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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

第二章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主要国际贸易发生的理论,熟悉国际贸易的利益,了解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和主要术语,掌握国际贸易的信用证支付方式,了解国际贸易合同和国际贸易的管理。

重点: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难点:

国际贸易方式和术语。

第一节国际贸易发生的基本理论

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

1、绝对成本说: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76年《国富论》

主要观点:

(1)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

(2)分工的原则是成本的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

(3)国际分工是各种形式分工中的最高阶段,在国际分工基础上开展国际贸易,对各国都会产生良好效果。

(4)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

2、比较成本说: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1817年《政治经济学和赋税理论》

观点:

在一国不拥有任何绝对优势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发挥比较优势获得贸易的利益。

瘸子里面调将军

3、要素禀赋论

观点:

现实中生产中投入的不仅仅是生产要素,还有资本要素。

技术水平相同情况下,价格产别来源于产品成本,成本来源于要素价格。

各国的生产结构表现为:

每个国家专门生产密集使用本国比较丰裕生产要素的商品。

4、要素禀赋论的扩展

1953哈佛大学经济学家里昂惕夫试图用自己发明的投入产出法去解释美国的贸易结构,发现:

进口资本密集型出口劳动密集型。

把人力资本、技术、无形资产等列入要素的范围。

5、保护幼稚工业理论

美建国后,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代表资产阶级的要求,提出保护美国幼稚工业理论,其主要方式是提高进口商品的关税。

国民经济发展的五个阶段:

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

各个时期有自己不同的发展策略

二、现代国际贸易理论

1、产业内贸易

解释:

一个国家对同一类产品既有出口又有进口的贸易理论。

彩电、洗衣机、汽车、烟酒等。

原因:

“国际产品异质性”、消费者具有“需求偏好相似”、厂商为了实现各自生产的子产品的“规模经济”

中国彩电出口走强

发布时间:

2008-6-6来源:

中研网

今年以来,在世界经济明显趋弱的形势下,中国彩电出口大幅度增长。

这一现象说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消费看淡,反而让消费者更多地选择中国产品,带动中国产品的出口增长。

彩电出口捷报频传

第一季度,深圳彩电企业就传出出口捷报。

TCL集团公告欧洲市场连续两个季度赢利,独特的“无边界集中”业务模式已经在欧洲市场获得成功;北美业务销售量大幅增长,彩电总销量上升至49万台,实现销售收入8.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1%。

TCL多媒体在策略性OEM业务方面也实现了LCD产品销售零的突破,期内公司策略性OEM业务共售出彩电31万台,其中LCD产品销量12万台。

创维发布业绩公告称,2008年一季度创维彩电海外出口大幅上升,销量和销售额同比增长90.17%和128.4%,尤其3月份销量猛增327.4%。

4月,两企业再传捷报。

TCL称,CRT彩电和液晶电视出口再创历史新高。

创维则宣布4月彩电出口大增150.8%。

康佳有关负责统计的人员不在公司,无法报出准确数字,但有关人员也称,肯定有较大幅度增长。

液晶彩电销量大增

   以往欧美等发达地区,消费者大多认可日韩液晶彩电,但今年以来却转向购买中国液晶彩电。

因为,一般情况下,日韩液晶彩电的价格要高出中国同等产品10%至15%。

经济放缓,消费者开始把目光转向中国彩电产品,认为中国彩电不但价格较低,而且质量并不差。

   创维宣称,第一季度液晶产品销售额比例由去年上半年的26%上升到今年的48%。

TCL液晶彩电出口增长更猛,第一季度TCL多媒体北美的液晶电视市场份额较上一季度攀升了七名,其快速增长势头在4月份得到延续,TCL北美4月份液晶电视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19%。

2、规模经济

定义:

规模经济(economiesofscale)又称“规模利益”(scalemerit),指随生产能力的扩大,使单位成本下降的趋势,即长期费用曲线呈下降趋势。

规模指的是生产的批量,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生产设备条件不变,即生产能力不变情况下的生产批量变化,另一种是生产设备条件即生产能力变化时的生产批量变化。

规模经济概念中的规模指的是后者,即伴随着生产能力扩大而出现的生产批量的扩大,而经济则合有节省、效益、好处的意思。

按照权威性的包括拉夫经济学辞典的解释,规模经济指的是:

给定技术的条件下(指没有技术变化),对于某一产品(无论是单一产品还是复合产品),如果在某些产量范围内平均成本是下降或上升的话,我们就认为存在着规模经济(或不经济)。

具体表现为“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向下倾斜,从这种意义上说,长期平均成本曲线便是规模曲线,长期平均成本曲线上的最低点就是“最小最佳规模(mininumoptimalscale以下简称mos)”。

原因:

1、专业化,从亚当·斯密的著作开始,人们认识到分工可以提高效率。

规模越大的企业,其分工也必然是更详细的;

2、学习效应,随着产量的增加,工人可以使熟练程度增加,提供效率;

3、可以有效地承担研发费用等;

4、运输、等购原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经济性

5、价格谈判上的强势地位。

3、产品生产周期

今年1-11月广东手机出口量增长近五成

2007-12-180:

00:

00   

这边厢,波导、夏新等国产手机巨头纷纷报出巨额亏损的消息;那边厢,出口业绩快速增长为国产手机制造业带来了些许亮色。

昨日,记者从广州海关获悉,继此前5年间猛增了逾10倍后,今年1~11月,广东手机出口量同比继续大增48.9%,出口额也相应同比增长了35.9%。

不过,从手机的出口主体看,对外商的依存度极高。

统计显示,今年1~11月,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手机1亿台,价值68.1亿美元,分别占广东手机出口量、值的78.4%和85.4%。

从手机的出口市场看,出口目标市场高度集中,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美国和印度,1~11月,广东手机分别对以上3地出口手机7264万台、1768万台和1070万台,三个市场已占广东手机同期出口量的77.8%.

“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国内的2G手机制造已进入到第四阶段,也就是成熟期以后的衰退阶段。

在这个阶段,国内手机企业在已有的技术水平条件下很难拉开差距,所以价格战是竞争的主要形式。

但中国的市场由于手机产能严重过剩,所以手机业很可能会重复中国上个世纪90年代家电行业和摩托车行业低价位的竞争的局面,某种情况下很可能会陷入恶性竞争的平台。

”专家对国内手机出口的现状表示担心。

第二节基本概念

一、有关基本概念的问题:

1、什么是国际贸易?

2、什么是对外贸易?

3、什么是来料加工?

4、什么是进料加工?

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的区别?

两者都是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换,一般不发生货币的流通,货币在这些贸易中仅仅是计价的手段。

两者的不同之处是:

易货贸易往往是一次性行为,买卖过程同时发生,大致同时结束。

补偿贸易往往持续时间过长,有的3至5年,有的长达10年以上,每一笔交易往往包括多次的买卖活动。

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有何区别?

间接贸易(IndirectTrade)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卖买商品的行为。

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

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有何区别?

转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

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

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的、历史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

这些国家(或地区)输入大量货物,除了部分供本国或本地区消费外,又再出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

如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都是国际著名的中转地,拥有数量很大的转口贸易。

它们通过转口贸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观的转口利润和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收入外,同时也推动了当地金融、交通、电讯等行业的发展。

第三节进出口交易流程

一、进口交易程序

1、进口交易前的准备阶段

2、进口交易洽商和签订进口合同阶段

3、履行进口合同阶段

二、出口交易程序

1、出口交易前的准备阶段

2、出口交易洽商与签订出口合同阶段

3、履行出口合同阶段

国际上,对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我国的外贸企业常用合同、确认书、协议等。

此外,还有意向书、定单及委托订购单等。

书面合同的内容

进出口贸易中,书面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约首、本文和约尾。

约首,即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日期和地点、订约双方的名称及地址。

本文是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各项交易条款。

约尾,即合同的尾部,载明合同使用的文字、效力、正本的份数、当事人代表的签字等。

  书面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及国家政策,内容完备,条款明确,与磋商的内容一致,合同一旦签订,就成为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文件,必须认真对待,谨防错漏。

第三节进出口交易流程

品名条款

品质条款

数量条款

包装条款

品名条款

约定品名的意义

  商品的品名是指某种商品区别于其它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是在合同的开头部分所列明的交易双方同意买卖的商品的名称。

  品名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

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买卖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

规定品名条款注意事项

  1.内容明确、具体

  2.实事求是,反映商品实际情况。

不应列入不必要或做不到的描述性词句。

  3.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4.注意选用合适的品名。

商品品质

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1)适应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要求。

(2)强化质量观念,不断提高商品信誉。

(3)适应进口国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4)适应国外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和销售方式。

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1)看货买卖

  

(2)凭样品买卖

  样品(Sample)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SalebySample)。

由卖方提供样品并作为交货的依据,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bySeller’sSample)。

由买方提供样品并作为交货的依据,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byBuyer’sSample)。

凭样品买卖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唯一依据;二是卖方所交的货物必须与样品一致。

在凭样品成交时要达到上述要求,要注意的事项:

①样品要有代表性。

②留有复样。

③合同条款中写进弹性条文。

④如凭买方样品买卖,要注意提交对等样。

⑤凭买方样品买卖,要注意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可在合同中规定:

由该货物引发的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事情,由买方负责,卖方对此不负责任。

2.以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1)凭规格买卖(SalebySpecification)。

商品的规格是指用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容量、性能、大小、长短、粗细等。

(2)凭等级买卖(SalebyGrade)。

商品的等级(GradeofGoods)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不同的若干等级。

(3)凭标准买卖(SalebyStandard)。

商品的标准,是指标准化了的规格和等级。

标准有的由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制订,也有的是由商品交易所、同业工会或有关国际组织制订。

(4)凭商标或牌名买卖(SalebyBrandNameorTradeMark)。

商标是由字母、数字或图形组成的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识别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的标志。

牌名是指工商企业给其所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与的名称。

主要适合于品质比较稳定的工业制成品。

(5)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byNameofOrigin)。

(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byDescriptionandIllustration)。

一些机械、电子、仪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通常以说明书附以图样、照片等来说明其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一、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

1.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SystemofUnits);

2.公制或米制(MetricSystem);

3.英制(BritishSystem);

4.美制(U.S.System)。

  我国所采用的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

商品的计量单位

重量单位(Weight),如克(gram,g.)、千克(kilogram,kg.)、公吨(metricton,M/T)、长吨(longton,L.T)、短吨(shortton,S.T)、磅(pound,lb.)、盎司(ounce,oz.)等。

多用于农副产品、矿产品和某些工业产品,如大豆、铁矿、钢材。

数量单位(Number),如件(piece,pc.)、双(pair)、套(set)、打(dozen,doz.)、卷(roll)、令(ream,rm.)、罗(gross,gr.)、袋(bag)、包(bale)等。

多用于消费品、轻工业品和机械产品等工业制成品及部分土特产品,如服装、文体用品、车辆、活牲畜等。

长度单位(Length),如米(meter,m.)、英尺(foot,ft.)、码(yard,yd.)等。

多用于布匹、绳索、电线电缆等。

面积单位(Area),如平方米(squaremeter,m2)、平方英尺(squarefoot,ft2)、平方码(squareyard,yd2)等。

多用于玻璃板、地毯、皮革等商品交易。

容积单位(Capacity),如升(liter,l.)、加仑(gallon,gal.)、蒲式耳(bushel)等。

多用于谷物、流体及气体等商品交易,如小麦、汽油、液化气等。

体积单位(Volume),如立方米(cubicmeter,m3)立方英尺(cubicfoot,ft3)立方码(cubicyard,yd3)等。

多用于木材、砂石、等商品交易。

计算重量的方法

(一)毛重(GrossWeight)。

(二)净重(NetWeight)。

(三)公量(ConditionedWeight)。

(四)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

(五)法定重量(LegalWeight)。

订立数量条款注意事项

1.数量条款应明确具体。

2.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也叫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是指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卖方可以多装或少装的百分比,但以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在订立溢短装条款是,应注意以下三点:

(1)允许溢短装的比例。

(2)溢短装的选择权。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

对溢短装部分的计价,一般规定是按合同价计算;但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为了防止享有溢短装选择权的一方,故意多装或少装而从中获利,也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部分按装船时或到货时的市价计算。

包装条款

运输包装的分类

(1)单件运输包装。

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

如箱(case)、桶(drum)、包(bale)、袋(bag)、捆(bundle)等。

(2)集合运输包装。

又称成组化包装。

指将一定数量的单件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

集合运输包装有提高装卸效率、保护商品、节省费用的作用。

常见的集合包装有:

①集装箱(Container),又称“货柜”。

使用最多的是20英尺和40英尺标准化集装箱,我们通常称8×8×20英尺的集装箱规格为一个“标准箱位”,即“TEU“(Twenty-FootEquivalentUnit)。

②集装袋(FlexibleContainer)。

是由合成纤维或复合材料编织成的圆形大袋或方形大包。

容量一般1—4吨,高的可达13吨。

适于盛装粉状、粒状的化工产品、矿产品、农产品及水泥等散装货物。

③托盘(Plate)。

指由木材、金属或塑料制成的,能够用铲车叉起的托板。

承载力一般为0.5—2公吨。

用时将一定数量的单件货物堆放在托板上,捆扎加固,组成一个运输单位。

包装标志

(1)运输标志(ShippingMark)又称唛头。

是指在运输包装上刷制的简单图形、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

运输标志的主要作用是使有关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便于识别货物,避免错发错运和便于核对单据。

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收/发货人名称代号;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件号或批号。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Mark)。

(3)警告性标志(WarningMark),又称危险品标志。

 进出口的价格构成

一、计价数量单位  

简称计量单位。

一般来说,计价数量单位应该与合同数量条款中所用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二、单位价格金额

三、计价货币  

(一)尽量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出口争取使用“硬币”,进口争取使用“软币”

(三)当为了达成交易而不得不采用对我方不利的计价货币时,为了减少外汇风险,可以采用以下做法:

1.根据该种货币今后可能的变动幅度,适当提高出口价格或降低进口价格  

2.在可能情况下,争取订立外汇保值条款。

四、贸易术语  

如对外出口,应尽量采用CIF或CFR术语,如从国外进口货物,应尽量采用FOB术语,由我方办理运输,掌握货物,避免受到国外卖方的欺诈。

其它条款

运输

保险

货款支付

商品检验

索赔

不可抗力

仲裁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合同号:

____                            日 期:

____                            地 点:

____

买方:

____

  地址:

____

  电报:

____

  电传:

____

卖方:

____

  地址:

____

  电报:

____

  电传:

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

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

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

中国银行_____

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

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

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

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

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

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

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

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

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

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

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

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

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

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

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

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

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

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

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

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

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

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

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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