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建设规划编制纲要和空气负离子浓度测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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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建设规划编制纲要和空气负离子浓度测定办法

附件1:

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建设规划编制纲要

(试行)

根据浙江省关注森林执行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命名办法、主要评价标准和核查办法的通知》(浙森执〔2009〕5号)精神,为了指导和规范浙江省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订本规划编制纲要。

创建森林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应参照执行,其规划内容可适当简化。

前言

——简述森林城市的定义、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森林城市建设的目的意义以及编制规划的组织与过程、主要内容及其特点等。

Ⅰ、森林城市建设规划报告

1概论

1.1建设背景

——简述森林城市建设的宏观背景和区域背景。

1.2建设的必要性

——结合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阐述森林城市建设的必要性。

1.3规划依据

——列举编制规划中所参照的主要依据,包括①法律、法规与行业性文件;②规划设计规范与标准;③所引用的相关规划或调查研究成果等。

2建设条件分析

2.1自然环境条件

——简述规划区域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气候、土壤、植被等自然环境条件。

2.2社会经济条件

——简述规划区域的行政建制、人口、国民经济、土地利用的现状以及交通、电力、通讯等社会基础设施条件。

2.3森林城市建设现状与评价

——围绕城市森林的功能及其生态地位,概述规划区域的森林资源、树种资源、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城区绿化、平原绿化等现状及分布特征,归纳建设成就,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照国家、省关于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定量分析存在的差距,为建设内容和重点建设工程规划作铺垫。

2.4森林城市建设SWOT分析

——根据规划区域的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背景、森林城市建设现状等,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战略地位和发展趋势作综合分析。

通过评价森林城市建设的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遇(Opportunities)和挑战(Threats),最终得出在现有的内外部环境下,如何利用优势和机遇,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以便进一步指导规划,使规划充分体现科学性及针对性(森林城镇建设规划SWOT分析不作要求)。

3规划总则

3.1指导思想

——森林城市建设既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最能体现现代城市特色、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有效举措。

因此,森林城市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总体战略,建设功能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确定森林城市建设指导思想应重点把握:

1)在建设理念上,实现三个转变。

从注重视觉效果为主向与生态功能兼顾观念的转变,从注重增加绿地建设面积向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质量的转变,从集中建成区内部绿化美化向建立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转变。

2)在建设内容上,确立“三生态”发展战略。

发展生态绿地以构筑森林屏障,发展人文景观以弘扬森林文化,完善森林健康与保障体系以保证生态安全。

3)在功能定位上,服务于城市和人两个主体。

城市森林核心任务是服务于城市和人类的需求。

因此,在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上必须以满足这两个主体为导向,重点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满足人类对森林的多种需求。

4)在发展思路上,体现地方特色。

从城市实际出发,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三生态”发展战略的同时,确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城市建设的发展思路和目标。

如北京提出“建设绿色北京、构筑生态城市”,广州提出“建设岭南绿色名城、打造南粤生态家园”,成为社会所熟悉和易记的口号式远景目标。

5)在建设模式上,强调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根据城市地貌特征采取平原型、山区型、滨海型等不同的城市森林建设模式。

不论采取何种模式,总体上均应强调森林系统的整体效应,优先保护好原有的地带性森林植被和水体,发展近自然林,搞好农田、水系、道路的防护林网建设、形成城内和城外一体,片、带、网等多种类型相结合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3.2规划原则

——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应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遵循一些基本原则,比如:

1)生态优先、体现以人为本原则;

2)城乡结合、强调整体效果原则;

3)因地制宜、突出本土特色的原则;

4)师法自然、注重生物多样性的原则;

5)发展、保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6)政府主导、倡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3.3规划范围

——森林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涉及的街道、乡镇、开发区等(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城镇的建设区域为建制镇的行政区域。

3.4规划期限

——森林城市建设的规划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注意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

一般的:

近期3-5年(可参考预定的达标验收期而确定);

中远期6-10年(一般可规划至2020年)。

3.5建设目标

——建设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建设目标必须根据森林城市的建设条件和预期的需要来制定,既要有定性的描述,也要有定量的指标。

制定建设目标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现实的针对性。

针对森林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建设目标。

2)系统的完整性。

目标内容应涵盖森林城市建设的各个领域,包括森林生态建设、森林生态文化和森林生态保护等。

3)实施的可行性。

目标制定要充分考虑森林城市的现状和建设条件,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

4)未来的前瞻性。

目标制定还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考虑城市发展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以满足人类未来对森林生态的需求。

3.6总体布局

——城市森林总体布局应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必须在了解城镇所处的环境背景值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市建设功能布局、原生地形地貌、道路和河流、原有森林植被与城市绿地、生态公益林建设布局等要素,尽可能地建立自然或近自然的以大型森林斑块为主,并通过一定宽度的生态廊道相连接的“点、线、面、体”相结合的城市森林空间布局体系。

在具体实践中,以城区公共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等为点,以道路、河流绿带等绿色廓道为线、以区域成片的森林为面,并强化森林立体效果以及绿地系统的整体生态功能。

在点的布局上充分向空间拓展,做到乔、灌、草合理搭配,以提高单位面积的绿量,使之成为城市森林生态网络的重要“节点”;在线的布局上尽量增加带状林或片状林,以增加“廊道”的生态功能;在面的布局上发展以城区为中心的特殊空间绿化,并向外辐射形成不同层次、季相分明的复合绿地生态系统。

4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三生态”发展战略和森林城市建设目标,对森林生态网络建设、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森林生态保护建设的内容与规模进行分项规划。

4.1森林生态网络建设规划

——根据规划区域实际,对生态公益林、城镇绿地、生态廓道、湿地生态、村庄绿化、矿区绿化等森林生态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分项规划。

建设项目一般应包括:

规划范围界定、现状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规模等内容(下同)。

4.2森林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基地、森林旅游、古树名木保护、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义务植树、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等森林生态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分项规划。

4.3森林生态保护建设规划

——对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监测等城市森林生态保护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分项规划。

5近期重点工程规划

——近期重点工程是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规划文本的核心。

在分项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对近期拟建的生态公益林、绿色廊道、城区绿化、村庄绿化、湿地保护、森林公园、科普基地以及森林保护等重点工程(或项目)应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规划。

每项重点工程规划内容包括: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论证、建设现状分析、规划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规模、年度安排、关键技术措施、投资估算等内容。

重点工程的选择要求结合规划城市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前瞻性。

重点工程规划深度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中营造林项目尽可能落实到小班或地块。

6树种规划与森林群落配置

——树种规划是城市森林规划的重要技术支撑,城市森林树种的选择与群落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城市森林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城市森林建设的速度与质量,关系到城市森林建设的总体水平和森林城市目标的实现。

6.1树种选择规划

6.1.1树种选择原则

——城市森林的树种规划应遵循适地适树、生态功能优先的原则,强调以乡土树种、乔木树种和珍贵树种为主,突出地方特色。

6.1.2树种选择

——分别不同立地类型和规划林种,参照浙江省林业厅相关的营造林技术标准(规程),并结合地方地理、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规划选择树种。

有条件的可对市树、市花作出具体规划,以体现城市特色。

城市森林建设按以下类型,分别描述目标效果,规划所选择的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配置树种:

1)生态公益林补植改造树种选择;

2)城区与村庄绿化树种选择;

3)交通干线绿化树种选择;

4)水系林网树种选择;

5)农田林网树种选择;

6)困难地段绿化树种选择。

6.2森林群落配置规划

——森林群落配置是利用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草本、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等本身的形、影、色、香、线条、质地等方面的观赏特性,通过合理的布置,构建既符合生物学特性,又具有森林生态功能及美学价值的植物群落。

我省大部分地区的植被顶极群落为常绿阔叶林,建设城市特色森林就是要模拟自然建设人工植物顶极群落。

通过以乡土树种、乔木树种为主,乔、灌、藤、草等植物的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或以乔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6.2.1配置原则

——城市森林树种配置应遵循整体优先、生态优先、生态系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兼顾景观效果。

6.2.2森林群落配置

——可参照浙江省林业厅生态公益林建设、平原绿化、河道生态绿化、村庄绿化以及园林绿化等相关技术规程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确定群落配置模式。

分类方式参照树种选择。

有条件的可以分类型设计营造林典型模式。

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估算范围

——投资估算范围包括:

①森林生态网络建设所包含城市森林建设项目;②森林生态文化建设项目;③森林安全保护建设所需经费等。

在本规划的投资估算中,一般不包括建设项目的征(占、租)用土地政策处理费用。

在工程建设分项规划中,对工程建设内容重叠部分,其工程量、投资估算均仅计一次。

例如生态廊道规划与城区绿地规划建设中的重叠部分,仅估算生态廊道建设投资。

7.2估算依据

——投资估算依据主要有:

①国家和地方的相应政策法规;②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营造林技术标准与规范;③地方相关行业工程投资定额和参数;④现行市场价格与社会平均用工量等。

7.3估算结果

——根据第四章规划建设内容按地方经济指标,分项目、分年度(中远期可归并)估算城市森林建设的工程量和项目投资。

7.4资金筹措

——森林城市建设是一项综合效益突出的项目,涉及部门多、包含内容广,本着国家扶持、地方投入和社会各界、群众大力支持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推行独资、合资等多种建设模式,鼓励集体和个人承包造林,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项目建设。

归纳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①争取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②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③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投入;④林权单位投资及以劳代资;⑤农村集体资金和群众自筹;⑥民间资本和社会融金;⑦公众参与等。

8效益评价

8.1生态效益评价

——城市森林的生态效益是多方面的,主要从①涵养水源效益;②保持水土效益;③释放O2和固碳减排效益;④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效益;⑥减轻灾害、保护农作物稳产效益;⑦森林游憩效益等方面分析城市森林的生态效益。

8.2社会效益评价

——即从社会角度出发,分析城市森林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贡献与影响程度。

一般可以从①促进地区经济发展;②弘扬绿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③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增强公民保护自然环境的自觉性;④完善林业机制,促进区域林业的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分析城市森林的社会效益。

8.3经济效益评价

——通过①增加林农收入;②促进旅游业发展;③房地产增值等方面分析城市森林的经济效益。

8.4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城市森林在保护人体健康、调节生态平衡、改善环境质量、美化景观等方面具有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以及在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文明程度的综合价值。

9 保障措施

9.1组织管理保障

9.2政策制度保障

9.3科技教育保障

9.4资金投入保障

Ⅱ、规划附表

——根据规划需要编制附表,一般应包括:

1)基本情况表

(1)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2)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3)各类森林面积和蓄积统计表

(4)湿地资源现状表

(5)城区绿地面积现状表

(6)平原绿化现状表

2)各类规划表

(1)山体绿屏系统建设规划表

(2)城区绿地系统建设规划表

(3)生态干线廓道建设规划表

(4)村庄绿化建设规划表

(5)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表

(6)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表

3)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表

(1)投资估算标准表

(2)工程量计算表

(3)工程投资估算表

(4)资金来源明细表

(5)重点工程投资年度安排表

Ⅲ、规划附图

——根据规划需要绘制各类规划附图,一般应包括:

1)城市交通区位图

2)森林资源分布现状图

3)城区绿地分布现状图

4)森林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图

5)城区绿化建设规划图

6)干线廊道建设规划图

7)村庄绿化建设规划图

8)其它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图

Ⅳ、文字附件

——包括创建组织建设、工程管理、资金筹措及鼓励政策等相关的政府文件以及评审意见等文字材料。

除了上述附件以外,还可根据规划需要另增附表、附图和文字附件,以进一步充实规划的内涵。

 

附件2:

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空气负离子浓度测定办法

(内部试行)

为规范我省森林城市(城镇)空气负离子浓度的测定,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用文件

本办法引用了以下文件: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HJ/T193-2005)。

二、术语与解释

1、空气负离子

空气中空气分子的存在状态发生改变而释放的负离子,如以O2-(H2O)n、H3O2-(H2O)n、OH-(H2O)n等存在的离子。

2、空气负离子浓度

单位体积空气中的负离子个数,单位为个/cm3。

3、空气负离子功能

空气负离子被喻为“空气维生素”或“生长素”,是森林保健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改善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空气负离子能清洁空气,促进人的新陈代谢,对人体有保健作用,主要体现在:

改善呼吸功能,增强免疫系统功能,降低血压,增强心肌功能,促进血液循环,调节神经系统,使人精神振奋等。

另外,负离子对一些疾病有辅助治疗作用。

空气负离子能吸附、聚集和沉降空气中的污染物和悬浮颗粒,使空气得到净化。

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

三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政府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交通居民混合区、村庄、一般工业区。

四、检测要求与方法

1、检测区域

空气负离子检测区域范围为城市的规划区和城镇的行政区域。

2、精度要求

测量仪器的精度应不小于10个/cm3,并进行校验。

3、样点布置

典型样点数量应由所辖区域范围决定。

一般地级城市要求在20个以上,县级城市要求在15个以上,城镇要求在10个以上。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中3个不同类型所占面积比例,确定各类型的样点个数。

4、测定时间要求

测定时间原则上选择在每年4-6月的上午进行,同时要保证无雨、风速8m/s以下的气象条件。

5、检测方法

仪器放置在地面上,在同一测点测量相互垂直的4个方向的空气负离子浓度。

开机后,先进行调零,待仪器达到其具体所要求的测定时间后,开始记录,每个测点记录值应不少于50个,并且记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6、测量记录

应包括以下事项:

(1)日期、时间、地点和人员;

(2)仪器型号、编号;(3)测定时间内的气象条件,特别是湿度和风速;(4)测定结果;(5)其它应记录的事项。

7、区域平均值计算

计算监测区域内各测点检测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五、评级标准

空气负离子浓度高低可以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尤其与人类健康密切关联。

根据空气负离子浓度与人体健康的关系,对空气负离子浓度评级标准进行规定,见下表。

 

空气负离子浓度评级标准表

空气负离子浓度(个/cm3)

等级

1500以上

一级

701—1500

二级

200—700

三级

200以下

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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