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年度量化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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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年度量化考核办法

历史文化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年度量化考核办法

历史文化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年度量化考核办法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工作业绩,以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本考核办法以《西华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为依据制定。

一、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三个方面:

教学工作(占60%)、科研工作(占25%)、思想政治表现(占15%)。

计算公式为:

教师工作业绩总分=教学工作分+科研工作分+思想政治表现分。

各种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一)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六项——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硬件(见后)执行,教学加分,教学奖励分,教学扣分。

教学工作考核由各教师先填写教学工作表(见附件1)中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加分、教学奖励分,再由教研室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填写其它项,交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审定签字后向院考核小组汇报,最后由院考核小组审定。

计算公式为:

教学工作考核分=(教学工作量分×60%+教学质量分×20%+教学硬件分×20%+教学加分+教学奖励分)×60%-教学扣分。

1.教学工作量

每位教师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指本院开设的所有课程)量暂定为180课时。

课堂教学课时按实际学时计算,不乘系数。

假期完成的函授与研修班教学工作(限于本院所开课程)计算在下一学期,计算办法见《历史文化学院分配方案》。

实习指导与带队、专业考察带队、指导毕业论文(指导《史学论文写作》课程论文参照毕业论文计算课时)、试讲考试、批改专业考察报告等课时计算办法见相关文件。

完成规定年教学工作量,得60分;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者,每超过3学时增加1分。

未完成教学工作量者,分两种情况对待:

(1)完全接受学院和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达到教学工作量,以60分为基准分,总课时数每减少5学时扣1分,但最少不低于55分。

(2)因不接受学院和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上课资格(如教师不具备开课的必备条件)而未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60分为基准分,总课时数每减少3学时扣1分,扣完为止。

2.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参照《历史文化学院教学规范与质量监控措施》第三章有关规定(四、理论课课堂教学的“质量目标与要求”)和《西华师范大学生听课记录本》所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

教学质量评价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研室)、学生民主测评。

教学质量满分为20分,其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研室)测评占60%,学生民主测评占40%。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研室)的质量测评即利用平时听课或教学检查所打成绩,学生民主测评即利用每学期一次的例行测评成绩。

3.教学硬件

以下教学硬件是教师重要的教学工作内容,应每年考核都计算。

其分值具体为:

(1)教学大纲(含教学进度计划表)完整且合乎规范者,每门课程计10分;选修课简介完整且合乎规范者,每门课程计2分。

(2)手写或打印教案完整者每门课程计5分。

(3)有完整电子教案(如系网络下载,应有自己的修改)者每门课程计5分。

(4)有各种完整课件(自制或购买)者每门课程计10分。

(5)听本院其他教师上课并有记录:

8课时及以上者,计10分,5-7课时者计5分,不满5课时者不得分。

4.教学加分

参与教学工作(限本院安排的课程)的本院党政领导每年加20分,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工会主席、班主任(本科生与研究生)每年各加6分。

上述人员的加分不重复计算,只计最高加分。

5.教学奖励分

(1)积极承担双语课教学且确有成效者,可连续三年计奖励分20分。

(2)积极承担研究型课程之一的教学且确有成效者,可连续三年计奖励分20分。

(3)教学比赛获奖者,院级一、二等奖当年分别计10分、5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当年分别计20分、15分、10分,校级三等以下、院级三等及以下不计分。

同年获校院两级教学比赛奖,可重复计算。

(4)获校级教学名师、标兵等类称号者,当年计30分。

(5)领衔申报精品课程、重点学科成功者,(当年每门)校级计10分,省级计20分,国家级计30分。

级别重复者,若在同一年,只计级别高者;不在同一年,可分别计。

(6)领衔申报硕士点成功者,一个计30分(只限于当年)。

(7)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师、优秀教学管理等奖项获得者,校级计10分,省级计20分,国家级计30分(均限于当年)。

获奖者限定前三名,得分比例为6:

3:

1。

(8)申报并获批准教改项目,每项当年奖励分为:

省部级20分,地厅级和校级10分。

6.教学扣分

凡未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或责任心不强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者,以教学事故扣分。

扣分累计,不封顶。

(1)上课及监、巡考迟到、早退,上课拖堂超过2分钟,一次扣1分;

(2)私自调课,每次扣10分;

(3)私自停课、旷课、监巡考缺勤或出现重大差错、命题及评分有重大差错、毕业论文指导不负责任者,每次或每项扣20分。

以上3-5项评分,只有在教学工作量达到55分以上(含55分)且教学质量达到12分以上(含12分)时方为有效。

(二)科研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占25%)

教师应努力开展科研和申报科研项目,多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术讲座。

科研与业务进修工作考核包括五项:

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教学成果奖计入教学加分类,此处不再计算)、学术会议、学术讲座。

科研工作考核由教师自己先填表(见附件1)并评分,再由科研秘书协助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审核后向院考核小组汇报。

计算公式为:

科研工作分=(科研成果分+科研项目分+科研获奖分+学术会议分+学术讲座分)×25%。

1.科研成果

(1)正式发表的论文:

发表于A级刊物每篇计30分,B级刊物每篇计20分,C级刊物每篇计10分,其它公开刊物(D级)每篇计5分。

(2)正式出版各种书籍(含专著、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译著等)每本计20分(参撰、参编、参译论著按所占全书字数比例计算)。

(3)合作编撰译的论著,其作者间不能区分字数者,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的得分比例为6:

4(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4)自编教材或讲义打印成册而未正式出版,但在校内供本院所开课程使用(学生交工本费自愿购买),每种计20分(只计一年)。

2.科研项目

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项目每项分别计30分、20分、10分、5分,只计于批准年。

3.科研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项每项分别计50分、45分、40分,省部级(含省社联奖)一二三等奖项每项分别计35分、30分、25分,地厅级一二三等奖项每项分别计20分、15分、10分。

只计各级政府奖、省级社联奖、国务院各部委与省属各厅奖(教学成果奖计入教学加分类,此处不再计算)。

以上各级奖项若在同年获得只计最高分,不同年获得可分别计算。

4.学术会议

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学术会议每次分别计3分、2分、1分。

省级以下学术会议不计分。

5.学术讲座

学术讲座每举办一次,全校性的(学校及各部、处张贴海报)得10分,全院性的(学院口头通知或张贴海报)得5分。

(三)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占15%)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及所受党内或行政奖惩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由教师先作口头自我总结鉴定,教研室或党总支给出简要评语和等级(优、合格、不合格)并签名后向院考核小组汇报,各等级分别按15分、12分、6分计。

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工会、教研室组织安排的各项学习和活动:

每学年缺席2次或因事假(私事)缺席4次者,不能评优;每学年缺席5次或因事假(私事)缺席8次者不得评为合格。

二、考核办法

(一)教师或有关人员填写《历史文化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表》中的表1与表2(见附件1),学院考核小组填写表3与表4(见附件2)。

(二)教师考核综合评分,严格按照国家人事部的等级划分要求(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以业务工作考核为基础,但只有思想表现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业务工作评分才有效。

考核综合评分为优者,不得超过本单位(各级别、层次)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

(三)考核等级除院、校有各种限定者外,均严格按分数高低来评定各等级。

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5-89分为合格,65分以下至55分以上(含55分)为基本合格,55分以下为不合格。

如获优秀分数的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则分数较低者降为合格。

(四)不应评为优秀、应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情况见《西华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因违纪违规而直接定为“不合格”的其它相关规定见《历史文化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实施细则与质量监控措施》《历史文化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五)最终评语及等级由院考核小组按分数确定后填入《考核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考核结果报学校有关部门审定。

(七)考核表作为学院档案由教学秘书妥善保存。

三、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教师和参与教学工作(限本院安排的课程)的行政、教辅人员。

(二)未参与教学工作(限本院安排的课程)的行政、教辅人员,其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三)院考核组一般由5或7人组成,院长为考核组组长,总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组长选定。

(四)据《西华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此考核等级与教师津贴等级、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等挂钩。

(五)本办法自2005年开始执行。

历史文化学院

2005年9月

附件1

历史文化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表

考核年度教师姓名

表1——教学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项分

教学工作量

课程1

课程2

课程3

课程4

课程5

课程6

总课时

教学质量

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研室测评

学生民主测评

教学硬件

大纲与进度表

课程

简介

纸本

教案

电子教案

课件

听课

教学加分

兼职名称

加分标准

教学奖励

1

2

3

4

5

6

7

教学扣分

1

2

3

4

5

6

7

教学工作得分

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签字

表2——科研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项分

论文

A级论文

B级论文

C级论文

D级论文

书籍

专著

教材

古籍整理

通俗读物

译著

非公开

出版物

1

2

3

4

5

科研项目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校级

科研获奖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学术会议

国际会议

全国会议

省级会议

学术讲座

全校性讲座

全院性讲座

科研工作得分

审核人(科研秘书或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字

附件2

历史文化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表

考核年度教师姓名

表3——政治思想表现

项目

具体表现

等级

计分

政治思想表现

职业道德表现

党内或行政奖励

党内或行政处罚

计划生育

参加学习与活动

缺席次数

事假(私事)次数

政治思想

表现评语

 

政治思想表现得分

表4——教师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综合表

类别

单项分

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

思想政治表现

综合评分

综合考评等级

历史文化学院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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