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招标信息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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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招标信息表模板
深圳市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招标信息表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二、项目背景
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库容为390万方,目前已填埋约260万方,预计2020年底前将启动封场并开展验收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对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进行环保验收。
三、工程内容/服务内容
序号
工作内容
备注
1
前期调查
收集相关项目资料,进行现场踏勘,根据受纳场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现状监测,现状监测主要选取地表水、地下水和环境空气等,识别受纳场对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态环境等的影响,编制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2
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
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
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受纳场填埋情况、填埋量、封场情况等,同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受纳场周边自然环境情况现状和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
现状调查与监测
根据受纳场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现状监测,现状监测主要选取地表水、地下水和环境空气等,同时识别受纳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调查受纳场封场绿化情况
分析与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受纳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并依此得出环保竣工验收结论,提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报告编制
汇总相关成果及资料,完成报告的编制,并协助甲方办理备案手续。
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或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业;
2、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租赁场所要求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单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
4、投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定标方法
一次票决法
六、投标报价
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9.309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七、投标资料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详细的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3)。
3、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同类型项目案例证明文件或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相应案例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参加单位公章。
专业顾问参与项目,且顾问需有完成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案例介绍,需提供案例说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承诺函(参考附件4)。
5、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提交的资料应加盖公章。
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参考附件5)。
(1)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文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三套,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
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一不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法人公章。
八、提交投标资料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417室
咨询电话:
高工,83781660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截标时间
2019年月日下午18:
00
十、合同格式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委托方(甲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有效期限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高工
联系方式:
83781660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二期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根据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等,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2.技术服务的内容:
完成《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主要包括:
现场踏勘、现场调查、现场监测、报告编写、组织验收报告专家评审、完成验收公示,并协助甲方完成环保验收备案手续。
3.技术服务的方式:
乙方负责资料收集、编写,并通过专家评审。
甲方协助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深圳市;
2.技术服务进度:
合同签订后并在甲方提供齐全所需技术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交付甲方查验合格后,立即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验收公示。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所编制的《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国家和深圳市相关技术要求。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工作所需的建设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数据等。
2.提供工作条件:
(1)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评价工作,甲方应当对乙方有关此项评价的相关工作给予必要协助配合;
(2)提供开展现场调查、现场检测等工作的便利。
3.其他:
无。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无。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暂定报酬总额为人民币整(该合同价款已包括税费以及乙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等所需的一切费用),最终合同报酬总额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2.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完成环保部门备案手续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即:
人民币(¥.00);剩余费用待项目决算审核完成后支付
3.如资金审批部门不同意批复相关资金,本合同自动取消。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满足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应税务发票,甲方按本条约定付款。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无
2.涉密人员范围:
无
3.保密期限:
无
4.泄密责任:
无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和/或依据本合同编制和形成的技术、经济、财务或商业性质等一切资料和信息,乙方应当负责保密,乙方不得为执行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复制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成果和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受影响。
2.涉密人员范围:
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甲方项目的人员。
3.保密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五年。
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甲方因评价内容变更,需调整评价范围及内容时;
2.评价工作量有变化的,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等,造成乙方返工,返工费不足合同价款的10%时,合同价不予调整;返工费达到或超过合同价款的10%时,合同价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环境评价工作成果的形式:
《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肆套(加盖乙方公章的叁份纸印文字报告、壹套电子版)。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以及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通过专家评审会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
具体承担方式为:
双方协商。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赵曦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沟通有关信息;
2.为双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无。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无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乙方持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甲级),乙方应保证上述证书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持续有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合同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提交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屋围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财产所有权和完整的著作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所提交的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利。
同时乙方保证,若在本合同项下所提交的成果使用或包含有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利,其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充分授权。
乙方进一步保证,甲方使用其提供的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利。
尽管如此,若甲方因依据本合同而利用乙方的成果时仍被指控侵犯他人权利,则由此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最终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就由此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向乙方追偿。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以及未在本合同中载明但根据合同目的必然包括在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均属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的服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亦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6、甲方有权询问、监督、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向乙方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甲方根据乙方至终止之日止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合格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
8、乙方应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乙方对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由于乙方错误或报告内容不准确、不完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技术服务报酬,并负责赔偿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
9、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所有合同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甲乙双方最后一方签订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有效附件:
乙方持有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甲级)
甲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8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附件(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1、投标书
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
一、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叁份):
包括以下文件:
(1)投标书;
(2)投标一览表;
(3)项目服务工作方案;
(4)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承诺函。
二、文件有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项目服务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
5、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投标人代表签字
电话投标人名称
传真公章
电子邮件日期
2、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3、项目工作方案
投标人应制订针对本项目实施的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括:
总体思路、完成方法和途径、项目团队,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和步骤、完成时限、质量标准和安全控制方案等必须明确的内容
可提供同类型项目案例证明文件,提供相应案例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参加单位公章。
专业顾问参与项目,且顾问需有完成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案例介绍,需提供案例说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4、承诺函
致:
我司参加贵局“”投标,在此郑重承诺:
如我司中标,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不对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拆分。
2、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提供项目所需的充足人力及其他资源保障,保证服务质量。
3、贵司有权确认项目组成员。
4、接受贵司质询,按照要求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现场讲解,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和说明。
5、有保守本项目秘密的义务,项目中收集的住建局所有资料均严格保密。
如违背承诺,我司愿承担相关违约和赔偿责任,贵司可在对我方的合同付款中扣抵。
承诺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投标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