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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方案招标文件.docx

水保方案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NXITC111101F067/2

 

xxx矿区xx一矿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

 

 

xx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上海庙矿区鹰骏一矿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xxx矿区xx一矿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

(2)招标编号:

NXITC111101F067/1、2、3、4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至取得批复文件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

编制xxx矿区xx一矿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书

二标段:

编制xxx矿区xx一矿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三标段:

编制xxx矿区xx一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报告书

四标段:

编制xxx矿区xx一矿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近三年内编制过两项同类型方案。

二标段: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近三年内编制过两项同类型方案。

三标段: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编制过两项同类型方案。

四标段: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编制过两项同类型报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等级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两项(合同或批复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有意者请于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9:

00时至17:

00时,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五楼一部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xx招标与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

xx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2011年12月23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xxx矿区鹰骏一矿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

1.2

招标内容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拿批复)

3

1.3

建设地点

内蒙古xxxx旗xxx矿区

4

1.4

矿井规模

600万吨/年;

5

1.5

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水保法律、法规及开发项目水保方案技术规定进行编制,负责完成水保方案报告批复手续,满足建设项目水保需要。

6

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1.7

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具备报批条件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暂定三个月)取得最终行政批复文件。

(投标单位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认为自己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最快的日历天数)

8

2.1

2.2

投标服务内容及工作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1/2.2条款

9

3.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0

13.1

投标报价

参照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利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文件,结合市场情况,总承包一次性包干价

11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

12

4.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

15.1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人民币;提交方式:

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出具,电汇、支票(必须到账),于开标前交纳。

15

5.1

踏勘现场及

投标答疑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招标公司,招标公司将尽快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6

17.1

投标人的

备选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17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份;副本:

六份;电子版标书一份;

18

21.1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2年1月12日上午9:

0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xxx旗xxx镇煤炭大厦会议室

19

2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1月12日上午9:

0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xxxxx旗xxx镇煤炭大厦会议室

20

33.4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估法》,见投标须知第33.4条

注意: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前公布;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有效报价的范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招标控制价与其下浮15%之间,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

xxx矿区xx一矿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2招标内容: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编制、评审、审批、拿批复);

1.3建设地点:

内蒙古xxx旗xxx矿区;

1.4矿井规模:

,600万吨/年;

1.5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保法律、法规及开发项目水保方案技术规定进行编制水保方案,负责完成水保方案报告批复手续,满足建设项目需要。

报告质量要求为合格。

1.6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7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具备报批条件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暂定三个月)内取得最终行政批复文件。

(投标单位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认为自己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最快的日历天数)

1.8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有资格的编制服务单位承揽本项目。

2、招标服务内容及招标范围:

2.1招标服务内容:

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矿井《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取得水保方案报告书合格的批复文件。

2.2工作范围: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评审,负责拿回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4.2资质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

4.3业绩要求:

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同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的成功业绩。

4.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技术咨询工作内容,中标后在技术咨询工作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招标人有权利要求随时更换。

投标人中标后应独立完成合同内容,不得将项目私自转包、分包。

4.6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范围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生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投标人自理。

5.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车辆自备,费用自理。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文本格式

第四章项目概况、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2除7.1内容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纪要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要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有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按照投标澄清书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同时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投标人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15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全部内容。

8.3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会(或答疑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因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部分四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

11.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1.2.2法人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服务承诺书;

11.2.6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的复印件。

11.3商务部分:

11.3.1投标报价(包括报价说明、工程报价汇总)。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工作方案(或服务大纲)及具体实施措施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部配备情况:

(2)项目管理人员证件:

(附资格证和职称证件复印件)

11.4.3其它有关说明企业竞争优势的证明材料:

11.4.4招标文件要求其它资料。

11.5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格式见后附)

11.5.1法人授权委托书

11.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5.3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1.5.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5.5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11.5.6主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

11.5.7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同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业绩;(业绩认定以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书)或批复文件为准)投标书中装订业绩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11.5.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同类型业绩,投标书中装订业绩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11.5.9投标人认为提交其它资料。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的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如未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编制,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认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不对其进行评审。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一次性包干价。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此>: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会务费、专家评审会议费、差旅费用以及负责拿回合格批文的一切费用)。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招标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3.4报价编制参照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保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文件,结合市场情况,项目特点等因素自行报价。

报价时说明收费标准,计算基数和优惠条件及理由(要求附报价说明和详细计算表),总承包一次性包干价。

13.5投标人在报价时只能递交一个投标总报价和组成总报价各项费用的单项报价,总报价和单项报价之和如果不同,以单价修正总价。

13.6无效报价

13.6.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为固定价。

对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或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3.6.2投标人若在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3.6.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上下限。

14、投标货币

14.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作适用。

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16.2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支票(必须到账);

(2)电汇(必须到账);

(3)不接受现金。

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于开标日期前尽早办理相关事宜,开标时携带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将此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

开户名称:

xx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25000140900006650

开户银行:

xx银行湖滨支行

16.3对于未能按16.1和16.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或协议;

(3)中标人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不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

17、投标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不允许递交投标备选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要求投标文件采用A4纸,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中。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要求采用A4纸装订成册。

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必须密封处要有密封条,启封处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否则不予受理。

19.3所有标书密封袋都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投标截止日期:

“在2012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0.3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招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2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导致废标和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招标,并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

24.2所有投标单位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4.3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接受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公司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24.4开标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投标总报价、工期要求承诺、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4.5投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

24.6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进行唱标。

25.招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给予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5.1.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

(六)评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接受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公司纪检等监督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26.2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评委4人,业主代表1人。

外聘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应当保密。

26.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按废标处理。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时进行校正,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1.1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30.1.2如果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时,应以单价为准。

31、评标方法: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

第一条、评标、定标坚持的原则:

(一)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及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招标人不承诺报价最低者中标,对不中标的单位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均无解释的义务。

第二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方案和人员等进行综合评审后依据招标文件给出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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