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769651 上传时间:2023-02-0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79.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docx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

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

关于经济常识:

1.    在现代市场经济是,居支配地位的是公司(法人)制企业。

2.    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

3.    保持经济总量基本平衡是指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4.    我国现行的税把税种分为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

5.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的直接原因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

6.    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条件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的独立性。

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是经济手段。

8.    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的最重要措施是优化产业结构。

9.    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前提是完备、统一的市场体系。

10.  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有企业。

11.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实行国有企业改革。

12.  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是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

13.  产业政策的内容有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布局政策。

14.  市场机制核心是价格机制。

15.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竞争型经济。

16.  我国要求恢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其基本原则是以发展中国家身份,承诺减少关税。

17.  社会主义金融市场的基础是资金市场。

18.  我国货币政策目标是稳定货币,发展经济。

19.  财政政策被称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内在稳定器”。

20.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通资金,称为直接融资方式。

2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安全网”和“减震器”。

22.  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是平衡与不平衡的矛盾。

23.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处于中间环节的是分配与交换。

24.  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处理国民

  3.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有以下几种结构:

  

(1)企业组织管理法。

企业组织管理法是调整在企业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市场管理法。

市场管理法是调整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在社会保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事组织。

公司有多种划分标准,基本划分方法是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不同划分为五类:

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5.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7.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权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产、供、销和人、财、物两个方面;义务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对国家、社会、职工的义务三个方面。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采取厂长(经理)负责制,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民主管理,并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中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主体的经营性、行为的违法性和结果的危害性的法律特征。

  11.证券法概述

  1998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主要适用于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证券市场的主体主要由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的服务机构、上市公司以及证券交易所构成。

在证券法律关系中,这些主体既是权利享有者也是义务承担者。

  12.证券的种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证券做各种划分。

从证券权利的内容上,证券可以分为商品证券和价值证券两大类。

商品证券是指提货单、购货单、运货单等代表对商品享有请求权的书据。

价值证券又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货币证券指对一定数额的货币享有请求权的证券,如支票、汇票等商业票据。

资本证券指代表一定资本所有权益与一定收益分配请求权的证券,如债券、股票。

  13.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是指经批准符合条件的证券发行人,以募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程序将证券销售给投资人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要求公司业绩、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良好,公司的融资行为能够承担耐投资者购买股票的责任。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是股份公司增加股份的行为,公司从社会上获得直接融资必须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债券的发行分为金融债券的发行和企业债券的发行,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政府债券并不适田于该法的规定;企业债券的发行又分为公司债券的发行和非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不仅要符合《证券法》的规定,而且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14.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票据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照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1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

  17.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调整在国家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是从事城镇土地、房屋的开发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称。

房地产管理包括房地产的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及物业管理等。

我国《房地产法》的适用范围是:

在我国

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等。

  18.宏观调控法调整的方法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以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刑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方法为其特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相结合为主。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不论是运用经济手段,还是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调控范围、原则、目标、内容进行。

因此,法律手段是宏观调控法的基本方式,是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手段”。

  

(2)在法律确定的宏观调控框架内,主要运用经济法手段进行调节。

  (3)在法律确定的宏观调控框架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为宏观调控的辅助手段。

  19.税收

  税收,或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单地说,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或称手段。

  20.税法

  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21.个人所得税

  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1)在税法主体方面,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纳税主体可分为两类,即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其中,凡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

(2)在征税范围方面,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包括11个税目,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2.商业银行法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简言之,商业银行是经营一种特殊商品——货币资金的企业法人。

  我国商业银行,由三部分组成:

(1)现有国家四大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2)重建和新建的一批商业银行,目前已有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3)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23.信托

  是指当事人一方即委托人将财产转移或者设定于他方即受托人(或称信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即为第三人即受益人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受托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

它反映的是一种三边关系。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

按照法律关系客体来划分,可以分为贸易信托、金融信托和不动产信托。

按照信托的目的来划分,可以分为经济性信托、公益性信托。

  24.会计法

  会计法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真实、完整、合法是其三大原则。

  学经济的,还在这地方出错了.......强行记忆别人答案的后果...

  25.对外贸易法

  对外贸易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对外贸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外贸易法的原则有四项: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坚持平等互利;准许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逐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

  26.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以国家和社会为主体,为了保证有困难的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以及特殊社会群体成员的基本生活并逐步提高其生活质量而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障法的原则有:

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的原则,;基本社会保障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障水平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27.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使劳动者在由于生、老、病、死、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和家庭失去生活收入时,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

我国社会保险包括医疗、疾病、失业、老年、工伤、生育、伤残和遗嘱八个项目。

  28.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救助是在人们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社会和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或实物救济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在我国主要是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

优抚安置是优待、抚恤、安置三种待遇的总称。

优待是指对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由群众负担的优待金;抚恤是指国家对伤残人员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所栗取的物质抚慰形式,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安置是指对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区组织为提高各类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并帮助遇有一定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而提供和组织实施的福利性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