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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教育讲稿

机械安全讲稿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架体制作:

必须按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目前一般不许自制,应购买具有上下联络信号装置的定型产品。

2、安全保险装置:

吊篮运行到位时,作业人员需入内运料,因此需要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险装置,超高限装置,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等。

当吊篮的钢丝绳突然断开时,确保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受伤害。

3、架体稳定连接:

采用缆风绳与地锚方式;采用与主体结构连接方式。

4、卸料通道安全要求:

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吊篮的进料口处设置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

任何时候不许人员乘员篮上下。

禁止使用单绳提升。

5、安装与拆卸:

安装与拆卸前,编制方案,交底,设警戒区,检查验收合格后使用。

6、其它:

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

钢丝绳过路应遮掩。

卷扬机卷筒与导向轮应垂直对正,两者距离不小于卷筒直径20倍。

操作棚应防雨防砸。

工作结束后,关电锁电箱。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图解要求

1.架体制作

    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制作要有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

制作要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使用厂家产品要有合格证和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或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限位保险装置

    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超高限位器,高架提升机还应安装低限位器或缓冲器,电动可逆式卷扬机的高度限位器应采取切断电流的方式,电动磨擦式卷扬机的高度限位报警方式,安装后要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吊篮不能只用断绳保护装置,在楼层停靠时必须要有定型化的,可靠的停靠装置。

3.架体稳定

    搭设龙门架(井字架)时,要设置缆风绳来保持架体稳定,缆风绳要使用钢丝绳,并用地锚在地面固定。

当建筑物不断升高设置缆风绳有困难时,可以每隔10M将架体附着在建筑物上,但附着的连墙件要经过设计计算。

 

4.钢丝绳

    卷扬机用的钢丝绳应是合格产品,并符合设计的安全系数的要求,不得有磨损、锈蚀、缺油、断丝。

超过标准要立即更换,绳卡应是合格产品并与钢丝绳匹配。

钢丝绳要有过路保护,运行时不得拖地。

 

钢丝绳接头做法示意图(编织法效果更好)

绳与卡规格配套,卡间距符合规定,不小于300MM。

 

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龙门架(井字架)与楼层间应设置卸料平台,平台跳板要满铺,两侧应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卸料平台与龙门架(井字架)间,应设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

地面进料口应设防护棚。

 

6.吊篮

    吊篮(吊盘)上应安装防护棚和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门,高架提升机应使用吊笼,吊篮与天梁上的固定滑轮间的提升钢丝绳应为双根。

任何人不得乘吊篮上下。

 

7.安装验收

    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单要有量化内容,并要有责任人签字。

8.架体

    架体的拆、安要有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垂直偏差、架体与吊篮间隙等都要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架体外侧要用立网严密防护,摇臂把杆的安装要符合设计的要求,要设置保险绳保护,井字架上料、卸料的开口处要进行加固处理。

9.传动系统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视线良好,卷扬机地锚要牢固,不得用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卷筒上钢丝绳要排列整齐,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卷筒外面应安装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

卷扬机与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不小于15倍的卷筒直径。

滑轮翼缘不得破损,滑轮与钢丝绳要匹配。

 

10.联络信号      

    物料提升机械要有合理、准确的联络方式,要保证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处于清晰、可靠的良好状态。

11.卷扬机操作棚  

卷扬机要搭设防砸、防雨、防晒、防寒且视线良好,符合要求,便于操作的卷扬机操作棚。

12.避雷

物料提升机械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加以保护。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表3.0.9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架体制作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9分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7—9分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扣9分

9

 

 

2

限位保险装置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9分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扣3分

9

 

 

3

架体稳定

缆风绳

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少一组扣9分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9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9

 

 

与建筑结构连接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5分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扣9分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8分

钢丝绳锈蚀、缺油的扣2—4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2分

钢丝绳拖地,扣2分

8

 

 

5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2—4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2—4分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扣2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8

 

 

6

吊篮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8分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扣4分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8分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8分

8

 

 

7

安装验收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9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9

 

 

8

一般项目

架体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5分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扣3分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4分

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扣8分

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扣2分

10

 

 

9

传动系统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2分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2分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扣2分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3分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5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2分

9

 

 

10

联络信号

无联络信号的扣7分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扣2—4分

7

 

 

11

卷扬机操作棚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7分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7

 

 

12

避雷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7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7

 

 

检查项目合计

 

100

 

 

 

 

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安全装置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是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每班使用前要按规定检查制动、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和围护门等处的电气联锁装置,确定灵敏可靠后,方可使用。

2.安全防护

    吊笼出入口要按规定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卸料台口的搭设也要符合设计要求,每层卸料口都要设置防护门。

3.司机    

    电梯司机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每班作业前都要按规定进行试车检查,交接班时要作好记录。

4.荷载

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转,要制定有效的控制人数超载和重量超载措施,未加配重的不准载人。

 

5.安装与拆卸 

    为确保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预先制定安装或拆卸方案,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的队伍进行。

安装和拆除先交底,后操作。

6.安装验收

电梯安装完毕后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单要有量化验收内容,同时要查阅拆装交底记录。

7.架体稳定   

    架体的垂直度不能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物的连接要牢固、可靠,符合规定要求;架体及其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架体上及卷扬机使用的电气措施应符合JGJ46-88标准的要求。

8.联络信号

应使用通讯装置进行联系,要确保信号清晰准确,信号不清不得开车。

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10.避雷

如在避雷保护区域外,应安装避雷装置。

架体电气安全接地不可少。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表3.0.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安全装置

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的扣10分

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扣10分

10

 

 

2

安全防护

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扣8分

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的扣10分

有防护门不使用的扣6分

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10

 

 

3

司机

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扣10分

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的扣5分

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的扣5分

10

 

 

4

荷载

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的扣l0分

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的扣10分

未加配重载人的扣10分

10

 

 

5

安装与拆卸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扣10分

拆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扣10分

10

 

 

6

安装验收

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的扣10分

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10

 

 

7

一般项目

架体稳定

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扣7—10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扣10分

10

 

 

8

联络信号

无联络信号,扣10分

信号不准确,扣6分

10

 

 

9

电气安全

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扣10分

10

 

 

10

避雷

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的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三、塔吊

 

1.力距限制器

2.限位器

    塔吊除要设置力矩限制器外,还要有控制超高、超载、变幅、行走的限位器,限位器要经常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起重量限制器也是一个关键部件,该系统用的型号是MSWL。

钢丝绳把力传到与滑轮连接的测力环上,使该测力环随着负载的变化而发生机械变形,由于环体变形使固定在环体内的金属板条触动微动开关,可将吊载重量的变化转变成金属板条变形大小,触动该重量微动开关进行工作。

经过适当的调整后,可使微动开关起到安全电路的闭合作用。

该种安全电路的控制是根据载荷的大小而定的。

该限制器内部有?

个微动开关,代表4种不同的载荷效果,分别是超载、空载、松绳和90%负载。

超载和松绳动作时,系统自动控制停机,并发出报警声,并用报警画面提示,使系统无法进行自动运行,只能点动运行;90%负载动作时,系统只发出报警声,但可以自动运行和点动运行;空载信号只是用于测定吊笼内是否装有负载,而确定减速距离的大小。

3.保险装置

    吊钩要有保险装置,卷筒必须设钢丝绳防脱落装置,司机等上下的爬梯应设护圈。

护圈最小直径为0.65m,护圈间距为0.5-0.7m,应有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在塔吊架体内部设置爬梯且内部尺寸小于1.2m时,可不设护圈。

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塔吊超过规定高度要安附墙装置,附墙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说明书要求。

夹轨钳是轨道塔吊的安全装置,停车时必须将四个轨钳同时卡紧。

 

5.安拆方案

    塔式起重机(塔吊)安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具有拆装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准施工,由专业安装队伍(作业人员持拆装资格证)进行安装拆除,作业前要进行交底。

 

6.塔吊指挥

    起重指挥和塔吊司机都要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使用信号(手势、音响、旗语),当司机不能看到指挥者和信号时必须加设通讯装置。

8.电气安全

    塔吊与外电线间要保证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当小于安全距离时要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

轨道要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接地、接零保护。

应有能确保使用功能的卷线器。

9.多塔作业

    多台塔吊同时作业,要保证上下左右安全距离,要有方案和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措施。

塔式起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六级风力以上,禁止塔式起重机作业。

10.安装验收

    塔吊安装完毕,必须由安装队长、塔吊司机、工地的技术、施工、安全等负责人进行量化验收并签字。

 

塔吊检查评分表表3.0.11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力矩限制器

无力矩限制器,扣13分

力矩限制器不灵敏,扣13分

13

 

 

2

限位器

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的每项扣5分

限位器不灵敏的每项扣5分

13

 

 

3

保险装置

吊钩无保险装置,扣5分

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扣5分

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扣5分

7

 

 

4

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的扣l0分

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3—7分

无夹轨钳,扣10分

有夹轨钳不用每一处,扣3分

10

 

 

5

安装与拆卸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扣10分

作业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的扣10分

10

 

 

6

塔吊指挥

司机无证上岗,扣7分

指挥无证上岗,扣4分

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扣7分

7

 

 

7

一般项目

路基与轨道

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扣3分

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扣3分

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扣3分

轨距偏差超过规定的,扣2分

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扣5分

高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10

 

 

8

电气安全

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失灵,扣6分

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2—5分

道轨无接地、接零,扣4分

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

 

 

9

多塔作业

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扣10分

措施不可靠,扣3—7分

10

 

 

10

安装验收

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的扣l0分

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扣5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四、施工机具

1.平刨

    平刨必须安装护手装置,开关箱与平刨距离不超过3米;不得使用既有平刨又有圆盘锯等多功能的木工机具。

2.圆盘锯

    圆盘锯的锯片应设防护罩、防护挡板及分料器。

开关箱与圆盘锯距离不应大于3米,传动部位也应有防护罩。

3.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要按规定穿戴俱绝缘防护用品。

手持电动工具不能随意接长电源,更换插座。

开关箱距手持电动工具不能超过3米。

4.钢筋机械

    钢筋冷拉作业及焊接作业区应有防护措施,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开关箱与机械之间距离不能大于3米。

机械安装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电焊机

    电焊机开关箱中要设置电源测漏电保护器,以及把线测漏电保护器。

还要设置具有可见分断点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

 

6.搅拌机

    搅拌机应设防雨棚和作业平台,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料斗要有保险挂钩,电闸箱与搅拌机距离不得超过3m。

搅拌机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7.气瓶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距明火大于10m,气瓶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明火作业。

8.翻斗车

    翻斗车应有准用证,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方向盘、制动装置(含手制动)应灵敏可靠,料斗翻转机构应灵敏,有保险装置。

    翻斗车各部件齐全无损,发动机运转正常、无漏油、漏水,排污指标合格。

    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发动机和传动机构润滑油面冷却水面不得低于极限刻度。

 

9.潜水泵

    潜水泵的开关箱应做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4塔式起重机

  4.4.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

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量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

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4.4.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4.4.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4.4.5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4.6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4.7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4.4.8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4.9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4.4.10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4.4.11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4.4.12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4.4.1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4.4.14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4.4.15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4.4.16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4.4.17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

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

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4.18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梯,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

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

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

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业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4.19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

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

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

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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