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692838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43 大小:39.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docx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

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

 

目录

第一部分:

专业基本要求……………………………………………………………

第二部分:

专业目标…………………………………………………………………

第三部分:

专业基本教学内容………………………………………………………

1

3

5

6

15

21

29

33

35

39

42

44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法医病理学…………………………………………………………………

法医物证学…………………………………………………………………

临床法医学…………………………………………………………………

法医毒理学…………………………………………………………………

法医鉴定学…………………………………………………………………

法医人类学…………………………………………………………………

法医毒物分析………………………………………………………………

刑事科学技术………………………………………………………………

专业外语……………………………………………………………………

 

第一部分:

专业基本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

法医学专业是培养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毕业后能够从事各种常见案例的法医学鉴定工作以及法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二、修业年限

5年

三、授予学位

医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

五、课程设置

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法医鉴定学、法医毒物分析技术、刑事科学技术。

六、授课学时

1.必修课门数57门;总学时4904学时;专业课理论与实验的比例为1:

0.63。

2.临床专业实习8周,科目2科;专业毕业实习22周。

毕业实习报告1周。

3.必修课具体内容:

基础阶段课程:

政治、社科与体育共440学时;公共基础共746学时;基础医学共948学时;预防医学与科研方法共154学时;早期临床共38学时。

临床阶段课程:

临床基本技能共342学时;临床专业课与实习共782学时。

法医专业阶段课程:

专业理论课与实验课共574学时;毕业实习880学时。

七、实习科目

共实习37周。

其中临床实习8周,包括内科学、外科学。

专业毕业实习22周,法医学专业毕业实习在公安系统教学基地进行,包括现场勘验、尸体解剖、物证检验、活体损伤程度评定等;社会调查6周;毕业实习报告1周。

第二部分:

专业目标

法医学专业是培养本专业学生具有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系统的法医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是能适应我国法制建设需要的法医学高级专业人才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法医学专业培养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属应用型技术人才,即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面向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及一定科研能力,能够从事法医学检案的高级实用型法医学专门人才。

基本任务是培养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毕业后能够从事各种常见案例的法医学鉴定工作以及法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

学生要达到国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要求以及职业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等)的要求。

特别强调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及医学人文精神,树立为法医学事业敬业终身,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的精神。

掌握医学伦理学原则,救死扶伤,实行医学人道主义。

具有人际交流的能力,乐于向他人学习,善于与他人合作。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适应终身学习的需要。

二、掌握医学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一)与医学相关的数理化等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

(二)人体各系统的正常结构与功能的知识。

(三)维持机体稳态的分子生物化学与细胞学理论。

(四)引起疾病的各种原因:

遗传发育、代谢、中毒、微生物、免疫、肿瘤、老化、损伤等。

(五)人体主要器官系统在疾病过程中的结构与功能的病理与病理生理变化的知识。

三、掌握临床医学相关基本理论与临床技能

(一)有效与病人沟通的能力,准确获取病史所有方面信息的能力(包括社会经济状况)。

(二)系统和特殊体格检查能力(包括精神状态检查)。

(三)常规操作技术。

(四)选择辅助检查与解释检查结果的能力。

(五)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放射线及病理检查的主要所见知识。

四、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实践技能及相关方面的知识

1.掌握尸体解剖、个体识别、损伤检查等基本方法与原理。

2.掌握解相关的生物学与遗传学基本知识。

3.掌握初步的法医学科研能力。

4.掌握与专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

5.掌握一门外语,英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可阅读本专业的英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三部分:

专业基本教学内容

法医学专业教学内容分为三个阶段,即基础学科阶段、临床阶段、法医学专业阶段。

基础学科阶段和临床阶段与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相同。

法医学专业阶段教学内容分成9个单元。

9个单元题目如下:

1.法医病理学

2.法医物证学

3.法医临床学

4.法医毒理学

5.法医鉴定学

6.法医人类学

7.法医毒物分析

8.刑事科学技术

9.专业外语

 

一、法医病理学

法医病理学(forensicpathology)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

其实际应用,即由法医病理学工作者运用其理论和技术对案件中有关伤亡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并作出科学结论,称为法医病理学鉴定。

法医病理学鉴定为侦查、预审、起诉、审判提供证据。

课程目标是培养法医学专业学生掌握法医病理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基本操作技能,较熟练地掌握各种解剖术式并进行尸体解剖,掌握H.E.染色的切片制作过程,对一般的切片进行观察做出诊断和进行正确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使学生具备对常见案件做出科学的法医病理学鉴定结论的能力。

学习法医病理学是为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并做出科学的结论,为公安、司法机关侦察、审判案件提供科学证据和资料。

学生不但要掌握法医病理学的基本理论,还要掌握基本操作技能,较熟练地掌握各种解剖术式并进行尸体解剖,掌握H.E.染色的切片制作过程,对一般的切片进行观察并做出诊断和进行正确分析,得出科学结论。

法医病理学的理论讲授囊括了法医病理学全部理论内容。

此外,为了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创新性人才,随时将与本学科相关的科研情况及法医学研究的新进展引入到理论课堂中来,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而且,教研室还开展以法医病理学鉴定案例为先导的讨论课,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

实践性教学包括与理论课密切相关的法医病理组织学实习、实际鉴定案例为主的实习、实验室切片及染色实际操作、尸检示教、参加法医尸体解剖案例等,有助于学生综合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验课教学中还增加了免疫组织化学染色的理论课讲授,并进行示教演示,以提高专业学生对先进技术的了解,为培养学生的基本科研技能奠定基础。

(一)绪论

要求能够说明①法医病理学的对象和任务;

②法医病理学检验记录、鉴定书书写及档案、标本管理;

③法医病理学的发展趋势,法医病理学人员的组织体制及有关立法问题,法医病理学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条件和保护。

(二)死亡概述

要求能够说明①人的个体死亡的传统概念,死亡分类;呼吸性死亡,心性死亡;

②脑死亡的定义及分类,脑死亡的意义,脑死亡的诊断标准,脑死亡者脑的形态改变;脑死亡的立法,脑死亡与植物人;

③死亡过程,假死,死亡方式。

死因分析。

能够概述死亡过程。

(三)死后变化

要求能够说明①早期尸体现象,超生反应,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冷,尸斑,尸僵与尸体痉挛,自溶与自家消化的定义、法医学意义;尸斑的形成机理、尸斑的分期、尸斑的分布、尸班的颜色;尸僵的形成机理、影响尸僵的因素、尸僵形成时间、尸僵形成顾序。

角膜混浊的形成机理、形态改变,自溶的机理、影响因素、形态变化、各器官自溶;

②晚期尸体现象,腐败的过程、腐败菌团,影响因素,尸体组织器官腐败顺序;

③保存型晚期尸体现象,木乃伊,蜡尸,泥炭鞣尸、浸软;

④动物对尸体的破坏,蛆蝇、鼠类咬伤。

死后人为现象。

能够概述尸体现象的分类和形成机制。

(四)死亡时间推断

要求能够说明①死亡时间推断的法医学意义;根据尸体象推断死亡时间,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根据超生反应推断死亡时间;根据各种尸体现象综合推断死亡时间。

②根据组织学改变推断死亡时间;根据组织化学改变推断死亡时间;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③根据酶组织化学变化推断死亡时间;根据尸体化学变化推断死亡时间;根据昆虫生长规律判断死亡时间;

能够概述死亡时间推断的基本方法和法医学意义。

(五)机械性损伤概论

要求能够说明①机械性损伤的定义;擦伤的定义,形态和法医学意义,擦伤的类型;挫伤的定义、形态和类型,影响挫伤形态的因素;挫伤的法医学意义;创的概念及结构,创的分类;

②机械性损伤形成的机理;骨和关节损伤;内部器官破裂;肢体离断;体腔内出血。

能够概述机械性损伤的检查;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

(六)钝器伤和锐器伤

要求能够说明①钝器伤的定义,徒手伤,棍棒伤,砖石伤,斧背及锤背损伤的形态;坠落伤的现场勘查,高坠尸体检验,坠落伤的特点。

挤压伤定义及挤压综合征(crushsyndrome)的表现。

棍棒伤时中空性皮下出血的特征,各部位切创的特征,砍创的一般特征,刺创的形态特点;

②自杀和他杀切创的鉴别;砍创与切创的鉴别,无刃刺器所致刺创的形态,刺创的检验与鉴定;

③剪刀刺创,剪切创,剪断创。

(七)枪弹和爆炸伤

要求能够说明①枪创的形态特征,枪创的法医学鉴定;

②弹头的致伤机理,爆炸伤的特征,爆炸现场及尸体的法医学检验;

③关于枪的一般知识,枪创的种类。

(八)颅脑损伤

要求能够说明①硬脑膜外血肿的发生机理,病理变化;硬脑膜下血肿的发生原因,病理变化,症状,法医学鉴定要点;外伤性蛛网膜下出血与非外伤性蛛网膜下出血的形态特点及其鉴别要点;原发性脑挫伤:

脑挫伤的分类,脑挫伤的机制,脑挫伤的症状,脑挫伤的病理变化;

②头皮损伤,颅骨损伤;脑震荡的发生机理,症状,病理变化;弥漫性神经原和轴索损伤;下丘脑挫伤;原发性脑干损伤:

损伤机理,症状,病理变化;继发性脑损伤;

③引起脑损伤的外力的种类;脑损伤的种类;脑创伤:

刺创,枪创;脑损伤的后遗症:

脑震荡后遗症,外伤后痴呆,外伤后癫痫,外伤后视力障碍;颅脑损伤近期死亡和迟发死亡机理。

(九)身体其它部位致命性机械性损伤

要求能够说明①肺挫伤,肺裂创,肺穿入或穿透性损伤;心损伤;肝损伤;脾损伤;胰损伤;肾损伤;

②脊柱与脊髓损伤;肋骨骨折;外伤性窒息;大血管损伤;胃肠损伤。

能够概述膀胱损伤;阴茎损伤;阴囊及睾丸损伤;子宫损伤;阴道损伤。

(十)交通事故损伤

要求能够说明①道路交通损伤类型及特征,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②道路交通损伤发生原因,饮酒与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上残留物的检测,受害人身上的肇事车辆的残留物检测。

能够概述摩托车事故损伤;自行车损伤;铁路交通事故损伤的特点、法医学鉴定;航空事故损伤;船舶事故损伤。

(十一)机械性损伤的致伤物推断和认定

要求能够说明①根据损伤形态推断致伤物;根据损伤的形态特征认定致伤物;

②根据实验检测结果认定;根据创口中异物认定。

能够概述衣着上的损伤的检验。

(十二)损伤时间推断

要求能够说明①生前伤的肉眼所见:

出血,组织收缩,肿胀,痂皮形成,创口感染,异物移动。

生前伤组织学改变:

局部淋巴结的边缘淋巴窦红细胞聚集,血栓形成,栓塞,炎症反应,创伤愈合。

根据组织学及酶组织化学估计,根据损伤全貌变化估计伤后存活时间;

②空气栓塞,脂肪栓塞,羊水栓塞,血栓栓塞,其它栓塞;濒死伤的诊断;

③组织胺测定,5-羟色胺测定,纤维蛋白和纤维蛋白形成能力的检测,纤维连接蛋白的检测,创缘组织中酶的改变;濒死伤的诊断,血液生物化学指标。

能够概述损伤时间推断的基本方法。

(十三)机械性损伤的死因及死亡方式

要求能够说明①机械性损伤常见致死原因,死亡机理;

②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死亡方式;

③致命伤伤后行为能力。

(十四)机械性窒息

要求能够说明①机械性窒息的定义,机械性窒息的分类,机械性窒息死者的形态学变化;缢死的定义,缢死的形态学变化,缢死的机理;勒死的定义,勒死的形态学改变,勒死的机理;扼死的定义,扼死的形态学改变,扼死的机理;溺死的定义,溺死的形态学变化;

②缢型,缢死的鉴定;勒索和勒死的方式,勒死的法医学鉴定;扼颈的方式,扼死的法医学鉴定;捂死的定义,捂死的形态学改变,捂死的机理,捂死的法医学鉴定;哽死的定义,哽的方式,哽死的形态学改变,哽死的机理,哽死的法医学鉴定;挤压性窒息死;体位性窒息;溺死的机理,溺死的实验室检验;溺死的法医学鉴定;

③机械性窒息的过程,绳套和绳结,性窒息;溺水的过程;水中尸体的损伤,水中尸体沉浮及死亡时间的推断。

(十五)高温与低温损伤

要求能够说明①烧死的形态学改变;中暑死形态学变化;冻死的过程及死亡机理,冻死的形态学变化;

②烧死的法医学鉴定;中暑死亡的鉴定;冻死的法医学鉴定;

③烧伤与烧死的统计资料,烧伤的程度判断与面积估算,高温所致的全身反应、临床分类与遗留情况;中暑发生的条件,中暑的病理生理改变与临床表现;冻伤的程度及面积,低温所致的病理生理改变及临床表现。

(十六)电流损伤

要求能够说明①电损伤、电击死的定义,电击伤及电击死者的形态学变化,电击死的机理,电击死的法医学鉴定;雷击死者的形态学变化;

②电流作用于人体的影响因素,电流对人体的作用;雷击死的法医学鉴定;

③雷电对人体的作用。

(十七)物理因素损伤

要求能够说明气压损伤,放射性损伤,超声波损伤,激光损伤,微波、高频损伤的生物学效应,影响因素,临床表现,病理变化,法医学鉴定。

(十八)杀婴及虐待儿童致死

要求能够说明①杀婴的定义,虐待儿综合征定义,活产与死产的鉴别,新生儿的死亡原因;

②新生儿存活时间的确定,新生儿生活能力的确定;

③受虐待儿童的临床表现,虐待儿童损伤,虐待儿检查及诊断,虐待儿鉴定。

(十九)猝死

要求能够说明①猝死定义及特点,猝死的原因,猝死的法医学鉴定。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肺炎,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羊水栓塞症的法医学鉴定;

②以下其余各系统疾病猝死;

③婴幼儿猝死综合征,青壮年猝死综合征。

(二十)医疗纠纷

要求能够说明①医疗纠纷的概念及分类,医疗事故定义,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分类,医疗事故的分级;

②常见医疗事故,病人死亡的医疗纠纷法医病理学鉴定注意事项;

③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的意义,医疗纠纷鉴定及鉴定程序。

(二十一)法医学尸体检验方法及证据保存

要求能够说明①组织病理学切片制作理论与技术;

②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法医学尸体解剖;

③其余部分。

(二十二)实验

1.尸体现象

要求通过大体标本、组织切片观察,牢固掌握尸体现象及死后变化的形态学所见,以加深对尸体现象基础理论的理解和记忆。

同时通过与正常组织切片对比观察,掌握死后各脏器的组织学所见。

2.钝器伤

要求通过对常见的钝器所致损伤大体标本及相应的组织切片及幻灯片观察,掌握各种钝器损伤的宏观所见及镜下改变特点,为推测和认定致伤物,判断损伤形成时间及程度奠定基础。

3.锐器伤

要求通过对锐器损伤的大体标本,幻灯片及组织切片观察,掌握常见锐器损伤的宏观所见和组织学改变特点,为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锐器伤的特点,推断致伤物,判定是生前伤或死后伤,为判断损伤时间及程度打下基础。

4.火器损伤(枪弹创)

要求能够说明火器损伤在法医实践中经常可以遇到。

通过观察枪弹创的大体标本、幻灯片及组织切片,加深对火器损伤特点的理解,掌握枪弹创的种类、射入口,射创管、射出口的特征,为在实际工作中判断射击距离,射击方向等枪创的鉴定奠定基础。

5.颅脑损伤

要求能够说明颅脑损伤包括头皮、颅骨和脑损伤。

通过颅脑损伤大体标本、幻灯片和组织切片观察,掌握头皮损伤的特点,颅骨损伤的特征,脑损伤的类型及形态学改变特点,用以推断致伤物及其种类,协助对致伤物的同一认定。

掌握颅脑损伤的镜下所见。

6.损伤案例分析

要求能够说明颅脑损伤是法医病理学最常见的损伤之一,常造成受伤者的死亡。

颅脑损伤除宏观所见外,镜下也有重要所见。

详细观察本案例的切片后,按鉴定事项,写出讨论分析及鉴定结论。

7.机械性窒息

(1)

要求通过大体标本和幻灯片的观察,以加深学生对机械性窒息的体表及内脏的宏观所见,特别要掌握缢痕、绞痕、扼痕的特点。

8.机械性窒息

(2)

要求通过组织切片的观察,更进一步加深机械性窒息的基础理论的理解。

掌握机械性窒息的组织学改变,重点掌索痕和呼吸道异物的组织学改变及鉴别生前死后的索痕。

9.溺死动物实验

要求能够说明通过大白鼠的溺死实验和硅藻的检查,掌握和观察溺死的尸体所见,特别是呼吸道和肺的改变,掌握硅藻的检出方法和硅藻的形态。

10.电流损伤

要求能够说明随着工农业发展,电流损伤案例经常发生,通过对电损伤的动物实验观察。

大体标本、案例图片观察,掌握电流损伤的特点,特别是电流斑的宏观和微观的特点;为电损流损伤的鉴定奠定基础。

11.猝死

(1)

要求能够说明猝死为自然死亡,为查明死因常需法医进行鉴定,掌握各系统较死疾病的常见病理所见。

包括大叶肺炎、间质性肺炎、支气管肺炎、羊水胎粪吸入性肺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梗死、心血脂肪浸润、特发性心肌病伴心肌炎、肺梗死。

12.猝死

(2)

要求能够说明猝死为自然死亡,为查明死因常需法医进行鉴定,掌握各系统猝死疾病的常见病理所见。

包括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伴自溶,肠结核,急性肝坏死,腹膜炎、细动脉硬化肾,肾小球毛细血管微血栓形成,肺羊水栓塞,流行性脑膜炎及肾上腺出血坏死。

13.冠心病猝死案例分析

要求掌握冠心病急死的病理切片镜下所见和病理变化,进行死因分析。

14.自发性脑出血猝死案例分析

要求掌握自发性脑出血的病理形态学所见,并与外伤性脑出血进行鉴别。

15.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猝死案例

要求掌握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腹膜炎的病理所见。

16.石蜡切片、H.E.染色标本制作

要求能够说明制作石蜡切片,进行H.E.染色,是法医病理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掌握石蜡切片,H.E.染色的全部制作过程和操作技术,并做出H.E.染色的切片标本。

17.尸体解剖示教和尸体解剖案例实习

要求能够说明尸体解剖是法医病理学进行鉴定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首先由教师给学生做尸检示教,学生掌握尸体解剖的一般术式和特殊术式,包括环椎后弓切除术,心脏剖开术、开颅术、取脊髓术。

在校理论课学习期间,每个学期至少参加一例尸体解剖案例

 

二、法医物证学

《法医物证学》是法医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法医物证检验的基本理论与技能,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医物证的检验、教学和研究奠定基础。

通过法医物证学的学习,使学生熟悉本学科的任务、内容、对象,在法医学中的地位、作用与意义;掌握亲权鉴定与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的鉴定原则、基本理论、检验方法及检验结果的评价;毕业后能够承担常规法医物证检验工作。

为适合我国高等法医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法医学培养目标,参照国家教委规划教材《法医物证学》(全国高等学校法医学类专业用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年)编写本大纲,供我校法医学专业学生在学习法医物证学中使用。

(一)绪论

要求能够说明①物证与法医物证的概念、特点及意义;

②法医物证学的基本任务、基本理论与基本技术;

③医物证鉴定的概念及基本程序;法医物证鉴定人的概念及基本条件;法医物证鉴定书的书写格式及鉴定结论的特点;

④法医物证学发展概况。

(二)物证分析的遗传学基础

要求能够说明①人类遗传标记的概念、分类及其相关的基因、基因型和表型等概念;

②与法医物证分析密切相关的遗传规律;

③遗传多态性的概念、评估遗传多态性的主要参数及计算;Hardy-Weinberg平衡定律的概念及意义;基因座独立性分析的方法及意义;

④遗传标记的法医学应用参数。

(三)DNA多态性分析基础

要求能够说明①DNA分子的结构、功能与特性;

②人类基因组的概念、组成及特征;

③基因突变的类型及生物学效应;

④DNA多态性的概念、分类及形成机制。

(四)DNA长度多态性

1.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

要求能够说明①RFLP的概念及其分析的基本技术;

②DNA纹印技术的基本特征、常用探针、法医学应用的优缺点;

③DNA指纹技术的基本特征、常用探针、法医学应用的优缺点。

2.扩增片段长度多态性

要求能够说明①Amp-FLP的概念及与RFLP的比较;

②PCR技术的基本原理、反应体系及特点;

③PCR-VNTR及PCR-STR分型技术原理、实验步骤及法医学应用。

(五)DNA序列多态性

要求能够说明①DNA序列测定基本原理及基本技术;

②mtDNA序列多态性特征及法医学意义;

③PCR-ASO、PCR-RFLP、MVR-PCR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及法医学应用。

(六)红细胞血型

要求能够说明①血型的概念及命名原则、红细胞血型抗原与血型抗体的特点、红细胞血型检测方法的原理及影响因素;

②ABO、MNSs、Rh血型的抗原结构、等位基因结构、亚型及变异型、群体遗传学特点、分型方法;

③H抗原与分泌型抗原的性质、基因结构、表型;Lewis血型与ABO血型和分泌状态的关系。

(七)白细胞血型

要求能够说明①HLA抗原的种类、结构及细胞分布,HLA的命名原则;

②HLA基因定位、基因结构、遗传特征及群体分布;

③HLA血清学分型的基本原理及检测方法,DNA分型的常用方法及优点。

(八)血清型

要求能够说明①血清型的概念、多态性种类及其分型原理;

②Hp、GC、ORM表型(或亚型)及多态性产生的分子学基础、遗传规律;

③Hp、GC、ORM的分型原理和检测方法;

④同种异型的抗原差异、命名及遗传规律;Gm及Km的测定方法。

(九)酶型

要求能够说明①同工酶的概念、分类与命名、分型方法;用于法医学鉴定的必要条件。

②PGM1、EsD、EAP的等位基因结构与命名、遗传学特征;表型及DNA分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十)亲子鉴定

要求能够说明①亲子鉴定的概念、基本原理;

②非父排除概率、父权指数、父权相对机会的概念、计算方法及统计学意义;

③亲子鉴定排除父权和肯定父权的标准。

(十一)法医物证检材的提取、包装和送检

要求能够说明①法医物证检材的特点,检验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②法医物证检材的发现、提取、包装、保存和送检的原则与方法。

(十二)血痕检验

要求能够说明①血痕的特点、血痕检验的目的及基本程序;

②血痕预试验、确证试验、种属鉴定常用方法的基本原理及结果评价;

③用于血痕个人识别的遗传标记的选择原则及种类,血痕ABO血型测定的实验原理及方法;

④血痕的性别鉴定、出血部位判断及出血量估计。

(十三)精液斑检验

要求能够说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