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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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的管理,加大公司安全生产各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减少职业伤害、财产损失,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范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的职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界定、分级、治理、验收和事故隐患征集与奖励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7〕第16号);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受理及处置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154号;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委办〔2012〕28号)。
第四条术语及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外来承包商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厂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参加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及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审定,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
第七条主管安全的副厂长具体负责一般以上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排查、立项、治理、验收等工作,定期主持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决策和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有关事宜;
第八条主管生产的副厂长负责一般以上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技术审查及批准。
第九条安全环保科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外来承包商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督促事故事故隐患治理。
(一)负责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事故隐患治理项目、事故隐患报告及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审核,上报主管安全的副厂长批准;
(三)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及治理方案的备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处理措施、定治理期限、定责任部门、定治理责任人、定验收责任人)督促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四)负责向集团有限公司申报下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及当年重大以上事故隐患治理实施进度,申请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补助。
第十条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运行专业一般以上事故隐患项目立项材料的审核,汇总后报安全环保科。
(一)负责生产运行专业一般以上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技术审核,并报主管副厂长审查、批准;
(二)负责生产运行专业一般以上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及试生产材料的审查,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第十一条机电科负责设备管理专业一般以上事故隐患项目立项材料的审核,汇总后报安全环保科。
(一)负责设备管理专业一般以上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技术审核,并报主管副厂长审查、批准;
(二)负责设备管理专业一般以上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及试生产材料的审查,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第十二条财务资产科负责安排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保证治理资金到位和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其他专业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或开展相应的事故隐患评估工作,编制事故隐患报告;
(二)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治理项目治理方案及当年事故隐患治理实施进度,报主管副厂长审批,及时申请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补助资金;
(三)负责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委托设计,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施工图纸等材料的审查;
(四)负责组织力量按照施工资料及时进行施工,安排各专业部门按时开展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查;
(五)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前、治理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负责公司职能部门和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及闭环管理;
(七)负责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结果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将事故隐患整改效果回复闭环。
周检通报整改情况下周三前回复,综合、专项及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在限期内回复,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需定延期整改日期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回复。
(八)各车间建立本部门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1.制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检查、全员参与,全覆盖、不留死角,治理事故隐患于萌芽状态;
2.将公司、安全环保科落实到本部门的安全事故隐患认真组织整改,及时如实回复,建立台账;
3.车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制定制度→制度培训→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隐患排查种类/方法)→排查实施→排查结果(编制五定表)→治理落实→隐患竣工验收→闭环管理→台账。
4.制定隐患征集奖励办法及兑现程序,对能及时发现隐患且按程序上报车间的职工,根据隐患大小及整改完成情况进行(50—200元)奖励。
奖励资金来源建议:
车间内部违章违纪罚款、车间内部各假类扣款结余、安环科奖励(对车间级有奖隐患治理工作开展较的车间进行奖励)及其它。
5.各车间对每月隐患排查、征集治理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月底报安环科。
第3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的界定、分级与管理。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的界定
下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以界定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
1.生产设施和用于生产管理的配套设施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要求的隐患;
2.可能直接导致生产事故、人身伤害、死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设备损坏等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扩大的生产、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与气防等设施存在的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隐患;
4.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重大隐患整改指令中要求治理的隐患;
5.集团公司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通知书》(附表1)要求治理的隐患;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试生产后,竣工验收前发现的问题和“三同时”遗留项目原则上不作为隐患治理项目;
7.属于装置正常建设、检维修、设备更新等渠道解决的问题,不列入隐患治理项目。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和限期整改的隐患。
一般隐患进一步的细化分级为班组级、车间级、厂级。
其中的厂(公司)级隐患中的某些隐患如果属于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应当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能够立即整改的分级为班组级隐患、限期内整改的分级为车间级隐患、需职能部门组织多部门实施配合整改的分级为厂(公司)级隐患。
(三)根据隐患治理项目重要程度及分级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施集团公司监督、公司管理、各部门负责实施的三级监管原则。
1.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由集团公司监督,公司管理,组织各部门负责实施;
2.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监督,各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评估
(一)事故隐患排查方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二)职能科室可选择一种安全检查方式或几种检查方式相结合进行。
(三)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设备及其他专业人员、专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时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应按事故隐患界定、分级标准纳入事故隐患管理。
(四)公司通过安全检查、技术交流、应急演练、事故处理等途径发现的隐患问题,应按隐患界定及分级标准进行划分,符合隐患治理要求的项目应纳入隐患管理。
第十六条事故隐患统计报告及预警
(一)安全环保科应按照政府、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统计表要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公司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要与地方气象部门建立气象预警机制。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治理及应急管理
(一)对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要组织制定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备案或审批。
(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并试运行后,由公司组织安全、生产、工程、技术、机、电、仪、消防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治理资金保障
事故隐患所需治理资金可从以下渠道列支:
(一)集团公司下拨的用于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资金;
(二)公司依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三)公司用于技术改造及技术措施的费用;
(四)在建工程项目中用于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费用。
第十九条事故隐患举报、征集与奖励
(一)事故隐患举报可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渠道进行。
(二)安全环保科要对受理的事故隐患举报进行核查。
(三)对于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给予最先举报人500至5000元的奖励。
一般事故隐患的,由安全环保科提出奖励标准,经主管厂长审核、厂长批准后予以奖励。
(四)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厂长批示,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安全环保科进行事故隐患治理的全过程监督。
(五)各车间根据公司制度制定本部门的隐患征集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对于征集到的隐患车间根据本车间管理制度给予奖励。
(六)安全环保科将每月周检隐患治理处罚款全部用于隐患整改到位的部门和隐患征集奖励(征集的隐患要有价值,非常规问题,而且要得到落实整改或有整改措施,并且最终追踪整改到位),安环科根据部门每月隐患整改率进行排名奖励,各车间根据本车间征集到的隐患评选后报送安环科,安全环保科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及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评比奖励(安全环保科对各车间报送的隐患纳入月底的安全综合考核,根据隐患质量及整改情况予以加分)。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按公司安全管理综合考核制度考核。
第二十二条未能按时完成事故隐患治理任务的部门将被扣分或处罚。
第二十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合格或因无故拖延致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对隐患所在部门年终评先选优实施“一票否决”。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及其负责人违反本规定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通知书
2.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3.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单
4.隐患项目治理延误报告表
5.重大隐患防范措施表
6.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
附件1
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通知书
部门:
编号
经组织对你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存在下列事故隐患。
在接到此通知后,要求在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安全环保科。
隐患名称
隐患部位
隐患内容
整改意见
隐患部门签字:
安全环保科
年月日
附件2
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编号:
隐患情况
位置
发现日期
评价报告
与
技术结论
评审意见
隐患治理
方案
防范措施
资金概预算
整改日期
责任人
竣工验收
情况
验收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单
填报部门:
(盖章) 编号:
事故隐患名称
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所在位置
事故隐患类别
事故隐患治理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事故隐患基本概况:
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总额:
万元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预期治理效果:
事故隐患治理前、治理过路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事故隐患治理后实际取得的效果:
事故隐患治理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参与验收人
年月日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及结论:
验收组组长:
年 月 日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审查意见:
公司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4
隐患项目治理延误报告表
填报部门:
(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形象进度说明
项目负责人
立项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本月计划成情况
项目整体进度
本月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计划投资
延误原因
解决对策
隐患的防范措施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环保科:
填报人:
年月日
附件5
重大隐患防范措施表
隐患名称
隐患位置
日期
年月日
隐患防范
措施
公司(部门)盖章
批准:
审批:
审核:
编制:
附件6
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
编号: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