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排球竞赛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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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排球竞赛规则
气排球竞赛规则
前言
第一部分比赛
第一章器材与设备
第二章比赛参加者
第三章比赛方法
第四章比赛行为
第五章比赛间断与延误比赛
第六章不良行为
第二部分裁判员的职责和法定手势
第一裁判员的职权与职责
第二裁判员的职权与职责
司线员的职权和职责
记录员的职权和职责
裁判员的法定手势和司线员旗示
第一部分比赛
第一章器材与设备
1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包括场区和无障碍区。
1.1面积
比赛场区为长12m、宽6m的长方形。
其四周至少有2米宽的无障碍区,从地面向上至少有7米高的无障碍空间。
1.2场地地面
场地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划一。
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伤害队员的隐患,也不得在粗糙或易滑的地面上进行比赛。
1.3两条边线和端线划定了比赛场区。
边线和端线都包括在比赛场区面积之内。
中线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点。
中线的中心线将比赛场区分为长6m、宽6m的两个相等的场区。
每个场区各划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外沿2米的进攻线。
进攻线前为前场区,进攻线后为后场区。
进攻线外两侧各划间距20cm,长15cm,宽5cm的三段虚线为进攻线的延长线。
所有界线均宽5cm,其颜色须区别于场地颜色。
1.4端线后两条边线的延长线上各划一条长15cm,垂直并距离端线20cm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发球区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1.5裁判台设在球网的一端(最好有可调节高度装置)。
记录台设在裁判台对面的边线外无障碍区,记录台两侧设球队席。
2球网和网柱
2.1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
球网为黑色,长7m,宽1m,网孔为10cm2。
网的上沿缝有5cm宽的双层白色帆布,中间用柔软的钢丝绳穿过,网的下沿用绳索穿起,上下沿都需拉紧并固定在网柱上。
球网的两端各系一条宽5cm,长1m的标志带,垂直于边线。
在两条标志带外沿,分别设置长1.80m,直径10mm的标志杆,高出球网80cm。
标志杆每10cm应涂有红白相间的颜色。
2.2球网高度
男子为2m,女子为1.8m,球网高度应用量尺从场地中间丈量。
球网两端离地面必须相等,不得超过规定高度2cm。
2.3网柱用圆形光滑的金属材料制成(需能调节高度)。
网柱分别架设在两条边线外0.5-1m的中线延长线上。
3球
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的材料制成。
颜色为黄色、白色或彩色。
圆周长为80-83cm,重量为100-120克。
一次比赛所用的球必须是同一特性的球。
第二章比赛参加者
4比赛队
4.1球队的组成
4.1.1一个队最多可有10人,包括队员5-7人、教练员等成员。
4.1.2只有登记在记录表上的队员,方可参加比赛。
一经教练员、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后,即不得更换。
5队员装备
5.1队员服装要统一,上衣前后须有号码,序号为1-10号。
身前号码至少10cm高,身后号码至少cm高。
5.2运动鞋必须是没有后跟的柔软轻便的胶底鞋。
不允许佩带任何易造成伤害的饰物。
6参赛者的权利和责任
6.1参赛者应遵守规则,并应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服从裁判的判决,不允许争辩。
6.2教练员
6.2.1教练员赛前应核对记录表上登记的本队队员名单、号码,并签字确认。
每局比赛前将该局上场队员位置表交给记录台。
6.2.2比赛中请求暂停和换人在场外行使指挥。
6.2.3比赛中对本方球队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负责。
6.3队长
6.3.1场上队长应有队长标志。
如换下场时,应指定另一名场上队员担任队长。
6.3.2队长赛前在记录表签字,并代表本队抽签。
6.3.3比赛中请求换人和暂停。
6.3.4死球时请求裁判员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
如果对解释不满意,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声明,并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此意见作为抗议记录在记录表上的权利。
6.3.5比赛结束后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承认比赛结果。
6.3.6教练员、替补队员等球队成员应在球队席上就坐(教练员可就近站立走动,但不得影响比赛)。
第三章比赛方法
7记分方法
7.1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
7.2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
7.3如果1:
1平局时,应进行决胜局。
7.4先得21分为胜一局。
当比分为20:
20时,先获得21分的队即获胜该局。
7.5决胜局,先得15分的队即获得这场比赛的胜利(8分时交换场地)。
当比分14:
14时,先获得15分的队即获得这场比赛的胜利。
7.6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或被召唤之后拒绝比赛的队,则为弃权,以0:
2的比局和0:
21、0:
21的比分判为失利。
7.7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
阵容不完整时应保留已得分数和局数,按负一场记分。
8比赛的组织
8.1抽签
比赛开始前和决胜局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
8.1.1获先者选择:
发球或接发球或场区。
8.1.2抽签失利者从余项中选择。
8.2准备活动
比赛开始前,两队合练5分钟。
8.3上场阵容
上场队员为5人,分别为1、2、3、4、5号位,前排自右至左2、3、4号位为前排队员,后排自右至左,1、5号位为后排队员。
如图2。
432
51
图2上场队员位置图
8.4位置
8.4.1选择发球权的队1号位队员为第一发球。
每名队员只能发球一次。
8.4.2发球队和接发球的队,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场上队员位置不能颠倒。
8.4.3当发球队员击球时,同排队员不能左右越位,前后排队员的站位不得前后越位。
球发出后,队员可在本场区内的任何位置上,不受上述限制。
第四章比赛行为
9比赛的状态
9.1比赛开始
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比赛开始。
9.2比赛的中断
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但如果裁判员是由于比赛中出现犯规而鸣哨的,则比赛的中断实际上是由犯规的一刹那开始的。
9.3界内球
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
9.4界外球
下列情况为界外球:
9.4.1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
9.4.2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的人员等;
9.4.3球触及标志杆、以及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绳、网柱。
9.4.4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
9.4.5球的整体以网下穿过。
10比赛中的击球
比赛队必须在其本场地内及其空间击球,但允许队员在无障碍区击球。
10.1球队的击球
每队最多击球三次(规则15.3.1除外),无论是主动击球或被动触及,均作为该队击球一次。
10.1.1特殊击球
在球网附近且高于球网处触及对方从前场区击过网的球,球被触及后仍在本场区时,应算第一次击球。
10.1.2连续击球
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规则10.2.3、15.2、15.3.1除外)
10.1.3同时触球
两名或三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
10.1.3.1同队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球算一次击球。
其中的任一队员不得再次击球。
10.1.3.2如果双方同时在网上争球,则判“双方犯规”,该球重新进行。
10.1.4借助击球
队员不得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支持进行击球。
但是,一名队员可以拉住或挡住另一名队员即将造成触网犯规的同队队员。
10.2击球的性质
10.2.1球可以接触身体的任何部位。
10.2.2球必须被击出,不可接住或抛出。
10.2.3球可以接触身体不同部位,但必须是一次连续接触。
下列情况例外:
10.2.3.1在拦网动作中,同一队员或同一拦网中的不同队员可以连续触球,但必须仅发生在一个单一动作中。
10.2.3.2在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
10.3击球时的犯规
10.3.1“四次击球”:
一个队连续触球四次。
10.3.2“借助击球”:
队员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
10.3.3“持球”:
没有将球击出,造成接住或抛出。
10.3.4“连击”:
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规则10.2.3除外)。
11球网附近的球
11.1球通过球网
球的整体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
过网区是球网垂直平面部分,其范围:
下至球网上沿;两侧至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上至天花板。
11.2球触球网
球通过球网时球可以触网。
11.3球入球网
球入网后,在该队的三次击球内,可以再次击球。
12球网附近的队员
12.1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的脚踏触或跨越中线。
12.2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12.2.1队员的一只(两只)脚或一只(两只)手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不判为犯规。
12.2.2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区。
12.2.3在不影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队员可以穿越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
12.3触网
12.3.1队员击球时或完成击球动作时不得触网。
12.3.2队员击球后可以触及网柱、网全长以外的网绳或其他任何物体,但不得影响比赛。
12.3.3由于球被击入球网而造成球网触及队员,不算犯规。
12.4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12.4.1对方进行进攻性击球时,在对方空间触及球。
12.4.2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
12.4.3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12.4.4队员击球时或完成击球动作时触及球网。
13发球
后排右(一号位)队员在发球区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动,称为发球。
13.1首先发球
13.1.1第一局和决胜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
13.1.2第二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发球。
13.2发球次序
13.2.1队员发球的次序按位置表上的顺序进行。
13.2.2一局中首先发球之后,队员按下列规定进行发球:
13.2.2.1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必须轮转发球。
由前排右(二号位)队员轮转至一号位进行发球。
13.2.2.2当接发球队胜一球时,获得发球权并轮转。
13.3发球的允许
第一裁判员检查发球队员已握球在手并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则鸣哨允许发球。
13.4发球的执行
13.4.1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位将球击出。
13.4.2发球时球在手中移动或拍球是允许的。
13.4.3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跳起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地面。
击球后,可以踏及和落在场内和发球区外。
13.4.4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后8秒钟内将球击出。
13.4.5发球队员如果将球抛起,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裁判员应允许再次发球,时间连续计算在8秒钟内。
13.4.6裁判员鸣哨前的发球无效,重新发球。
13.5发球掩护犯规
13.5.1发球队的队员个人或集体不得利于掩护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
13.5.2在发球时,发球队队员个人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起遮挡球的飞行路线,则构成掩护犯规。
13.6发球时的犯规
13.6.1发球犯规
下列犯规应判为发球犯规进行换发球,即使对方位置错误。
发球队:
13.6.1.1发球次序错误。
13.6.1.2没有遵守“发球的执行”的规定(见规则13.4)
13.6.2发球击球后的犯规
球被发出后,出现以下情况仍被判为发球犯规(规则13.7.2除外):
13.6.2.1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球的整体没有从过网区通过球网的垂直平面。
13.6.2.2界外球。
13.6.2.3球越过发球掩护的个人或集体。
13.7发球后的犯规
13.7.1如果发球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判发球犯规。
13.7.2如果发球后犯规(例如发球界外、发球掩护等),而对方出现位置错误,判位置错误犯规。
14进攻性击球
14.1进攻性击球的定义
14.1.1除发球外,所有直接击向对方场区的球为进攻性击球。
14.1.2在进攻性击球时,吊球是允许的,但击球必须清晰并无接住或抛出动作。
14.2进攻性击球的限制
14.2.1进攻线后(后场区),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
14.2.1.1扣球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
14.2.1.2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14.2.1.3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前(前场区)击球,但触球时球的整体不能高于球网的上沿。
14.3进攻性的击球犯规
14.3.1击球出界。
14.3.2在前场区,把整体高于球网上沿的球击向对方场区。
14.3.3在前场区对对方发过来的球,在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时,完成进攻性击球。
15拦网
15.1拦网的定义
15.1.1拦网应是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在本场区上空被动阻挡对方进攻性击球的行动。
只有前排队员可以完成拦网。
15.1.2拦网的试图
没有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拦网试图。
15.1.3完成拦网
15.1.3.1触及球的拦网行动被认为完成拦网。
15.1.3.2拦网时拦网队员的手指自然随球过网是允许的,但手腕、前臂不得主动用力下压。
15.1.4集体拦网
两名或三名队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网。
其中一人触球则完成拦网。
15.2拦网触球
在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迅速而连续触及一名或更多的拦网队员。
15.3拦网与球队的击球
15.3.1拦网的触球不算作球队三次击球中的一次击球。
15.3.2拦网后可以由任何一名队员进行第一次击球,包括拦网时已经触球的队员。
15.4拦网的犯规
15.4.1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后,在对方场区空间拦网触球。
15.4.2后排队员完成拦网或参加完成拦网的集体。
15.4.3拦网时手腕、前臂主动用力下压。
15.4.4拦对方前区击过来的球(10.1.1特殊击球除外)。
15.4.5拦对方的发球。
15.4.6拦网出界。
第五章比赛间断与延误比赛
16正常的比赛间断
正常的比赛间断有“暂停”和“换人”
16.1正常间断的次数
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请求两次暂停和五人次换人,所换队员不受限制。
16.2请求间断
16.2.1在比赛死球时,裁判员鸣哨发球前,教练员或队长用正式手势,请求换人或暂停。
16.2.2一局开始前允许请求换人,应计入换人次数。
16.3间断的连续
16.3.1一次或两次暂停与双方的各一次换人相连续,中间无须经过比赛过程。
16.3.2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不得连续提出换人请求。
但在同一次换人请求中可以替换两名或更多的队员。
16.4暂停
16.4.1暂停时间为1分钟
16.4.2暂停时,比赛队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区到球队席附近的无障碍区。
16.5换人
16.5.1换人必须在换人区内进行。
16.5.2请求换人时,队员必须站在换人区附近并做好进场准备。
16.5.3如果要替换一名以上的队员,则必须在提出请求换人的同时用手势表明换人的人数。
替换时,队员一对对相继进行。
16.6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16.6.1下列情况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16.6.1.1在比赛进行中或裁判员鸣哨发球的同时或之后提出请求。
16.6.1.2无请求权的成员提出请求。
16.6.1.3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再次请求换人。
16.6.1.4超过所规定正常间断次数的请求。
16.6.2在比赛中第一次没有影响和延误比赛的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予拒绝但不进行判罚。
16.6.3同一场比赛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判延误比赛。
17延误比赛
17.1延误比赛的类型
一个队拖延比赛继续进行的不正当行动为延误比赛。
包括以下行动:
17.1.1换人延误时间。
17.1.2在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后,拖延暂停时间。
17.1.3请求不合法的替换。
17.1.4再次提出不合法的请求。
17.1.5球队成员拖延比赛的继续进行。
17.2对延误比赛的判罚
17.2.1对延误比赛的判罚为“延误警告”和“延误判罚”。
17.2.1.1延误判罚对全场比赛有效。
17.2.1.2所有延误判罚都要记录在记录表上。
17.2.2在一场比赛中,对一个队的第一次延误比赛给予“延误警告”的判罚。
17.2.3在一场比赛中,同一队任何一名队员或其他成员造成任何类型的第二次以及其后的延误犯规,则给以“延误判罚”,失去一球。
18例外的比赛间断
18.1受伤
18.1.1比赛中出现严重伤害事故,裁判员应立即中断比赛,允许医务人员进入场地。
该球重新进行。
18.1.2如受伤队员不能进行合法替换和特殊替换,则给予受伤队员3分钟的恢复时间。
一场比赛中同一队员只能给予一次恢复的时间。
3分钟后仍不能进行比赛,该队被宣布阵容不完整。
18.2外因造成的比赛间断
比赛中出现任何外界干扰,都应停止比赛,该球重新进行。
18.3被拖延的间断
18.3.1任何意外的情况阻碍比赛进行时,第一裁判员、比赛组织者和主管委员会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采取措施使比赛恢复正常。
18.3.2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2小时。
18.3.2.1如果比赛仍在原场地进行,间断的一局应保持原比分、原队员和原场上位置,已结束的各局保留比分。
18.3.2.2如比赛改在另外场地进行,则间断的一局应取消,但保持该局开始的阵容和位置,重新比赛,已结束的各局比分保留。
18.3.3一次或数次间断累计超过2小时,则全场比赛重新开始。
19局间休息与交换场区
19.1局间的休息
第一局结束后休息2分钟,决胜局前休息5分钟。
19.2交换场区
19.2.1每局结束后,比赛队交换场区(决胜局除外)。
19.2.2决胜局中某队获得8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休息,队员在原来的位置继续比赛。
如果没能及时交换场区,应在此错误被发现时立即进行交换,保留交换场区时两队已得比分。
第六章不良行为
20不良行为
球队成员(领队、教练员、队员、随队人员)对裁判员和对方队员、同队队员和观众的不良行为,根据其所犯的情节轻重,分别处之:
20.1对轻微的不礼貌言行,裁判员用口头或手势通过场上队长,对其“警告”。
20.2粗鲁行为:
违背道德原则和文明举止,有侮辱性表示。
任一成员第一次出现,裁判员出示黄牌,判该队失1分。
同一成员再犯,出示红牌,判罚其出场,取消其该局比赛资格。
该队可进行合法换人。
20.3冒犯行为:
诽谤、侮辱的语言或形态。
任一成员(多人)出现,裁判员(同时)出示红黄牌,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
判该队失1分。
该队可进行合法换人。
第二部分裁判员职责和法定手势
21裁判员组成
一场比赛的裁判员由第一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以及二名司线员,一至二名记录员组成。
22第一裁判员应站在球网一端的裁判台上执行任务。
他的视线水平必须在高出网上沿约40cm的高度上。
23第一裁判员的职权与职责
23.1第一裁判员是一场比赛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他决定比赛中一切事务,包括规则中未规定的事项,他的判定为最终裁决。
23.2比赛前负责检查场地设备、主持抽签并掌握双方的准备活动。
23.3比赛中掌握比赛进程,认真执行规则,及时鸣哨,准确判定,对判定有不同意见时,只接受场上队长的请求并作解释。
23.4第一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后,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表明:
23.4.1应发球的队。
23.4.2犯规的性质。
23.4.3或犯规的队员(必要时)
24第二裁判员的职权与职责
24.1第二裁判员是第一裁判员的助手,站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执行其职责。
24.2比赛前及局间隙掌握比赛用球,掌握暂停和换人次数,气绝不合规定请求。
可用手势指出其职责以外的犯规,发现队员有不良行为应向第一裁判员报告。
24.3在每局比赛开始时,决胜局中交换场地时核对双方队员位置表。
比赛中对接发球位置错误、队员触网、球触及障碍物、后排队员拦网犯规、队员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干扰对方及发现队员受伤时,必须鸣哨并做出手势。
24.4第二裁判员鸣哨后,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表明:
24.4.1犯规的性质。
24.4.2犯规的队员。
24.4.3跟随第一裁判员指出发球队。
25司线员的职权和职责
25.1两名司线员应站在每名裁判员右手的角端,距场角1-2m。
他们各自负责其一侧的端线和边线。
25.2司线员用旗(40×40cm),按照规定的旗示执行其职责。
25.2.1当球落在他所负责的线附近时,示以“界内”或“界外”。
25.2.2对触及身体后出界的球,示以“触手出界”。
25.2.3示意球触及标志杆或球从他一侧标志杆外过网。
26记录员的职权和职责
26.1记录员坐在第一裁判员对面的记录台处。
比赛前和每局前按照规定程序登记有关比赛和两队的情况,并取得双方队长或教练的签字。
根据位置表登记好各队上场阵容。
比赛中掌握记录表的各项记录工作,并及时核对和报告场上比分。
26.2发现发球次序错误,及时通知第二裁判员。
26.3比赛结束时,自己在记录表上签字后,取得双方队长的签字,然后请裁判员签字。
27裁判员的法定手势和司线员旗示(附一)
28气排球比赛记录表(附二)
附一:
表明的性质
裁判员手势
允许发球
挥动发球队一侧手臂
发球队
平举发球队一侧手臂
交换场地
两臂在体前、体后绕体旋
暂停
一臂屈肘抬起,另一手手掌放在该手指尖上
换人
两臂屈肘,在胸前绕环
判罚
一手持黄牌
判罚出场
一手持红牌
取消比赛资格
一手持红、黄牌
一局或全场比赛结束
两臂在胸前交叉
发球时未抛起
一臂屈肘慢慢举起,掌心向上
发球延误
双手举起五个手指加三个手指并分开
掩护或拦网犯规
两臂上举,掌心向前
位置或轮转错误
一手食指在体前绕环
界内球
整个手臂和手斜指向地面
界外球
两臂屈肘上举,手掌向后摆动
持球
一手前平举,掌心向上
连击
举起两个手指并分开
四次击球
举起四个手指并分开
发球未过网和队员触网
一手触犯规队一侧球网
过网击球
一手掌心向下,前臂置于球网上空
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或前场区击球犯规
一臂向上举起,前臂向下摆动
进入对方场区或球从网下通过
手指指向中线
双方犯规,重新发球
两臂屈肘,竖起拇指
触手出界
两臂举起,一手掌摩擦另一手指尖
延误警告,延误判罚
以张开的右手遮挡左手手腕或以黄牌放置于手表上
司线员旗示图
界内球
向下示旗
界外球
向上示旗
触手出界
一手举旗,另一手放置在旗顶上
球触标志杆或队员发球时脚的犯规
一手举旗晃动,另一手指端线或标志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