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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钱穆先生《朱子学提纲》论朱子学精神

国学经典钱穆先生《朱子学提纲》论朱子学精神

1970年钱穆先生因撰写了《朱子新学案》,“分篇逾五十,全书超百万言,恐读者畏其繁猥”,特作《朱子学提纲》,“冠于书端,庶使进窥全书,易于寻究”1。

在《朱子学提纲》中,钱穆先生就朱子学诸多问题做了简析。

关于朱子学精神问题可以说是钱穆先生探讨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这也是朱子之学指导性学术思想。

总概之,钱穆先生认为“朱子精神气魄宏大,故能立大规模而兼斯两者。

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到中庸,四通六辟,成此一家”。

简言之,“惟朱子,一面固最能创新义,一面又最能守传统”,而为集儒学之大成者。

现分述钱穆先生之论朱子精神如下。

一、明得前人本意,发挥自己新意

朱子之学对前人的思想学说备加理会,正尤钱穆先生所指出的,朱子“其为注解,无论古今人书,皆务为句句而解,字字而求,此正是汉儒传经章句训诂工夫,只求发明书中之本义与真相,不容丝毫臆见测说之参杂。

”钱穆先生认为朱子之学注重对前人思想本意的推敲与阐发,发挥自己新的见解,旧义新解,以自己新的思想替代前人旧有概念与观念。

在《朱子学提纲》中钱穆先生多次指出了朱子的这一精神。

“明得前人本意,与发挥自己新意,事不相妨”,“朱子解经极审慎,务求解出原书本义。

但亦有时极大胆,极创辟,似与原书本义太不相干。

如《论语》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朱子注天即理也。

孔子只说祷于天,没有说祷于理,朱子注语岂非大背原义,此等处正见理学精神”。

朱子之学正为如是。

朱熹明前人圣贤之言本意,集为理学之大成。

儒家圣贤孔子、孟子及荀子提出了以“仁”、“礼”为核心、以恢复仁礼之治为目的的理论体系,以此指导思想体系的建立。

朱熹继承和发扬了孔孟荀董之学,吸收其思想之精华,将孔孟仁礼学说、道德观及天命论逐渐演化,形成了形而上学的天理,使孔孟仁义之学演化为理气天命思想,使儒家学说更加具有理性的色彩。

朱熹不仅深刻理会孔孟之言,而且更是有所发挥,将仁礼学说发展为理学。

朱熹认为“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2。

朱熹的理也与孔孟仁礼一样具有道德原则的规范要求,是人们有目的行为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他指出“君尊于上,臣恭于下,尊卑大小,截然不可侵犯”3。

朱熹更是将孔子的“分”的思想理论发扬光大,使其进一步法制化。

朱熹将义理视为判断是与非的最主要的标准,他认为“合于义理者为是,不合于义理者为非”4。

再以天人关系问题为例,朱熹仍然坚持“天人合一”思想观,但是他的天人合一并不是通过直观的表达方式来显现,而是以“理”的范畴来阐发,他的“理”既表现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又体现了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道达到合一,有着很高的思辨哲理性及社会实用性。

阐述天人合一中,朱熹能够较多地以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使其思想更加具有科学理性精神。

朱熹将孔孟圣贤的仁礼思想发展成为以义理为内核的思想体系,这是朱熹的发展与贡献。

朱熹引“道”为“理”,作为思想体系本题及规律性范畴,将道家“道”本体之心、兼容阴阳与张载“气”的学说,理气结合,使理气观更加丰富多彩。

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道”、“理”、“太极”是作为同等序列的范畴,道、理、太极沟通在一起,道与理也都是作为宇宙之根本,相通相济,朱熹多次说过:

“道即理之谓。

”又说:

“道字即《易》之太极。

”5较道家之道而言,朱熹之道即理显然更为广泛,甚至无所不包,属于形而上之本体,他指出:

“道之全体,固无不该。

”6“夫道体之全,浑然一致,而精粗本末内外,宾主之分,粲然于其中,有不可以毫厘差者。

”7而且“道之体用,其大天下莫能载,其小天下莫能破”8。

同时,朱熹的道与理都是包括了伦常的仁义礼智、宗法等级之制,以理喻道之统,以道补儒。

朱熹对佛释之学多有推究理会,以“理一分殊”取代“一多相容”的佛学精华,让“理一分殊”成为科学的思维方式,对魏晋以来佛老黄学加以利用与改造,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主导地位。

钱穆指出:

“朱子于老庄两家波多发挥,亦不全废弃。

其于释氏,尤其于禅宗,则特他精辨,于理学家中,朱子辟禅之语最多。

后代理学家所辨儒释疆界,其说几全本于朱子。

”朱熹在梳理“理一分殊”思想时借用了佛学“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的喻语,以佛之“万殊”思想与传统德教思想相联系,指出:

“天覆地载,万物并育于其间而不相害,四时日月,错行代明而不相悖。

所有不害不悖者,小德之川流;所以并育并行者,大德之敦化。

小德者,全体之分,大德者,万殊之本。

”9朱熹的本体论、人性论、修养论等亦是受到了佛释的影响。

其所谓“无极而太极”,是万里、万善之本原,具有超然善恶的内涵,这与佛家《六祖坛经》“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哪个明上座本来面目”相接近,此外朱熹害接受了佛家静坐养性的思想。

朱熹自以为其思想与佛释之学是有许多相异的地方。

朱熹指出:

“佛学之与吾儒,虽有略相似处,然正所谓貌同心异,似是而非者,不可不审,……所云禅学悟入,乃是心思路绝,天理尽见。

此忧不然,心思之正,便是天理。

”10

同时,大多学者往往只是注意到了朱熹纳取儒释道的思想,对于朱熹吸收法家之说避而不谈,不敢正视朱熹及其他理学家所具有了“阳儒阴法”的理学本性。

朱熹曾假尧舜之词,一方面对法家之义进行“假惺惺”的批评,另一方面却从实质上肯定了法家“辟以止辟”观念的合理性,他说:

“所谓‘辟以止辟’,虽曰杀之,而仁爱之实已行乎其中。

今非法以求其生,则人无所惩惧,陷于法者众,虽仁之,适以害之。

”11朱熹的法律思想具体实施中以严刑为主。

严刑峻法的主张与韩非基本一致。

韩非说:

“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

今缓刑罪行宽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为治也。

”12朱熹也认为轻刑“既不能止民之恶,而又为轻刑以诱之,使得以肆其凶暴于人,而无所忌,则不惟彼见暴者无以自伸其冤,而奸民之犯于有司者,且将日以益众,亦非圣人匡直辅翼,使民迁善远罪之意也。

”13朱熹也认为,“劫盗杀人者,人多为之求生.殊不念死者之为无辜,是知为盗贼计,而不为良民地也。

”14朱熹对于法家思想中有利于维护君主专制的东西是极力吸取,并加以改造。

韩非说:

“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而朱熹则主张原情原心而灵活地加以处罚。

他说:

“若如酒税、伪会子及饥荒窃盗之类,犹可以情原其轻重大小而处之。

”15这体现了其思想更具有灵活性与可操作性。

二、汇纳群流,扩其范围

朱子之学具有相当鲜明“汇纳群流”的特点。

钱穆先生在论述朱子经学是就说到:

“朱子于经学,虽主以汉唐古注疏为主,亦采及北宋诸儒,又采及理学家言,并又采及南宋与朱子同时之人。

”“朱子治经,除经之本文外,必兼罗汉唐以下迄于宋代诸家说而会通求之,以期归于一是。

”朱熹继承发挥了圣贤以道统为己任的思想,宣称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的圣人之道,在中断数千年之后终有二程为续,而自己又是在承续之道,“看圣贤代作,未有孔子,便无《论语》之书,未有孟子,便无《孟子》之书,未有尧舜,便无《典谟》,未有商周,便无《风雅颂》”。

“自尧舜以下,若不生个孔子,后人去何处讨分晓?

孔子后若无生个孟子,也未有分晓,孟子后数千载乃始得程先生兄弟发明此理。

”16在其道统论中,朱子提倡周子,犹如钱穆所言:

“朱子乃始推尊濂溪,奉为理学开山,”17同时朱子又将道统谱系推而广之,扩其范围,由前人至尧舜,向前起自伏羲、神农、黄帝,下达周自二程及张子,而且朱子在《中庸章句序》中首次采用了“道统”一词,使“道统”思想概念化,道统之名得以升华,具有明确的创新观念。

对于宋儒之学钱穆有深刻的阐述,最为详明,他认为:

“其学术门径,则转极开阔,能向多方面发展,不儒汉唐儒之单纯。

一是政事治平之学。

宋儒多能议政,又能从大处着眼,最著者,如范仲淹之十事疏,王安石之万言书,引起了庆历熙宁两番变法。

其次曰经史之学,此与政事治平之学相表里。

宋儒经学则多能于每一经之大义上发挥,尤著者,如胡瑗苏湖设教,分立经义治事两斋。

胡瑗之于《易》与《洪范》,孙复之于《春秋》,李觏之于《周官》,此等皆元气磅礴,务大体,发新义,不规规于训诂章句,不得以经儒经生之。

又其次曰文章子集之学。

”朱熹折衷融合宋儒之学,宋儒思想及学术成为朱熹思想的重要渊源。

朱子集理学之大成,折衷融合北宋以来理学思想精髓。

元朝北方大儒刘因就认为:

“邵(雍),至大也;周(敦颐),至精也;程(二程),至正也;朱子,极其大,尽其精,而贯之以正也。

”18朱熹汇纳周子张载二程之人性论,以人性分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较惟完备地解决了自先秦以来对性善恶的争议问题,其理论是融合了《中庸》、《孟子》的“天命之谓性”、告子的“生之谓性”及张载的“气质之性”合理内核,同时发挥融合了二程思想,进一步完善了天理人欲论,提出“明天理、灭私欲”,以此作为社会道德伦理规范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传统儒家尤其是宋以来理学大师的人性学说。

钱穆《朱子学提纲》总结说:

“朱子始为《太极图说》〉与《孟子》作解,濂溪著作,一一加以整理发明,又为稽考其生平,虽小节不遗,使后世重知濂溪其人始末,与其学之蕴奥,惟朱子之。

至其确定周程传统,虽发于五锋,亦成于朱子。

朱子又极推横渠。

……后人北宋理学,必兼举周张二程,然此事之论定,实由朱子。

朱子于北宋理学,不仅汇通周张二程四家,使之会归合一。

又扩大其范围,及于邵雍尧夫,司马光君实两人,特作六先生画像赞,以康节涑水与周张二程并举齐尊。

”钱穆还曾列举朱子史学思想论述说:

涑水特长史学,著《资治通鉴》,朱子作《纲目》继之,其意盖欲以史学扩大理学之范围……朱子虽为理学大师,其名字与濂溪横渠明道伊川并重,后人称濂洛关闽,然朱子之理学疆境,实较北宋四家远为开阔,称之为集北宋理学之大成,朱子决无愧色。

三最能创新义,最能守传统

在《朱子学提纲》中钱穆先生多次提出朱子之学最大的精神就是创新与守旧的完美结合,“惟朱子,一面固最能创新义,一面又最能守传统”,钱穆先生就认为“朱子称赞横渠此一语,不仅谓其胜过了二程,抑且谓其胜过了孟子。

此处即可见宋代理学家精神,一面极具传统性,另一面又极具开创性,而以朱子尤为代表。

朱子之学其学术上最具特色的是发展与创造性。

朱子学精神的创新有二个方面,一是能够依据原有的思想学术加以发挥,对原有思想体系进行更新,在对待汉唐经学上朱子就是“欲创造出一番新经学”,贵在发挥;另一方面就是能自立说,“朱子终是一卓越之理学家,因其有创见,能自立说,与标准之经学家毕竟不同”,朱熹不仅仅满足于旧有体系的阐发,而是“实欲发展出一番新理学”,从旧思想中发展出新体系。

在诸多方面,朱子博取众长,可以说“朱子立言,必斟酌而达于尽善之境”。

美学者陈荣捷先生在《朱子之创新》文中,曾经归纳了朱子在六个方面的创新意识:

(1)确定新儒家之方向;

(2)理气关系之厘清(3)太极观念之发展(4)仁之观念发展之极致(5)道统观念之完成(6)合《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为四子”(朱子学新论),而从钱穆先生《朱子新学案》及《朱子学提纲》中所列各分论中无不蕴涵着朱子创新的思想意识,更为广泛与深刻。

朱子之学其学术上另一最具特色的是思想的传统性。

在中国古代文化发展和文明传承过程中,图书典籍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朱熹是我国文化史上第一个将《大学》、《中庸》、《论语》及《孟子》“四书”集为一体加以阐发者,他以其毕生之力注释“四书”,不断地宣扬《四书》,鼓吹格物致知的理性思想学说,使《大学》、《孟子》思想精髓得到了进一步发扬光大。

朱熹传承了二程四书学的精华,以四书义理之学为基石,以道统为线建立起完整的四书学思想体系,从而扭转了魏晋以来玄释之学的影响,对宋代文化乃至中国封建后期文化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朱熹认为“《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道理粲然。

人只是不去看。

若理会得此四书,何书不可读,何理不可究,何是不可处”19。

把四书作为理会万物万事的初始,很显然朱熹已经将四书取代了儒家《诗》、《书》等“六经“的经典意义上的地位。

朱熹对“四书”的集注,既表明了对孔子《论语》等思想的推崇与承续,同时也反映了朱熹思想更广阔的空间感。

朱熹传承了原有思想融合方式。

朱熹思想的形成过程中以“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精神相当广泛地吸取了各学派学说中的合理内核,继承濂、洛之学,包容了儒释道及其他地域性学派思想,正如全祖望《宋元学案》中指出,朱熹‘综罗百代”、“遍求诸家,以收去集长之益,若墨守而屏弃一切焉,则非朱子学也”。

而这种思想融合方式也正是对儒家所具有的善于选择、改造、综合继承。

在这一点上,朱熹思想体系和荀子建立以儒学为主体、综合诸子百家的荀学体系是走过了相同的道路。

正因为如此,钱穆先生才有所论:

“朱子《论》、《孟》集注、《学》、《庸》章句皆由其一己思想之最后结论凝练而来。

一面当认取其深厚之传统性,一面当认取其精辟之创造。

二者合一,乃可见朱子思想之大全。

”“故朱子之四书学,一面极富有传统精神,另一面则又极富有创造精神。

凡属理学新义之有当于创造性者,朱子亦已尽量纳入其《四书集注》与《章句》中。

凡朱子认为于孔孟大传统有走失而无当于创造性者,虽程张所言,亦不阑入。

或则仅收于圈外,不列入注之正文,使读者辨别其虽有发明,而非本义。

在朱熹这一的思想中,钱穆先生认为有个非常独特的内涵就是“只见其因袭,不见其创造”,这是朱熹思想形成与传播过程中极具高明的地方。

钱穆先生在论及朱子理气论时就指出:

“朱子理气论,实是一番创论,为其前周张二程所未到。

但又朱子说来,却觉其与周张二程所言处处吻合。

只见其因袭,不见其创造,此乃朱子思想之最伟大处,然亦因此使人骤然难于窥到朱子思想之真际与深处。

”“读朱子之书,一一分别而观,若其言必有本,并无创见立说之处。

朱子乃浑化其一己思想于从来之大传统中,使人不见其痕迹。

换辞言之,朱子乃自从来大传统中酝酿发展思想,而亦不自知其为创见与自立说。

四精粗具到,采撷精华

朱熹的思想广大精微,百纳江溪,发挥圣贤之精神,犹如薛瑄在论述《四书集注》时,说朱熹“萃众贤之言,……至大,至精,至密,发挥先贤之殆无余蕴。

”20对此钱穆先生也有深刻体会,指出“朱子之学,重在内外合一,本末兼尽,精粗俱举,体用皆备”,“朱子意见,可谓极宏通,又极细密”。

朱熹认为看待事物应该全面,从表及里,从粗到精,从现象到本质全面认识,而且还要有远见,看到事物的深处内涵,凡须看透背后,“且如这一事见得这一面是如此便须看透那乎背后去,方得”,他又例举下围棋说:

“如围手中棋一着,便见得数十著以后之着。

若只看这一面,如何见得那。

”21朱熹还曾详细细地论述了用力之方:

“若其用力之方,则考之事之著,或索元讲论之际,使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有其一物中,莫不有以见其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当而不可易者,必其表里精粗无所不尽,而又益推其类以通之”,表明朱熹十分重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去认识新事物。

在论及心学时,钱穆先生就说到,朱子“认为内外本末,须一以贯之,精粗具到,统体兼尽。

此为朱子在一般理学思想中最独特亦最伟大处。

”又及,“朱子论《易》,除《易》之本义外,大而至于无极太极,先天后天,又下而至于如世俗所流行之火珠林灵棋课之类.”。

朱熹作为学问渊博,“致广大,尽精微”之大家,在学术上涉猎范围极广,“上至无极太极,下而至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22。

朱子在对自然科中的气化、宇宙演化结构等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深入地探讨,取得了显著的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这不仅对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它通过将自然科学研究成果与理学思想贯通在一起,推动了理学思想的发展。

朱熹本人较为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使其思想体系中不能不加进一些唯物客观的因素,包含着科学思辨理性的意义。

朱子之学是前人先哲思想的集大成,他的思想之集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集,而是采撷精华,去短集长,“朱子于北宋理学诸家中,亦只是要去短集长,求得一恰中恰好。

”“朱子于宋儒解书,亦一一平心抉其短而不忽其长,以求荟萃融会,定于一是,其用意无异于治他经。

朱子在对待学术上是持非常严谨的态度,不惟前人,不惟圣贤,更不计学派差异,而是善加采择,去短集长,钱穆先生就明锐地指出:

“朱子之博及群书,而善加采择。

沈氏为人,为当时理学家所轻,朱子独重其书。

亦如伊川为当时理学家所重,而朱子独非其说。

”朱子说经,虽在理学立场上素所反对如苏东坡,尤甚者张横浦,苟有一言可取,亦加采纳。

”在这方面,我们还可以从朱熹对秦朝法律的评价上看到他对法家文化的综合选择的态度,“问:

‘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

’曰:

‘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

’”23封建文化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君臣关系及其政权,对以法家为核心的文化并不愿意去改变,并且以不同形式加意发挥。

朱熹对于法家思想中有利于维护君主专制的东西是极力吸取,并加以改造。

参考文献:

1钱穆.朱子学提纲.北京:

三联书店.2000.后未出注均引自该书

2朱熹.四书或问.大学或问上卷1.[A]朱子全书.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3朱熹.朱子语类卷68[M]黎清德.北京:

中华书局.1986.

4朱熹.朱子语类卷83[M]黎清德.北京:

中华书局.1986.

5朱熹.朱熹集卷37.[M].郭齐;尹波点校.成都:

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

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泰伯[A]朱子全书.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7周子全书卷2太极图说解

8朱熹.四书或问.中庸或问卷2.[A]朱子全书.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9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A]朱子全书.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10朱熹.朱熹集卷59[M].郭齐;尹波点校.成都:

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

11朱熹.朱子语类.卷78[M]黎清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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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韩非子.说难十二.俞志慧.韩非子直解.杭州:

浙江文艺出版社,2000.

13丘浚.大学衍义补总论·制刑主义.引朱子语.四库全书本

1415朱熹.朱子语类卷110[M]黎清德.北京:

中华书局.1986.

16朱熹.朱子语类卷93M]黎清德.北京:

中华书局.1986.

17钱穆.朱子新学案.第一卷[M]成都:

巴蜀书社.1986.三卷本

18元史.本传.北京:

中华书局1976-

19朱熹.朱子语类卷14[M]黎清德.北京:

中华书局.1986.

20读书录.卷2

21朱熹.朱子语类卷75[M]黎清德.北京:

中华书局.1986.

22朱熹.朱子语类卷15[M]黎清德.北京:

中华书局.1986.

23朱熹.朱子语类.卷134[M]黎清德.北京:

中华书局.1986.

作者简介:

徐公喜(1965---),男,江西鄱阳人,江西上饶师院朱子学研究所副教授,副所长、《朱子学刊》执行编辑上饶市朱子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方向为理学法律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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