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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复习笔记汇总

中国哲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董仲舒

西汉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儒学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

著有《天人三策》《春秋繁露》。

他的重要哲学思想包括:

神化儒学的“天人感应”宇宙论体系,以“性三品说”为主要内容的人性论,以阴阳观念为核心、纲常为等级的社会伦理思想,正名思想,以及“君权神授”、“独尊儒术”的社会政治思想和历史观。

武帝时,正式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提高儒学地位,使其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和正统思想。

但也因为他的学说,引发了儒学的中大转向,甚至在一定意义上丢掉了人文主义精神。

王弼

三国时期著名经学家,魏晋玄学理论的奠基人。

他少年时即享高名,好谈儒道,与何晏、夏侯玄等同开玄学清谈风气。

其哲学思想核心是“以无为本”,带有思辨玄学的色彩。

他把老子的宇宙生成论发展为“有无何以为本”的本体论玄学,由此,中国式的形而上学在他手中已具雏形。

著有《老子道德经注》《周易注》等,现多佚。

郭象

西晋时期著名玄学家。

他“少有才理,好老庄,能清言”,有人称其为“王弼之亚”。

哲学著作为《庄子注》。

郭象建立起“独化”的世界观体系:

在“有”、“无”相生问题上,他否定“以无为本”的观点,认为“生物者无物,物自生”,“有亦不得化为无”;另提出“独化于玄冥之境”以解释万物自生,认为事物各自“独化”,“各有定分”,“玄冥之境”是“独化”的精神境界。

并由此观点提出“名教即是自然,自然即是名教”,主张顺应名教规范,便能实现自然。

韩非子

战国晚期韩国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不善辞令,善于著书,主要著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后被编入《韩非子》一书。

韩非好刑名之学,亦多受黄老思想影响。

其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一整套以“法”为中心,“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主集权思想,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他的法治思想的根据在其“人皆自利,国君之利在耕战”的人性论;并以“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历史观论证其变法理论。

秦国应用他的理论统一了中国,建立第一个中央集权的专制国家。

后世的改革家也多受其影响。

齐物

庄子思想。

包括“齐物”和“齐论”两个方面。

“齐物”强调包括人的品性和感情在内的世间万物,虽有差别,但归根结底却是齐的。

差别是相对的,差别来源于认识的主观性和标准的不确定性。

因此要以“道”观之,才能看到万物本无区别。

而以“道”观之得到真理性认识的途径则是“以明”,即放弃成心和经验。

齐物思想既是“齐是非”而达到真理性认识的思想,又是“齐万物”、“齐物我”后消解自我中心的“天人合一”的境界追求。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的主张,即“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该思想以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为核心,掺杂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的思想,神化了专制王权,适应了汉武帝高度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有助于国家的统一,使儒家思想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和主流文化。

《孙子兵法》

春秋时兵家著作。

传世本《孙子兵法》十三篇,是春秋末期齐人孙武的著作,兵家“经之以五事,较之以计”,提出战争的五个方面:

道——战争的正义性;天——自然气候条件;地——自然地理条件;将——将帅的指挥才能;法——军队的军纪和规章制度。

主要的战略战术有“上兵伐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等,其实已经上升到到“道”与“法”即规律的高度。

《孙子》中还闪烁着军事辩证法的光辉,提出“避实就虚”、“奇正相生”的思想。

二、简答题。

孔子的“仁学”思想

1、“仁”是孔子思想的中心观念。

孔子所提倡的“仁”的内涵包括“爱人”、“克己复礼”、“忠恕”。

爱人是“仁”的主旨,但孔子主张的爱是有差等的爱。

“泛爱众”的前提是孝,仁是体,孝悌是用。

“仁”的第二义是修己。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实现仁的方法。

2、孔子之“仁”有不同层次。

“仁”的最高层次为至善至美的“圣”。

但圣人非自然人。

孔子在这一层次从不轻许人为“仁”。

第二层次的仁人叫“成人”。

这种人格的普遍标准是“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第三层次的仁人叫“君子”。

君子是现实人,只是在精神境界的追求上超越了自然与功利。

3、孔子仁道是人文主义的价值理想。

4、孔子认为仁具有内在性,是一种道德情感,不是知识,且易于流失。

5、孔子的仁学思想对当今社会仍有其适用性。

孟子“性善论”与荀子“性恶论”的比较

1、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人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性,即包含“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的固有道德属性,并由此善端发展为仁义礼智。

这些道德规范源于本心,本心是性善的基础或根据,即仁义内在,性由心显,以心善言性善。

将善的萌芽扩充便可为善,而不加以保养,泯灭本心,便会作恶。

2、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性”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即人的情欲、情感、生理本能等与动物形态相近的能力,而经过教化,后天习得的则是“伪”。

因此,荀子提出“化性起伪”,主张通过教育和主观努力,改变人性,成为君子,则“涂人可以为禹”,“性伪合而天下治”。

3、相同之处:

都是对人性的研究;都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先天的,与后天习得没有关系;

都肯定了仁义道德对人类修养的重要意义;探究的终极意义都是成为君子。

不同之处:

对“性”的定义不同,即研究人性善恶的起点不同;对待“人性”的态度不同,“性善”注重性须扩充,“性恶”注重性须改造。

关系:

性善论和性恶论并非完全相反,相互对立却又相辅相成。

法与术的关系

1、法是臣民所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术是君主所掌握的驾驭群臣百官的秘术、权术。

法、术各有其特殊的职能:

法用以裁抑社会群体的全体成员,术则专用以控制驾驭群臣。

2、法、术相互依存:

1)法的实施与推行,必要通过群臣百官,而要使他们实行法治,就必须要有控制驾驭百官的技巧。

2)君主权术的操持运用,并非处于无章可循的私心自度,而应以法为准绳。

3、法是中心。

韩非设想,君主的权威与治术的操持运用,皆在法的规范下进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老子的道体论

1、“道”是原始浑朴、混沌未分、深远精微、连绵不绝的状态。

道具有形而上的品格,是宇宙的本源,不可以被感知。

2、“道”是“有名”与“无名”、流变与不变、整体与过程的统一。

“有”是有形有限的东西,即现实性、相对性、多样性;“无”是无形无限的东西,即理想性、绝对性、统一性。

3、道具有否定性与潜在性,因而创造并维持了每一肯定与实在的事物。

道的变动有规律:

“反者道之动,物极必反”。

4、道与自然的关系: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提出道的思想,很重要的用意,就是以道来说明万物产生的过程,从而证明自然的重要性。

5、道与德的关系。

德是由道而来的,有了道才能有德,有上德与下德之分。

6、体“道”的境界:

与道合一的至虚守静的境界;无用之用的澄明境界。

7、本体论与宇宙论合而成道体论。

王充思想

王充多讥俗刺世,特立独行之言。

是一位现实感很强的思想家,继承了荀子的理性主义的传统,看重实证经验,但又不可避免的受到时代的神秘主义氛围影响。

1、“疾虚妄”而“归实诚”:

批评文化界“好奇怪之语,说虚妄之文”的弊端,主张“实诚”之学。

将虚妄的现象归结为“九虚”,一一加以辩驳;同时批评了“三增”的现象。

反对世俗学者信师好古,迷信圣贤之言。

2、批评“圣人生而知之”:

凡是含血气而生的,没有生而知的能力。

圣人之所以为聪明睿智,是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积累的。

认为“学而知之”才是学圣贤之道。

3、自然元气论:

认为元气是宇宙的本源,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禀元气而生的。

论证“天也是自然的”,天不可能有为,是自然的,天的运行也是“施气自然”,天道的运行也是自然无为的。

4、批评谶纬谴告之说:

谶纬之说违背了天道的自然本性;谶纬之说的产生式历史的现象,与当时的社会治乱状况有关。

5、反对鬼神之说:

主张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鬼;同时也从自然哲学的角度对“死亡”、“灵魂”做出了独到的见解。

6、局限性:

王充虽然反对神学目的论,但他不了解造成吉凶祸福和贫富贵贱的社会原因,因而主张命定论,强调命的绝对权威。

王充是用天道自然无为和气的理论解释命、瑞应和妖祥,似乎坚持了唯物论,但由于他的唯物论是朴素的,他的认识论是经验主义的,因而在解释社会现象时,陷入了唯心论。

主要体现在“天命论”,“自然”是命运思想理论起点,但对自然的理解是片面的。

贯彻自然概念时,把禀元气而受命的结果当做是凝固的、绝对的;把禀气而受的命分为三类,正命、随命、遭命,与其所倡导的自然无为之天的观点相抵触;引进“骨相”、“星位”,将命运说引向神秘主义。

二、论述题。

“天人合一”的内含及其意义(两版,各有千秋,大家参考着背吧)

“天人合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总特征之一,表达了一种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理念。

对其内涵意义的解释复杂多样,主要有儒家,道学,禅宗三种观点。

儒家认为,天是道德观念的本原,人本心具有道德原则,即“天人合一”,人自然而然拥有“天意”,而“天”与“人”又自然而然的融合。

但人类由于后天受到欲望的蒙蔽,不能发现自己心中的道德原则。

故修行以“求其放心”,达到自觉地履行道德原则、“天人合一”的境界。

其中表达了一种“天人一致”的思想,如《礼记·中庸》所说: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汉儒董仲舒将其发展为:

“天人之际,合而为一。

”以宣扬统治者的正统地位,加强君主权威,成为二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

道家认为,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

庄子曰:

“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

”天人本是合一,但由于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使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变得与自然不协调。

因此,要将人性解放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

其中表达了“天人相通”的思想,即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

如老子云: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

禅宗认为,人性本来就是佛性,只缘迷于世俗的观念、欲望而不自觉,一旦觉悟到这些观念、欲望都不是真实的.真如本性自然显现,也就达到最后成佛的境界。

其类似于道家一切顺应自然之意,也于儒学追求“天性”有相通之处。

第二种:

“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报”,即祭祀上天的意思。

古人对“天”有着不同的理解。

孔子、孟子把“天”理解为冥冥之中注定人生命运的神秘主宰;墨子、董仲舒把“天”看作赏善罚恶的人格化的帝君;老子认为“天”奉守自然之道,它无欲、无为;荀子、王充认为“天”代表整个自然界及其运动变化;程朱理学认为“天”即“理”;道教的葛洪认为“天”是为人类提供生存场所和空间的客观存在。

根据对“天人合一”中“天”的不同理解,我们可以将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思想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以《周易》为代表的人顺从于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的“天人合一”说;道家无道德意义的道与人合而为一,即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境界;儒家有道德意义的义理之天与人合而为一说,可分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和孟子、宋儒的“天人相通”说。

对于“天人合一”,尽管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但大多认为其基本涵义是指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

从这一基本涵义出发,可以将“天人合一”的内涵概括为以下三层:

1:

”天人合一”的第一层内涵是强调从人与自然界的大关系的现实展开和表现中来观察和理解人。

2:

“天人合一”的第二层内涵是“天人合一”的最基本的内涵,即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同自然界的关系是自然界本身的一种联系,人关于自然界的对象意识,是自然界的自我意识。

3:

“天人合一”的第三层内涵是指在考察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时,强调把自然界确定为人的现实的自然界,而不是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绝对纯粹的客观实体;强调必须从人在自觉自为的活动中所展开的人与自然界的为人的关系中来观察和理解自然界。

为什么说中国古代社会是“伦理型”社会?

(个人观点,融合了他的讲义和论文,供参考)

中国古代社会被称为“伦理型”社会的原因在于,“血缘”及以此为据形成的宗法制度和伦理道德是维系传统社会的重要纽带和支撑其发展的主要支柱。

在我国古史的发展历程中,以血缘为依据的宗法传统一直延续,而祖先崇拜又与天地鬼神崇拜相融合,因此中国各派思想的起点便不是宗教,而是伦理,而伦理的核心则是道德。

这使得伦理道德的要求,即言行“合法合理”的要求成为我国古代社会的重要规范和原则。

我国古代思想家,无论是强调纲常秩序的儒家,还是提倡兼爱非攻的墨家,其思想的着眼点都非本体论和认识论,而是道德论,也即如何设定合理的伦理道德标准来处理不同类型的人之间的关系。

在“伦理道德”的思想指导下,我国传统社会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形成了重要的处世原则。

首先是血缘优先原则,“亲缘”关系是各种伦理关系之首,在古代社会的运行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其次是等差关系原则,在“伦理型”社会,以儒家为代表的对不同关系采取不同态度的原则广泛施行。

而在长期的宗法制影响下,宗族优先原则也是传统社会运行的重要法则。

最后,“伦理型”社会突出体现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国家概念有别于西方的劳动关系原则,而是将“家”的血缘关系推及“国”,从而形成家国同构原则。

其突出表现为“忠孝合一”的伦理模式。

中国古代伦理型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是历史制度和意识形态共同作用的结果,战国时的社会重构曾对其产生一定冲击,在意识形态上出现过突破转移的可能。

但最后秦汉大一统王朝的建立以及儒家思想核心地位的确立都使得“伦理道德”思想日渐完备丰富,并深远地影响了其后中国社会的发展,使其成为以伦理为支撑和纽带的“伦理型”社会。

庄学与隐逸传统

庄子其人及其思想都对后世隐逸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试从庄子的社会观和生死观两方面简要论述其思想与后世隐逸传统的关系。

庄子生活在战乱频繁、社会动荡的战国时代,他对社会现实有严厉的批判,也有干预时政的心愿。

但他知道个人在社会上作用的有限,不可能实现其理想中的和乐世界,因而掩住热肠,冷眼评世。

庄子并不赞同传统的避世方法,他提出圣人的处世方式应是“陆沉”、“游世”,身在世间而心游天外。

受其思想影响的隐逸传统表现为深切的现实关怀,而在政治上又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为保持独立性而处于在野地位。

庄学的这一传统,表现在魏晋的诸如嵇康等抨击时政、归隐山林的狂士之中,也体现在明末东林党人这样的在野群体中。

这种避世而不弃世、抨击但不参与的隐逸道路影响深远,代不乏人。

在生死问题上,庄子的态度可用《逍遥游》中的“无待”进行概括。

在庄子看来,“己”是最大的“待”,只有忘怀尘俗、放达自适才能获得真正的逍遥和自由。

这一观点也充分体现在后世的隐逸思想中,其主要表现是中国古代隐逸于山水的诗人画家等对尘俗的脱离,对自然的向往,以及对生死的超越。

例如著名山水诗人陶渊明离群独善,对生死坦然地写出“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的诗句,又如李白虽入尘俗,依旧受庄子影响追求“邈而与世绝”的逍遥脱俗。

庄子的生死观直接催生着了后世忘却生死、托身山林的隐逸思想。

庄子对隐逸传统有深刻地启发和滋养,影响广泛,表现多样。

但归结起来,正是庄子超脱尘俗、追求“无待”之“逍遥”的终极理想使得后世庄学发展出关注社会而不参与、忘却生死追求自然的隐逸传统。

为什么中国政治哲学是阴法阳儒

儒家讲究仁义道德,法家提倡严刑峻法,二者水火不容,但自秦以后,历代统治者大都儒法并用,表面上将儒学奉为圭臬,内里却崇尚法家,采用“阴法阳儒”的统治方针。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在《物权》中提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孔子讲究“君君臣臣”的社会秩序,董仲舒主张“君为臣纲”的君臣伦理,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也是站在君主统治的角度提出的。

可见儒家、法家都主张维护君主统治的地位。

此外,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把改革的目光投向古代,提倡回到西周,甚至退而求其次地提出“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而法家则主张“不法古,不循今”、“时移而治不易者乱”,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锐意改革,使得他们的主张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易被统治者接受。

此外,儒家的道德礼义顺应了统治者证明其权力合法性的需要,又易于被普通民众接受,处居“阳”位;而法家的严刑峻法又须借助儒学的外衣,故处于“阴”位。

到了西汉时期,董仲舒融合了法家等诸子百家的思想,建立了新的儒学思想体系,“阴法阳儒”的政治哲学由此产生。

综上所述,中国政治哲学的“阴法阳儒”、“明儒暗法”现象,一是因为儒法二家都主张建立专制政体,并无矛盾;二是儒家侧重提供思想上理论上的合理性,法家侧重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二者一明一暗,互为补充,互相调和。

法 指法律、法令、法规等。

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行为规范。

先秦法家强调法,商鞅提出,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手段。

《管子》明确以法为行为的标准和规范,并视之为“圣君之宝用”。

韩非对法作了更深入、全面的规定,认为法是由统治者制定并公开颁行的法律条文,是赏罚的依据,必须具有兑现的效力,并使百姓明了、遵守。

  

术 手段、策略。

法家的重要术语,实际上是君主驾驭群臣、治理国家的权术。

  

势 权力和地位。

即权势。

法家强调的统治方法之一,认为权势是君主实行法治的必要条件,君主之权势,就在于握有刑德赏罚之权,从而使群臣对君主绝对服从。

君之失势,如虎豹失其爪牙,必然身死国亡

韩非的“法、术、势” 

韩非集成了前期法家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法术势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法,是统治者公布的统一法令,制度,由官府公布,实施办法要让民众都知道,遵守法令就赏,违反就罚;术,是统治者任免考察生杀官吏的权术;势,是统治者占居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

a治国要有法,法要不分贵贱,一律遵守;b用人要有术,用术要知人善任;c、行法用术,都靠紧握权势,君臣不能共权;d、靠掌握“刑”与“德”两大柄权,把握“势”。

孟子:

 

性善论:

孟子首先提出的一种人性论观点。

《孟子·告子上》:

“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又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公孙丑上》)四端扩而充之,就是仁义礼智四德。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告子上》)但不否定环境和教育对于道德意识的影响。

“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殊尔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也。

”并强调学习和修养在培养善良德性中的作用。

  

四端:

亦称四善端,孟子用语,指仁义礼智四种道德观念的萌芽、端绪。

《孟子·公孙丑上》: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认为四端人皆有之,与生俱来,“苟能充之,定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朱熹认为:

“盖四端之未发也,虽寂然不动,而其中自有条理,自有间架,不是儱侗都无一物,所以外边才感,中间便应。

”(《答陈器之》)陆九渊认为:

“近来论学者,言扩而充之须于四端上逐一充,焉有此理„„苟此心之存,则此理自明。

”  

四心说:

“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故曰:

“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四心在孟子又叫做良心和本心,孟子认为人所固有:

“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

”良心本心为“天所与我者”,“天生烝民,有物有则。

民之秉彝,好是懿德。

仁政:

为孟子政治主张,孔子曾提倡礼治和德政,认为:

“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孟子继承孔子思想提出仁政,认为王者行政即“施仁”的过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孙丑上》),仁政是王者的仁义之心推己及人的结果,强调以仁义道德为施政的根据。

仁政的具体内容有: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实行井田制,“制民之恒产”,不违农时,“取於民有制”,“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孟子·滕文公上》)。

认为:

“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

”(《孟子·梁惠王上》)

性恶论:

《荀子·性恶》: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认为)也。

”认为“凡性者,天之就也”,“不事而自然谓之性”,学而完成的都是伪。

人生而具“好色”、“好声”、“好味”、“好利”等性,“从(纵)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

”由“圣人化性而起伪”,“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

”也强调环境和教育对化性起伪的作用,“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故“涂之人可以为禹”

中国古代人性论的重要学说之一,认为人的本性具有恶的道德价值,战国末荀子倡导这种理论。

性恶论以人性本恶,强调道德教育的必要性,性善论以人性本善,注重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二者既相对立,又相辅相成,对后世人性学说产生了重大影响

法术势:

法术两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法须严厉而公正,“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用术则知人善任,“使智者尽其虑,贤者敕其才”,且须论功行赏:

“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则其功。

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

”讲法用术则靠势,“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势者,“人主之所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故人主必须“处制人之势”,“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

简述孔子“仁”学思想要旨及现代意义  

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其中最根本的有两条:

一是“爱人”;二是“克己复礼为仁”。

1 孔子所 谓的“爱人”,一方面是说,人是最重要的,因而应当“爱人”。

另一方面是说,在社会生活中, 要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彼此相亲相爱。

总之,人人都应该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 们之间相安无事,天下自然也就太平了。

2 孔子所谓的“克己复礼为仁”,讲的是“仁”和“礼” 的关系。

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礼也是孔子思想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包括政治制度和道 德规范。

同时“忠”与“恕”近“仁”,宋儒以“尽己”诠释“忠”,以“推己”诠释“恕”。

仁道是人文 主义的价值理想,孔子之“仁”的不同层次圣人,成人或贤人,君子。

“情”为“仁”之本。

“爱 人”要从本家做起。

“仁”所体现的首先是伦理亲情。

可见,从根本上说“仁”是维护宗法制的。

 “仁”既然是以“情”为本,那么,在修养上能否达到“仁”的境界,取决于人自身的主观努力。

 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意义:

1、孟子以仁发展为仁政,要求统治者不要过分剥削使老百姓能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2、在中国历史上曾发生很大的影响,不少清官良吏在推行他们那些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改良 政策时遵循的就是仁政的主张 3、孔孟提出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道德信条,成为中国历 史上许多民族英雄的精神力量。

 

【无为】道家哲学思想。

老子认为,道生万物而自然而然,不受任何意志支配的。

就“道”听任自然而言,是“无为”,而就其生长万物言,又是“无不为”,所以“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人的行为也应该效法天道,顺应自然,不要任意妄为。

执政者更应该以“无为”治国,才能“无败”、“无失”,达到“无不为”。

老子“无为”论所含的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消极因素,后来被庄子所发展,而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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