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翻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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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翻译
目录:
第一章:
《翻译行为中的目的与委任》summary
1、Synopsis提要
2、Skoposandtranslation目的与翻译
3、Argumentsagainsttheskopostheory反对观点
4、Thetranslationcommission翻译委任
第二章:
功能翻译学派
1、提出背景
2、翻译思想和主要内容
3、发展
3.1.赖斯的文本类型和语言功能理论
3.2费米尔的目的论
3.3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
3.4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
4、原则
4.1目的性原则
4.2.连贯性原则
4.3忠诚性原则
5、意义和评价
6、中国学者对功能翻译的研究
6.1总体研究趋势
6.2研究主要内容
6.3反思
SKOPOSANDCOMMISSIONINTRANSLATIONALACTION
翻译行为中的目的与委任
目录:
1、Synopsis提要
2、Skoposandtranslation目的与翻译
3、Argumentsagainsttheskopostheory反对观点
4、Thetranslationcommission翻译委任
1、Synopsis
提要
(翻译是一种行为)
Theskopostheoryispartofatheoryoftranslationalaction
目的论是翻译行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Translationisseenastheparticularvarietyoftranslationalactionwhichisbasedonasourcetext
翻译被视为基于源文本的特定的翻译行为
Anyformoftranslationalaction,includingthereforetranslationitself,maybeconceivedasanaction,asthenameimplies.
任何形式的翻译行为,包括翻译本身,都可以被认为是一个行为
Theaimofanytranslationalaction,andthemodeinwhichitistoberealized,arenegotiatedwiththeclientwhocommissionstheaction.
任何翻译行为的目的以及要实现的方式都是与委托行动的客户进行谈判。
2、Skoposandtranslation目的与翻译
(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
源语与译语文化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源语文本与译语文本的功能也不同。
Itisthusnottobeexpectedthatmerely“transcoding”asourcetext,merely“transposing”itintoanotherlanguage,willresultinaserviceabletranslatum.
这就决定了翻译不单单是一种代码转换。
Totheextentthatatranslatorjudgestheformandfunctionofasourcetexttobebasicallyadequateperseasregardsthepreterminedskoposinthetargetculture,wecanspeakofadegreeof“intertextualcoherence”betweentargetandsourcetext.
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译者判断源语文本的形式和功能基本上是根据译入语文化的预期目的的。
换而言之,翻译都具有特定的目的。
3、Argumentsagainsttheskopostheory
反对观点
对目的论所持的异议主要分为两类
3.1Objection
(1)maintainsthatnotallactionshaveanaim:
somehave“noaim”.Thisisclaimedtobethecasewithliterarytexts,oratleastsomeofthem.
异议
(1)并非所有的行为都有目标。
有些行为没有目标。
文学文本就没有目标,至少其中一部分是如此。
两方面回应:
Objection
(1)canbeansweredprimafacieintermsofourverydefinitionofanaction:
ifnoaimcanbeattributedtoanaction,itcannolongerberegardedasanaction.
根据行为的定义来回应。
如果行为没有目标,那它就不再被认为是一种行为.
Thenotionofskoposcaninfactbeappliedinthreeways,andthushavethreesenses:
itmayreferto
a.thetranslationprocess,andhencethegoalofthisprocess;
b.thetranslationresult,andhencethefunctionofthetranslatum;
c.thetranslationmode,andhencetheintentionofthismode.
具体阐述:
三个层面理解目的
•a.在讨论翻译的过程时,它指过程中的目标
•b.在讨论翻译的结果时,它指译本的功能
•c.在讨论翻译的形式时,它指形式的意图
Objection
(1),then,canbeansweredasfollows:
ifagivenactofbehaviourhasneithergoalnorfunctionnorintention,asregardsitsrealization,resultormanner,thenitisnotanactioninthetechnicalsenseoftheword.
针对异议
(1)的回应:
如果一个行为在它的过程、结果或方式中没有目标、功能、意图,那么从这个词的理论意义上来说,它就不能被称为行为。
Onerecentvariantofobjection
(1)istheclaimthatatextcanonlybecalled“literature”ifitisart,andarthasnopurposeandnointention.
异议
(1)的变体:
认为只有艺术的文本才能称为“文学”,而艺术无目标、无意图的,所以有目的意图的作品便不是艺术。
3.2Objection
(2)isaparticularvariantofthefirstobjection.Itmaintainsthatnoteverytranslationcanbeassignedapurpose,anintention;i.e.therearetranslationsthatarenotgoal-oriented.
异议
(2)是异议
(1)的特殊变体。
认为并非每个翻译都有目的或者意图,有的翻译没有目标(这里所说的“翻译”是传统意义上的)
Yettherearethreespecificationsofobjection
(2)thatmeritfurtherdiscussion:
a.Theclaimthatthetranslatordoesnothaveanyspecificgoal,functionorintentioninmind:
hejusttranslates“whatisinthesourcetext,'
b.Theclaimthataspecificgoal,functionorintentionwouldrestrictthetranslationpossibilities,andhencelimittherangeofinterpretationofthetargettextincomparisontothatofthesourcetext,
c.Theclaimthatthetranslatorhasnospecificaddresseeorsetofaddresseesinmind.
以下从三个方面对异议
(2)作深入讨论
a.认为译者头脑中不一定有具体的目标、功能或意图,他只是将原文的内容翻译出来而已
b.认为具体的目标、功能或意图会限制翻译的多种可能性,因此和原文相比,译文的阐释域会受到局限
c.认为译者头脑中没有特定的读者或读者群
回应:
Thereisnoquestionthatsuch“pragmatictexts”mustbegoal-oriented,andsoaretheirtranslations.
a.语用文体有针对性,其译文亦然。
比如,广告,说明书等。
b.Theargumentthatassigningaskopostoeveryliterarytextrestrictsitspossibilitiesofinterpretationcanbeansweredasfollows.Agivenskoposmayofcourseruleoutcertaininterpretationsbecausetheyarenotpartofthetranslationgoal;butonepossiblegoal(skopos)wouldcertainlybepreciselytopreservethebreadthofinterpretationofthesourcetext
b.有人认为,对文学作品赋予目标,将会限制其阐释的可能性。
笔者对此的解答如下:
由于某些理解不是翻译的目标,一个既定的目标的也许会排除某些理解的可能性,但是它会保留原文理解的广度。
Itistruethatinmanycasesatext-producer,andhencealsoatranslator,isnotthinkingofaspecificaddressee(inthesenseof:
JohnSmith)orsetofaddressees.Inothercases,however,theaddressee(s)mayindeedbepreciselyspecified.Theproblem,then,isnotthatthereisnosetofaddressees,butthatitisanindeterminate,fuzzyset.
c.固然,在许多情况下,文本的作者、译者不去考虑谁是具体的读者,谁是具体的读者群。
但有的情况下译文会指明,即使是全世界。
问题不在于没有受众群,而在于它是不确定的、模糊的
3.3Objection
(2)canalsobeinterpretedinanotherway.Intextlinguisticsandliterarytheoryadistinctionisoftenmadebetweentextaspotentialandtextasrealization.
另一种方式理解异议
(2)
潜在的文本(textaspotential)
实现的文本(textasrealization)
Iftheskopostheorymaintainsthateverytexthasagivengoal,functionorintention,andalsoanassumedsetofaddressees,objection
(2)canbeunderstoodasclaimingthatthisappliestotextasrealization;
如果目的论坚持认为任何文本都有其目标、功能或意图,也有假定的读者群。
那么异议
(2)就可以理解为目的论适用于实现的文本。
3.4
Ihaveagreedthatonelegitimateskoposismaximallyfaithfulimitationoftheoriginal,ascommonlyinliterarytranslation.
尽量忠实的模仿原文是一种合法的翻译目标。
Wecanmaintain,then,thateveryreceptionorproductionofatextcanatleastretrospectivelybeassignedaskopos,ascaneverytranslation,byanobserverorliteraryscholaretc.;andalsothateveryactionisguidedbyaskopos.
因此,我们可以保持每个接收或制作文本至少可追溯到一个观察者或文学学者等每个翻译都可以被分配一个skopos;而且每个动作都是由一个skopos引导的。
4、Thetranslationcommission
翻译委任
Someonewhotranslatesundertakestodosoasamatterofdeliberatechoice,orbecauseheisrequiredtodoso.Onetranslatesasaresultofeitherone’sowninitiativeorsomeoneelse’s:
inbothcases,thatis,oneactsinaccordancewitha“commission”(Auftrag).
翻译承诺的人是故意选择的事情,或因为他需要这样做。
一个人自己主动或别人的结果:
在这两种情况下,就是根据“委任”行事。
Acommissioncomprises(orshouldcomprise)asmuchdetailedinformationaspossibleonthefollowing:
(1)thegoal
(2)theconditionsunderwhichtheintendedgoalshouldbeattained.
佣金包括(或应包括)尽可能详细的信息:
(1)目标,
(2)实现预期目标的条件
Therealizabilityofacommissiondependsonthecircumstancesofthetargetculture,notonthoseofthesourceculture.
委任的可实现性取决于目标文化的情况,而不是源于文化的文化。
Atranslatumisprimarilydeterminedbyitsskoposoritscommission,acceptedbythetranslatorasbeingadequatetothegoaloftheaction.
翻译主要由翻译者接受的skopos或其委托来确定,以适应行动的目标。
功能学派
1、提出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
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A.Nida)的对等理论,这个理论将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对等”成为翻译研究的中心,这使得翻译沦为语言学的附属品,极大地束缚了这一学科的发展。
出于对这种理论的不满,20世纪70年代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兴起并逐步深化,从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2、翻译思想和主要内容
何为功能翻译理论,诺德的解释是:
“功能主义,指的是功能或者是文本和翻译的功能的研究。
”它涵盖了多种理论方法,主要以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主,还包括其他国家理论家的观点。
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的文本功能类型和美国学者奈达的功能对等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tharinaReiss)、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Holz-Mänttä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
重要的理论有赖斯的文本类型和语言功能理论(workontexttypeandlanguagefunction),威密尔的目的论(skopostheory),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oftranslational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plusloyalty)。
3、发展
3.1.赖斯的文本类型和语言功能理论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
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
理想的翻译应该是:
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
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
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3.2费米尔的目的论
其后,费米尔突破了其导师赖斯仍然遵从了的“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等值论的束缚,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
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
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
翻译行为发生的环境置于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中,不同的文化又具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所以翻译并非一对一的语言转换活动。
但翻译是人类的一种行为活动,与人类其他行为一样,翻译亦有目的,且翻译的目的在翻译开始之前就要确定。
3.3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
曼塔利发展了威密尔的目的论,在1984年出版的《翻译行为——理论与方法》一书中提出了翻译行为论,指出“翻译是一种用于达到目的的复杂行为”,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发起者、译者、译文使用者和译文接受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时间、地点和媒介)三个方面。
3.4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
诺德在总结前人理论的过程中,发现了目的论中的两大缺陷:
一是由文化特有的翻译模式造成。
人们因各自的文化背景不同而对好译文有不同的看法。
缺陷二是由译者与原文作者之间的关系造成的。
虽然翻译准则中有忠实法则,但忠实法从属于目的法则。
在另一方面,忠诚法则关切的又是翻译过程中译者与其它参与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因此,诺德在1997年出版的《翻译是有目的的行为》一书中不仅全面系统地整理归纳了功能派的各种学术思想,还针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足,提出了“功能加忠诚”的原则,作为对目的论的补充。
“功能加忠诚法”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中对翻译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负责,竭力协调好各方关系。
构成了诺德的功能主义方法论的两大基础。
功能指的是使译文在目的语环境中按预定的方式运作的因素;忠诚指的是译者、原文作者、译文接受人及翻译发起人之间的人际关系。
诺德强调忠诚要求译者对译文读者、委托人、原文作者忠诚。
忠诚决定着译者对其他参与人的责任。
译者在翻译时,可以通过在译序中说明自己的翻译策略、对原文中有歧义的地方作出明确的选择等方式,尽可能协调原文作者意图、翻译发起人的要求以及译文读者的阅读期待,做到对翻译参与各方的忠诚。
4、原则
目的论学者提出翻译过程必须遵照三大法则:
4.1目的性原则
译文由译文的目的决定。
目的有三种解释:
译者的目的、译文的目的和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
通常,目的指译文的交际目的 。
4.2.连贯性原则
译文必须语内连贯,换言之,译文必须对于具有目的语交际环境和知识背景的接受者是可理解的。
4.3忠诚性原则
译文与原文之间是一致的,即忠实于原文。
如果目的原则要求原文与译文具有不同的功能,那么忠实原则就不适用。
如果目的原则需要译文不通顺,及不符合语内连贯,则连贯原则就不适用。
因此,语际连贯次要与语内连贯,这两种连贯性原则又从属与目的原则。
目的原则是普遍适用的规则,而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是特殊规则。
5、评价: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仲伟合 钟 钰
功能主义理论将翻译定义从翻译即文本从原语一一对应地转换为目的语的观点中解放出来,扩展成为翻译行为,包括跨文化的一切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的转换,把翻译研究纳入跨文化交际研究中。
功能派摆放对等原则的位置也与语言学派大相径庭。
对等原则是语言学派翻译理论的基础,而功能派只将之视作特定情况下采用的原则,必须依据翻译目的。
除对等原则外,功能理论还有三大法则、忠诚原则及其它在特定翻译情况下的特殊原则。
可以说功能主义理论是以目的法则为主导的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
翻译标准多元化使功能更贴近实际,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译者所遇到的翻译工作是多种多样的,单一的翻译标准并不能囊括一切。
功能派为西方从语言学派为主流的翻译理论界开辟了一条新研究道路,对我国的翻译界又会有何影响呢?
严格说来,中国翻译理论始于严复的《天演论·译例言》。
“信达雅”三原则就是在其中提出的。
这三个标准在中国翻译理论界影响深远,以至后来几十年中中国绝大多数译者或多或少以此为准绳从事翻译。
而后来在中国出现的翻译理论亦没有跳出这三个标准构成的框架,如鲁迅的“宁信而不顺”,傅雷的“形似神似”说以及钱钟书的“化境”等等。
功能主义理论与“信达雅”相比较,还是有颇多相似之处。
“信”,即忠实于原文,类似于忠实法则。
“达”与连贯法则有共同点,两者都要求至少译文能为读者所理解接受。
“雅”的提出体现译者对译作读者、翻译目的的明确。
与功能主义理论中译者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某些特定的译文收受者为对象进行翻译这一观点不谋而合。
然而,功能主义理论与“信达雅”的区别较大。
“信达雅”中“信”是首位,功能主义理论中忠实法则却是从属于连贯性法则的。
并且与功能理论相对,“信达雅”只不过是几条抽象的翻译标准而已,仅局限于翻译作品文学性,并非一套系统的翻译理论,更不用说是包含一切翻译(或以功能派的术语说,翻译行为)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