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外包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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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外包服务合同
绿化养护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的绿化养护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具体范围:
绿化区域。
二、绿化养护服务范围:
(1)修剪: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
各类绿地、树穴、绿化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
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清洁:
及时清扫乔木、大型灌木的落叶及绿篱内的落叶,保持绿化带整洁。
(6)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7)抗旱、抗台、抗涝、防寒:
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
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冬季做好树木树杆刷白,对南方树种进行包扎,保证苗木顺利越冬。
三、承包方法:
采用由乙方人工、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
四、合同期限:
养护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绿化养护质量及考核标准
(一)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园林绿化养护二级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管理考核标准:
按甲方考核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二:
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绿化养护之详细工作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各专项业务操作规程,工作及培训计划、工作现场的质量记录及工作人员相关资料,并有权对乙方专业人员的技能予以评估。
2、甲方根据《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及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之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权按附件《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规定内容处罚进行扣款处理(承担违约责任)。
对不符合甲方规定标准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3、甲方有权利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4、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5、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绿化养护所必须之水电能源。
7、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8、甲方应在管辖区为乙方提供工具房,存放工具。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绿化养护必须之便利条件,但不承担绿化养护所必须之设备、工具、苗木等的费用。
9、甲方对乙方违规行为及现象、养护质量效果可开出《整改/处罚通知单》。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绿化养护工作之便利条件,提供水电使用的方便,在达到标准后并按双方约定支付相关的费用。
2、乙方工作人员有权利在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出入本小区。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调乙方与业主及其他部门的关系。
5、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各项作业标准,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为小区提供专业绿化养护服务,并严格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出现的工伤及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7、乙方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小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8、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人数,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身体健康)之专业人员共计人(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同时进驻现场工作,要求年龄在周岁以下,本人或者亲属均非本小区业主;指定现场负责人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养护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绿化养护情况及作好质量记录,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9、乙方须提供年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月度工作计划。
每年1月5(给甲方审核时间)日前提供年度工作计划。
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体系要求的下月绿化养护作业计划,每月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整改报告》,并接受甲方关于绿化养护的合理建设和要求。
乙方向甲方每月前提供乙方绿化工排班表,并要求绿化工签到,避免缺岗现象。
已确定的月度日常养护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10、每月若对甲方的有效投诉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在当月绿化养护服务费中扣除违约金、具体依照《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相关条款。
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绿化养护服务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绿化、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小内乙方工作人员出现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甲方除报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外,视情节有权扣除乙方违约金、具体依照《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相关条款。
1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因乙方原因(乙方以外原因除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乙方除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外,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合同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13、每月至少三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主管以上)到区域内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并在乙方留存记录,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14、乙方负责承担员工之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15、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全部设备、工具、绿化养护材料及绿化养护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养护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在乙方留存完善的入职手续。
工作时间必须统一身着乙方正式作业工服、佩带正式工作证(加盖乙方公章,公章需清晰,易识别),乙方所用公章复印在甲方留存便于识别,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工服如有变化需在使用前通知甲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如和甲方工服有识别冲突,需避免。
并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
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各小区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7、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乙方主管因特殊原因不在场时,应接受甲方主管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按双方确定的绿化养护工作检验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改正。
18、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养护事项。
如遇台风、暴雨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9、如遇社会评查(外部质量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优秀小区(大厦)的验收检查;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甲方集团或物业公司组织的参观、评比、检查等)。
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养护工作,并确保养护质量符合要求。
如甲方事先知道检查时间的,甲方须通知并要求乙方区域经理或以上负责人一同参加;没有通知时间的,要求乙方现场主管一同参加。
社会检查结束后,甲方须记录社会评查意见,由乙方确认后,作为月度与季度评估的参考依据。
20、日常工作中,乙方现场工作人员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21、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向顾客索取小费、财物及接受顾客馈赠物品,在小区内拾遗物品未及时上交甲方客户服务前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合同款的3%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22、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之服务质量标准实施绿化养护保养作业并配合甲方之定期检查评估,根据检查发现不合格项须按甲方限期内予以整改。
23、乙方现场所做的工作记录需进行有效保存,内容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便于查阅,识别。
并在必要时提供给甲方,以及经甲方同意的上级机关、认证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使用。
24、若乙方对甲方提出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予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视情节严重在当月养护费中扣除1%—10%的养护费。
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绿化养护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园林、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25、在接受客户投诉时(包括有效投诉和无效投诉),乙方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不能以个人名义或贵单位名义对业主进行回访或了解事情的经过,除在甲方授权的情况方可进行投诉回访,私自回访将视为一项严重不合格项,私自回访对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绿化养护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
26、乙方现场所有的工作记录必须规范、清晰、真实的记录工作的状态,并定期的进行归档、保存、必要的时或甲方需要时及时提供,以便甲方的上级部门、认证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使用。
27、乙方必须确认、签收甲方开出的《整改/处罚通知单》,不得无故推诿,如遇合同区域内重大投诉或事件时,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负直接连带责任。
乙方拒签《整改/处罚通知单》时,甲方要向其发函,发函三天后并视为对方收到并认可前述通知载明事项。
28、因养护不当造成苗木死亡的,乙方免费进行更换相同品种规格的苗木进行补种。
六、工作人数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
(一)、乙方保证从年月日起安排正式工作人员共计人着符合现场管理要求的工服开始进驻入小区绿化养护现场。
乙方为保证现场质量而在进场初期增派超出协议规定的人员费用,甲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费用。
(二)、工作时间:
乙方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每周不低于48小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至2月:
上午8:
00—12:
00,下午13:
30—17:
30;
2、6月至8月:
上午7:
00—11:
00,下午14:
30—18:
30;
3、3月至5月、9月至11月:
上午7:
30—11:
30,下午13:
00—17:
00;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安排作业时间,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三)、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管理服务。
(四)、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不使用破损的水管、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其它节水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甲方鼓励乙方不降低现场标准的节约能源的作业措施。
7、合同金额
绿化服务共计需要名绿化工,养护费用为每月元/人/月,合计承包费总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元/年。
八、付款方式:
1、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根据检查结果,每月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评定后,采取扣分的方式,扣分后予以据实结算。
与乙方确认当月的月结费用。
2、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的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于每月30日前,将应付乙方上月之绿化养护费用以支票的形式支付给乙方指定人员。
3、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甲方每月扣取乙方绿化养护款的3%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
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养护合同规定的人数、质量标准、工作时间、频次进行工作,甲方有权向乙方口头警告或发出整改通知,乙方进行及时整改,若乙方未履行,甲方视情况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
单次处罚依据以百分制考核计算,低于95分的折算货币为200元/分,(高于95分(含95)不进行经济处罚。
累计考核3个月分数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按照《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综合考评,填写《绿化养护工作月考核表》,95分合格,低于95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甲方连续发出三次整改通知书乙方未整改的,除经济处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
2)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4、双方任何一方无合同约定或法律事由要求立即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如因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需终止此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合同,解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
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大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6、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绿化养护质量除外)。
7、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绿化外包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9、如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苗木死亡超过养护标准的由乙方出资自行补种。
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合同履行保证金。
10、乙方严禁向甲方员工给予任何性质的烟、酒、补品、娱乐性招待、金钱财物或其他形式的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并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总合同款的20%作为违约金直至解除本合同。
1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1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其他事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乙方与甲方签订后,若因服务范围扩大/减少或工作增加/减少,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协商议定。
2、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视同本合同附件内容,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本合同一式叁份,每份13页,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到期后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可续签合同,须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并履行相关手续。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
(1)生长正常。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
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
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平方厘米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
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
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绿化养护措施和要求单位:
次/年
类别
浇水
防病虫
修剪
施肥
除草
垃圾处理
乔木
8
3
1/5
1/2
1
主要地区和路段日产日清,其它地区根据需要突击清运。
灌木
6
2
1
1/2
1
绿篱
5
1
1
1/2
1
一、二年生花卉
8
2
1
宿根花卉
10
1
2
2
草坪
冷季型
15
3
10
2
2
暖季型
10
1
3
1
1
附件二:
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一、总则
1、甲方负责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指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监控人员,负责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
2、乙方每月28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下月的绿化养护作业计划;每月10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上月问题的整改措施;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季度评估报告中问题的整改措施;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甲方监控人员半年检查中所列问题点的整改措施。
二、监控办法
(一)、内部监控
对乙方的内部监控包括周检、月检、季检和半年检。
1、周检:
甲方监控人员每周会同乙方现场负责人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一份。
2、月检:
甲方项目经理组织责任人会同乙方经理或以上级别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共同对服务质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评。
具体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乙方。
甲方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一份。
3、季检:
甲方区域管理中心会同甲方项目经理、监控责任人、乙方经理或以上级别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每季度共同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
具体的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乙方。
4、半年检:
甲方监控人员会同甲方项目经理、监控责任人、乙方经理或以上级别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每半年一次共同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
具体的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乙方。
检查可采用查阅质量记录、调查顾客意见、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
(二)、外部监控办法
1、外部监控包括
A、客户评估:
客户日常投诉;甲方公司每半年一次的顾客意见调查。
B、社会评查:
外部质量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优秀小区(大厦)的验收检查;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甲方集团或物业公司组织的参观、评比、检查等。
2、社会评查,如甲方事先知道检查时间的,甲方须通知并要求乙方区域经理或以上负责人一同参加;没有通知时间的,要求乙方现场主管一同参加。
社会评查结束后,甲方须记录社会评查意见,予乙方确认后,作为月度与季度评估的参考依据。
三、评审方法
1、每月5日前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填写《工作评估报告》,交乙方确认,95分合格,低于95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评估报告作为是否扣减乙方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2、下列情形视为“严重不合格”:
A、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甲方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B、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3天未清理;
C、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
D、BI(行为规范)检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项目。
E、工作计划完成率未达到80%的(排除不可抗力)。
F、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G、人员变动或岗位的变化未提前一天内与甲方责任人进行知会的;
H、不按承诺进行用水作业,浪费水资源的;
I、与甲方工作人员或物业使用人发生矛盾或激化矛盾的。
四、考核方法
1、每出现一次严重不合格,扣除当月乙方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的5%,依此类推。
2、甲方领导、品质管理部门及下属服务中心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严重不合格项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5%(不定期检查不计入月检结果中)。
5、顾客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的有效投诉(经甲方和乙方现场主管验证属实)每出现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1%,依此类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投诉(排除不可抗力),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3%。
6、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我方顾客每发生一次争吵,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500元,同时承担其事件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与甲方顾客发生打架斗殴行为,或因乙方作业原因导致甲方顾客受到伤害的,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5%,依此类推。
乙方员工在服务区域或服务时间内发生内部打架斗殴的,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1000元。
7、社会评查,提出绿化养护服务质量严重不合格,每出现一项,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5%。
8、乙方工作人员用不正当手段收买甲方或公司监控人员,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20%。
9、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拿用、盗窃甲方及其员工或顾客物品,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10%。
10、乙方员工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为甲方管理范围内的客户提供绿化管养服务的(提供技术咨询的除外),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5%。
11、乙方员工在服务项目上因服务工作表现优异,而受到小区业主或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表扬(表扬包括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我方将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及业绩,在评估中给予奖励。
附件三:
绿化养护工作月考核表
中心:
年月
分类
序号
项目
分值
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按每项扣完为止方法进行)
扣分
修
剪
1
乔木
5
无枯枝,树木不阻碍车辆和行人通过,主侧枝分布均匀。
目视抽检12棵,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
2
灌木
10
成型,整齐,新长枝不超过30厘米.
目视抽检3处共30米,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
3
草等
10
路牙、井口、水沟、散水坡边整齐、草坪目视平整
目视抽检6处共90平方米,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施
肥
4
施肥
10
保证基肥,追施化肥,少量多次,不伤花草
目视检查,抽检6处,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
防病
治虫
5
病虫害防治
10
无明显枯枝、死杈,有虫害枝条2%以下
目视抽查,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
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