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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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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日常业务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分离原则

  不相容职务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金业务的全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过程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合同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不得由同一离;

  部门或个人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顾问职务分离;办理合同业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务的全过程合同履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

  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批准采购职务与采购经办职务分离;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询价定价职务与确定供应商职务分离;

  办理固定资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产采购业务付款审批职务与付款执行职务分离;的全过程采购职务、入库登记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分离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办理投资业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务的全过程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直系亲属“回避”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纪委委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或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

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会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1)、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

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

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

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

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6)、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7)、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企业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内容

  一、会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职务

  按照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企业设置的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上述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具体包括:

  

(1)、出纳职务与收入、支出、费用的核算职务,与债权债务的核算职务,与稽核职务,与会计档案的保管职务等均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予以分离。

  

(2)、会计核算职务与相应的稽核检查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予分离。

  (3)、总分类账的登记职务与相关明细分类账的登记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

  (4)、开展会计电算化的企业,电算化会计岗位中的软件操作职务、审核记账职务、电算审查职务、档案保管职务等互为不相容职务,均应当予以分离。

  二、货币资金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1)、钱账分管,即出纳专职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

  账外,不兼记总账和债权债务等明细账,不负责汇总记账凭证,不抄寄各种往来结算账户对账单。

另一方面,除了出纳外,其他任何人,包括会计人员、单位领导、各种业务人员等,均不得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包括收付现金和接收、开出银行支票。

  

(2)、出纳与核对职务应分离,即库存现金要由专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银行存款应指定专人及时对账,每月收受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当由出纳、管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以外的人员负责。

  (3)、支票的签发除有专用公章外,还要有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的私章同时盖印才有效。

上述支票印签章不能由出纳一人保管。

  (4)、一切付款均须得到恰当批准,即付款经办人与审批人应当分离。

  三、购货与付款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购货与付款业务通常要经过提出申请——订货采购——验收入库——结算付款这样四个业务环节,涉及使用部门、供应部门、仓储部门和会计部门四个职能部门。

因此,在购货与付款业务中,商品存货的请购、订货、验收和结算职务互为不相容职务,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按照财政部2002年12月23日发布的财会21号《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的规定,单位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责至少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

  (4)、采购与验收;

  (5)、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6)、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这些都是对单位提出的、有关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职责适当分离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与监督。

  四、存货与仓储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1)、商品存货的保管、收发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账卡进行数量核算,不得兼任采购或销售,也不能担任会计部门有关存货总账、明细账的登记职务;同时,非实物保管人员应限制接近资产,不得办理物资收发。

  

(2)、商品存货的请领、审批、发放与记账须相互独立,不能由一人包办。

  (3)、财产物资的保管与清查职务应分离,即应由会计部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查对账证、抽点实物,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工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在工资业务中,起薪止薪决定、考勤记录、工薪发放、工资记录等职务应相互分离,一般涉及企业的劳动工资部门或人事部门、车间或班组、会计部门等职能部门。

劳动工资管理部门与会计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劳动工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在册职工和工资标准开列工资单。

  

(2)、根据考勤记录和扣款记录计算工资额。

  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工资结算单编制工资费用分配表;

  

(2)、根据工资费用分配表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六、销售与收款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销售与收款业务主要有订立合同、编制销售单、发运货物和开票收款等几个业务环。

  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

  

(1)、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必须专职独立,不得兼记会计部门销售收入账和应收账款账,不得直接收取货款,不得兼任货物保管和发货,不得兼货物采购。

同时,其他部门及人员也不得兼办销售,即销售与记账、收款、保管、发货、采购均属不相容职务。

  

(2)、销售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单的编制、发票的开出、售价的确定、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销售折扣折让与退货等,都要经过恰当的批准,即批准与经办应予以分离。

  (3)、开票与发货、开票与收款、销售收入账的记录、应收账款账的记录和收款应予分离,即负责销售收入账和应收账款账的会计不得经手货币资金,并且销售收入账和应收账款账最好由不同的会计人员负责。

  (4)、记账、收款和抄寄对账单属于不相容职务,应予以分离,即企业应由不负责现金出纳和销售及应收账款记账的人员,按月向客户寄发账单。

  按照财政部2002年12月23日发布的财会21号《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中规定,单位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单位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

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相互分离;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单位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

这些都是对企业提出的、有关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职责适当分离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七、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总原则:

  

(1)、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业务经办、授权批准和会计记录互为不相容职务,应予以分离。

  

(2)、筹资与投资业务明细账与总账的登记职务应予分离。

  (3)、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记账、保管、核对职务均为不相容职务,应相互分离。

  具体内容又可以分为筹资业务和投资业务两个方面。

  筹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

  

(1)、筹资计划编制人与审批人应适当分离,以利于审批人从独立的立场来评判计划的优劣。

  

(2)、经办人员不能接触会计记录,通常由独立的机构代理发行债券和股票。

  (3)、会计记录人员同负责收、付款的人员相分离,有条件的应聘请独立的机构负责支付业务。

  (4)、证券保管人员同会计人员分离。

  投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

  

(1)、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2)、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与评估。

  (3)、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4)、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5)、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不相容职务

  不相容的职务

  财务中的不相容职务看具体企业机构设置,一般包括如下的内容: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批准采购职务与采购经办职务分离;询价定价职务与确定供应商职务分离;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付款审批职务与付款执行职务分离;采购职务、入库登记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合同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离;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顾问职务分离;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合同履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3)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直系亲属“回避”

  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

  纪委委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或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职务会计中不相容职务

  会计中不相容职务

  财务中的不相容职务看具体企业机构设置,一般包括如下的内容: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

  合同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离;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顾问职务分离;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合同履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批准采购职务与采购经办职务分离;询价定价职务与确定供应商职务分离;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付款审批职务与付款执行职务分离;采购职务、入库登记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3)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直系亲属“回避”

  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职务;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

  纪委委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或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职务不相容职务-参考

  不相容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

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关于货币资金的不相容职务】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会41号)的要求,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兼管;

  (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7)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内部控制不相容岗位汇总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请购与审批;

  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三、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四、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五、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六、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应收票据的贴现业务联系的审批与经办;

  ——特别注意:

超过单位既定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范围的特殊销售交易,企业应当进行集体决策

  八、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

  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

  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

  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九、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十、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一含义: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二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三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

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四、不相容职务失效和优化

  可能导致不相容职务失效的原因有:

  1.不同的业务循环中的不相容职务交叉而导致不相容职务的失效。

例如:

甲在销货业务中担任审核同时在投资业务中担任授权,乙在销货业务中担任授权同时在投资业务中担任审核。

甲乙可以相互交换权力使本来在单一业务循环中有效的相互牵制设计失效。

特别的是在两个业务循环中两个人担任的职务正好处于上、下位对调,这种情况下作弊的可能性极大。

  2.不相容职务设置本身存在漏洞。

一个人在一个业务循环中控制两个重要环节,例如在购货与付款业务同时担任审核和授权批准两个职务,就可以把价格或性能不合适的设备买进来,导致企业利益受到损失。

  3.不相容职务的僵化导致不相容职务设置的失效。

不相容职务在设置的初期是有效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于制度逐步适应,制度的威慑力会逐渐衰减而失去效用。

如果不对制度本身或执行制度的人进行调整,就会产生舞弊现象。

有许多时候企业出问题并不是原来制度不好,而是因为制度是有“寿命”的。

  4.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不足导致不相容职务设置失效。

我们说不相容职务的设置只是整个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其他的内部控制还有实物控制制度、文件管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强制休假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需要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

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初步发挥。

相互配合,形成一种良好的制度生态群。

如果其他制度没有起到作用,单纯的不相容制度难以起作用,一种制度单兵推进是不会有长期生命的。

现代的职务犯罪呈现集团化的倾向,例如,不相容职务的设置对于串通作弊的“窝案”是不起作用的,“升级版”的不相容职务应该包括职务轮换、突然休假制度。

商业银行较早认识这个问题,对于如同城票据交换、外汇交易等一些重要岗位除不相容职务设置外,常采取强制休假来防止舞弊。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主要包括

  编辑:

ZYL

  答: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主要包括:

  1.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

  从权利的作用上看,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

物权的作用是保障权利人能够对标的物直接为全面支配或限定支配,并进而享受物的利益。

而债是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的实现都需要债务人的协助,只有通过债务人的给付,债权人的债权方可实现。

所以,物权与债权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债权并未赋予权利人

  以对物的直接支配权,仅仅配备权利人以针对特定

  人的请求权。

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给付的义务,但

  债务人并非债权人的支配客体。

债权也没有给债权

  人以对财产的支配权。

  2.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

  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追及性,债

  权没有追及性

  从权利的效力上看,因物权为支配权,故物权

  具有排他性、优先性和追及效力,而债权为请求权,

  其具有相容性、平等性,无追及效力。

依物权的排

  他性,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互

  不相容的物权存在,且物权可直接排除不法之妨碍;

  而按照债权的相容性,在同一标的物上,允许同时

  或先后设立数个内容相同的债权,不发生排他效力。

  依物权的优先性,当同一标的物上并存数个相容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一般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而按照债权的平等性,各个债权不论成立先后,均平等受偿。

依物权的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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