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题库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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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题库及答案

一、填空题:

1.为规范药品()药物警戒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药品()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开展的药物警戒活动。

3.药物警戒活动是指对药品()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活动。

4.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建立药物()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

5.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基于药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6.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与()、()、()、()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活动。

7.药物警戒体系包括与药物警戒活动相关的()、()、()、()等要素,并应与持有人的类型、规模、持有品种的数量及安全性特征等相适应。

8.持有人应当制定药物警戒(),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对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进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效能,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9.持有人应当以()为目的,将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纳入质量保证系统中。

10.持有人应当制定并适时更新药物警戒(),应当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中,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11.持有人应当于取得首个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后的()日内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完成信息注册。

12.持有人应当定期开展(),审核各项制度、规程及其执行情况,评估药物警戒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13.开展内审前应当制订审核方案。

方案应当包括内审的()、()、()、()、()、()和()等。

14.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持有人应当调查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和()。

15.()是药物警戒的责任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开展药物警戒相关工作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其承担。

16.持有人委托开展药物警戒相关工作的,双方应当签订(),保证药物警戒活动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7.持有人应当考察、遴选具备相应药物警戒条件和能力的受托方。

受托方应当是具备保障相关药物警戒工作有效运行的(),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具有可承担药物警戒受托事项的专业人员、管理制度、设备资源等工作条件,应当配合持有人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延伸检查。

18.持有人应当定期对受托方进行(),要求受托方充分了解其药物警戒的质量目标,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持续符合要求。

19.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设置专门的药物警戒部门,明确药物警戒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保障药物警戒活动的顺利开展。

20.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重大风险()、重大或紧急药品事件()、()决策以及其他与药物警戒有关的重大事项。

21.药物警戒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有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识别和评估药品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组织或参与开展()等活动;组织撰写药物警戒()、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药物警戒计划等;组织或参与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组织或协助开展药物警戒相关的();其他与药物警戒相关的工作。

22.持有人应当明确其他相关部门在药物警戒活动中的(),如药物研发、注册、生产、质量、销售、市场等部门,确保药物警戒活动顺利开展。

23.持有人的()对药物警戒活动全面负责,应当指定药物警戒负责人,配备足够数量且具有适当资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资源并予以合理组织、协调,保证药物警戒体系的有效运行及质量目标的实现。

24.药物警戒负责人应当是具备一定职务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相关专业背景,()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以上从事药物警戒相关工作经历,熟悉我国药物警戒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具备药物警戒管理工作的知识和技能。

25.药物警戒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备适当资质的专职人员。

专职人员应当具有()知识,接受过与药物警戒相关的培训,熟悉我国药物警戒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具备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所需知识和技能。

26.持有人应当配备满足药物警戒活动所需的设备与资源,包括办公区域和设施、安全稳定的()环境、纸质和电子资料存储空间和设备、文献资源、医学词典、信息化工具或系统等。

27.信息化系统应当具备完善的数()功能,确保电子数据不损坏、不丢失、不泄露,应当进行适当的验证或确认,以证明其满足预定用途。

28.持有人应当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监测,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收集途径,主动、全面、有效地收集药品使用过程中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包括来源于()、()及其他有组织的()、()和相关网站等涉及的信息。

29.持有人可采用()、()、()等多种方式从医疗机构收集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30.持有人应当通过药品说明书、包装标签、门户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或邮箱等途径收集()和其他()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收集途径畅通。

31.持有人应当定期对学术文献进行检索,制定合理的检索策略,根据品种安全性特征等确定检索频率,检索的时间范围应当具有()。

32.对于境内外均上市的药品,持有人应当收集在()发生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33.持有人在首次获知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时,应当尽可能全面收集患者、报告者、怀疑药品以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等。

收集过程与内容应当有(),应当真实、准确、客观。

持有人应当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反馈的疑似不良反应报告进行(),并按要求上报。

34.原始记录传递过程中,应当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为确保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及时性,持有人应当对传递进行()要求。

35.持有人应当对收集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

当信息存疑时,应当核实。

持有人应当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非预期不良反应报告中缺失的信息进行()。

随访应当在不延误首次报告的前提下尽快完成。

如随访信息无法在首次报告时限内获得,可先提交()报告,再提交()报告。

36.持有人应当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进行评价。

当药品不良反应的性质、严重程度、特征或结果与持有人药品说明书中的表述不符时,应当判定为()不良反应。

37.持有人应当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进行评价,包括导致死亡;危及生命(指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当时,患者存在死亡风险,并不是指药品不良反应进一步恶化才可能出现死亡);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导致永久或显著的残疾或功能丧失;导致先天性异常或出生缺陷;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若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38.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标准,对药品与疑似不良反应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39.持有人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提交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当至少包含()、()、怀疑药品和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信息。

40.持有人应当报告患者使用药品出现的怀疑与药品存在相关性的有害反应,其中包括可能因()引起的或可能与()、()等相关的有害反应。

41.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当按规定时限要求提交。

严重不良反应尽快报告,不迟于获知信息后的()日,非严重不良反应不迟于获知信息后的()日。

跟踪报告按照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时限提交。

42.报告时限的起始日期为持有人()获知该个例药品不良反应且符合最低报告要求的日期。

43.境外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持有人应当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要求提交。

因药品不良反应原因被境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暂停销售、使用或撤市的,持有人应当在获知相关信息后()小时内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44.持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报告者的报告行为。

45.持有人应当对各种途径收集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开展()检测,及时发现新的药品安全风险。

46.持有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及产品特点选择适当、科学、有效的信号检测方法。

信号检测方法可以是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病例系列()、病例报告()等人工检测方法,也可以是()等计算机辅助检测方法。

47.信号检测频率应当根据()、()、()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

对于新上市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求关注的其他品种等,应当增加信号检测频率。

48.持有人在开展信号检测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信号:

药品说明书中未提及的药品不良反应,特别是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说明书中已提及的药品不良反应,但发生频率、严重程度等明显增加的;疑似新的药品与()、药品与()、药品与()间相互作用导致的药品不良反应;疑似新的特殊人群用药或已知特殊人群用药的变化;疑似不良反应呈现()特点,不能排除与药品质量存在相关性的。

49.持有人应当对信号进行()判定。

对于其中可能会影响产品的()平衡,或对公众健康产生影响的信号予以优先评价。

50.持有人获知或发现()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疑似不良反应,呈现聚集性特点的,应当及时开展病例分析和情况调查。

51.持有人应当及时对新的药品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分析影响因素,描述风险特征,判定风险类型,评估是否需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等。

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平衡。

52.持有人应当分析可能引起药品安全风险、增加风险发生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原因或影响因素,如()、()、()或()、()、()等,为药物警戒计划的制定和更新提供科学依据。

中药、民族药持有人应当根据中医药、民族医药相关理论,分析()、()、()等影响因素。

53.对药品风险特征的描述可包括()、()、()、()、()、(),以及()等。

54.风险类型分为()风险和()风险。

对于可能会影响产品的获益-风险平衡,或对公众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应当作为()风险予以优先评估。

持有人还应当对可能构成风险的重要缺失信息进行评估。

55.风险评估应当有记录或报告,其内容一般包括()、()、()、()、()等。

56.在药品风险识别和评估的任何阶段,持有人认为风险可能严重危害患者生命安全或公众健康的,应当立即采取()及()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7.药品上市后开展的以()、()或()描述药品安全风险,研究药品安全性特征,以及评估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效果为目的的研究均属于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

58.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一般是非干预性研究,也可以是干预性研究,一般不涉及非临床研究。

干预性研究可参照()的要求开展。

59.持有人应当根据药品风险情况()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或按照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及其活动不得以()为目的。

60.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量化并分析潜在的或已识别的风险及其影响因素(例如描述发生率、严重程度、风险因素等);评估药品在安全信息有限或()人群中使用的安全性(例如孕妇、特定年龄段、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等人群);评估()用药的安全性;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提供药品不存在相关风险的证据;评估药物()模式(例如超适应症使用、超剂量使用、合并用药或用药错误);评估可能与药品使用有关的其他安全性问题。

61.持有人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确保受试者的权益。

62.持有人应当根据研究目的、药品风险特征、临床使用情况等选择适宜的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方法。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可以基于本次研究中从医务人员或患者处直接收集的()数据,也可以基于本次研究前已经发生并且收集的用于其他研究目的的()数据。

63.持有人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应当制定()的研究方案。

研究方案应当由具有适当学科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制定,并经药物警戒负责人审核或批准。

研究方案中应当规定研究开展期间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评估和报告程序,并在研究报告中进行总结。

64.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应当以()的工作为基础进行撰写,对收集到的安全性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回顾、汇总和分析,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的要求。

65.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年报告一次。

其他类别的药品,一般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年报告一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另有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

66.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数据汇总时间以()为起点计,也可以该药物()为起点计。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数据覆盖期应当保持完整性和连续性。

67.持有人可以提交定期获益-风险评估报告代替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其撰写格式和递交要求适用()相关指导原则,其他要求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68.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中对于风险的评估应当基于药品的所有用途。

开展获益-风险评估时,对于有效性的评估应当包括临床试验的数据,以及按照批准的适应症在实际使用中获得的数据。

获益-风险的综合评估应当以()为基础,结合药品实际使用中的风险开展。

69.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要求外,以下药品或按药品管理的产品不需要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

70.对于已识别的安全风险,持有人应当综合考虑药品()、药品的()、()等,采取适宜的风险控制措施。

常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修订药品说明书、标签、包装,改变药品包装规格,改变药品管理状态等。

特殊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开展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使用环节的()、()等。

需要紧急控制的,可采取暂停药品生产、销售及召回产品等措施。

当评估认为药品风险大于获益的,持有人应当主动申请()药品注册证书。

71.持有人应当向医务人员、患者、公众传递药品()信息,沟通药品风险。

72.沟通方式包括发送致医务人员的()函、患者安全()用药提示以及发布()公告、召开()发布会等。

73.沟通工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包含任何()性质的内容。

一般情况下,沟通内容应当基于当前获批的信息。

74.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当()开展沟通工作:

药品存在需要紧急告知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风险,但正在流通的产品不能及时更新说明书的;存在无法通过修订说明书纠正的不合理用药行为,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其他可能对患者或公众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75.药物警戒计划作为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的一部分,是描述上市后()以及如何()的书面文件。

76.药物警戒计划包括药品安全性概述、药物警戒活动,并对拟采取的()、()等进行描述。

77.药物警戒计划应当报持有人药品()审核。

78.持有人应当制定完善的药物警戒()文件。

可能涉及药物警戒活动的文件应当经药物警戒部门审核。

79.持有人应当对制度和规程文件进行定期(),确保现行文件持续适宜和有效。

制度和规程文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时()。

80.持有人应当及时更新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确保与现行药物警戒体系及()情况保持一致,并持续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需要。

81.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描述与药物警戒活动有关的组织架构、职责及相互关系等;药物警戒负责人的():

包括居住地区、联系方式、简历、职责等;()配备情况:

包括专职人员数量、相关专业背景、职责等;疑似药品不良反应():

描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的主要途径、方式等;()工具或系统:

描述用于开展药物警戒活动的信息化工具或系统;管理():

提供药物警戒管理制度的简要描述和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药物警戒体系():

描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品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等情况;药物警戒活动():

列明委托的内容、时限、受托单位等,并提供委托协议清单;质量管理:

描述药物警戒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证系统、质量控制指标、内审等;附录:

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文件、药品清单、委托协议、内审报告、主文件修订日志等。

82.持有人应当规范记录药物警戒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妥善管理药物警戒活动产生的()。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药物警戒活动可追溯。

关键的药物警戒活动相关记录和数据应当进行确认与复核。

83.记录应当及时填写,载体为纸质的,应当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除;载体为电子的,应当设定录入(),定期(),不得随意更改。

84.药物警戒记录和数据至少保存至药品注册证书注销后()年,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记录和数据在保存期间损毁、丢失。

85.与注册相关的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申办者应当积极与临床试验机构等相关方合作,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

申办者应当建立()体系,全面收集安全性信息并开展风险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性问题,主动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确保风险最小化,切实保护好受试者安全。

86.对于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出现的()问题,申办者应当及时将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报告国家药品审评机构。

鼓励申办者、临床试验机构与国家药品审评机构积极进行沟通交流。

87.申办者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临床试验期间的安全信息监测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应当制订临床试验安全信息监测与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应当掌握临床试验过程中最新安全性信息,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向试验相关方通报有关信息,并负责对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和其他潜在的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进行快速报告。

88.开展临床试验,申办者可以建立独立的()。

应当有书面的工作流程,定期对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进行评估,并向申办者建议是否继续、调整或停止试验。

89.临床试验过程中的安全信息报告、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及相关处理,应当严格遵守受试者()原则。

申办者和研究者应当在保证受试者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安排相关事宜。

90.临床试验期间药物警戒活动需要结合()等要求。

91.申办者为临床试验期间药物警戒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受托方开展药物警戒活动的,相应法律责任由申办者承担。

92.临床试验期间,申办者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机构提交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个例报告。

93.对于致死或危及生命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申办者应当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日,并应在首次报告后的()日内提交信息尽可能完善的随访报告。

对于死亡或危及生命之外的其他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申办者应当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日。

提交报告后,应当继续跟踪严重不良反应,以随访报告的形式及时报送有关新信息或对前次报告的更改信息等,报告时限为获得新信息起()日内。

94.申办者和研究者在不良事件与药物因果关系判断中不能达成一致时,其中任一方判断不能排除与试验药物相关的,都应当进行()报告。

在临床试验结束或随访结束后至获得审评审批结论前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由研究者报告申办者,若属于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也应当进行()报告。

从其他来源获得的与试验药物相关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也应当进行()报告。

95.个例安全性报告内容应当完整、规范、准确,符合相关要求。

申办者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提交个例安全性报告应当采用()方式。

96.临床试验期间,申办者应当对报告周期内收集到的与药物相关的安全性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年度回顾、汇总和评估,按时提交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及其附件应当严格按照()完整撰写,并应包含与所有剂型和规格、所有适应症以及研究中接受试验药物的受试人群相关的数据。

原则上,应当将药物在境内或全球首次获得临床试验许可日期(即国际研发诞生日)作为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报告周期的起始日期。

首次提交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应当在境内临床试验获准开展后第一个国际研发诞生日后()个月内完成。

当药物在境内外获得上市许可,如申办者需要,可在该药品全球首个获得上市批准日期的基础上准备和提交安全性更新报告。

调整后的首次提交,报告周期不应超过()年。

97.申办者经评估认为临床试验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应当采取修改()、修改()、修改()等风险控制措施;评估认为临床试验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应当()临床试验;评估认为临床试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当临床试验。

99.修改临床试验方案、主动暂停或终止临床试验等相关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公示平台进行更新。

99.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100.本规范自2021年()月1日起施行。

答案:

1.全生命周期

2.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注册申请人

3.不良反应有害反应

4.警戒

5.安全性特征

6.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7.机构人员制度资源

8.质量目标

9.防控风险

10.质量控制指标

11.30

12.内部审核

13.目标范围方法标准审核人员审核记录报告要求

14.跟踪评估

15.持有人

16.委托协议

17.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18.审计

19.安全委员会

20.研判处置风险控制

21.收集、处置与报告风险控制、风险沟通体系主文件交流、教育和培训

22.职责

2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4.本科三

25.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相关专业

26.网络

27.据安全及保密

28.自发报告上市后相关研究数据收集项目学术文献

29.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30.患者个人报告

31.连续性

32.境外

33.记录分析评价

34.可追溯时限

35.随访首次跟踪

36.预期性非预期

37.严重性

38.关联性分级评价

39.可识别的患者可识别的报告者

40.药品质量问题超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用药

41.1530

42.首次

43.个例24

44.阻碍

45.信号

46.审阅评价汇总分析数据挖掘

47.药品上市时间药品特点风险特征

48.药品器械食品聚集性

49.优先级获益-风险

50.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

51.获益-风险

52.患者的生理特征基础疾病并用药品药物的溶媒储存条件使用方式处方特点(如炮制方式、配伍等)临床使用(如功能主治、剂量、疗程、禁忌等)患者机体

53.风险发生机制频率严重程度可预防性可控性对患者或公众健康的影响范围风险证据的强度和局限性

54.已识别潜在重要

55.风险概述、原因、过程、结果、风险管理建议

56.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产品

57.识别定性定量

5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59.主动产品推广

60.缺失长期使用

61.伦理和受试者保护

62.原始二手

63.书面

64.持有人在报告期内开展

65.155

66.首次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全球首个获得上市批准日期(即国际诞生日)

67.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

68.批准的适应症

69.原料药体外诊断试剂中药材中药饮片

70.风险特征药品的可替代性社会经济因素沟通和教育限制患者登记注销

71.安全性

72.函用药提示公告发布会

73.广告或产品推广

74.紧急

75.药品安全性特征管理药品安全风险

76.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时间周期

77.安全委员会

78.制度和规程

79.审查更新

80.活动实际工作

81.组织机构基本信息专职人员信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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