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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〇一四)

 

 

昌吉市宝平煤矿

二〇一四年二月

 

一、矿井火灾预防与处理措施

(一)火灾预防

1、明火预防

(1)严格入井检身制,禁止穿化纤服装,带烟火入井,禁止失爆矿灯入井。

(2)严禁电工带电操作。

杜绝电火花。

(3)严格电器电缆管理,杜绝失爆电器及非矿用电缆入井;消灭电器、开关接线失爆;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

(4)井下禁止拆修矿灯。

(5)严格放炮管理,杜绝放炮火源:

A:

严禁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药管混用,只准用矿用安全型。

B:

装炮时,炮泥必须装足,并使用水炮泥。

禁止用煤粉代替炮泥。

C:

放炮母线必须合格,严禁有名接头,严禁使用裸线。

D:

严禁放炮线与电缆线电器接触同行。

E:

放炮时,放炮器桩头必须拧紧,防止产生火花。

F:

放炮后,必须仔细检查放炮地点,防止炸药残爆燃烧。

(6)严禁使用不阻燃风筒。

(7)严格井下油类等易燃品管理。

(8)严格瓦斯管理,防止杜绝瓦斯事故。

2、煤层自燃预防

(1)合理选择开拓、开采方法和开采顺序。

A:

选用长壁式采煤法,禁止以采带掘。

B:

合理布局,留足煤柱,禁止树枝状、鸡爪状采煤法。

C:

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避免集中矿压影响,减缓煤层氧化速度。

D:

回采后及时封闭采空区,并严格封闭质量。

E:

加快回采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空区浮煤。

F:

开采采用无煤柱开采。

(2)防止和减少采空区漏风。

(3)加强安全监控监测,发现隐患及早处理。

(二)火灾处理

1、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1)采面及采区职工发现火点或火灾后必须立即向本区管理人员报告,并将本班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人员必须逆风撤退(火点前侧)或绕向火点进风流侧撤退。

(2)井下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查看火势。

如火小,可直接用岩粉等不燃物扑灭;如火势大,必须立即将本区人员全部撤出,并向邻区发出警号和矿长汇报。

(3)矿井领导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向矿救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同时:

①组织力量抢救灾区人员,并将火势扩大后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②采取措施迅速控制火灾;③侦察火区,确定火源,组织人员灭火。

(4)进入火区及火区附近的人员,必须是救护队员。

2、灭火措施

(1)放炮火灾

A:

采煤放炮后局部发火时,若火势小,可以直接扑灭火源,若火势大时必须撤人,并制定出可行《方案》方可灭火。

B:

掘进迎头放炮后发火时,严禁局扇向迎头供风,应静待观察,等火势小后方可扑火。

(2)电气火灾

立即将电源供电开关关闭,观察火势,待火势变小后方可扑火;若火势大,必须由救护队进行灭火。

(3)煤层发火

A:

在顶板坚固定,通风畅通地点发火时,按已批《措施》,在救护队监护下,可以用水或泥浆扑灭。

B:

灭火时,必须保证主扇连续运转,确保火区风速、方向不变。

(4)避灾路线:

如:

1503工作面:

工作地点—1503工作面运输巷—井底车场—主井—地面

1505工作面:

工作地点—1505运输巷—井底车场—主井—地面

主运输巷:

工作地点—井底车场—主井—地面

 

二、矿井瓦斯防治及事故处理措施

(一)防治瓦斯的方案为

1、防止瓦斯积聚。

2、防止瓦斯引爆。

3、瓦斯爆炸时,限制爆炸范围扩大。

(二)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及消除瓦斯爆炸的条件

1、加强通风管理。

A:

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使各工作点风量足够。

B:

加强主扇管理,确保主扇连续稳定运转。

C:

加强设施管理,提高矿井有效风量和风流稳定。

D:

加强主巷管理,确保通风畅通和断面足够。

E:

建立健全机构人员和规章制度。

2、严格通风瓦斯检测

A:

严格各工作点瓦斯及CO2的巡回检测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B:

严格瓦斯浓度的检测。

当超限时必须停工或撤人,并向调度值班室汇报。

C:

通风工、瓦检员、矿长等必须随时掌握通风动态,防止通风异变。

3、及时处理积聚的瓦斯及二氧化碳。

当盲巷、废巷排放瓦斯时,必须要有制定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4、严格火源管理,防止瓦斯被引燃或引爆。

(三)瓦斯事故的处理

1、当发生瓦斯燃烧时,应立即报告矿部处理,恢复通风,营救人员。

2、发生瓦斯爆炸时,应立即撤退人员,并同时向矿部报告。

人员撤退的原则:

逆风而行。

不得向回风方向撤,只能绕向进风井口侧。

入井营救的条件及原则:

①确定爆炸已停止。

②主扇未受损坏且正常运转。

③井下风流不乱。

入井营救时,人员必须从进风井口进入,禁止从回风侧或风井进入事故地点;进入事故区时,随时检查通风设施,确保事故区通风良好,以便施救,进入事故区,必须同时检查巷道破坏情况,防止冒顶伤人。

3、瓦斯事故的井下处理,必须由矿长统一指挥。

4、当矿部接到瓦斯爆炸的消息后,必须立即同县救护队联系,请求援救。

5、避灾路线:

同“火灾避灾路线”。

三、矿井煤尘防治及事故处理措施

矿井煤尘防治方案为:

1、降尘;2、防火;3、控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

(一)预防措施

1、降尘。

A:

各装煤点实行喷雾洒水降尘。

B:

使用水泥炮。

C:

合理配风,控制风速。

D:

清扫积尘。

主要回风巷及风井每日清扫一次煤尘。

E:

湿式打眼。

2、防火措施

同“火灾预防措施”,即杜绝明火与自燃发火。

(二)煤尘爆炸处理的措施

1、控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

在主巷回风或风井设置岩粉棚或水棚。

2、灾变处理

同“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措施”(含避灾路线)。

四、矿井水灾的预防和事故处理措施

该矿井涌水量较小,采用斜巷顺水沟自流至井底水仓,用水泵排水至地面。

矿井水的来源主要是上部空区雨季水的下泄下渗。

(一)透水征兆

1、煤壁发潮发暗;

2、巷(煤)壁发汗;

3、工作点空气变冷,瓦斯异常;

4、顶板淋水加大;

5、出现压力水线;

6、有水声;

7、有废气—H2S、SO2逸出。

(二)预防水灾的措施

1、建立防水灾信息网络,加快信息反馈。

2、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识别能力。

3、采取技术措施

(1)、边探边掘、先探后掘的原则。

(2)、作好地质预测工作。

A:

收集老空区资料;

B:

及时填绘图纸;

C:

加强断层探析。

(3)、作好疏水与堵水工作。

(4)、加强邻矿井协作,共同搞好老空区防治。

(5)、加强封闭墙检查与管理。

(6)、加强排水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水灾处理

1、发生透水时的措施

水势小,能堵则堵;水势大,不能堵则立即撤人出井,并同时通知低处地区人员撤离,报告调度值班室。

撤退原则:

往通道的上部巷道撤退,从井口或风井到地面。

避灾路线:

如:

1603工作面:

出水点—1603工作面运输巷(或工作面回风巷)—井底车场(或总回风巷)—主井(或风井)—地面

2、排水措施

采用水沟自流至井底水仓,然后用水泵排出地面。

五、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一)机电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机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A:

实行挂牌卡管理,做到专机、专电、专人管理;

B:

实行巡回检查与定期维修保养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C:

实行购买入库入井防爆检测制管理,凡不防爆设备不购进、不入库、不入井。

D:

电工对电气及线路进行定期检查,严格标准,安全使用。

E: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搞好设备的交接与维修。

F:

按标准悬挂电缆线,防止损伤及漏电。

2、机电事故的处理

(1)发生设备漏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供电开关后方可拆除、检修,禁止直接接近带电体。

(2)发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开关后再扑火,并同时向调度值班室及矿领导汇报。

若火势较大时,应立即通知相邻区域人员撤退,并按《火灾措施》进行处理。

(二)运输事故的预防及事故处理

1、预防措施

(1)合理布置车场,使车流线路合理。

(2)加强巷道管理,使巷道断面满足运输行人需要。

(3)强化纪律,禁止拖霸王车。

(4)加强道路维修,加强监督机制。

(5)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确保完好。

(6)绞车提升巷道,必须声光信号完善,且作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加强绞车与钢绳的检查保养。

2、事故处理

当矿车坏掉时,必须立即移开,以免挡道;清理坏车时,必须向前后车打好招呼,防止冲撞。

六、矿井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顶板来压的预兆

1、巷道顶板来压显现

A:

断梁折柱;

B:

顶板急剧下沉;

C:

冒顶片邦;

D:

底鼓;

E:

顶板有断裂声;

F:

顶板掉落沙尘。

2、采面顶板来压显现

A:

断梁折柱;

B:

顶板急剧下沉、底鼓;

C:

煤壁片帮;

D:

周期来压时,顶板有放炮响的断裂声。

(二)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1、合理布局,选择正确优异的开采方法。

正确处理采面周期来压,防止顶板大面积来压。

2、选择合理的支护方式与支护强度。

3、加强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支柱或加密加固支护。

4、加强执行帮问顶制度。

5、采面煤壁不留伞檐。

6、严格支护质量,支架必须稳固。

7、处理更换支柱必须有管理人员监护。

(三)顶板事故的处理

1、局部冒顶时,必须选择有安全通道的地方躲避,待冒落稳定后再处理。

当因局部冒顶而伤人时,必须将垮砂垫起或搬开后方可救人,防止因救人而受伤。

2、当顶板大面积来压时,必须及时躲避,当垮落稳定后,应逐渐从外到内,边清理边支护,不得盲目乱窜。

清理时,必须随时检查顶邦,严格支护质量,防止局部垮塌伤人。

七、采掘活动范围

1、掘进工作面

运输巷、回风巷

2、采煤工作面

工作面

八、预计可能发生事故类型

1、各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瓦斯事故、水灾事故。

2、各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瓦斯事故、水灾事故。

3、各巷道提升、运输事故。

九、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机构

(一)矿井防、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

候德发

副组长:

吕高明丛喜杰高宝华

成员:

梁树国刘日星董卓然谢光兴李海军安广好赵文国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1)组长由矿长担任,负责救灾总指挥。

(2)掌握全部灾情,决策救灾措施方案,指挥救灾的关键性行动。

(3)调动全矿有关干部职工前往灾区抢救和调动材料设备支援灾区。

(4)检查救护队和有关单位执行任务的情况。

(5)听取灾区人员的汇报和副组长意见,根据灾情变化补充新的措施制定新的救灾方案。

2、副组长职责:

(1)掌握全面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措施,为正组长指挥、决策方案提供充分依据。

(2)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和救灾指挥成员的意见,根据灾变情况提出充分措施和救灾方案。

(3)记录救灾的全部过程。

(4)正组长不在矿,由副组长代理其职责。

3、抢救组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带领救护人员按救灾计划完成任务。

(2)处理问题要果断,及时并经常向组长汇报情况。

4、机电组职责:

(1)受灾时每逢下令人员撤出,及时组织矿灯房核对井下交回的矿灯数和在救灾过程中超过指定时间半小时未交灯人员,并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

(2)召集电钳工和机修人员在井口待命,准备参加战斗。

(3)派人加强主扇机房和配电房的工作,随时听从指挥长的命令。

(4)负责配电室的停电、送电命令执行。

5、后勤组织责:

(1)负责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材料、设备、工具的供应。

(2)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3)安排参加救灾人员生活。

6、采购组织职责:

负责救灾时急用的材料供应。

 

十、灾害发生后的汇报顺序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通知顺序

 

(二)发生事故时的汇报

当井下职工发现灾害预兆或已成灾害时,要顶风流沿巷寻找电话,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汇报内容:

报告人姓名、单位、灾害地点、性质、威胁区域、遇难人数情况等。

汇报时语言简短,清楚明确,不误战机。

当1人发现灾害事故,边跑边呼喊,给邻近巷道和工作面人员报警,当向调度室汇报后在安全情况下,就留守电话便于井上下联系。

当2名以上人员发现事故时,严禁单独行动,仍逆风流沿巷道退出,分伙(一伙不少于2人)分别通知邻近巷道与工作面人员撤退等,每逢路过电话处向调度室汇报灾情和行动情况。

(三)处理灾害的一般规定

1、矿各位行管人员闻知发生灾害事故后,立即回矿,并向调度室报告。

2、调试室值班人负责清点人员,汇报灾害防治领导组。

3、当放炮、电器引起火灾,但火势不大,估计可能扑灭时,由本班电工切断电源,用洒水、灭火器、砂子或岩粉灭之。

灾情严重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机电、硐室发生火灾,用砂子、绝缘灭火器、岩粉灭火,并要及时报告调度室,要求停电,关闭防火门,待救护队处理。

5、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电工要及时切断电源,井下来不及停电时要通知地面停电或停止送往灾区总电源。

6受灾班的跟班矿长、班长负责带领人员撤退到安全地点清点人数,并带领职工力所能及的进行自救,并向调度室汇报。

7、灾害发生后,井下人员时刻注意风流方向,撤出人员,一定逆风流而行,灾区人员要从最短路线撤出。

8、进行自救,灾害发生后,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有组织撤退,当避灾路线受阴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在压风的独头巷道或构筑临时避难硐室,并在沿途留下矿灯、毛巾、衣物等作为标记。

进入避难硐室后要经济敲击巷壁、管道、摇晃矿灯等,发出呼救信号,有压风管路时可将其打开供风。

附:

救灾物资清单

序号

品名

数量

序号

品名

数量

1

自救器

30台

14

瓦检仪

2台

2

消防水管

500米

15

Ø500阻燃风筒

10节

3

5.5KW潜水泵

2台

16

6m㎡电缆

300米

4

灭火器

5台

17

10T千斤顶

1台

5

2M钢钎

4根

18

储水池

1个

6

厢刀

4把

19

Ø50塑料管

200米

7

2把

20

水枪

1把

8

锤(大、小)

各3把

21

水泥

1吨

9

圆钉

10公斤

22

避难所

2处

10

木版

10块

23

担架

1付

11

2000匹

24

CO检测器

2台

12

黄泥

2吨

25

13

沙子

2吨

26

 

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〇一四年)

 

昌吉市宝平煤矿

二〇一四年二月

 

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昌吉市宝平煤矿的危险源有:

瓦斯、顶板、火灾、水灾、提升运输、爆破、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粉尘、噪声、人员失误等。

其中粉尘、机械伤害、噪声、坠落、人员失误为一般危险源;水灾、提升运输、爆破、触电伤害为次要危险源:

瓦斯、顶板、火灾为主要危险源,也是重大危险源。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防范重大危险源产生重大事故,特编制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瓦斯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瓦斯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优化设计方案。

(2)合理采掘布置。

(3)加强通风管理。

(4)建立健全矿井瓦斯管理规章制度。

(5)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特别是停风盲巷的处理,恢复盲巷及瓦斯积聚区的通风,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并严格执行。

2、防止瓦斯引燃

(1)防止明火

①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米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②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捶胸顿足易燃品入井。

③井下禁止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

④不得在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必须在井下进行电焊、气焊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并遵守《规程》第223条的有关规定。

⑤严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练油、变压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得乱仍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硐室内。

⑥防止煤炭自燃,加强火区检查与管理,定期检查,理论上复燃。

(2)防止电火

①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规程》要求,所有机电硐室要备足防火砂、灭火器和防火救灾用品及工具。

②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和防短路保护装置,采取措施防治井下杂散电流。

③所有电缆接头严禁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

④修理开关、接线盒等,不准带电作业。

⑤局部通风机开关要设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检漏装置等。

⑥发放的矿灯要符合要求,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

(3)防止炮火

①严格炸药、爆破管理,井下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爆破器材、工艺。

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炸药。

③炮眼深度和装药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眼封泥巴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深度用炮泼妇封实。

④禁止使用明接头和裸露的爆破母线,爆破母线与发爆器的联结要牢固,防止产生电火花爆破工在进风流中启爆。

⑤禁止放明炮、糊炮。

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3、其它引火源的治理

(1)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降温淋水。

(2)矿井中使用的塑料、橡胶、树指产生静电火药。

(3)高瓦斯区域或掘进工作用钢丝绳牵引。

4、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

(1)建立完善合理、抗灾能力强的矿井通风系统。

(2)安设防爆门。

(3)安反风装置。

(4)安设隔爆设施。

(5)携带自救器。

(6)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5、瓦斯排放措施

(1)当瓦检员检查井下某一作业点瓦斯超限时必须报告矿长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由矿长统一指挥,执行者是瓦检员、电工、安全员。

(3)分工:

矿长负责总指挥;电工负责停送电;瓦检员负责检查瓦斯;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检查通风设施系统,检查主扇停开等。

(4)排瓦斯影响区域或受威胁区域必须撤出所有人员。

(5)采取有控制地排放,由外向里,严禁“一风吹”,确保排放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并安瓦斯报警断电装置。

(6)因停电受排放影响的硐室、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指定人员警戒,禁止人员入内。

(7)瓦斯排放后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所有地点瓦斯不超过1%,局扇附近20m内瓦斯不超过0.5%,供电系统、机电设备完好,电工才能往井下送电,人员才能入井作业。

(二)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警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气体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3、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4、规定处理事故必须的设备、材料的储存数量和存放地点。

二、顶板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顶板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工具齐备:

钻头、厢刀、钢钎(分别长短铁排险杆3根约3.5—2.5—1.5m)存放作业点。

2、支护材料:

青钢硬木,直径不小于20cm,长度不小于采高或巷高,数量:

圆木10根,背板30根,木楔20个。

堆放在距工作地点较近,而不影响行车行人的位置。

3、采掘支护:

现有支护方式(架厢、点柱、巷拱、矸石砌碹)。

架厢两腿一梁,严禁抽肩掉腿,柱腿严禁掺在浮煤浮矸上,必须掺在硬底上,帮顶必须背接牢实。

支柱:

要有一定的迎山角,严禁掺在浮砂上,如底板松软的地方必须穿鞋,支柱间距0.8m,排距1.0m。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由工班长、组长负责,行管监督。

(1)严格要求随时进行敲帮问顶,每隔10分钟一次。

(2)严禁留有伞檐或在危岩下作业或休息。

(3)工作程序:

掘进:

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步加固支护,检查瓦斯。

采面:

安全出口、两顺槽超前20米内必须加强支护。

回柱放顶,按控顶距要求进行。

回柱时先加密支护,加大支护强度,并选好后退路线,再逐段回柱,

(4)采面初次来压或周期来压:

①必须加强密集支护,增设戗柱、组柱、从柱,增强支护强度。

②躲避:

来压征兆—顶板来压爆响、掉渣、断柱裂柱、冒顶片邦、顶板急剧下沉、底鼓。

向巷道中或密集支护处躲避或者及时散离危险区域。

(5)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支护。

(二)顶板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位置。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恢复不了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输送新鲜空气。

3、在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新开掘专用巷道进行救灾。

4、遇有大块岩石时,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已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三、火灾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

(一)火灾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严格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

(2)选用不燃性材料。

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建筑,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严禁明火取暖。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头,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烟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井回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严格控制易燃物品的堆放,井下使用的油类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5)设置消防材料库。

库中应用灭火器、砂粉、消防水管等。

(6)设置防火门。

进回风中应设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找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

2、煤炭自燃的综合防治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合理地进行开拓布置。

①尽可能采用岩石巷道。

②厚煤层分层巷道垂直重叠布置。

③分采分掘布置区段巷道。

④实行无煤柱开采。

2)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采用长壁式采煤。

3)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煤层间采用下行式,即先采上煤层,后采下煤层,上山采区先采上区段,后采下区段,下山采区与此相反。

2)通风措施

(1)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前进式回采用对角式通风,后退式回采用中央式通风。

(2)实行分区通风:

每一水平、采区、工作面布置独立的回风道,实行并联通风。

(3)采用均压法:

采用压差减小、减小漏风。

(4)封闭采空区减少漏风。

3、通风人员负责防火预测预报,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和防火分析,正常开展各项防灭火工作,建立健全防灭火的有关资料、台帐、随时做好合理配风和系统工作。

(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警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气体向所有人员共性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在井风井口、井筒内、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取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如果停风也能造成风流逆转,可停止主扇运行。

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灾而造成的风流逆转的措施。

在有沼气涌出的掘进巷道或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无论采取上述任何措施都必须:

(1)不致造成沼气积聚,煤尘飞扬;

(2)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3)不使超限的沼气通过火源或不使火焰蔓延到沼气积聚的巷道内。

(4)有助于阻止火区扩大,抵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灭火的条件。

(5)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隔离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有防止沼气爆炸的措施。

(6)必要时应将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四、组织领导和救灾物资

(一)矿井防、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

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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