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政管网定额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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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政管网定额说明
D.5市政管网工程
说明
一、本分部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排水管渠工程、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工程。
二、市政管网工程适用于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三个专业的管道铺设,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顶管,构筑物,设备安装等七个分部组成。
三、管道铺设部分按各专业的项目综合列编,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定额子目的排列分别以排水、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的专业名称区别,使用时可按设计要求不分专业套相应子目。
四、清单项目编码中的各种井类的定额子目是按定型井编制,非定型井类根据工程内容的不同,分别以单项子目编制。
清单项目编码中应包含定型井和非定型井。
五、管网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子目是按常用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的半成品混凝土材料编制的,不含现场搅拌加工费。
如和设计不符时,可按设计配合比换算(不能直接换算为泵送混凝土)。
1.如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可按D.3相应子目计算现场搅拌加工费(包括现场搅拌和场内运输费用)。
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按材料直接代换子目中的半成品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出厂价,运输价格按D.3相应子目计算。
3.商品混凝土出厂价格如包括泵送者,不得再重复计算泵送费。
4.使用非商品混凝土需泵送时,另计算泵送增加费。
六、商品混凝土运输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以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按D.3相应子目执行。
七、给水工程的有关说明:
1.管道、管件安装均按沟深3m以内考虑,如超过3m时,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2。
2.均按无地下水考虑。
3.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临时便桥等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4.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5.管道安装的有关说明
(1)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
(2)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定额工日、机械乘以系数1.2。
(3)本分部给定的消毒冲洗水量,如水质达不到饮用水标准,水量不足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4)新旧管线连接项目所指的管径是指新旧管中最大的管径。
(5)管道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道连接的排水工作内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6.管道防腐的有关说明:
(1)包括铸铁管、钢管的地面离心机械内涂防腐、人工内涂防腐。
(2)地面防腐综合考虑了现场和厂内集中防腐两种施工方法。
(3)管道的外防腐包括IPN高分子防腐漆、氯磺化聚乙烯(三油二布)。
缺项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C安装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7.管件安装的有关说明:
(1)包括铸铁管件、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转换件、塑料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铸铁穿墙管、水表安装。
(2)铸铁管件安装适用于铸铁三通、弯头、套管、乙字管、渐缩管、短管的安装。
并综合考虑了承口、插口、带盘的接口,与盘连接的阀门或法兰应另计。
(3)铸铁管件安装(胶圈接口)也适应于球墨铸铁管件的安装。
(4)马鞍卡子安装所列直径是指主管直径。
(5)法兰式水表组成与安装定额内无缝钢管、焊接弯头所采用壁厚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其材料价格,其他不变。
8.管道附属构筑物的有关说明:
(1)定额内容包括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砖砌矩形水表井、消火栓井、圆形排泥湿井、管道支墩工程。
(2)砖砌圆形阀门井是按《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3、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按S144、砖砌矩形水表井按S145、消火栓井按S162、圆形排泥湿井按S146编制的,且全部按无地下水考虑。
(3)定额所指的井深是指垫层顶面至铸铁井盖顶面的距离。
井深大于1.5m时,应按相应项目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4)定额是按普通铸铁井盖、井座考虑的,如设计要求采用球墨铸铁井盖、井座,允许调整材料差价,其他不变。
(5)排气阀井,可套用阀门井的相应定额。
(6)矩形卧式阀门井筒每增0.2m定额,包括2个井筒同时增0.2m。
(7)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9.取水工程的有关说明
(1)包括大口井内套管安装、辐射井管安装、钢筋混凝土渗渠管制作安装、渗渠滤料填充。
(2)大口井内套管安装:
大口井套管井底封闭套管,按法兰套管全封闭接口考虑。
大口井底作反滤层时,执行渗渠滤料填充项目。
(3)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4)土石方开挖、回填、脚手架搭拆、围堰工程,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5)船上打桩及桩的制作,执行D.3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10.木垫式管道支架重量中不包括木垫重量,但木垫安装已包括在定额内。
11.弹簧式管道支架制作,不包括弹簧本身价格,其价格另行计算。
八、排水工程的有关说明:
1.《排水工程》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顶管工程,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钢筋(铁件)、井字架工程。
2.本专业与建筑、安装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专业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C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3)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
凡市政管道检查井、(接户井)以外的厂、区室外排水管道,均执行本分部。
(4)管道接口、检查井、给排水构筑物需做防腐处理的,分别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和"C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3.本分部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拆除,模板、钢筋(铁件)加工等工程,均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4.本分部所称管径均指内径。
5.本分部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设排水盲沟、基础铺设垫层、采用湿土排水时均执行相应定额。
6.干土与湿土的区分:
地下水位线以上为干土,地下水位线以下为湿土。
7.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的有关说明:
(1)本分部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管道出水口,是依据1996年《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计算的。
适用于市政工程雨水、污水及合流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
(2)D300~D700混凝土管铺设分为人工下管和人机配合下管,D800~D2400为人机配合下管。
(3)如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管道,其定额工日、机械乘以系数1.18。
(4)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定额工日、机械乘以系数1.33。
(5)若在枕基上铺设缸瓦(陶土)管,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18。
(6)自(预)应力混凝土管胶圈接口采用给水工程的相应定额项目。
(7)实际管座角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非定型管座定额项目。
企口管的膨胀水泥砂浆接口和石棉水泥接口适用于360°,其他接口均是按管座120°和180°列项的。
如管座角度不同,按相应材质的接口做法,以管道接口调整表进行调整(见表1):
序号
项目名称
实做角度
调整基数或材料
调整系数
1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90°
120°定额基价
1.330
2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135°
120°定额基价
0.890
3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90°
120°定额基价
1.330
4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135°
120°定额基价
0.890
5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90°
1﹕2水泥砂浆
0.750
6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120°
1﹕2水泥砂浆
0.670
7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135°
1﹕2水泥砂浆
0.625
8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180°
1﹕2水泥砂浆
0.500
9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90°
1﹕2水泥砂浆
0.750
10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120°
1﹕2水泥砂浆
0.670
11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135°
1﹕2水泥砂浆
0.625
12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180°
1﹕2水泥砂浆
0.500
表1管道接口调整表
注:
现浇棍凝土外套环、变形缝接口,通用于平口、企口管。
(8)定额中的水泥砂浆抹带、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均不包括内抹口,如设计要求内抹口时,按抹口周长每100延长米增加水泥砂浆O.042m3、人工9.22定额工日计算。
(9)如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与本定额所采用的标准图集不同时,执行非定型的相应项目。
(10)各项所需模板、钢筋加工,均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11)定额中计列了砖砌、石砌一字式、门字式、八字式,适用于D300~D2400不同覆土厚度的出水口,是按1996年《给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编制的,应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相应分部项目。
8.定型井的有关说明:
(1)各种定型的砖砌检查井、收水井,适用于D700~D2400间混凝土雨水、污水及合流管道所设的检查井和收水井。
(2)各类井是按1996年《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编制的,实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非定型相应项目。
(3)各类井均为砖砌,如为石砌时,执行非定型相应项目。
(4)各类井只计列了内抹灰,如设计要求外抹灰时,执行非定型井内抹灰相应项目,定额工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5)各类井的井盖、井座、井箅均系按铸铁件计列的,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除扣除定额中铸铁件外应按下列规定调整:
现场预制,执行非定型相应定额;厂集中预制,除按非定型相应定额执行外,其运至施工地点的运费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6)混凝土过梁的制作、安装,当小于0.04m3/件时,执行非定型小型构件项目;当大于0.04m3/件,执行分部项目。
(7)各类井预制混凝土构件所需的模板钢筋加工,均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8)当井深不同时,除定额中列有增(减)调整项目外,均按非定型中井筒砌筑定额进行调整。
(9)如遇三通、四通井,执行非定型井项目。
9.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的有关说明:
(1)包括非定型井、渠、管道及构筑物垫层、基础,砌筑,抹灰,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检查井筒砌筑等。
适用于本分项非定型的工程项目。
(2)各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当井深超过1.5m,执行措施项目井字脚手架相应子目;砌墙高度超过1.2m,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措施项目脚手架相应子目。
(3)所列各项目所需模板的制、安、拆,钢筋(铁件)的加工均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4)收水井的混凝土过梁制作、安装执行小型构件的相应项目。
(5)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按流槽抹面项目执行。
(6)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定额执行。
(7)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
凡大于0.04m3的检查井过梁,执行混疑土过梁制作安装项目。
(8)拱(弧)型混凝土盖板的安装,按相应体积的矩形板定额工日、机械乘以系数1.15执行。
(9)定额只计列了井内抹灰的子目,如井外壁需要抹灰,砖、石井均按井内侧抹灰项目定额工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10)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块石与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其他不变。
(11)给排水构筑物的垫层执行本分部定额相应项目,其中定额工日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如构筑物池底混凝土垫层需要找坡时,其中定额工日不变。
(12)现浇混凝土方沟底板,采用渠(管)道基础中平基的相应项目。
10.顶管工程的有关说明:
(1)本分部内容包括人工挖土顶管、挤压顶管、混凝土方(拱)管涵顶进,不同材质不同管径的顶管接口等项目,适用于雨、污水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顶管工程项目。
(2)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非定型的相应项目,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如果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3)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管径、接口做法执行相应定额项目,定额工日、机械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4)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按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5)定额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所要求的永久性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6)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按箱涵顶进项目或规定执行。
(7)管道顶进项目中的顶镐均为液压自退式,如采用人力顶镐,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43;如系人力退顶(回镐)时,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20,其他不变。
(8)人工挖土顶管设备、千斤顶,高压油泵台班单价中已包括了安拆及场外运费,执行中不得重复计算。
(9)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构筑物的相应项目。
(10)水力机械顶进定额中,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费用,可另计。
(11)单位工程中,管径Φ1650以内敞开式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系数1.3。
(12)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表2系数:
表2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系数
中继间顶进分级
一级顶进
二级顶进
三级顶进
四级顶进
超过四级
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
1.36
1.64
2.15
2.80
另计
(13)安拆中继间项目仅适用于敞开式管道顶进,当采用其他顶进方法时,中继间费用允许另计。
(14)钢套环制作项目以"t"为单位,适用于永久性接口内、外套环,中继间套环、触变泥浆密封套环的制作。
(15)顶管工程中的材料是按50m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超过50m时,另行计算。
11.给排水构筑物的有关说明:
(1)包括沉井、现浇钢筋混凝土池、预制混凝土构件、折(壁)板、滤料铺设、防水工程、施工缝、井池渗漏试验等项目。
(2)沉井:
沉井工程系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
水中沉井、陆上水冲法沉井以及离河岸边近的沉井,需要采取地基加固等特殊措施者,应另行计算。
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沉井制作不包括外渗剂,若使用外渗剂时另计。
(3)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定额项目执行,其中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是按在地面以上3.6m以内施工考虑的,如超过3.6m者按以下计算:
采用卷扬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和定额工日见表3;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台班,按相应项目中搅拌机台班用量的50%计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增加定额工日
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
1
池壁、隔墙
8.7
0.59
2
柱、粱
6.1
0.39
3
池盖
6.1
0.39
表3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和定额工日
池盖定额项目中不包括进人孔,发生时另计。
格型池池壁执行直型池壁相应项目(指厚度)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4,其他不变。
(4)预制混凝土构件:
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0.5个定额工日计。
除混凝土滤板、铸铁滤板、支墩安装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执行异型构件安装项目。
(5)施工缝:
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见表4:
序号
项目名称
断面尺寸
1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3cm×2cm
2
油浸木丝板
2.5cm×15cm
3
紫铜板止水带展开宽
45cm
4
氯丁橡胶止水带展开宽
30cm
5
其余均为
15cm×3cm
表4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
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6)井、池渗漏试验:
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内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定额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如构筑物池容量较大,需从一个池子向另一个池注水作渗漏试验采用潜水泵时,其台班单价可以换算,其他均不变。
(7)执行专业分部分项的项目:
构筑物的垫层执行非定型相应项目。
构筑物混凝土项目中的钢筋、模板均按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需要搭拆脚手架者,执行相应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执行。
构筑物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C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C安装工程"相应项目,非金属面应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相应项目。
1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1)适用于给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项目的专用设备安装。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应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C安装工程"有关专业册的相应项目。
(2)本分部设备、机具和材料的搬运:
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机具和材料:
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垂直运输基准面:
在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3)工作内容:
设备、材料及机具的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起重机具的领用、搬运、装拆、清洗、退库。
划线定位,铲麻面、吊装、组装、连接、放置垫铁及地脚螺栓,找正、找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
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工作。
设备本体带有的物体、机件等附件的安装。
(4)本分部除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外的搬运工作。
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整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供货设备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检修、加工、制作、研磨以及测量等工作。
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架搭拆工作。
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试运转所用的油、水、电等。
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工作。
(5)设备的安装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定额工日及机械应乘以1.15的系数,其他不变。
(6)定额是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的,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7)各分项有关说明:
拦污及提水设备:
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的。
投药、消毒设备:
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1.3。
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水处理设备:
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综合基价乘以系数1.3。
如需制作安装钢制支承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
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接和焊接时,可按相应规格项目的定额基价分别乘以系数1.2和1.3。
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综合基价乘以系数1.3。
污泥脱水机械:
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闸门及驱动装置:
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汽动为3m以内考虑。
集水槽制作安装:
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合漆的定额工日和材料,不得再另计除锈刷油费用。
但如果油漆种类不同,油漆的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堰板制作安装:
碳钢、不锈钢矩型堰执行齿型堰相应项目,其中定额工日乘以系数O.6,其他不变。
金属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考虑的,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定额不作调整。
金属堰板安装项目,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安装相应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穿孔管、穿孔板钻孔:
穿孔管钻孔项目适用于水厂的穿孔配水管、穿孔排泥管等各种材质管的钻孔。
其工作内容包括:
切管、划线、钻孔、场内材料运输。
穿孔管的对接、安装应另按有关项目计算。
斜板、斜管安装:
斜板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的加工制作费用。
聚丙烯斜管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铺装、固定、安装等。
13.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14.检查井筒的砌筑适用于混凝土管道井深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计算,高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每增0.5m和补充定额计算。
15.沉井井壁及隔墙的厚度不同如上薄下厚时,可按平均厚度执行相应定额。
16.钢筋混凝土池:
(1)钢筋混凝土各类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2)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3)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计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4)池壁分别不同厚度计算体积,如上薄下厚的壁,以平均厚度计算。
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面算至池盖下面。
(5)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6)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7)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区分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2)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8.防水工程:
(1)各种防水层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19.机械设备类:
(1)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搅拌机械、曝气机、生物转盘、带式压滤机均区分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均包括设备带有的电动机的重量在内。
(2)集水槽制作、安装以设计断面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