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0.000水平线向下或向上测量高差时,要主意控制各层的标高,防止偏差积累使建筑物总高度偏差超限。
4.检测、桩位保护与标高的正确性。
四、槽开挖与回填
(一)、施工准备
1.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
2.定位放线后,方可施工。
3.应做好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二)、挖方
1.应根据: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2.开挖过程中应根据该工程的土纸和边坡高度情况,参照下表进行。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值
土的类别
边坡高度(高:
度)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
1.25——1.15
一般性粘土
坚硬
1:
0.75——1.1
碎石类土
硬塑
1:
1——1.25
充填坚硬黏土
1:
0.50——1.1
充填沙土
1.1——1.15
1.注意事项
a.基础开挖应尽量比开雨季进行。
b.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日,防止超挖,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排照明设施,在危险地点应设置明显标志。
c.施工中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填方
1.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
2.应将回填处的各种垃圾清理干净,达到要求后再进行。
3.填方土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4.上方施工应接近水平的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的干容重。
合格后,才能回填上一层,
5.应分层分段回填,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碾迹重迭0.5M——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1M。
6.施工方在回填前应依据试验要求绘制“回填土取样平面示意图”并报监理,再施工中应严格按此图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取样试验工作。
7.当挖方或填方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按要求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报送监理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地基钎探
1.基土已挖至设计基坑(槽)底标高,表面应平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
3.轻便触探动力触探类形、技术规格:
a.锤重10kg,正负误差±0.2kg;
b.落距50cm,正负误差±2cm;
c.触探杆外径25mm,每根长1.5——2.0m;
d.探头直径40mm,锥角60º,锥底12.5cm²;
e.每贯入30cmm记录一次锤击数;
f.验收合格的钎孔,进行灌砂,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钢筋震捣一次;
g.整理记录:
按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要清楚,打钎人要签字,然后归档。
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说明
为好做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改造等四项工程各建筑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本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的《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改造等四项工程监理规划》;
2、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中及图中采用的标准图集(03G101《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3、由承包单位起草、各方签认的《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改造等四项工程图纸会审纪要》;
4、由总承包单位上报的《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改造等四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名词和用语,含义参照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
二、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地址、工程特征及现场实际情况
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改造等四项工程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次渠境内,规划用地141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306平方米。
本工程南面紧邻次渠大街,北面相邻次渠二大队,东临次渠供销社,西临次渠派出所周边有公共汽车直达通州和北京市内,交通便利,工程用水由自备井提供,电力设施用次渠卫生院原有变压器。
本工程为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改造等四项工程。
设计为多层综合性医院,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烈度为8度。
新建门诊楼楼层为六层,设计檐口高度为24.00M建筑面积为5101.1㎡;改建部分原有2层加建2层,设计檐口高度24.00M,建筑面积为3825.30㎡。
新建门诊楼为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埋深2.70M,地基持力层为经处理的CFG桩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40。
改建部分为砌体基础,需要进行加固处理,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30。
基础:
基础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梁和条形基础两种,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主体:
主体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为C20、C30、C40。
墙体:
改建部分墙体采用页岩多孔砖,M7.5水泥砂浆砌筑;新建部分墙体基础采用蒸压灰砂砖,二次结构采用陶粒混凝土砌块。
2、本分项工程特征及工程量
按照设计图纸,本工程的钢筋均为混凝土结构用的普通钢筋,其中梁、柱、顶板主筋主要采用Ⅱ级和III级热轧带肋钢筋,直径为Φ12㎜~Φ25㎜;箍筋及板筋主要采用Ⅰ级热轧光圆钢筋及热轧圆盘条,直径为Φ8㎜~Φ14㎜。
按照总承包单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的钢筋加工采用普通方式,普通切断机切断,普通弯曲机折弯。
本工程的梁等水平主筋接长加工时主要采用直螺纹连接接长,柱等垂直钢筋搭接同样采用直螺纹连接。
本工程各构件的钢筋安装采用手工20#铁丝绑扎。
三、监理工作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以下依据进行本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
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设计施工图纸;
4、《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改造等四项工程监理规划》;
5、《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改造等四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6、现行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本分项工程的施工执行标准为承包单位制订的不低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2)按照合同约定及建标[2002]212号《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本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
A、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B、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尚执行以下规范及规定:
A、设计文件及国家、省、市所规定执行的有关规定;
B、材料及试验方面的国家标准;
C、J253-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D、J140-200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4)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下述强制性条文: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要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在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15;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验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
强制性条文引用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监理工作流程
本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流程详见下图: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
按照《监理规划》制定的本工程监理工作总目标的要求,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如下:
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进度目标:
符合施工合同工期;
投资目标:
不突破施工合同及附件关于本分项工程的预算;
安全目标:
安全无事故。
2、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材料要求
A、本工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所使用的钢筋材料质量,必须符合下列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a、《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b、《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
c、《普通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
B、钢筋进场检查及验收
a、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钢筋进场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单,作为质量的证明材料,所列出的品种、规格、型号、化学成份、力学性能等,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b、检查进场复试报告:
进场复试报告是钢筋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以此作为判断材料是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钢筋进场时,应按有关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方可在工程中应用。
钢筋原材料的抽样检查数量及方法详见《北京同仁堂通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煮提车间及附属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中的有关要求及规定。
c、进场的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按炉罐号、批次及直径分批验收,分另堆放整齐,严防混料,并应对其检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
C、钢筋进场时和使用前应全数检查其外观质量。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锈。
D、在钢筋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钢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显着不正常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按其检验结果进行技术处理。
E、钢筋的种类、强度等级、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当需要代换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
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有关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b、在本工程框架钢筋需代换时,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的钢筋,不宜用Ⅰ级钢筋替换Ⅱ级钢筋;
c、当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时就重新进行验算,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A、钢筋加工
a、钢筋冷拉
I、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的Ф8㎜、Ф10㎜热轧圆盘条采用冷拉方法调直。
采用冷拉调直时,控制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II、本工程所有Ⅱ级钢筋不再进行冷拉。
b、钢筋加工尺寸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偏差限值(㎜)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c、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I、Ⅰ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不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份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II、在本工程中,Ⅱ级钢筋的未端不需另作弯钩;
III、钢筋作不大于90°折弯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d、箍筋未端弯钩形式
按设计要求,本工程箍筋的未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I、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述第C条规定外,尚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
II、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为135°;
III、箍筋弯后平直部份的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和60mm。
B、钢筋连接
本工程的钢筋连接主要采用直螺纹接头和绑扎接头。
焊接接头主要采用形式和搭接焊。
各种接头均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并按规定进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
a、焊接接头
I、材料质量
焊接钢筋的钢筋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焊接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5118的规定,其型号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级别
焊条型号
Ⅰ
E4303
Ⅱ
E4303
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焊条、焊剂应保持干燥,当受潮时,在使用前经250~300℃烘焙2h。
II、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III、焊接时引弧应在搭接焊形成焊缝中引弧,收弧在端头上,在端头收弧前应直满弧坑,不得随意引弧,防止烧伤主筋;并应使主焊缝与定位焊缝的始端和终端熔合;
根据钢筋级别、直径和焊接位置,选择适宜焊条型号、直径和焊接电流,保证焊缝和钢筋熔合良好,焊缝表面应平整,弧坑应满,不应有较大凹陷、焊瘤,接头处不应有裂缝;
搭接焊前钢筋应做好预弯,保证两根钢筋在同一直线上,焊缝长度不小于搭接长度;
单面搭接焊的搭接长度为10d;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不得超过0.1d或3mm,接头弯折不得超过4°;
搭接焊接头的焊缝厚度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8倍;
采用电弧焊时,应考虑到因焊接引起的结构变形;
环境温度低于-5℃时,宜增大焊接电流,减低焊接速度;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宜进行焊接。
根据施焊钢筋直径选择具有足够容量的焊接变压器,配备电源开关和电源线。
施焊钢筋端部如锈斑、水泥、油污等附着物必须清理干净,端部的弯折、扭曲部位应矫直或切除;
施焊前检查电源及控制电路是否正常,如电源的电压降大于5%,不宜进行焊接;
钢筋焊接接头的设置位置
焊接接头的位置宜投在受力较小处;
在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未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焊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受拉区不宜大于50%;不宜设置在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不应大于50%。
IV、直螺纹接头施工现场检验及验收:
1、本工程直螺纹连接时,该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供有效形式检验报告。
2、连接钢筋时,应检查连接套管出厂合格证、钢筋直螺纹加工的检验纪录。
3、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即施工过程中英对每批进厂钢筋和街头进行工艺检验:
①、每一种钢筋规格母材进行拉伸强度试验;
②、每种规格钢筋连接的试件数量不少于3根;
③、接头试件应达到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相应等级的强度要求;
④、随机抽取同规格接头数量10%进行外观检查,应满足钢筋与连接套的一致,接头无整丝扣外露;
⑤、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一个验收批计;
⑥、对接头每一验收批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三个试件作拉伸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性能等级检验与评定,并做好拉伸试验报告。
外观检查合格后,钢筋直螺纹接头需按《北京车得所通州工业园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中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覆盖混凝土。
b、绑扎搭接接头
I、搭接位置
绑扎接头的位置宜投在受力较小处;
在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未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在连接区段长度为1.3L(L为搭接长度)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于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的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它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长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并符合以下要求: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大于100mm;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II、搭接长度
按设计要求本工程的钢筋绑扎搭接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
(%)
混凝土强度等级
受拉
受压
<=25
1.2Lae及300
0.84Lae及200
50
1.4Lae及300
0.98Lae及200
100
1.6Lae及300
1.12Lae及200
注:
Lae为钢筋锚固长度,相关数值详见后表;非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
分布筋100mm,构造架立筋与主筋的搭接长度150mm。
C、钢筋安装
a、钢筋安装时,要求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合理安排钢筋安装进度和施工顺序,检查钢筋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钢筋保护层施工
1.根据设计要求,本工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根据环境类别符合下表的规定。
室外标高以上楼层为室内正常环境(包括有严格防水措施的屋面)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属一类,室外标高以下基础、承台、地梁等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属二(a)类。
环境类别
板、墙、壳
梁
柱
≤C20
C25~C30
≤C20
C25~C30
≤C20
C25~C30
一
20
15
30
25
30
30
二
a
--
20
--
30
--
30
b
--
25
--
35
--
35
注:
1.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