整队伍结构,压缩一线和辅助人员,人员向瓦斯治理倾斜,保证瓦斯治理施工力量。

2.矿井要提高瓦斯治理队伍工资待遇,使瓦斯治理队伍人员工资水平到达一线水平,稳定队伍提升瓦斯治理人员积极性。

3.矿井根据需要选聘技术水平高,工作热情高的技术人员充实到瓦斯治理单位,增强瓦斯治理技术力量,并提高其工资待遇水平,培养人才,留住人才。

4.不断深化科技创新,从实用和基础开始,从封孔提浓、打钻提效、防喷防超限、计量保可靠性等方面入手进行攻关,由点到面形成提升体系,为瓦斯治理提供科技支撑。

5.瓦斯治理是基础工程、关键工程和脱困工程,各单位和部门将人力、物力、财力优先用在瓦斯治理工作上,坚定不移开展瓦斯治理工作。

6.打钻进场开工实施准入制度。

矿井安排钻机进场之前,要由防突矿长和防突矿长对施工环境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打钻施工队伍方可进入场地施工,否则严禁进入施工打钻,施工中一经发现施工环境变化,不具备施工条件,立即停止施工打钻,责任系统领导负责组织处理。

施工环境验收不合格进入施工或施工中环境变化不具备施工条件仍组织施工,对矿长、防突矿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环境条件系统负责人各罚款10000元。

7.矿井开展“三化一工程”业绩突出,经公司研究召开先进经验现场会交流会,对“三化一工程”做出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矿井,每次给予奖励30万元。

8.公司对率先实现瓦斯发电利用持续2个月以上的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按照实现顺序第一名单位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单为奖励60万元,第三名单位奖励30万元。

二、考核

1.瓦斯工资考核。

瓦斯工资的15%做为“三化一工程”切块考核,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季度评比。

考核结果与单位月度工资、领导班子月度预发效薪挂钩。

考核对象为新安矿、新义矿、义安矿、孟津矿、李沟矿、云顶矿、勘探工程处,实施正向激励。

2.排名考核。

结合瓦斯工资考核、安全“零”目标考核等方式每月对各突出矿井“三化一工程”创建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对标排序,排名前三的矿井分别给予瓦斯工资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后三名的对等处罚。

3.否决项考核。

坚持以安全“零”目标为导向进行考核,月度出现瓦斯超限和其他一通三防专业安全事故的,当月安全环保绩效考核中一通三防专业考核得分为0分。

    4.验收视频抽查考核。

公司通风处副科级以上干部月度抽查钻孔视频不少于2次,其他生产部室不少于1次;矿井班子成员每周不少于1次。

通过抽查验收视频资料核实钻孔施工深度、封孔压力、冲煤量,公司人员抽查中发现施工质量不达标,资料弄虚作假,按照每孔10000万元对矿长和防突矿长进行罚款。

5.工程质量安全抵押考核。

每月施工单位结算预留10%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安全抵押金,待预抽期后评判达标通过逐月返还工程质量安全抵押金,评判时每出现一处不到标扣罚本工作面工程质量安全抵押金10%。

6.治理效果考核。

经评判达标合格交付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在生产中出现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引起瓦斯异常的,对施工单位倒追责任进行效果考核,每次罚款20万元。

第八章   其他

1.各矿井根据开展工作需要,对应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奖励机制,规范、提升管理,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经验新方法,促进瓦斯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2.各突出矿井要立足实际结合实践,坚定不移,积极推动“三化一工程”工作,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在不降低标准不违反强制规定的情况下,可调整创建标准进行实施,目标只准提升不准降低。

3.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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