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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区医疗卫生专项规划说明书

 

潮州市城区医疗卫生专项规划(2013~2020)说明书

征求意见稿

 

2014年1月

 

第一章规划背景与技术路线

1、规划背景

1.1、规划任务的由来

2011年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关于组织编制城市各专项规划的函》(潮规函[2011]132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组织城市规划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2012年,潮州市卫生局与广州地理研究所联系,商讨潮州市城区医疗卫生专项规划(2013~2020)的编制工作,并于2013年确定规划合同,开展本项规划工作。

为逐步完善潮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布局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促进潮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性发展,为潮州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关规定和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组织编制城市各专项规划的函》(潮规函[2011]132号)文件的精神,编制本规划。

1.2、区域发展背景与城市总体规划框架

潮州地处广东省东端,社会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于珠江三角洲地区。

201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省委书记汪洋与粤东四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座谈,决定推动汕潮揭同城化的进程;2012年5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12月,汕头、潮州和揭阳三市共同制定《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工作方案》,加速了汕潮揭同城化的进程;2013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决定》,提出粤东加快建设汕潮揭城市群,建设汕头、潮州、揭阳资源共享、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特色城市群。

支持汕潮揭各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潮州城区的发展与建设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2013年1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潮州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决定加快开发韩东新城核心区,规划突出新老城区的联动发展,建设彰显“潮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中轴线,构建“新旧城互动”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打造两条城市功能拓展带,有效承接老城区产业和人口的疏解,形成韩东现代服务、韩东教育科研、韩东综合服务三大城市功能组团。

要求韩东新城核心区与《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进行充分衔接,发展商务办公、教育医疗、文体娱乐、高品质居住等公共服务功能。

韩东新城核心区的实质性开发已经加速进行。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明确了潮州市中心城区未来发展方向是跨江向东拓展,形成“一江两岸,依山环洲,四轴三片区”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由原来44平方公里扩大为90平方公里。

规划以江(韩江)、河(北溪)、山(笔架山)、洲(仙洲岛)、城(潮州古城)为城市空间结构核心,以跨江交通干道为发展主轴,带动中心城区跨越韩江向东发展,营造一江两岸的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一江两岸

韩江及其两岸地区。

韩江是潮州最重要的城市自然景观轴线,韩江两岸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和形象塑造地区。

依山环洲

依托桥东组团内大量生态山体建成深入城市中心的绿肺,环绕仙洲岛和江东北洲形成一江两岸发展的城市核心景观。

四轴

四条主要的城市轴线,其中又包括两条城市意象轴和两条滨水公共空间轴。

两条城市意象轴是

火车站广场——枫溪广场——潮州行政中心——开元寺——湘子桥——笔架山;

潮州东大道(韩江东岸)——潮州大桥——潮州大道(韩江西岸)城市意象轴。

两条滨水公共空间轴是

韩江滨水公共空间轴;北溪滨水公共空间轴。

三区

包括中片区、东片区、和北片区。

规划充分利用由道路、河流、山体、绿带等因素形成的分隔,发展形成“三片区二十二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在现有的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兼顾枫溪核心地区,形成中片区(含古城组团、旧区北组团、旧区南组团、城北工业组团、大道东北组团、大道西北组团、大道西南组团、枫溪组团、火车站组团和枫溪南组团等);在韩江以东结合桥东和磷溪发展东片区(含桥东组团、磷溪组团、溪中北组团、溪中南组团、溪南产业组团、新城核心组团和水库南度假组团);在韩江以东结合意溪镇区和金山大桥发展北片区(含意溪古镇组团、意北组团、意南组团和意东组团)。

另外在仙洲岛发展以度假会展型的仙洲组团。

二十二个城市组团中,城北工业组团、溪南产业组团和意东组团是以工业为主体的产业组团,古城组团、枫溪组团、桥东组团、新城核心组团和火车站组团是综合性组团,其余为生活性组团。

在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各城市片区和组团各有不同的发展侧重点。

采用“重点建设东片区,逐步完善中片区,近期开发北片区,积极保护古城区,大力发展产业区”的发展策略,实现城市跨江发展、优化城市职能、提升人居环境的城市发展总目标。

2、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执行“深入理解城市总体规划、全面收集社会发展资料、严格按照规划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实地考察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方法、合理确定专项规划目标、多方沟通制定总体方案”的技术路线。

通过对潮州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一江两岸、四轴三区、二十二组团”城市空间格局和居住人口规划的解读,结合潮州新区的发展目标和近期建设规划,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和城市规划软件技术分析手段,确定潮州城区医疗卫生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分期实施计划,并与潮州市卫生局、市规划局、以及市属各医疗单位进行沟通,最终完成规划报告和图件。

3、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经济、社会、人居环境协调发展。

确保城市发展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之间的平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确保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完善政府在公共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

(二)均等服务、统筹城乡。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规划相应的医疗服务系统,在满足城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同时,保障市域城乡较高层次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供给。

(三)近远结合、协调发展。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点与方向,以及未来区域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确定各种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规模及空间布局,使医疗卫生设施的配置与潮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规划原则是:

(一)公平性原则。

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

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需求,要从潮州的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城乡,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适当调控城乡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都能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二)整体效益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方向的要求,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

局部要服从全局,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避免诱导以趋利为目的、争夺病人的无序甚至恶性竞争的发生;要将各种行政隶属关系的医疗卫生设施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实行全行业监管和调控,统筹规划,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全市合理布局,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方便、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可及性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布局要根据其服务半径进行合理规划、要建立功能齐全、覆盖全城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要医院要考虑对全市乃至粤东闽南的辐射作用,尽量布局于交通便利、利于群众得到服务的位置。

(四)分级医疗原则。

落实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危重急症和疑难病在市级医院诊疗。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的功能及相互协作关系,优先发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水平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五)多元化办医原则。

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逐步增加政府财政对公共医疗服务的财政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有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4、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

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二)规范标准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8、《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04);

9、《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0、《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年版);

11、《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

12、《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08

1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14、《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15、《血站基本标准》

16、《急救中心建设标准》(2005年征求意见稿)

17、《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

17、《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006);

18、《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试行)》(2003);

19、《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2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23号)

(三)相关规划

21、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2003);

23、《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

24、《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5、《广东省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

26、《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

27、《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8、《潮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9、潮州市中心城区已完成的各个片区控制性规划

(四)其他规定

30、国家、省、市的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5、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3-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6、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潮州市中心城区,总面积为178.89平方公里。

包括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片区、东片区和北片区。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卫生资源适应性分析

1、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

2012年末,潮州市总面积3613.9平方千米,下辖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以及枫溪区管委会。

设9个街道、48个镇、3个办事处和2个林场。

201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70.00万人,户籍人口264.80万人。

2012年,全市地区内生产总值706.6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252元,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645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889.38元。

按照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潮州城区范围,城区面积178.89平方千米,现状(2012年)区内人口常住人口规模为68.6万人,规划远期(2020)人口90万人。

2、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2.1、医疗卫生机构和床位设置情况

潮州市医疗资源总量和质量随着人口总量与结构的变化、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稳步发展,但仍未达到供需基本平衡的要求。

2012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住院床位5602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2.07张,远低于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3.35张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全国4.24张的水平。

潮州市城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483间,其中,综合医院6间,中医医院2间,专科医院2间,妇幼保健机构3间,综合门诊部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间,社区卫生服务站(含各类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和村卫生站)450间,镇卫生院2间,专科疾病防治站3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间,卫生监督机构1间,健康教育所1间,120急救中心1间,采供血机构1间,疗养院1间。

另有具有一定康复医疗服务功能的颐养中心1间。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住院床位2860张(占全市总床位数的51.05%),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4.17张,仍然低于全国4.24张的水平。

2.2、卫生人力资源情况

2012年,潮州市各类卫生人员总数880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193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2605人、执业助理医师1398人,注册护士1935人。

潮州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8人、注册护士为0.66人,明显低于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88人和注册护士1.86人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全国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94人和注册护士数1.85人的水平。

城区公共医疗卫生设施所有人员总数49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036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503人,注册护士1297人。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为2.18名、注册护士为1.89名。

单就城区而言,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略高于全国平均数。

2.3、医疗服务情况

2012年,城区医疗结构总诊疗人次达179.17万人次,住院人次9.12万人次,医疗机构住院床位使用率为76.4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3天。

医疗机构住院床位使用率低于全省平均80.7%的水平。

2.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八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八医院是驻潮的一家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心医院,占地面积78900平方米。

目前拥有各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120余名,设有临床、医技和职能科室42个,床位800张。

是潮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也是潮州中心城区的一个重要的医疗机构,对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卫生体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八八医院在行政上不属于潮州市管辖,但由于第一八八医院已经列入潮州市医疗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实际上也为潮州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医疗服务,在本次规划中,其占地面积、床位数量和医疗人员数量都将予以适当考虑。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存在问题

3.1、医疗资源等级水平不高,未评级医院数量较多

城区医疗机构除潮州中心医院(三级未定等)、潮州医院(二级甲等)、湘桥区中医医院(二级乙等)、医康医院(二级乙等)和博大肛肠医院(一级乙等)等5个医院被评定等级外,其他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未参与评级。

医疗资源等级水平不高,未评级医院数量较多,对提高医疗系统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存在较大不良影响。

3.2、医疗用地规模较小,未能满足国家规定最低要求

城区市区级的医疗机构用地总面积为102364.8万多平方米,即使加上188医院的7.9万平方米、市颐养中心的41200平方米、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用地,医疗机构用地总面积仍不足25万平方米,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68.8万人大城市医疗机构用地面积41.3万平方米的要求。

3.3、医疗资源布局不尽合理,大型医疗机构布局比较集中分布在老城区。

绝大部分大型医疗机构分布过于集中,市级医院都集中在湘桥区老城区,其中门诊量最大的市中心医院、潮州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等4家主要市级医院集中分布在市中心4平方公里范围之内。

城市外围扩展区缺乏大型综合医院。

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导致很多地区居民难以就近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同时,老城区大型医疗机构的服务压力也不断增大,其用地紧张,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凸显。

3.4、医疗机构类别结构欠合理,部分专科医院数量不足且规模偏小。

在医疗资源结构配置上,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薄弱,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一些急需的专业如儿科、精神、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业发展缓慢,全市没有儿童医院和精神病医院。

大部分医院床位数量和用地面积不足,需要扩大规模。

3.5、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尚未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功能。

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较合理,但存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达标,自有用房比例过低的问题。

城市新区及外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需进一步完善。

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尚未成为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尚未真正形成。

3.6、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总量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形成合力引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长比较迅速,但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覆盖程度及服务能力未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7、公共卫生机构分布较均匀,需扩大规模完善网络。

城区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处、市级卫生监督所1间、妇幼保健机构有2间、慢性病防治机构2间。

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模偏小,慢性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缺乏,不能满足疾病防控工作要求。

妇幼保健网络中,目前独立设置的妇幼保健机构仅有2间,加上民营的潮州妇产医院(潮州东方女子医院),还不能满足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需要,特别是缺乏专业的儿童医院,急需充实完善。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

1、规划目标

以居民的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落脚点,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方便可及、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方面,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置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另一方面,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有重点、多层次地建设若干专科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把潮州建成粤东闽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医疗重点城市,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按照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卫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全省2015年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床位数为4床,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含助理)医师1.88名、注册护士为2.07人。

到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20人、注册护士达到3.20人。

考虑到潮州中心城区同时承担市域的较高等级医疗服务的任务,特别是规划远期潮州西区的发展需求,以及考虑到部分优势医疗专科如血液科、脑外科、普外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消化科、肿瘤科、新生儿疾病诊疗、中医肛肠、肾脏病等在粤东闽南的相对竞争能力,规划目标必须按照高于省平均水平的目标设置。

城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总体目标为:

到2015年,建成以4家三级医院为核心、2家市级医院为骨干、16家区级医院、专科医院和民营医院为网络和1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医疗专业结构比较合理、服务功能初步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城区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床位数为6.8床,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含助理)医师2.4名、注册护士为2.6人。

到2020年,建成以2家三级医院为核心、6家市级医院为骨干、19家区级医院、专科医院和民营医院为网络和2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医疗专业结构合理、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城区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床位数为9床,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含助理)医师2.6名、注册护士为3.6人。

2、发展战略

(一)政府主导、引领民资战略。

发展潮州城区医疗卫生体系,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

一方面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政府对公共医疗服务系统的投入;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形成开放自由、管理有效的医疗卫生体系。

(二)规划控制、空间拓展战略。

按照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框架,根据医疗需求的时间变化,有序地安排城区医疗卫生设施的用地规模和空间拓展方向,使各类医疗卫生设施既能满足不同时期的社会医疗需求,又能优化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的有效利用水平。

(三)专业提升、网络完善战略。

对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业提升,重点实现主要医院的定级升等工程;积极引进新型医疗服务机构,提高医疗专业服务水平;加强各类专科医院建设,完善医疗服务网络;实施基层医疗单位达标工程,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第四章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

1、总体空间布局

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一江两岸,四轴三片”的战略部署,在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相应地规划形成“两核九副十四专”的医疗卫生设施总体布局结构。

“两核”——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将潮州市中心医院迁建至韩江东岸,潮州市潮州(人民)医院进行扩建,形成韩江东西两岸对称的市级综合医疗双中心,以适应中心城区东扩发展战略的要求。

“九副”——城区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

在中片区、东片区和北片区分别建设5(潮州医院西院、湘桥区人民医院、枫溪区人民医院、枫溪区枫东医院、医康医院)、3(市新区综合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磷溪医院)、1(意溪医院)个医疗服务副中心,加强片区综合医院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其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十四专”——规划建设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口腔医院、眼科医院、市康复医院(潮州市颐养中心)、市疗养院(市干部疗养院)、市慢性病防治站、湘桥区妇幼保健院、湘桥区中医医院、湘桥区慢性病防治站、潮州妇产医院、市医药研究所、慈铭潮州体检中心的等14家专门医疗卫生设施。

2、具体布局分区

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分为2个策略分区,分别为调整优化区和重点建设区。

2.1、调整优化区

调整优化区包括潮州大道东侧和韩江西岸之间的“总体规划”中的古城组团、旧区南、北组团和大道东北组团。

调整优化区是城区现有医疗资源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潮州中心医院、潮州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湘桥区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站、湘桥区妇幼保健院、湘桥区中医医院、医康医院等大中型医院均位于本区,加上解放军188医院,区内医疗资源属于相对富余状况,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调整优化区的规划策略为整合现有医疗资源,优化布局结构。

一是向外围地区迁移用地紧张的大型医疗卫生机构,置换部分原用地用于改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和中医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迁建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医医院);二是将医疗资源密集地区的部分医疗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口腔、眼科等专科医疗机构;三是对现有规模不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改扩建、合并;实现优化医疗空间格局。

2.2、重点建设区

包括调整优化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重点建设区潮州大道以西和韩江以东的各个组团,占地面积很大,其中韩江以东各组团是潮州中心城区的发展重点,也是潮州新区的起步核心区。

重点建设区现有医疗资源比较缺乏,区内没有大型医疗设施,较大的医疗结构只有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枫溪区人民医院和民营的潮州妇产医院、潮州博大肛肠医院、潮州男科医院、慈铭潮州体检中心等,未能满足规划期内的发展需求,急需加以重点建设进行完善。

重点建设区的规划策略为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体系,重点增加大型综合医院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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