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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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经理部
2019年4月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4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办法7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15
第五章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20
第六章大型设备、特种作业管理办法24
第七章安全活动制度27
第八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8
第九章安全检查、验收制度36
第十章安全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39
第十一章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42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资金保障制度46
第十三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52
第十四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制度58
第十五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管理制度65
第十六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79
第十七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85
第十八章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6
第十九章劳动和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管理制度89
第二十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98
第廿一章施工车辆管理制度103
第廿二章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104
第廿三章劳务队伍管理制度111
第廿四章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114
第廿五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117
第廿六章临时设施管理制度119
第廿七章施工现场临设采购、租赁、安拆、验收、检查、使用管理制度123
第廿八章安全检查设备、检验仪器工具配备管理制度126
第廿九章安全资料管理制度127
第三十章消防管理制度....130
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杜绝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轻伤、重伤事件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职能部门和岗位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现场标准化建设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有效,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任务的完成。
3.项目部本着“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岗位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互相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5.项目部结合自身安全管理目标和管理特点,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和安全承诺卡,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6.项目部结合各职能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和相应的安全责任,建立完善的责任考核体系,制订并落实责任考核制度,定期开展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应本着“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原则,建立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现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3.项目部根据实际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分工,在明确责任的同时,明确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同时根据施工进展,分工序、工种落实具体的安全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范围、内容、职责,将安全责任细化到人头上。
4.项目领导每周不少于1次对所辖施工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整改,对检查和督促整改情况形成记录并归档。
5.各工序、工种安全责任人由工班长或现场领工员担任,安质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督,工序、工种安全责任人实行每班检查,并形成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报告上级部门,问题严重的可停工撤离现场人员,待整改落实后方可复工。
6.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均按要求挂设在各自的办公室墙上。
7.施工现场分区域、分工序对相应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承诺挂牌公示。
三、落实安全责任
1.项目部结合与上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根据工程特点和工序情况,与各职能部门和作业队(含班组)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将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作业队(含班组)。
2.项目管理人员应向项目经理递交安全质量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涵自身安全质量职责,切实做到人人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3.项目岗位作业人员分别向项目部、作业队递交安全质量责任承诺卡。
4.项目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全体员工充分熟悉并切实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
5.项目开工时及时统一组织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员工入场时应及时统一组织递交安全质量责任承诺书和安全质量责任承诺卡。
每年一季度应统一组织重新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递交安全质量责任承诺书和承诺卡。
6.项目安质部是安全质量责任书、承诺书、承诺卡的具体责任部门,应妥善保管相关记录,并定期清理汇总。
四、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
1.项目部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安全责任制定期量化考核机制,将项目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量化分解,定期考核,强化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岗位履职到位。
2.项目部按照《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中的《中铁二局项目经理部安全责任履职考核表》定期组织考核。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责任履职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考核工作。
4.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履职考核,根据管理权限,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项目经理每季度末围绕自身安全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和项目管理情况,组织项目部进行自评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
5.项目经理履职考核重点: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活动、安全措施及专项方案落实和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业绩。
6.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其他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履职考核实行季度考核,每季末各职能部门和其他管理人员围绕自身安全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由项目部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7.项目经理部职能部门和其他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履职考核的主要对象有:
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领导人员,安质、工程、试验、测量、机电、物资、财务、工经、综合等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现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材料采购员,作业队队长、领工员、工班长、群众安全员、材料库管员等均纳入考核。
8.项目经理部职能部门和其他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履职考核主要内容:
岗位安全责任具体落实情况、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9.项目经理部安全责任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和公示,并与部门业绩和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考核等挂钩,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10.项目将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履职情况纳入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个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附则
附件:
详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
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岗位安全质量责任承诺牌
3.项目部与作业队(含班组)、项目职能部门安全质量责
任书
4.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质量责任承诺书
5.员工安全质量责任承诺卡
6.项目部安全责任履职考核表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深入贯彻抓好“两个文明”建设精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科学地评价现场文明施工,创文明施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改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降低物质消耗,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手册》特制定本办法。
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法规、标准、规程、条例、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成都市文明施工要求和本企业的施工现场情况而编制。
二、施工组织与规划
1.文明施工工地的综合管理工作由项目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
2.项目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值日制度。
每天除专职安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外,项目管理人员轮流进行值班。
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反应处理,作好检查记录,查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要佩戴出入证和安全帽,证卡(出入证)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填发,安全帽由项目物机部负责统一配购和发放。
各级领导及嘉宾统一戴红色“嘉宾”安全帽;项目管理人员统一戴红色安全帽;甲方、监理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各分包队施工作业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安全员戴黄色安全帽。
4.施工现场要有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总坪布置,作为具体贯彻实施的根据,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和办公区域要严格分开设置。
临设工程井然有序,安排合理,库房、机棚、加工场、堆料场、办公室、宿舍、民工夜校、浴室、厕所等临时配套设施齐全,并按图营造;设备、线路、道路、管网等布置安全、科学合理,不准随意更改。
管理制度完善,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纪律严明,落实到位,执行到岗,定期检查、考核和评比。
三、现场管理
1.工地大门及围墙、施工现场“一图五牌”、临边洞口防护、钢筋加工棚、安全通道、办公区等,按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手册》执行。
2.临时给水管无滴漏和长流现象,临时排水要自成系统,设明沟加盖或埋管排水,做到三级沉淀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做到现场无堵塞、无积水。
3.施工现场按总坪布置,统一安排布置,各施工作业班组文明施工责任明确,做到“落手清”。
建筑垃圾或剩余材料要及时清运出场或回收利用,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归库。
4.施工现场建筑安装材料、机具、设备、构件、门窗和周转材料,按定点归类整齐堆放成型,不准乱放。
环行路上禁止堆放杂物、机具和其它材料及物品。
5.库房存放的材料物品、半成品、构配件和特殊材料等严格保管,库内标牌记录与实物相符,按品牌、型号、规格、用途和时间分类存放好,做好排水、防雨、防潮、防火、防爆、防盗、防中毒、防事故和防损坏等工作。
6.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事故、预防火灾、中毒等有效措施。
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冒险野蛮施工,正确使用好安全“三宝”。
7.施工现场所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国家和省市地方推荐的合格产品、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要把好购货及验收关。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应保持整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机况良好,严禁带病运行。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做好机械设备的“十字”(即:
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作业。
9.饮用水卫生
A、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项目部设电热水器一台,供应开水和现场有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B、施工人员不准喝生水,严禁共用一个器皿饮水。
C、夏季要确保施工现场的茶水和清凉饮水供应,暑天可增加绿豆汤,同时必备防暑药品,防止中暑脱水现象。
四、环境保护
1.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废弃物,垃圾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按照有关文明施工要求办理好文明施工合同、环保卫生等有关手续。
配合好地方和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或监督。
3.施工污水不得溢流到工地围墙外,应妥善处理泥浆水,经三级沉淀后排除,不得将有沉淀或悬浮物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等,防止二次污染。
4.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严禁在工地现场熔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和废弃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及浓烟的物质。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如:
发电机组、内燃空压机、装载机、砼输送泵、电动切割机、振动棒、电动磨具等)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
6.施工作业中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采取集中装袋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7.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
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或蓬措施,严禁超高,超长和超载,严禁防止泥沙和垃圾随车轮撒漏飞扬污染路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五、防火安全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分区定人负责,项目(幢号)成立10-12人的义务消防队和应急分队,有教育训练计划,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2.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定期对职工(民工)进行防火教育,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即:
各种灭火器、消防桶、钗等)和设施(即:
消防栓、消防柜等),特别时重点防火部位(如:
易燃、易爆材料堆放点、库房、废品集中堆放点、生活区、木工加工房和修理车间等)的防火措施要更加严密和加强管理,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登记在册,建立完整的防火工作档案。
3.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配套设施,应符合防火要求,满足防火距离,消防道路畅通,并不得使易燃材料。
4.严格控制火源,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及其他需要动用明火,动火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手续。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严格领料回收制度。
6.在施工前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割、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定出具体防火措施。
7.施工现场不管什么地方一律不准使用“三炉”(即:
电炉、油炉、火炉)和电炒锅、电饭煲。
电源线必须统一安排布置由专职电工操作,禁止私拉乱接。
宿舍内照明灯不大于60W,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和电器设备老化要及时更换,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用电和防火安全。
六、文明建设
1.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思想,建立定期宣传教育制度,从“爱我二局,敬业爱岗”出发,宣传社会形势、企业精神和工地安全文明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及好人好事等内容。
2.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加强班组文明建设教育职工(民工)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全面提高以职业理想、职业素质、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主要内涵的职业道德修养,不聚赌、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物、不传播淫秽书刊和图片,杜绝刑事犯罪和违法乱纪及不道德行为,树立敬业爱岗精神,提高企业整体和全体职工的文明素质。
3.主动与工地周边的有关单位和居民联系,获得大家的谅解和搞好合作,积极开展共建文明活动,发挥文明窗口作用,树立公司在同行业和社会的良好形象。
4.项目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贯彻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或有好的建议,及时向项目部反应,以便修订完善该管理办法。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
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
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项目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
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
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
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
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
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
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
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
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
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
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
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
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
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
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
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
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
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
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
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
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
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
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
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
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
应如实报告。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造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3.事故隐患的等级划分(详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将各类事故隐患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的大小,划分为:
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场所和部位:
1)临时设施位置和员工食堂卫生管理;
2)深基坑和高边坡开挖、支护;
3)大型支架、模板和脚手架安拆;
4)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使用;
5)挖孔桩施工;
6)钢结构、玻璃幕墙施工;
7)高处作业防护;
8)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9)临时用电;
10)其他。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工作原则
1)事故隐患排查。
工作原则:
以项目部定期全面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工作方针:
自下而上开展排查,自上而下检查落实。
2)事故隐患治理。
工作原则:
一般事故隐患一经确认,由现场负责立即组织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确认的等级,分别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现场组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组织、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工作方针:
谁负责组织、谁负责检查落实。
6.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向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消除。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项目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具体负责,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施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各作业队应指定专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书记、生产经理、安全总监、总工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总监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2)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定性和等级划分后报上级管理机构审定。
3)负责组织本项目一般事故和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研究和审定;对本项目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起草治理方案并参与公司对方案的审定。
4)组织开展一般事故隐患和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5)在公司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本项目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6)按时收集整理上报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资料,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排查与管理
1.工程项目施工调查时,应调查工程地质和施工环境中潜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项目部在主体工程开工前,组织完成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预评估,在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完成项目安全策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层次同步报批。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性分析,确定事故隐患等级,依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制定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
3.项目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分析,根据可能存在的危害大小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