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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中丘陵地区

川中丘陵地区农业经济规划布局的思考

四川隆昌县农业局 作者:

黄体元

前言:

川中丘陵地区分布于四川盆地成都平原的偏东南方向,由坡地和谷地交错构成。

由于坡地的高度不同,又可分为浅丘、中丘和深丘。

不同程度的坡地和谷地造成地势极不平坦,地表蓄水、保水、固水等功能相当差,农业生产条件较弱,农业资源相对劣势。

因地制宜做好该地农业经济规划布局,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川中丘陵地区的农业经济特点,就其农业经济规划布局,做以下思考。

   一、川中丘陵地区农业资源的局限性

   川中丘陵地区由于不平坦,其资源条件对农业生产而言,存在许多局限性。

   首先,生产规模、集约化难度大。

由于不同程度存在坡地和谷地,地势不平坦,不易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不利于农业生产技术的大幅度提高,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存在局限性。

   其次,蓄水、保水功能差,干旱现象较严重。

由于地势不平坦,同一地域落差大,一遇下雨涨水,雨水很快就从坡地流入沟地,进入小溪、小河、大河,不易蓄水保水。

遇到天旱,由于蓄水保水功能差,蓄积的水量有限,很容易出现旱灾,抗旱一般都要一级甚至几级提灌,成本极高,农业生产严重受挫。

   再次,土壤熵情严重恶化。

川中丘陵地区除河坝地段有一些平坝外,可耕作地基本都有一定坡度,有的坡度还相当大,泥沙冲刷严重,肥水流失大,土壤熵情变差,农业生产条件逐渐恶化。

   第四,生产成本高。

无论是保持农业生产的水、肥等生产资料成本,还是农作的劳动力成本,或是运输成本,都相当高,很不经济。

   二、川中丘陵地区的自然优势条件

   川中丘陵地区地理条件特殊,地形条件差,但气候、降水等自然条件有一定优势。

大都分布在温带及亚热带季风气候的件下,无霜期较长,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年降雨量一般都在世1000MM左右,年平均气温16度左右,海拔高度一般在300—1000M范围,对于许多温带和亚热带农作物都是较好的自然生长环境。

   三、川中丘陵地区农业经济模式的现状

   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为了解决人们的温饱,川中丘陵地区绝大部分都是以农作物栽种为主、经济作物为辅、渔牧副业补充的农业经济格局。

长期以来,仅管农业生产成本相当高。

但以粮为主的格局始终未打破。

(一)是由于人口急剧增加,粮食需求量剧增,农民迫于维持生计,所以不愿放弃粮食生产。

(二)是普遍农民素质不高,文化程度低,对新技术、新的生产模式及项目不易接受。

即使接受了,也不易产生出很好的效果。

因此,不想也无力去改善传统的生产模式。

(三)是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调整农业结构的初期成本高,农民无法承受。

(四)是对自然不利条件缺乏切实可行的改良方案。

长期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都在花大力气改田、改土、改水,都是想将坡田地改为可耕种的耕地,但由于成本太高,投入又有限,收效甚微。

   四、川中丘陵地区农业经济模式优化的原则

   传统的农业经济模式成本高,效益差,加之对环境的破坏不断加剧,这样的经济模式不能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要求。

因此,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对现有经济模式进行调整优化。

调整优化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当前农业生产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做代价。

在追求产量及收益的同时,要考虑到不能给生态及环境带来负面的影响,能耕则耕,不能耕种则不能强求。

(二)是效益最优原则。

发展农业要算好经济账,要尽可能以低成本去开发和发展。

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及费用。

多年来,由于处于温饱线之下,粮食需求为第一需要,农业的最大目标是提高粮食产量,往往忽视了劳动力、自备农用生产物资等生产资料的投入。

有时即使考虑了,也计算得很低。

实际上,许多农业生产是在亏本经营的境地。

(三)是注重生态效益的原则。

要充分认识到川中地区在全国生态系统的位置,特别是水资源及环境的保护问题上。

川中地区泥沙冲刷严重、肥水流失大,不仅对当地,对长江中下游乃至全国大部分地区生态和环境都有极大影响。

(四)是市场化的原则。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农业经济要发展,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则,让市场机制在农业生产资料的配置、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农业综合服务等诸多环节发挥作用。

   五、川中丘陵地区农业经济最优模式

  针对川中丘陵地区的自然资源条件,本着可持续发展和效率最优等原则,其经济模式应确定为:

旱地以种植林果业、草业为主,水地以种植水稻和养鱼为主。

增大经济林果业种植,扩大森林覆盖面积,特别是大幅度减少土上作物的种植,尽可能避免耕作坡地造成的水土流失和高成本,以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面积,达到固沙、保熵和改善生态的多种功效。

   六、川中丘陵地区农业经济模式优化的途径

   川中丘陵地区自然条件特殊。

气候条件好,适宜动植物生长;地形及土地条件相对较差,极易造成环境及生态破坏。

要实现经济模式的优化,就必须从多方面考虑,多角度入手。

   首先,积极实施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是当前川中地区经济模式优化的捷径。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尽可能的退耕还林(还草),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面。

25度以下的旱地,以种植蔬菜和优质农作物为主,水田以种植水稻和稻田养鱼为主。

这样,水土流失少,利于生态的优化,也避免了农业的高成本。

   其次,抓好工业经济的发展。

无工不富,没有一定工业基础,仅仅依靠农业或第三产业,经济是发展不起来。

经济基础差,农业投入就很少,农业的负担也会加重,农业经济的发展会受制约。

   第三,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

将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农业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实行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

用管理现代企业的办法,进行农业生产和开发,可以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极大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并促使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以切实优化农业经济模式。

   第四,加快小场镇建设。

小场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

小场镇发展起来,一方面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服务场所,也为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了场所,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民群众收入增加,需要改善生活环境和条件,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齐全的小场镇是较理想的选择。

因此,要不失时机地加快建设。

   第五,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由于川中丘陵地区人口密集,人均占有土地少,只有半亩多一点,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劳动生产率极低。

农村经济要发展,必须采取发展本地工业、外派劳务、发展第三产业等多种措施,增加非农业岗位的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近年来,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快县域经济尤其是丘陵地区经济的发展,丘陵地区社会经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它在全省的经济发展中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为了避免重走可能会给地区发展带来一系列经济社会环境问题的城市外延化道路,在城市存量土地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进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事关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川中丘陵地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对策进行探讨,可为四川省尤其是川中丘陵地区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与规划提供依据,以更好地满足未来城市用地空间扩张的需要,指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方向。

一、川中丘陵地区

城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研究区基本情况

川中丘陵地区位于四川盆地中部,长江以北,剑阁、苍溪、仪陇等县以南,龙泉山以东,华蓥山以西,2003年末,该地区共有68个县(市、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36.6%,幅员面积8.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18.2%;人口514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0.4%,其中乡村人口4297万人,占全省的62.5%;耕地面积229万公顷,占全省58.7%。

2003年,丘陵地区共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414.9亿元,占全省的42.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60.5亿元,占59.6%;

第二产业增加值906.2亿元,占38.1%;第三产业增加值848.2亿元,占39.2%。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王颖等人的研究,2005年四川盆地丘陵地区由于交通便利,城镇化水平较高,工业较发达,国内生产总值竟占到全省的90%以上。

[4]面积占不到全省20%的丘陵地区却居住着全省60%的人口,人口密度约每平方公里572人。

全省20个百万以上人口大县全部集中在这一地区。

据统计,

2003年川中丘陵地区人均耕地仅0.67亩,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05亩;森林覆盖率仅17%、

比全省低7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多数丘陵地区“十年九旱”,甚至多灾并发,全省3756个旱山村丘陵地区就占90%;水土流失面积达20261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56%。

总之,在全省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农业经济的主导地位使丘陵地区越来越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人多地少”的矛盾再加上耕地资源面临的严峻挑战,势必会给川中丘陵地区经济发展带来影响。

为保障这一地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城市土地资源,防止城市过度外延化显得尤其重要。

(二)城市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

川中丘陵地区的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导,第二、三产业不仅弱小,而且总体上以纺织、酿酒、植物油炼制、肉类加工和宾馆、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等层次较低的企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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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场营销法则助推企业成长电子商务营销食品餐饮营销建筑房产营销消费品营销

骨干项目、大型企业和新兴产业少,招商引资的规模和数量较小,合资企业少;劳动密集型产品多、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少;粗加工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内销产品多、外销产品少。

这一产业结构使得川中丘陵地区在城市用地结构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大多数城市的工业用地占到了30%左右,超过美国(7.3%)和香港特区(6%),并超过许多发展中国家,而住宅、商业服务及交通、市政用地比例又偏低。

城市用地结构的不合理造成老城区住房紧缺,交通阻塞,中心城区企业缺乏发展空间,住宅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突出,从而使城市土地总体效益下降。

2.城市建筑物容积率相对较低

川中丘陵地区有些城市的旧城区已有着相当长的历史,一些房屋破旧不堪,长期空置,甚至还位于城市中心地段,街巷纵横交错,建筑物仍以底层为主,土地容积率极低,给土地的合理、高效利用带来不便,而且还影响了市容市貌,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城市发展。

新城区也由于某种原因使得建筑物容积率相对较低,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多也处在较低水平。

在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如日本、韩国等,城市建设主要采取高密度的土地集约利用模式。

日本政府规定,高级住宅区的容积率为0.5~2.0,一般居住区1.0~4.0,工业区2.0~4.0,商业区4.0~10.0。

当然并不是要求每个城市都要达到如此高的容积率,即使达到如此高的容积率也并非完全合理,合理的容积率还要与城市生态环境相适应。

3.城市土地闲置现象明显

川中丘陵地区一些城市完全不考虑城市本身的经济实力和各种制约因素,大搞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

一些根本不具备招商引资条件的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在批准立项后,大都进行了土地平整或填土等前期工程,但由于某些项目不落实,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厂房未兴建,设备未安装,不少土地闲置荒芜,不仅未能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反而浪费了不少良田[1]。

而且一些城市较为零散的闲置土地未能引起地方政府的关注,长期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造成了大量土地“晒太阳”的现象。

4.违法用地现象仍较为突出

川中丘陵地区有些城市由于用地指标紧缺,土地审批手续繁琐,而用地单位往往要求迫切,未批先用的现象屡禁不止,破坏了集约用地取得的成效。

又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对开发商没有吸引力,一些城市规划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会被悄悄“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有其名而无其实,以此吸引投资,高价入市。

另一方面,正如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艾建国所说,土地招商不仅为地方政府带来直接收益,而且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土地交易已经成了地方政府扩大财源的一个重要渠道。

再加上中央把吸引投资、发展经济、创造就业等都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硬指标,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一定的政绩迫切依赖房地产,这就导致他们不惜违法用地来发展经济。

二、造成城市土地低效利用的

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1.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不科学,不利于城市土地高效利用

川中丘陵地区有些城市的规划布局很不合理,这是造成这一地区城市土地低效利用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工业用地占城市总用地一般不超过15%,而川中丘陵地区有些城市工业用地却占到总用地的30%左右。

不仅如此,有的城市工业用地仍占据城市中心地段,且用地粗放,商务用地却离中心较远,这种布局方式严重影响了中心商务区的发展,而且很难体现土地的级差经济效益。

又由于工业用地常与居住区等其他用地混杂使用,无形中也影响了城市整体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政府部门审批和监管力度不够,各种人为因素导致土地低效利用

长期以来,政府内部有法不依,违法批地用地的行为时有发生,而且目前对用地的批后管理没有能形成有效的监管。

虽然法律法规对土地闲置规定了处置的办法,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受地方利益的保护,政府职能部门往往不能很好地执行政策,同时也没有能形成一套有效的土地批后集约利用评价体系。

虽然在供地环节对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进行了形式意义上的审查,但企业一旦取得土地后,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对是否达到必要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国土、建设、规划部门缺少必要的制约措施。

有些违法者甚至抱着

“无钱罚不怕”“有钱不怕罚”的观念明目张胆地使用土地。

他们借着有些政府将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以投资之名,行土地投机之实。

他们在以较低价格(一般以最低保护价取得)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往往使用一部分,闲置一部分,有些甚至在厂区内搞大面积的绿化。

在这种种人为因素的影响下,土地低效利用就不足为奇。

3.政府畸形的发展观和决策的盲目性,导致重复建设和土地闲置现象明显

不可否认,政府在城市总体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政府的发展理念和决策行为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城市发展。

畸形发展观和政绩观不利于城市总体发展。

一些政府为了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只重视新城建设忽视旧城改造,盲目地搞开发区建设,忽视了城市自身特点,脱离了城市本身的实际情况,到头来开发区圈地不少,大片土地却被闲置,而且还造成城市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重复建设,浪费了大量的人力、

物力和财力。

(二)客观原因

1.资金不足是影响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主要原因目前绝大多数县级财政都是“吃饭财政”,因农业税取消等原因,一些县级财政很难在短期内消化收支不平衡的状况,更加不可能再进行旧城改造。

而且与发展新城区相比,旧城改造既费时又费钱,同样建设一片新城区,改造老城区的费用是前者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而且时间更长,据统计,改造一片旧城区,一般建设周期在2-3年左右,多的长达5年左右,如果考虑到拆迁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时间会更长。

所以,为了在短期内取得更大的政绩,绝大多数政府会选择去建设新城,而任由旧城破烂不堪,长期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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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利用状态。

[10]

2.城市土地级差收益难以体现是导致城市外延化的重要原因

虽然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但单位一旦占用,便可永远占有,而不需支付任何成本或只支付很低的成本。

即使该土地级差收益很高,由于不能转让或转让后的级差收益不能归占用者所有,其理性的选择是即使不利用也不放弃,或进行低效利用,由此土地低效利用状况非常普遍。

3.产权关系不明晰和经济利益驱动是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低效圈地的根本原因

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未能得到充分合理的集约利用,出现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低效圈地等问题,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但从根本上分析,其原因在于产权关系不明晰和经济利益驱动导致多占地多得利益。

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

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中央和地方土地产权模糊的问题。

表面上土地所有权只能由中央政府代表行使,但实际上地方政府代理和承担着城市土地开发的事权和义务,使中央政府土地所有权地位被相对弱化。

再加上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地方客观上存在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问题,使得城市政府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尽量多的占用土地或者“以地生财”,造成城市土地粗放使用。

4.现行土地管理体制存在弊端,违法行为难以制约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下,土地管理部门虽然名义上实行了省以下的垂直管理,看似已由过去的“块块为主”改为“条条为主”的领导体制。

实际上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只管下级土地管理部门领导的

“帽子”,二管不了下级土地管理部门领导的“票子”,使得下级土地管理部门还要受到同级政府的强烈制约,难以独立执法和严格执法。

土地管理部门只能是同级政府的办事机构和同级政府意志的执行者,不可能对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形成制约。

不少地方的土地管理局长由于秉公执法、依法行政被撤换。

这种体制是造成土地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

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又进一步影响到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

三、推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对策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对十分稀缺的城市土地的需求尤为如此,两者间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国家对此也先后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形式对推进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作了明确规定,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文)、《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等。

但是,全国目前仍然存在大量吞噬耕地,土地利用粗放、土地闲置量大、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价格低和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利用不够集约等现象。

因此,必须积极探讨在城市化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提高城市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的途径,以解决既要保证发展用地,更要保护好耕

地,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这一尖锐矛盾,最终真正体现土地的资源配置型功能和资产性价值。

根据汪波等人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内涵的研究,可以将其做如下定义: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根据城市的定位及发展目标,以城市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土地的投入,改善经营管理方式,借助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来不断提高城市土地的使用效率,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目的是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其中综合效益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7]。

可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重点是对建成区现有土地的再开发和挖潜改造,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应该看到,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过程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与科技进步动态发展的。

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就是以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依据,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见李珍贵《对我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思考》,中国土地学会6.25网上论坛,

2005。

)针对川中丘陵地区城市土地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出发,兼顾近期、远期、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可尝试采取以下开发利用对策和管理措施。

(一)坚持搞好城市规划,大力盘活存量土地

在城市内部要提高土地利用率,首先要搞好城市规划,进行综合利用,这是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保证城市良好生态环境的基础和前提[2]。

在规划布局城市土地时,要做到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统一协调。

一方面要逐步把位于旧城区的工业企业、

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城市中心地区迁出,使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占据城市的中心,充分利用土地的置换来确保城市土地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另一方面,在建立以CBD功能为核心的城市合理空间布局的同时,根据市内迁出的人口与企业规模和整体城市布局与发展的需要建设新区[3]。

此外,城市规划的各项用地指标和建设标准要以土地资源稀缺为前提来讨论制定,切不可脱离国情,擅自突破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

[6]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研究表明:

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其经济发展从土地利用的粗放到集约利用转变时,采取最重要的手段就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单位土地上的产出率。

针对丘陵地区产业部门之间相互分离,彼此关联度不大,产业内部链条脱节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对其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合理的产业结构更能加强产业集群。

所谓产业集群是指某一产业大量企业在地缘上集聚,并且相互之间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产业链各环节聚集在比较邻近的地域空间,形成专业集镇和地块经济,空间表现形式即集约用地[5]。

(三)指导和推广集约用地的新技术向空间要土地城市土地利用要向地上和地下空间发展。

在资金、技术允许,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及安全的前提下,实行立体利用,适当提高土地容积率和建筑高度,鼓励企业用地向空中发展,提高土地空间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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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还应向地下空间发展,修筑地下铁道、地下隧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

国际上很多现实的经验表明,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土地资源、增加城市绿地、保持城市历史文化景观、人车立体分流、扩充基础设施容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最有效的途径。

城市地下空间具有很大的容量,可为城市提供充足的后备空间资源。

这需要川中丘陵地区的城市一方面建立区域各用途用地的最低容积率体系,凡设计容积率达不到该区域对应用途最低容积率的,不得供应土地;另一方面,要为达到容积率的最低限度创造条件,采用新技术,实行奖励机制,对地下空间利用率高的项目,可以适当减少或免地下建筑的有关的配套费或税,或者按楼层计算有关税费,向城市土地立体空间求发展,增大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建立科学的土地管理体制和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为实现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建立科学的用地管理体制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应加强用地预审,对各类建设规划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严格审查,只有经合法手续批准后才可组织实施,从源头上把好集约用地关;其次,要实行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对所有供地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随时了解每宗建设用地的建设进度和用地情况。

在此基础上,通过制定有关政策、优惠激励措施建立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也是十分必要的。

所谓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是指让用地单位或个人能够自觉地或不得不考虑集约利用土地的问题,而各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也能够把集约利用土地当成自己的神圣责任。

以吉林市为例,吉林市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强化土地集约利用责任意识,建立了五项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集约用地宣传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集约用地工作征求意见制度;三是建立集约用地工作汇报制度;四是建立集约用地工作调查研究制度;五是建立集约用地工作年度考核评审制度。

吉林市的做法对实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川中丘陵各城市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利用.

(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建立规范的土地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对加强土地的集约利用起着重要作用,为了保证土地市场的有效性,发挥土地在资源配置中的宏观调控作用,需要建立起有形市场,消除隐形市场;切实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土地的获得全部实行招、拍、挂的方式;形成土地储备、开发制度;建立科学的地价评估制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形成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

政府部门为了保证土地集约利用的顺利进行,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建立规范的土地市场,利用经济、政治、法律等手段来最大范围的发挥土地利用效率。

比如政府可通过提高地价、税收、补贴等手段促进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及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建筑密度和高度,鼓励企业用地向空中发展,提高土地空间利用率;对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项目可适当提高供地价格,对土地利用率较高的项目给予适当的地价优惠。

(六)整合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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