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语文《元曲三首》知识要点与能力训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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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语文《元曲三首》知识要点与能力训练

《元曲三首》知识要点与能力训练

【阅读指导】

【双调】蟾宫曲·叹世

(1)作者简介

马致远(1250?

—1321?

),以字行,名不详,晚号东篱,大都(今北京)人,著名元曲作家。

他经历了蒙古时代的后期及元政治统治的前期。

青年时追求功名,对“龙楼玉阁”抱有幻想。

中年时期,一度出任江浙行省务官;晚年则淡泊名利,以清风为伴,自称“东篱本是风月主,晚节园林趣”(马致远[双调]清江引·野兴),向往闲适的生活。

马致远在元代散曲家中成就最高,被誉为“曲状元”。

与关汉卿、白朴、郑光祖合称“元曲四大家”。

现存小令115首,套数16套。

后人辑为《东篱乐府》。

他的散曲题材较广泛,以叹世归隐最多。

艺术上很有特色,意境开阔,遣词放任,构思巧妙。

风格以豪放为主,又有典雅清丽的一面。

代表作有套数《夜行船·秋思》、小令《天净沙·秋思》。

著有杂剧16种,现存7种,以《汉宫秋》为最著名。

(2)基本解读

这首“叹世”曲,由“咸阳”——秦王朝说起。

秦国“百二山河”,何等强盛,最后还是灭亡了。

经过5年的楚汉之争,项羽兵败乌江自刎,刘邦统一天下,建立汉室。

而辅助刘邦平定天下立有汗马功劳的韩信却遭到杀身之祸,连像蒯通那样的谋士,也不得不假装风魔以掩世人耳目。

韩信怎么也没有想到力荐刘邦重用他的萧何,后来竟会设计杀害他。

这些兴衰成败,是非恩怨,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都不过是一场梦。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道出世道之险恶,人心之叵测。

结句以“醉了由他”突出“叹世”主题,表明自己超然物外,不问世事的态度。

(3)精华鉴赏

这首小令联系历史人物表现自己的历史观、政治观。

作者把人们带进了熟悉的史实,并画龙点睛地做出了推论。

通过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否定,对说不清功过是非的现实政治表示了反感。

这是封建社会走下坡路的时期,许多文人喜欢用的手法。

作品短小精悍,概括性强,容量大。

而语言却如飞流人涧,一泻无余,充分表现了豪放派元曲家的风格。

【南吕】四块玉·别情

(1)作者简介

关汉卿,元代杂剧作家。

名不详,号已斋,又号一斋,贾仲明《录鬼簿》说他是大都人,太医院尹,号已斋叟。

并将他列在第一类(即“前辈已死名公才人,有所编传奇行于世者”)的第一名。

又据朱经《青楼集序》,可知关汉卿的时代与白朴相去不远,生年约在金宣宗贞祐、元光之间(1213—1222),卒年当在元成宗大德年间(1297—1307)。

大都(今北京市)人。

关于他的籍贯,还有祁州(在今河北)、解州(在今山西)等多种不同的说法。

关汉卿是元代伟大的戏曲作家,在中国戏曲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被后人列为“元曲四大家”之首。

《录鬼簿》吊词称他为“驱梨园领袖,总编修师首,捻杂剧班头”,可见他在元代剧坛上的地位。

关汉卿曾写过一套带有自叙性质的散曲[南吕·一枝花]《不伏老》,他自称是“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并形容自己是有如“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从中我们知道他一生主要是从事戏曲创作活动,长期生活在倡优之间,间或也“躬践排场,面傅粉墨”,亲自登台演出。

所以他十分熟悉戏曲舞台和各种表演伎艺,过着典型的“书会才人”式的生活。

他当属“玉京书会”,而且还是一位极有影响的领袖式人物。

关汉卿在从事戏曲创作的活动中,结识了许多作家和演员。

据陶宗仪《辍耕录》等有关记载,我们知道,剧作家杨显之、费君祥、梁进之(一作之)、岳伯川、高文秀,散曲作家王和卿,都是关汉卿的好朋友;女演员珠帘秀、顺时秀也与关汉卿过从亲密。

《西厢记》的作者王实甫也可能与关汉卿有过交往。

晚年,关汉卿到过杭州,写过一套歌咏杭州美景的散曲。

据各种文献资料记载,关汉卿编有杂剧67部,现存18部。

个别作品是否出自关汉卿手笔,学术界尚有分歧。

其中《窦娥冤》、《救风尘》、《望江亭》、《拜月亭》、《鲁斋郎》、《单刀会》、《调风月》等,是他的代表作。

作品中塑造了窦娥、赵盼儿、王瑞兰、谭记儿等多种妇女典型形象。

这些形象流传至今而不朽。

关剧中带有理想色彩的现实主义精神为后世许多戏曲作家所继承,为我国古典戏曲创作提供了典范。

悲剧《窦娥冤》、喜剧《救风尘》互相映衬,显示了作家思想深度及伟大的艺术成就。

《窦娥冤》在一百多年前已译成法文。

王国维曾认为《窦娥冤》杂剧“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毫无愧色也”(《宋元戏曲考》)。

1958年,曾作为世界文化名人,在中外展开了关汉卿创作700周年纪念活动。

同年6月28日晚,国内至少100种不同的戏剧形式,1500个职业剧团,同时上演关汉卿的剧本。

他的剧作被译为英文、法文、德文、日文等,在世界各地广泛传播。

(2)基本解读

《【南吕】四块玉·别情》一曲,是描写离情别绪的作品。

“自送别,心难舍,一点相思几时绝。

”曲从别后说起,一开端就点明了所描写的时间、内容:

送别情人之后难以割舍的心境。

起首口气看似较平和,比起宋欧阳修的“寸寸柔肠,盈盈粉泪”和关汉卿自己的“咫尺的天南地北,刹时间月缺花飞”,情感的表达上似乎没那么浓郁。

但别后之情和别时之情是不一样的,别后之情看似淡,看似只有“一点”,却是无休无止,缠绵悱恻。

“一点相思几时绝”是这首小令的重心。

关汉卿在这里以“一点”与“几时”对举,表明一种相思,却能惹起长久的万种离愁,留下了永久难以消失的伤痛。

这位女子爱她的情人爱得深挚、爱得真切,爱得缠绵,由这几句话得以充分的体现。

“凭栏袖拂杨花雪,溪又斜,山又遮,人去也。

”这四句寄情于景,描绘了一幅令人心痛欲碎的情境。

倚着栏杆伫立凝望着情人远去,因伫立凝望已久,如雪的杨花纷纷飘落在身上,也全然不觉。

情人走远了,还在凭栏远眺,频频招手,在招手拂袖间杨花才被拂开去。

这一句把送别写得非常逼真。

“袖拂杨花”,看似一个随便的动作,细细咀嚼,它却包含着思妇的无限愁肠,有苏轼《水龙吟》“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之意。

然而,杨花虽被拂去了,但“溪又斜,山又遮”。

情人沿溪而行,渐去渐远,想再看一看情人,但是小溪曲曲折折,高山重叠阻遮,挡住了女子的视线,终于看不到情人远去的身影。

那种离别的沉痛之情,全凝聚在“人去也”这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叹之中。

至此,一位多情而又憔悴的女子,似乎就站在我们的面前,令人不禁联想起王实甫《西厢记·长亭送别》的名句:

“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

此恨谁知?

(3)精华鉴赏

①这支小令可分为两个层次,两层的写法完全不同。

前三句为第一层,写离别相思之情,用直抒胸臆的方法。

第二层,是以景托情,而景中含情,言尽而意不尽。

境界浑厚,耐人寻味。

这是诗词中常用的艺术手法,艺术效果也最好。

②宋代欧阳修(踏莎行》也是写男女离别的场面,其下片写道:

“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楼高英近危栏倚。

平芜近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

”关汉卿这首散曲所写的意境与此相近,但这里对女子的情感写得更加炽烈,尤其是“凭栏拂袖杨花雪”一句,女主人公完全沉浸在离别之情当中,而忘却了周边的一切,把她的专注、多情刻画得非常生动、感人。

③语言浅近如话,也是该曲的一大特点。

散曲具有“街市小令”的特征,语言通俗浅白。

关汉卿对于散曲,不是将它文雅化,而是保持了它的本色,这支散曲是一个例子。

这支小令语言自然朴实,但又婉曲柔媚,充满诗情画意,读来韵味悠长。

(4)思考探究

1.这支曲子所写的主人公的情感特点是怎样的?

请具体分析。

明确:

说“相思”只“一点”,似乎不多,但又不知几时能“绝”,强调了别情缠绵的一面,比强调别情沉重更合乎情理。

2.“凭阑袖拂杨花雪”一句有什么作用?

明确:

二重意味:

首先点名季节为暮春,此时节最容易动人离愁,或许还有暗示别时情景的作用(参看注释);二是点名女主人公是“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而且怅惘许久,以致杨花飞满衣襟,须时时“袖拂”。

3.曲子最后三句写的是什么时候的景象?

与前数句的关系是怎样的?

明确:

别时景象。

“关系”可做多种理解:

①顺承,女主人公由望中情人的去路而引起上伤神;②逆挽,可看作作者在章法上做了倒叙腾挪,使得作品的结构不直致,结尾有余韵。

③可以看作是前两种意见的融合,因为倒叙也可以看作是女主人公的追忆。

【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

(1)作者简介

睢景臣,生卒年不详。

天一阁本《录鬼簿》谓其名为舜臣,字嘉贤。

曹楝(音连)亭本《录鬼簿》云:

“景臣,后字景贤。

大德七年,公自维扬来杭州,余与之识。

……心性聪明,酷爱音律。

”知其为扬州人。

大德七年(1303)与钟嗣成(《录鬼簿》作者)相识,可知他是13世纪末到14世纪初的曲作家。

【凌波仙】吊曲云:

“等闲间,苍鬓成皤(音婆,白色)。

功名事,岁月过,又待如何?

”可见他有意功名,又未能如愿。

写过3个杂剧,均不传。

今存散曲套数三套及一些断句,《高祖还乡》最为有名,是他的代表作。

(2)基本解读

刘邦本是丰邑人,当过秦朝的一名小小的亭长。

他的父兄都是自己耕田,他却好酒贪色,不爱劳动。

陈胜吴广起义时,他占据沛县,响应起义军。

后来他的势力逐渐强大,打破了秦的京城。

在他与项羽争夺农民起义胜利果实的战争中,打败了西楚霸王项羽,统一了全国,做了汉朝第一任皇帝,历史上称为太祖高皇帝,或者简称汉高祖。

高祖还乡这一史实在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上有一段文字,从这一段叙述来看,高祖回到沛县时是十分热闹的,沛县的老百姓对他也是非常热情和亲切的。

并说他“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发沛中儿得百二十教之歌。

酒酣,高祖击筑,自为歌诗曰: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令儿皆和之,高祖乃起舞。

”还说:

“沛父兄诸母故人日乐饮极欢,道旧故为笑乐。

十余日,高祖欲去,沛父兄因请留高祖。

”后来高祖“张饮三日”。

睢景臣却没有歌功颂德,而是从高祖本纪中所记刘邦少年时的无赖行为生发开去,从另一个角度,以一个曾经与刘邦有过瓜葛的农民的口吻,用辛辣幽默的民间语言揭露他发迹以前的行径是流氓,不是龙种,来勾画这个流氓皇帝衣锦还乡的场面,表现了作者对皇帝的蔑视,这就是当时所谓制作新奇之所在。

特别是在元代,阶级压迫与民族压迫都很深重,汉人列在蒙古人、色目人之下,知识分子的地位更是低下,有“九儒十丐”的说法。

这套套曲虽是写刘邦,却把刘邦这个皇帝典型化了,作者蔑视、斥责是就不止是历史上的刘邦,所表现的是人民群众敢于对强大统治者的挑战,这是它的积极意义所在。

本曲所写刘邦称帝,平定天下后返回故乡的情况,在《史记》、《汉书》中均有记载。

据《史记·高祖本纪》载:

公元前195年7月,刘邦平定了淮南王英布的反叛后,回朝途中经过故乡沛县,逗留了十几天,君臣相见甚欢。

“高祖还归沛,留。

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

……酒酣,高祖击筑,自为歌诗曰: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意气豪举,慷慨激昂,显示出开基立业的一代雄主的精神风貌。

本曲是以此史实为题材而创作的一个文学作品,作者以想像、夸张的手法,从一独特的视角出发,通过一位乡民的口吻,讲出了他所看到的刘邦返沛的滑稽情景。

整个套曲分为五层。

首曲为第一层,写高祖未到时一群趋炎附势之徒准备“迎驾”的丑态:

社长在忙着布置差役打扫街道,修整行宫。

乡老“执定瓦台盘”,忙朗“抱着酒壶芦”,忙得不可开交。

而且,他们还说些这位乡民听不懂的“车驾”、“銮舆”之类的话,又刷新头巾,又糨衣,装模作样,阿谀奉承之丑态呼之欲出。

【耍孩儿】、【五煞】为第二层,写刘邦的仪仗队。

【耍孩儿】写乐队和旗队。

旗队中的五色旗分别画有日、月、凤凰、飞虎、蟠龙的图案。

【五煞】写皇家所特有的铺张的仪仗,如戟、斧钺、金瓜锤、朝天镫、宫扇等。

这乡民不懂得这些旗帜、器械是代表皇帝的尊贵和神圣,只是根据自己的见识来胡乱解释一番。

皇帝奢华的仪仗成了这乡民眼里的“杂耍”家什,整个仪仗队在他的眼里成了穿着“大作怪的衣服”的“乔人物”,显得滑稽可笑。

【四煞】为第三层,写刘邦的侍从。

车驾前的导驾像泥捏的判官一样严肃、呆板,车驾后的那些宦官和宫女也是面无表情。

这里用“天曹判”、“递送夫”、“多娇女”来对导驾、侍从、宫女进行嘲讽和鄙视。

可是作者的笔锋仍然暗刺向皇帝。

【三煞】为第四层,直接写刘邦。

刘邦在前呼后拥之下到来,众乡老、乡官忙着迎拜刘邦的神情,以及刘邦视乡党如无物的作派,一尊一卑,一傲一恭,形成强烈的反差,也令这乡民极度反感。

连用三次“那大汉”,表现出他对对方的憎恶和鄙视,压抑在心中的情绪呼之欲出。

终于等到他认出刘邦的面目后,他再也忍不住心中怒火,大声骂起来。

【二煞】至末尾是第五层,是这乡民抖出刘邦的根底;【二煞】说刘邦是一个小亭长,一个酒色之徒,一个也和他一样“喂牛切草,拽坝扶锄”的庄稼汉。

这就戳穿了所谓“奉天承运”的天子天命的谎言。

【一煞】进一步揭露这位皇帝的无赖行径,一口气把刘邦干过的一系列的死乞白赖、坑蒙拐骗的勾当揭发出来,把皇帝身上的神光褪得一千二净,露出他的流氓无赖本相。

这乡民还指出自己的指责并没有半点不实之处,“明标着册历,现放着文书”。

【尾声】再进一步揭发皇帝假公济私,中饱私囊。

最后用滑稽的笔调质问刘三为什么改名换姓,“唤作汉高祖”。

是不是因为坏事、丑事做得太多了,想用这办法一笔抹掉呢?

在这个乡民的眼里,至高无上的皇帝简直就是一个小丑,刘邦的衣锦还乡犹如一出闹剧。

全曲通过巧妙的构思以及诙谐的笔调,把高祖还乡这个历史事件演绎成荒谬与滑稽,对那些人一阔脸就变的政治暴发户极尽讽刺和嘲笑之能事,揭开了皇帝道貌岸然的外衣,可谓元曲中独一无二的优秀讽刺作品。

(3)精华鉴赏

①构思新奇,嬉笑怒骂,是本篇的最大特点。

作品虽是散曲,却采用了戏曲的代言体形式,从一个熟知底里的乡民的眼光来写刘邦还乡的情况,看似嘲笑乡民愚昧无知,“有眼不识泰山”,实质是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角度来表现对皇帝的大不敬。

踌躇满志、趾高气扬的刘邦,及其炫耀威仪的还乡盛典,通过乡民眼睛的折光,全都变得滑稽和荒谬,失去了封建皇帝的神圣和庄严。

这种构思新奇巧妙,独出心裁,作者借乡民之口,对封建皇帝嬉笑怒骂,使作品充满了喜剧色彩。

②叙事与抒情完美地结合起来。

叙事过程中,字里行间洋溢着乡民的强烈的情感。

而叙事的方向与方式也受到情感的控制。

比如,这乡民一旦认出刘邦的面目后,一气之下便揭露出刘邦的根底。

另外,他对村民的阿谀奉承、铺张的仪仗队以及刘邦的做派极为反感,所以扣在他们(它们)头上的副词和形容词也极富感情色彩,叙述的口吻充满嘲讽和轻蔑。

(4)思考探究

1.这组套曲写的是汉高祖还乡,作者是从什么角度来表现这个事件的?

这样表现有什么长处?

明确:

作者既没有把汉高祖作为一个南征北战,一统天下,“威加海内兮归故乡”的英雄来歌颂,也没有从一国之主荣归故里的角度纯客观地描述那种热烈壮观的场景,而是通过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农民的眼睛,勾勒了天子返乡的一幅幅画面。

作者构思尤为巧妙的是,他所塑造的这个农民不仅熟悉刘邦的底细,并且在刘邦没有发迹以前,和刘邦还有过一些瓜葛。

这样通过他的嘴,对汉高祖嘻笑怒骂,揭露了最高统治者五色锦袍下所藏着的丑恶东西,就显得合情合理了。

由于使用了大量符合农民身份的语言,使整组套曲生动活泼,笔锋所至,妙趣横生。

2.皇帝外出的车驾是非常威武壮观的,可我们在读描写这种场面的曲子时,却感觉到异常滑稽可笑,这是为什么?

明确:

作者通过旁观者的眼睛,层次井然地描写了皇帝出巡那种威严盛大的场面。

你看当瞎五留引着一帮不务正业的家伙,胡乱地吹笛擂鼓奏起乐来,宣告皇帝车驾到达时。

先来的是一彪仪仗队,引头的是彩旗队,许多面旗帜迎风舒展,有月旗、日旗、飞虎旗、凤凰旗,还有蟋龙戏珠旗,各种图案,五颜六色,真让人目不暇接。

紧接着是一队兵器,有叉,有斧,有金瓜锤,光彩耀眼,威势逼人。

再下来的是引道的鹅毛宫扇。

最后是皇帝乘坐的车子到了,驾车的一色都是壮马,车上用黄色丝绸做成圆盖,车前八个大官导驾,车后跟着一群捧着皇帝用物的内侍,还随着一群嫔妃宫女,真是好大的气派。

然而,这个旁观者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民,也许他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村子,根本没看到过这些人物和东西,他是用自己掌握的那点知识来观察和理解这一切的,所以就像通过哈哈镜观察世界一样,一切都走了形。

那些有着吉祥意义的皇室旗帜,在他看来只是白环套住个兔子,红圈打住个乌鸦;凤凰,他以为不过是只在跳舞的鸡;飞虎,他看了还觉得可笑;狗干吗要插上翅膀;而那象征帝皇的龙,他觉得和蛇也没啥区别。

那些光闪锃亮的武器,有些他是从来没看见过,只能拿自己所熟知的事物去猜想,于是金瓜锤成了甜瓜苦瓜,朝天蹬成了倒放的马鞍,显得那么不伦不类。

东西怪,人也怪,穿了些稀奇古怪的衣服,一个个板起面孔,没有一点表情,就像是庙里的菩萨装模作样。

经他这么一“理解”,这支威风凛凛的皇家仪仗队,就变成了耍把戏的队伍了。

使人读来,感到忍俊不禁。

但是掩卷深思,又感到合乎情理。

作者正是通过这些扭歪了的形象,表现了人民对封建统治者嘲讽和鞭挞。

3.套曲写的是高祖还乡,为什么主角不很快出场,而要用一大半的篇幅去写支差迎驾,銮舆仪仗之类的面?

是否有点走题?

明确:

这是一种反复铺陈欲抑故扬的手法,目的是为了造成戏剧性的效果。

车驾来到以前,全村男女老少,不管是穷人还是富户,都忙得不可开交。

虽然这个农民还搞不清“车驾”和“銮舆”是怎么回事,但看这忙乱的劲,猜想一定是个了不得的人要来了。

接下去连着用三支曲子写仪仗车队,虽然描写的是威武盛大的场面,但作者着意是写那个至此还未出场的人物,这样豪华威严的气派,来的肯定是个非凡的人物。

然而当读者按这个思路去推想时,却突然来了个大转折。

第五支曲子,主角上场了,但这时作者还未点出他的身份。

一方面是为了情节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从当时的场景来看,这样写也合情合理。

皇帝驾到,百姓都得下跪恭迎,来不及仔细辨认,所以最初给人的印象只是外形:

一个大汉,(这是农民的口语,但是很真实,一年四季从事农耕的老百姓判断一个人,第一眼是看他长得壮实不壮实。

)而且架子极大,“觑得人如无物”。

待到跪拜之后,抬起头来仔细瞧,“觑多时认得”,这才认出那大汉是谁。

可是到这时作者还不点破究竟是谁,只用一句包含着许多问号的话“险气破我胸脯”收尾。

这句词好像奇峰突起,带起了无穷悬念,激起读者急切要求了解其中原委的欲望。

4.这套曲子塑造了几个栩栩如生的人物,这在元散曲中还是不多见的。

这些人物为什么会具有这么高的艺术价值呢?

明确:

作者在塑造人物时,用的是近乎漫画化的笔法,粗粗勾勒几笔,就显示出了这个人物的主要特征,虽然近乎夸张,但又是真实的,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最成功的当然数“我”,作者对他的外形完全没有作任何描绘,但读了这套散曲,几乎就有一个真实的人在眼前活动。

第一首曲子从他对支应苦差的抱怨,和对富户的嘲讽,就可以判定他的身份是普通农民。

以后的三支曲子可以看出他的见闻实在有限,没见过世面,一辈子是在村里劳动。

同时他的性格是风趣开朗的。

再往下几支曲子,则又可以判断他和刘邦的关系,估摸出他的年岁来。

同时又可以看出他那种直率认真,不怕天、不怕地,敢说敢为的性格。

这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典型,通过他的嘴,作者说出了广大百姓想说又不好说的话。

其次是刘三。

作者几乎只用一支曲子,抓住了他的几个细节,就画出一个好酒闲散无赖的画像。

除此之外,如王乡老、赵忙郎等,虽然只用了一两句话,也活脱脱画出了那种得意洋洋,又要强装惶恐恭敬,装模作样的小丑式的脸谱。

5.该曲的构思特点是什么?

明确:

构思新奇、嬉笑怒骂。

构思新奇是这篇套曲的最大长处,也是该曲传诵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

它的新奇处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选取了一个新奇的视角。

这一视角给作者的描写和叙述带来许多方便,从而使作品具有了意想不到的艺术魅力和讽刺效果。

假如由作者直接叙述,那么“飞虎旗”怎么能说成“狗生双翅”呢?

而改为由乡民这一观察认识角度叙述就可以了。

作者以乡民的“无知”为手段,将皇帝的仪仗、銮驾、导驾官等被认为是神圣威严的东西及大人物变成了滑稽可笑的嘲讽对象。

二是作者大胆想象,采用童话式的处理方法,将乡民见皇帝时,当众揭皇帝的老底,数说皇帝的种种丑事,并逼皇帝还债这种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情景写在曲中,借助童话式的夸张性和荒诞性扫尽皇帝的威风,把他的劣迹一一抖搂出来。

使读者明白,那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汉高祖刘邦原本不过是个村夫酒徒和流氓无赖。

以上两个方面是该曲构思的新奇独特之处。

    6.第六、七两支曲子是写刘邦的出身和经历的,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明确:

第六支曲子是写刘邦的出身。

起首一句,直截了当指出:

你本身姓刘,你妻子本姓吕。

什么皇帝、天子,什么汉高祖或其他尊号都瞒不了我。

这样立刻就给读者一种印象:

“我”是个知根知底的人物,所说的事应该都是可信赖的。

接着叙述了刘邦的身世,意在指出,你一家都是平民百姓,种过地,喂过牛,丈人读过几卷书,但也只不过教个村学而已(有的文章把“你丈人教村学,读几卷书”,解释为“胸无点墨”。

纯属臆测)。

你和“我”没有什么两样,今天却大耍威风,大摆架子,你昂首阔步,目中无人,我却得恭恭敬敬,下跪叩头,这怎么能叫人不气恼。

除这层意思外,作者还有更深的含意。

皇家史书记载,刘邦出生前,他母亲“梦与神遇”,当他挥剑斩了白帝子后,就决定了他这个赤帝子必然将来要当皇帝的命运。

他出生后,上空总有祥云伴着他。

这种非凡的出生就决定了他辉煌的前途。

岂止是刘邦,一切帝王登基后,那些曲意奉承的史家,总要编造出无数谎话来,意在说明这是天命。

而雅景臣却敢于打破这种谎言,指出皇帝和平民百姓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

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向皇权的一次挑战。

第七支曲子是叙述刘邦在村里的所作所为,着意在揭露刘邦的隐私(当然是皇帝最忌讳的东西)。

春采桑(这里的“采”,可理解为“借”,因为借桑叶得到主人允许后,还要自己去采),冬借粟,其间零零星星借支的米麦数也数不清。

说是借,实质是拿,从来没见归还过。

经手换田契(因为刘邦是亭长),却借机勒索三秤麻,这不是无赖吗!

说是还酒债,又乘机偷去几斛豆,真正是流氓!

这些不是“我”胡编乱造,都有帐本、借据可查。

斩钉截铁的语句,使人深信不疑。

欠帐不还,还要我跪拜,怎不气破肚皮!

一个被达官贵人捧入云端,至高无上的人物,原来有着这么许多劣迹,剥开他虚假的神圣外衣,说到底,这皇帝还不如一个正直的平民百姓。

对最高统治者进行这样淋漓尽致的揭露和无情的斥责,表现了作者进步的思想和胆识。

它的积极意义在于告诉读者,皇帝并不是什么真命天子,他和普通老百姓一样,甚至还不如老百姓。

7.结尾一曲可以说是全组套曲的高潮,特别是最后三句:

“白什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更是余味无穷。

怎样理解这个结尾呢?

明确:

汉高祖还乡,结尾结在向他要帐上,这实在是意想不到的结局。

而且最后三句意在指责他至今还想赖帐不还,更使人料想不到。

但仔细想来,却又是合情合理的。

套曲起首写圣驾要来,因为刘邦做了皇帝,要避讳,村里人当然不能直呼其名,只是恭恭敬敬地称高祖皇帝。

而对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搞不清汉高祖是谁,还以为是另外一位大人物。

及至见面仔细辨认,才认出来这个高祖,原来就是刘三。

那刘三干吗要改名汉高祖呢?

于是“我”从自己切身的遭遇出发,很自然地就会认定改名是为了躲债赖帐。

这是符合“我”作为一个普通农民的心理特征的,在“我”的眼里,始终把刘邦看作是个流氓,作者也自始至终抓住刘邦的无赖行径做文章,把其写成一个丑角(包括对仪仗队扭曲的描写,渲染了一个丑角登场的气氛)。

这样全套散曲尾首呼应,而且更加强了嘲讽和抨击的力量。

同时这结尾一曲,也最后完成对“我”这个人物的形象塑造。

一方面明确表明欠的债要还,而且提出了还债的具体办法,另一方面又故意揶揄刘邦,不想还债也不要紧,谁又会揪住你不放呢?

你尽管堂堂正正地叫刘三,干什么平白无故偷偷改姓更名,“唤做汉高祖”(他并不了解“汉高祖”这个尊号和刘邦这个名字之间的关系)。

在老百姓看来改姓换名实在是不光彩的事。

这样就充分表露了“我”这个人物正直朴实,泼辣敢斗,同时又诙谐幽默。

是个十分成功的喜剧人物。

汉高祖是刘邦死后的尊号,作者却故意把这尊号放在刘邦生前,一则是因为这个尊号已为大家所熟悉,这里借用一下;二则活人为了赖债,竟然要用死人的尊号,不仅具有强烈的讽刺意义,也增加了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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