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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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2010年)

来源: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一、前言

(一)修编规划的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扭转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实现农地和非农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管好土地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二}修编规划的任务

1.对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2.协调各部门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3,按照省下达的用地控制指标,分解确定各区(市)县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城镇用地控制规模,落实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

重点安排好中心城市周围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合理划定中心城市区建设用地范围。

4.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三)修编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

2.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有关土地资源保护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2号《基木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保护的法律、法规;

4.《中共成都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成委发

[1997]27号文件);

5.(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6.《成都21世纪议程—成都可持续发展白皮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局[1997]第7号令);

8.《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成府发

[1998]1号文件);

9.成都市土地详查资料,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鉴(1997年出版)。

(四)本次规划修编期限

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展望2030年。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现状特点及潜力

成都市位于四川省中部、四川盆地西部边缘。

幅员面积12360平方公里(由于勘界工作未完成,其中有边界争议的面积197平方公里),介于东经102?

54’一104?

54',北纬30?

05’一31?

26"。

东西长192公里,南北宽166公里。

全市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占幅员面积的40.91%,林地次之,占25.64%,第三为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11.8%。

土地利用率达90.2%,垦殖指数40.91%。

土地平均产值,以国内生产总值计为703万元/平方公里,其中耕地亩产粮食581.4公斤。

土地利用的圈层结构明显,即中心区域为城市和近郊区,作为大城市发展用地区,为城市各项功能服务;第二圈层为中郊平原区,主要生产粮食、油料等,为全市提供粮、汕、菜、肉、蛋等农副产品;第三层为远郊区,以农、林、果生产为主。

全市土地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分为三类:

1.农用地。

总面积912695.54公顷,占总幅员面积的75.04%,以耕地为主,林地次之。

耕地面积497634.50公顷,占农用地的54.53%,其中大于25度以上需退耕还林的陡坡耕地5413.40公顷,占1.09%,灌溉水田348710.39公顷,占耕地的70.07%,粮果间作地21780公顷,占耕地的4.38%。

林地面积311892.65公顷,占农用地的34.17%。

其中有林地200869.9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4.40%,全市森林覆盖率27.7%。

园地面积45283.17公顷,占农用地4.96%。

以果园为主,面积38624.04公顷,占85.29%,茶园4437.25公顷,占9.8%,桑园955.81公顷,占2.11%,其他园地1266.07公顷,占2.8%。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水面共42115.37公顷,占农用地的4.61%,其中河流水面27981.69公顷,占66.44%,坑塘水面11886.89公顷,占28.22%,水库水面2217.96公顷,占5.27%,湖泊水面28.83公顷,占0.07%。

牧草地15769.85公顷,占农用地的1.73%,主要分布在西部高寒山区,由于海拔高、气温低、人烟稀少,不适宜放牧,暂处于未利用状态。

2.建设用地总面积184608.41公顷,占幅员面积的15.18%,以居民点工矿用地占多数。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共143244.2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7.59%,其中城镇用地36198.66公顷,占25.27%,农村居民点用地94079公顷,占65.68%,独立工矿用地9193.33公顷,占6.4%,特殊用地3773.09公顷,占2.63%.

交通用地22509.82公顷,占12.19%,以农村道路占地为主,面积12873.64公顷,占57.19%,公路8197.3公顷,占36.42%,铁路835.33公顷,占3.71%,民用机场603.55公顷,占2.68%。

水利设施用地18854.3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21%,其中沟渠18579.93公顷,占98.54%,水工建筑物274.45公顷,占1.46%。

3.未利用地119008.73公顷,占幅员面积的9.8%,其中以田坎占多数,其次为裸岩石砾地、荒草地。

田(土)坎面积77165.71公顷,占未利用地的64.84%。

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我市土地利用潜力在两个方面:

一是已利用土地的开发潜力,二是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

1.农用地潜力。

现有耕地中有71%的中低产田(土),中产田通过完善生产条件,推广高产综合栽培技术,加强田间管理,每亩可增产100公斤左右,低产田(土)增产潜力更大,需安经过工程措施,深度开发,提高产出率;园地中还存在19%的低产园,主要是低产果园,通过品种改造,加强科学管理可进一步提高单产和水果质量;有林地11%属低产林,主要是疏林地、灌木林地,应进一步加强中幼林抚育,增加林木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现有养殖水面一半属低产水面,潜力较大。

2.建设用地潜力。

主要在居民点用地中。

1996年人均居民点用地132.8平方米,其中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40.4平方米,除去林盘地、院坝外,居住用地农村人均66平方米。

通过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土地整理可节约出大量土地,按2010年人口1100万人,城镇化水平50%计算,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逐步降到120平方米,可节约出土地26973公顷。

3,未利用地的开发潜力,全市可开发的未利用地18777公顷,主要是河滩地、荒草地、废弃地,其中宜开垦为耕地的3333公顷。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后备土地资源缺乏。

1996年人口密度793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051公顷(0.76亩)。

可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仅18777公顷,大部分分布在山区和河滩中,坡陡、土质差,开发难度大。

其中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更少,不足3333公顷。

二是园地增加较多,占用了大量耕地。

1996年园地面积比1988年第一轮土地利用规划

初期时的27333公顷增加了17950.17公顷,此外耕地中还有21780公顷为粮果间作地,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是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较快,但利用率不高。

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l988年的95120公顷增加厂48124.21公顷,平均每年增加6015公顷。

扣除特殊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后,城乡居民点占地130277.79公顷,占总幅员的10.54%,人均132.8平方米,农村居民点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用地140.4平方米,超过建设用地标准。

农村居民点零星分散,建设无规划,土地利用率低,交通、用电、用水十分不便,不适应农村现代化需要,有待加强规划引导。

四是城市周围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不合理,违反《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乱搭乱建现象突出,自目建设度假村、高档别墅,乡镇企业布局较乱,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

三、土地利用的战略方针、目标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远景目标提供保障。

(一)社会、经济总目标

按照《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0年远景目标纲要》,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使成都的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深刻的变化。

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40亿元(1995年价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9454元,粮食总产量395万吨。

“九五”期间人口年均增长率10‰,其中白然增长率低于5.5‰,年均迁移人口增长控制在5万人以内;2000-2010年人口年均递增率7.5‰,主要是机械增长,自然增长率2‰以下,201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50%,森林覆盖率34.3%。

(二)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从我市“人多地少”的土地基本市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总体达到以下目标:

1.全市耕地总量除退耕还林5413.5公顷外,到2010年保有492221.1公顷,其中到2000年退耕还林4080公顷。

2,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2718.59公顷,开发整理耕地12719.75公顷,其中开发“三荒”为耕地4200.49公顷,复垦整理增加耕地8519.26公顷,做到占补平衡。

l997-2000年各类建设占用耕地5858.6公顷,开发整理补充耕地3733公顷。

3.中心城市建设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城市布局向东、南丘陵、山区方向发展,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26平方公里,主要在现有城市建设用地中挖潜,人口270万人(其中暂住人口28万人,非农业人口242万人),人均用地84平方米。

4.县级市、小城镇、建制镇除个别风景名胜旅游城镇外,一律控制在人均80平方米左右。

5,归并农村居民点,减少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2010年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由140.4平方米降到120平方米,提倡和鼓励建设中心村、小城镇,集中修建农民住宅。

2030年,在2010年基础上,保持耕地面积的相对稳定,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点用地规模进,步缩小,加快土地整理步伐,改造农村居民点,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集约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提高土地利用率,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措施,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1.农用地减少333公顷,调整为912362.54公顷,占幅员面积的75.01%。

其中:

耕地:

25度以上坡耕地5413.4公顷退耕还林,各类建设占用耕地12718.6公顷;开垦未利用地3333.3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80152.3公顷,园地调为耕地1333公顷,共增加耕地12718.6公顷。

增、减相抵,耕地净减少5413.4公顷。

2010年耕地面积492221.1公顷。

园地:

将1333公顷果园退园还耕,减少1333公顷,2010年园地面积43950.17公顷。

林地,退耕还林增加林地5413.4公顷,2010年林地面积317306.05公顷,有林地面积增加到占林地面积的68%。

牧草地:

不增减,保持15769.85公顷。

水面:

通过紫坪铺水库、红旗水库、东风水库建设和改建,增加水面1000公项,其中占用耕地724公顷,2010年水面共43115.37公顷。

2.建设用地调整为190632.41公顷,比1996年增加6024公顷,由占幅员面积15.18%调到占幅员面积的15.67%。

其中:

城镇建设用地由36198.0公顷增加18607公顷,2010年为5480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340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由94079.13公顷减少26973公顷,其中8052.5公顷整理还为耕地,201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67106.13公顷。

独立工矿用地由9193.33公顷增加8367公顷,2010年为17560.3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67公顷。

交通用地由22509.32公顷增加6024公顷,2010年为28533.8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177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不增减,分别为18854.38公顷和3773.09公顷。

3.未利用地调整为113317.73公顷,比1996年减少5691公顷,由占幅员面积9.8%调减到占幅员面积的9.62%。

其中:

通过河流整治开垦滩涂为耕地724公顷,开发荒草地等未利用地为耕地2609.3公顷。

(二)城镇体系及用地布局

规划到2010年城镇体系结构基本格局为:

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l个(成都市区)

中等城市20万一50万人1个(都江堰市)

小城市(含卫星城)10万一20万人11个

小城镇小于10万人1O2个

一般集镇及中心村、聚居点2199个

如此布局,2010年建制镇以上将居住人口599万人左右。

特大中心城市区总人口由264.74万人(城市规划范围内区域人口244.72万人、暂住人口20万人),发展到2010年310万人,增加45.26万人(其中暂住人口2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由188平方公里发展到226平方公里,增加38平方公里。

城市人口由229万人增加到270万人,人均用地84平方米。

都江堰市、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四个县级市2010年人口规模合计69万人,比现状39.55万人增加29.4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由44.72平方公里增加到63平方公里,人均用地由113平方米降到91平方米。

建制镇(包括卫星城、县城)173个,建设用地现状129.27平方公里,发展到2010年222.33平方公里,增加93.06平方公里,容纳人口220万人,人均用地lOD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总用地由94079公顷减少到67106.13公顷,减少26973.3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8052.3公顷.一般集镇199个,用地16平方公里,中心村、聚居点2000个,用地80平方公里,共计96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由农业人口人均140.4平方米降到120平方米。

(三)成都市域中心城市土地利用

成都市中心城市范围,是指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五城区及高新区的行政区范围,以及外环路内所涉及的郸县犀浦、安靖镇、龙泉释区的洪河、十陵镇,新都县的大丰、三河镇。

幅员面积为597.56平方公里,东部为丘陵,西部为平坝,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

城区南部.

1.中心城市土地利用现状。

(1)五城区及高新区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成都市土地洋查变更调查资料,五城区及高新区总面积为472.56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市规划范围的79.08%。

其中,农用地193.5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259.95平方公里,未利用地19.06平方公里。

(2)外环路以内涉及的其他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

外环路内涉及的其他区、县的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市的20.92%.根据1996年土地变更调卉,其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8.77平方公里,占该范围总面积的15%,其中城镇为10.77平方公举,农村居民点为8平方公里,耕地6666.7公顷.

两部分合计,中心城市规划范围内城乡居民点用地24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88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用地57平方公里,耕地24000公顷.

2.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人口规划:

根据成都市人口和城市化水平预测,成都中心城市各规划年人口为:

1996年总人口264.7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1.14万人,暂住人口20万人,农业人口53.58万人),2010年总人口31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2万人,暂住人口28万人,农业人口40万人),2030年总人口36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5万人,暂住人口45万人,农业人口24万人)。

建设用地规划:

城镇:

1996年城镇人口(含暂住人口、部分城区内农业人口)228.89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2平方米。

规划2010年及以后,中心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建设部规定的低限80平方米左右,则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26平方公里。

2010年前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主要是交通用地12.356平方公里。

农村居民点:

1996年该区域农村人口为35.85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为57.16平方公里,人均为159平方米。

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通过城市建设和土地整理,土地利用将更趋于高效集约,一部分转为城市建成区,人均用地指标将大幅度下降,规划2010年人均用地降为100

平方米,2030年人均用地降为80平方米。

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降到44平方公里,2030年为28.8平方公里。

上述规划结果,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2010年226平方公里,比现状188平方公里增加38平方公里。

3.规划发展用地分布。

城市建成区扩大体现城市向东丘陵区和向南发展高新区的战略,规划到2010年目标年,新增城市用地38平方公里,新增用地主要分配在东、南方向,其中五城区及高新区增加33.05平方公里,占用耕地3130.7公顷,东部的洪河镇增加2.5平方公里,十陵镇增加2.45平方公里。

(四)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

1.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

l996年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方案》,成都市划定了422989公顷耕地为基本农田,占1996年耕地面积497634公顷的85%,已落实到乡、村、组、地块和农户。

次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保持1996年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范围不改变,保护率仍为85%。

2.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

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区,属成都平原的区域89%以上划入基本农田,丘陵区域一、一二台土的水田、旱地,山区除25度以上陡坡耕地、劣质耕地外,梯田、宽谷地带的耕地划人基本农田。

具体分布为;温江、郸县、新都、新津四个平原县

89.5%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彭州市、双流县、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的平坝区耕地90%以上划为基本农田,山区、丘陵除需退耕还林的耕地、劣质耕地外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率85%一88%;城区的蔬菜基地划入基本农田;青白江区、龙泉释区是成都市工业区,又处于丘陵、山区,保护率80%以上。

(五)土地利用分区

全市划分为七个区:

1,农业用地区。

主要分布在城镇规划区外、市域范围内的中部,总面积700993公顷,

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于十九个区(市)县,面积422989.0公顷。

2.园地区。

主要分布在东南部龙泉释、金堂、蒲江、新津、邛崃等区(市)县的丘陵浅山区域,面积41740公顷。

3.城镇建设用地区。

包括中心城市区规划范围、四个县级市、七个卫星城、四个县城、162个建制镇2010年规划范围,(已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用地区域)面积548.05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

4.村镇建设用地区。

包括除建制镇以外的集镇199个、中心村l000个、聚居点1000个,村镇规划用地区范围面积控制在495平方公里。

5.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之外的工矿建设用地区,包括成都台商投资经济开发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用地范围、紫坪铺水库工业生产区及现有的其他独立工矿用地。

面积约l76平方公里。

6,林业用地区。

主要分布在市域北部、西南部的龙门山、邛崃山、长丘山和东部边缘的龙泉山,面积2898.98平方公里。

为成都市生态环境屏障,长江上游水源涵养保护区。

7.风景名胜、自然保护(旅游度假)区。

该区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北部,与林业用地区有交叉属于复式区。

风景名胜区十个,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三个,旅游度假区二个,分别是:

都江堰——青城山冈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89平方公里;

西岭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482.8平方公里;

九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203.3平方公里;

崇州九龙沟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75平方公里;

邛崃大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47平方公里;

蒲江朝阳湖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150平方公里;

金堂云顶石城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46平方公里;

龙泉花果山风景区,面积53平方公里;

成都五津风景区,面积20平方公里。

黄龙溪风景名胜区,面积l0平方公里;

鞍子河大熊猫自然保护区,面积101.41平方公里;

都江堰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面积295.47平方公里;

祟州鸡冠山森林公园,面积9平方公里;

大邑县花水湾温泉旅游度假区,面积64.5平方公里;

双流牧马山旅游度假区,面积1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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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中除龙泉花果山、五津、黄龙溪风景区在浅丘地区外,其余均在林业用地区中。

(六)重点建设项目及其布局

1.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项,其中交通建设9项,能源电力建设5项;

2.市级重点建设23项,其中交通建设10项,能源电力建设4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项,邮电2项,其他4项。

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执行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城市西部和近郊区,选择低污染、低能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项目。

(七)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按照“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抓好环保骨干项目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水、矿产和其他自然资源,防灾、减灾,提高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建设生态城市,进一步改变市区能源结构,控制大气污染和环境噪声,保护饮用水源,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强化环境管理。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建设水源涵养林,搞好水上保持工程,完善平原丘陵区防护林网体系建设,加强农田生态的保护与农业生态建设,严格禁止向农田排放末经处理的“三废”物质,研究和推广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全市到2010年改造中低产田(土)26.33万公顷。

积极建设崛江上游干流调蓄工程,实施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对市域内的泄洪、排洪工程和设施进行全面整治,加强对重点河段区域的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开展眠江成都段河流整治,将崛江、沱江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标准。

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积极开展田、水、路、林、村七地整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过整理增加耕地面积8052.3公顷。

五、规划指标及其分解

(一)占用耕地控制指标

四川省上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我市各项建设占用拼地控制指标1997一2010年12718.6公顷,其中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3951.9公顷。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中心城市向东向南发展战略,8766.7公顷占用耕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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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解下达十四个区(市)县4532.8公顷,中心城区基础设施、交通用地控制指标3387公顷,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1368.6公顷,其中已计人中心城区占用耕地521.4公顷。

各区(市)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包括省、市项目用地)见表20(略)

(二)开发复垦、整理土地指标

按照“占一还一”,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各区(市)县必须实现占一亩耕地开垦整理同等数量的耕地,占补挂钩。

全市在规划期内开发整理耕地指标12719.8公顷,主要在郊区县(市),大部分通过土地整理复耕完成耕地增加指标(见表2)。

(三)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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