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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

提升城市品位,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秩序滨城”文明行动,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构建优良

的城乡“卫生环境、市场环境、交通环境”为目标,不断提升城乡

文明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展示滨城美好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

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以规范秩序、治“乱”为突破口,重点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着力整治环卫秩序,

解决主次干道两侧、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乱堆乱放、乱扔乱弃

等突出问题,创建优良的卫生环境;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解决沿

街门店、集贸市场、流动商贩等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等突出问题,

打造优良的市场环境;着力整顿交通秩序,解决人流密集路段、

商贸集中区域等乱停乱放、乱穿乱行等突出问题,创建优良的交

通秩序。

 

1

 

三、工作重点

(一)主次干道沿线综合整治。

1、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标准:

严格落实沿街门店“门前五包”责任制,包绿化美

化、包卫生整洁、包无乱停放、包无乱贴、乱画、包无店外经营;

路面整洁,无暴露垃圾,清扫及时,垃圾日产日清;沿街绿化无缺

陇断档,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无障碍;市政设施完好,无坑

凹、碎裂、溢水等;道路排水、排污设施完善,无井盖损坏、丢失

现象;城区建筑工地管理到位,无损害公共设施行为及突发治安

事件;公共场所、餐饮业户、“五小”行业以及街头饮食摊点食品

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监管到位,措施有力,饮食安全有

保障;汽车、摩托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等经营业户手续完备,

无违法经营现象;公交车站环境有序,公交站牌设施完整,利用

站牌宣传栏对城市卫生、健康教育等公益事业的宣传工作到位;

街景容貌有规划,无违法违章建筑,沿街房屋无私改门店行为。

整治重点:

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黄河十六路、东

海一路、渤海二路、渤海五路、渤海七路、渤海九路、渤海十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区爱卫办、区建设局为责任主体,区委

宣传部、区交警大队、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为协管

单位。

 

2

 

2、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按照“小、精、美”、“高、平、齐”的原则,遵循一楼

一景,一街一景,一店一招牌,字体统一,色调搭配和谐,高度根

据楼体情况控制在 0.8 至 1.2 米之间;整改设置不规范、破损、有

污物影响市容市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拆除未经审批

擅自设置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取缔经营门店户外设置的落地

灯箱广告、道旗。

整治重点:

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渤海二路、渤海

五路、渤海七路、渤海九路、渤海十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

3、店外制作、露天烧烤和废品收购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重新审核临街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砂石料、

废品收购等行业经营许可证,清理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砂石料、废品加工等行为的马

路洗车场、加工厂等;取缔所有未经批准的早、夜市摊点群;加强

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的卫生安全检查,按照禁止区、严管区、管理

区的区域划分整改烧烤和大排档,取缔禁止区的露天烧烤和大

排档,严管区、管理区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一律转入室内经营,不

能转入室内的,一律迁移到规定的路段经营。

整治重点:

渤海二路(黄四至黄五段)、渤海三路(黄四至黄

 

3

 

五段)、黄一渤十、中海月亮湾浴场周边、新立河西路烧烤广场

(黄河十路航空广场段)、渤海六路(黄二至黄八段)、渤海七路

(黄河十路至黄河十二路段)、渤海八路(黄二至黄十一段)、渤海

十路(黄三至黄十段)、渤海十二路(黄一至黄二段)。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

卫生局为协管单位。

4、墙体立面色彩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根据门头牌匾色彩,整改和粉刷对影响市容市貌

沿街墙体、建筑物、构筑物。

整治重点:

渤海五路、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规划分局为协管单位。

5、管网、桥梁色彩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对过街管网、桥梁进行粉刷并设置企业文化或公

益性广告的图片。

整治重点:

渤海二路、城区内各河道桥梁。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经信局、区建设局、规划

分局为协管单位。

6、城市主干道分级管理。

道路分级标准:

一级路段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店外

摆放、无店外经营、无乱扯乱挂现象,便民摊点集中规范安置;二

 

4

 

级路段划定部分定点定时经营的临时摊点,严格管理店外占道

制作、维修、洗车等行为,明确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和经营要求,

严禁占压绿化带和人行道,规范安置便民摊点;三级路段根据实

际情况,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科学安置各类摊点,设置便民市

场、摊点集中规范经营,规范经营区域、营业时间和管理要求,

实现规范经营。

规范占道经营、店外摆放、条幅、牌匾、灯箱广告、

道旗设置。

整治重点:

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黄河十六路、东

海一路、渤海四路(黄河十二路至北外环段)、渤海五路、渤海七

路、渤海十五路、渤海十六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局为

协管单位。

(二)农贸市场综合整治。

1、现有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完善市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管理

责任,尽到服务义务,做好划行规市、市场内卫生清扫、规范市

场主体行为工作;重点整治市场冒尖、占道经营、以街为市,乱搭

乱建、有店不进、有场不进、乱设广告牌,乱停乱放、消防设施不

完善、消防格局不合理、市场及市场周边的治安环境差等问题;

清理各类不诚信行为、欺诈宰客、缺斤短两、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5

 

的市场主体;做好市场周边服务设施的整体规划,解决东区市场

公厕少、垃圾遍地、环卫工人与环卫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严把

食品安全关,做好食品销售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检测各市场出售

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肉类注水等问题,清理不符合卫生规定

的在售农副产品、包装食品;对市场商店、从业者进行卫生许可

证、健康证排查工作,确保各商店、商家卫生证件齐全,清理不

符合卫生健康标准的经营业户。

整治重点:

鲁北蔬菜批发市场、徐家农贸市场、清怡农贸市

场、樊家农贸市场、黄河二路马路市场、黄河小区马路市场、宣

家大集等。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

商分局、区规划局、区建设局、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滨城区交

警大队为协管单位。

2、社区农贸市场网点规划建设。

整治标准:

实现城区生活必需品 5 分钟“购物圈”,全力推进

北办苏家市场、市中剧场街市场、市西彩虹湖市场、市东宣家集

贸市场建设;规划建设 100 家集粮油、蔬菜、瓜果、副食等为一体

的便民连锁超市,打造“幸福社区”便利店全覆盖工程。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规划分局、区粮食局为

协管单位。

 

6

 

(三)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

1、规划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租赁机械车辆停放区。

整治标准:

解决城区内二手车市场经营无序、车辆停放占压

人行道的现象,在黄河八路以南、东海一路以西规划建设东区二

手车交易市场一处;在东区和西区各选址一个租赁机械车辆停放

区,设置租赁联系电话。

整治重点:

渤海五路、黄河十二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规划分局、

区国土分局为协管单位。

2、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在新建二手车市场使用前,对现有二手车市场的

车辆停放进行规范,统一要求车头向外停放在人行道外,查验工

商营业执照,取缔不符合二手车经营要求的经营业户;规范租赁

机械车辆停放,在机械车辆停放区选址建设前避开城市主干道,

临时停放在城市次干道人行道以外。

整治重点:

渤海五路、黄河十二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规划分局、

区工商局为协管单位。

3、试点城管与交警联合执法新模式。

抽调城区五个街道 10 名城管队员进交警,由交警大队负责

 

7

 

集中培训,培训后配备交警制服及相关设备到原街道执法,重点

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交警进行业务指导,工资待遇、工作关

系隶属相关街道。

责任部门:

区交警大队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协管单位。

4、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秩序整治。

整治标准:

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自行车、电动车停放架,

便于市民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部分城市次干道划定部分停车

位,设置停车标志,引导机动车在停车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

车泊位内按照顺行方向停放。

整治重点:

渤海五路、渤海七路、渤海十路、黄河二路、黄河

三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为协管单位。

(四)河道沿线环境整治。

整治标准:

加强河道沿线巡查,拆除河道两侧乱搭乱建,清

理严重占压河岸及向河道内乱倾倒的垃圾污物,进一步加强河

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河水清洁,实现碧水绿茵生态园林城市。

 

整治重点:

秦台河、新立河、张肖堂干渠。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建设局、水利局为协管

单位。

 

8

 

(五)背街小巷及城中村综合整治。

整治标准:

城中村无路面损坏、积水,无电线、窨井盖等基础

设施损毁,无清扫保洁不到位,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乱

设广告牌匾、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等“脏乱差”

问题,拆迁改造条件成熟的城中村;背街小巷按照“硬化、绿化、

亮化、净化、美化”标准,清除各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合理设

置垃圾收集设施,建立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营造整洁优

美的居民生活环境。

整治重点:

新华街、政和街、计生巷和城区城中村。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建设局、区房管局为协

管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宝亮同志任

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滨城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全面负责“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及今后的城

市管理工作。

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监管指挥

中心,由宋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推进主体”的作用,落实城市管

理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资金、人员及后勤保障,统筹做好

 

9

 

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秩序

滨城”文明行动及今后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奖惩机制。

区执法监管指挥中心要

完善城市管理考核体系,加强督导考核,并纳入全区科学发展观

考核内容,严格奖惩。

区政府将设立城市管理基金,城管委将按

照责任分工,采取现场检查、日常督查、限期督办、随机抽查等

形式对各责任部门工作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每季度对各乡镇

街道进行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 5 万元,第二名奖励 3 万元,第

三名奖励 2 万元,考核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及时总结活动实施

成果,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督

办和问责。

(四)广泛宣传引导,注重工作实效。

搞好宣传策划,办好信

息简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做好

城市秩序文明行动工程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

成全方位、大规模、立体式的宣传态势,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

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附件:

1.滨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10

 

2.城区主干道三级道路划分明细表

 

附件 1

 

滨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11

 

主任:

张宝亮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

王庆霞区委常委、副区长

郝士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

局局长

成员:

周玉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刘岩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

罗国庆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宋纯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执法监管

指挥中心主任、执法分局局长

顾全新区财政局局长

高洪涛区建设局局长

张新华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艳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谦区工商局局长

吕长利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涛环保分局局长

崔连民区房管局局长

王晓勇区食药局局长

蔡红区法制办主任

李元宏市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云勇市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封志国北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景辉彭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立波市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12

 

胡成勇滨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明侠梁才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学斌杨柳雪镇镇长

王鲁东三河湖镇镇长提名人选

张红辛秦皇台乡乡长

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监管指挥中心,由

宋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2

主干道综合整治三级道路划分明细表

 

13

一级路段

二级路段

三级路段

东海一路

渤海二路(黄 7 以

北)

渤海五路

渤海七路(特殊)

渤海十路(黄 1 以

北)

渤海十一路

渤海十六路

渤海四路(黄 12 以北)

渤海六路

渤海八路

渤海九路

新立河东路

新立河西路

一、二路段未

包括的其他路

黄河二路(渤 5 以

西)

黄河五路

黄河八路

黄河十二路

黄河十六路

渤 5 以东

渤 5 以西

黄河一路

黄河十二路以

北的黄河路

黄河一路

黄河三路

黄河七路

黄河十五

黄河三路

黄河四路

黄河六路

黄河十路

黄河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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