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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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减少因违章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企业生产和辅助生产现场的作业岗位。
3.内容
1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电器装配安全操作规程;
3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带使用规范;
7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8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9吊装带使用规范;
10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11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2电动手动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
錾子,扁铲有卷边、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3.1.2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子不得有油污。
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3.1.3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
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3.1.4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
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
如用活扳手,要用绳子拴牢;
3.1.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作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3.1.6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3.1.7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
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3.1.8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
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3.1.9设备试运转,严格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运转时,不准擦洗和清理、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3.2电器装配安全操作规程
3.2.1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工具、仪表进行详细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使用。
测量仪表要符合电压等级、电流容量及绝缘的要求;
3.2.2电工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劳保用品和绝缘用具;
3.2.3电工禁止线路上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维修或安装应停电。
检修或作业时,不准一人单独作业,应有一人监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4遇有雷、雨或雷、雨刚过时,应禁止外线作业;
3.2.5耐压绝缘工具、靴、手套、安全带等,要定期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要求应及时更换,不准继续使用,并作好检测记录;
3.2.6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
3.2.7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3.2.8发生电气事故或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方可对触电者进行抢救;
3.2.9电气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救,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
3.3
3.4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3.4.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穿绝缘鞋。
焊接场所必须有必要的防火设施;
3.4.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4.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
3.4.4严禁在带压力的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3.4.5焊接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3.4.6在高处焊接或气割时,不准垂直交叉作业,其下方严禁存放和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4.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3.4.8焊接预热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挂板等隔热措施;
3.4.9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3.4.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3.4.11多台焊机在一起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应有隔光板;
3.4.12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3.4.13作业前要清除、覆盖、隔离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的物品;
3.4.14工作结束或离开岗位时,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待工件冷却后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3.5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3.5.1焊接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防止触电、高处坠落、中毒和发生火灾事故。
焊接场所必须有必要的防火设施;
3.5.2禁止在运行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容器和受力构件、带电设备上进行气焊;
3.5.3焊接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好防护用具;
3.5.4作业前要必须清除、覆盖、隔离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的物品;
3.5.5在高处焊接或气割时,不准垂直交叉作业,其下方严禁存放和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5.6气焊前必须检查所用设备是否正常,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5.7严禁油污接触氧气瓶和气焊工具;
3.5.8禁止氧、乙炔气瓶放在强烈阳光下曝晒和接触火源、热源及电闸箱;
3.5.9乙炔瓶、氧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乙炔瓶不得放倒使用,必须直立使用;
3.5.10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物件或地面上;
3.5.11工作中安装减压阀后,必须开启氧气瓶阀,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气;
3.5.12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正下方,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两者必须保持不小于5米的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不应小于10米;
3.5.13氧气瓶、乙炔气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尽,要留有一定的余压。
氧气瓶须有1.098兆帕斯卡以上的余压;
3.5.14工作完毕后,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并将胶管、焊枪,仪表收拾干净。
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3.6安全带使用规范
3.6.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
3.6.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3.6.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
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3.6.4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3.6.5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
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3.6.6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
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3.6.7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
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
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3.6.8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
3.6.9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
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3.7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7.1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机;
3.7.2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3.7.3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7.4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
3.7.5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3.7.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3.7.7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3.7.8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3.7.9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3.7.10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3.7.11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7.12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3.7.13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交接班工作。
3.8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3.8.1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驾驶;
3.8.2在开车前检查个控制和报警装置,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使用;
3.8.3搬运时货物重量不应超过规定值,货叉必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叉运转货物;
3.8.4平稳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遵守车间内限速标识,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
3.8.5坡道行驶应小心驾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转向时要开转向灯;
3.8.6叉车在行驶时,严禁进行装卸作业;
3.8.7装物行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门架后倾;
3.8.8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间隙;
3.8.9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多载人;
3.8.10不准人站在货叉下面或在升起的叉车下行走;
3.8.11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3.8.12对其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起生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3.8.13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挡,发动机熄火并断开电源。
在坡道停车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车较长时须用垫坎垫住车轮;
3.8.14定期检查有泄漏、零部件变形、松动等情况;
3.8.15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足够。
检查轮胎的磨损、损伤情况及轮毂的变形、损伤情况;
3.8.16每次使用前要检查制动系统,蓄电池充电量应保持75%以上,并做好保温。
使用后要检查电瓶耗电情况及时充电;
3.8.17了提高叉车的适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为保持叉车最佳运行状态和各零部件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本机器严格地进行定期保养。
3.9吊装带使用规范
3.9.1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吊装带,如同时使用几支时,应尽可能是负荷均布在几支吊装带上;
3.9.2不允许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其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软环连接的吊挂装置应是平滑、无任何尖锐的边缘,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吊装带缝合处;
3.9.3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要拖拽;
3.9.4不要使吊装带打结、打拧,不允许吊装带悬挂货物时间过长;
3.9.5不允许使用没有护套的吊装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3.9.6当货物停留在吊装带上时,不得将吊装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来;
3.9.7如果在高温场合或吊运化学物质等非正常环境下使用吊装带,应按照制造商的指导、建议进行时用;
3.9.8吊装带弄脏或在有酸、碱倾向的环境中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
3.9.9吊装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存放,不应把吊装带存放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
3.9.10吊装带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
10.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10.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10.3.吊装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10.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10.5.吊装带出现死结;
10.6.吊装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10.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
3.10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3.10.1使用手持电钻时,需要找电工接线,严禁私自乱接;
3.10.2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线或者中性线保护。
发生故障,应找专业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拆卸,装配3)、电钻导线要做好保护,电气线路中间不应有接头严禁乱拖防止轧坏、破皮。
不准把电线拖到油水中,防止油水腐蚀电线;
3.10.3使用当中如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有异声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找电工检查修理;
3.10.4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3.10.5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10.6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使用电钻垂直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不得用扁担,杠子压手电钻;
3.10.7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
工作完毕时,应将电钻及绝缘用品一并放到指定地方。
3.11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
3.11.2作业用具必须坚固可靠,作业场所的构架、跳板和立柱,必须牢固稳定;
3.11.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3.11.4学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
3.11.5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遇冰雪时,应有防滑措施;
3.11.6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下层同时作业;
3.11.7采用梯子登高应放置稳妥,并设人扶梯。
梯上有人时,不准移动梯子。
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为宜。
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3.11.8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的钩子必须挂在老考的物体上;
3.11.9高处作业中,必须有工具袋用于存放工具和小型零件的篮筐。
传递物件必须用绳栓牢,禁止抛掷;
3.10.10不得在支撑横杆以外的跳板端部上作业。
3.12电动手动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2.1电动手动砂轮必须有牢固的安全防护罩,磨削中必须戴防护眼镜,否则禁止使用;
3.12.2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砂轮片有无裂纹,金属外壳必须接专用保护零线,有问题的砂轮机,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3.12.3使用时,首先要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时方可进行操作;
3.12.4工作中,操作者不准正对砂轮站着,必须站在侧面。
砂轮机要拿稳,并要缓慢接触工件,不得撞击和猛压。
要使砂轮的正面,禁止使用砂轮侧面;
3.12.5转动的砂轮机不准随意放在地上,待转动停止后,放在指定的地方,暂时不用时,必须关闭电门,切断电源;
3.12.6若发现电源线缠卷打结时,要切断电源后慢慢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砂轮机强行拉动;
3.12.7换砂轮片时,要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缺损,配合要适当,用扳手金螺帽,松紧要适宜;
3.12.8砂轮机要存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处;
3.12.9电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做定期检修。
4.考核
4.1各生产作业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提高个人劳动作业技能。
公司将按《安全管理奖惩规定》给予各生产人员考核;
5.附则
5.1本职责解释权属公安全生产委员会;
5.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有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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