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规划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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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规划doc

※※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规划

为巩固、提高我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地级城市,版)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市~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刘云山同志对我省提出“三个示范”的要求,着眼于建设现代化※※的新要求,突出从“规范、提升、倡导”三个层面抓起,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扎实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市民意识、文明素质,为建设经济强市和现代化※※注入奋发有为、蓬勃向上的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提高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

主要目标:

1、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兴市战略扎实推进,文体设施更加完善,文体活动蓬勃开展,文化管理得到加强,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

2、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有力到位,经济秩序规范有序,社会文化环境不断净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3、社会公共服务不断优化。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公共设施日臻完善,社会保障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得到加强,政务行为规范高效,社会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

4、城市公共管理不断强化。

平安建设成效明显,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公共安全有效保障,环境管理不断加强,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城市公共管理进一步强化。

5、创建长效机制不断加强。

创建氛围更为浓厚,社会参与更加广泛,阵地网络更加完善,机制体制更加健全;特色创新不断涌现,典型示范更具实效,创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任务

创建工作重点围绕建设“10个环境”展开:

1、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制定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建立领导班子务虚制度。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坚定信心、奋力发展”、“信心海西”等主题宣传,扎实做好建设现代化※※的总体宣传。

认真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办好“学习节”、“华大讲坛”。

持续深化绩效目标考评和基层“五评”机关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重要项目“一站式”招商服务。

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强化工程建设、安征迁、中介组织等领域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依法依规意识教育,开展“认真履责、做好表率”、“破解熟人经济、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协同协作活动,树立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切实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加强和完善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团组织建设,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选民参选率达到80%以上。

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职能。

认真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保持查案惩处力度。

3、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加快社会、政府、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建设,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文明诚信经营单位”、“送管理进企业”、“和谐企业”等创建活动。

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走私贩私,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范窗口行业服务行为,组织开展200场次岗位技术练兵活动,“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覆盖率达到100%,群众对“窗口”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各参赛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走在全省前列,50%参赛行业建成省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创建200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

4、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组织开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工作,深化公共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普及、志愿服务实践、基层文明创建、文化环境净化、群众文化服务、城市管理规范、宣传舆论引导等八项活动,加强公共道德、交通行为、设施维护、人际互助等习惯养成。

大力弘扬新时期海西精神和惠女精神,培育现代城市人品格。

深入开展“迎世博迎亚运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爱我※※、建我※※、美我※※”、“公共生活好习惯”、廉政文化“七进”等主题系列活动。

积极倡导见义勇为、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

开展“身边好人”、第二届※※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市民对本市重大先进典型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出台志愿服务活动《规划》和《实施意见》,成立※※市志愿者协会,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与支持率超过90%。

加强国民教育、科学普及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保障来泉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推动“海丝”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加强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档案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建设200所文明市民学校,培训200万人次市民。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千百十”文化惠民工程和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持续开展“欢乐※※”下基层活动,推广“文化低保”等有效做法,积极举办一些高雅文艺活动和讲堂、论坛、沙龙等,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5、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加快建立大文化管理体制,继续加强整治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低俗之风、取缔“黑网吧”、净化荧屏声频视频、清理非法出版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五个专项整治,严格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严格管理黄金时段广播影视节目播出。

加强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宣传教育,积极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创建文明网站,建设一批“绿色网吧”示范点。

深入开展“百万大手牵小手”、“阳光少年”、“好少年”、“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系列活动,加强民族自尊、爱国主义、公共道德、人文素养、善良正义等基本价值观的养成。

继续健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具体措施。

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评选表彰未成年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阵地、创新案例。

6、建设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继续深化、拓展、提升“项目建设年”活动,认真实施245个在建重点项目,扎实推进“一环两纵三横五联”高速公路网和“三纵一横五联”※※铁路网建设,重点推动中心市区“城中村”、“城中厂”和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建设,统筹实施古城利用改造保护复兴工程。

深入开展“数字城市”试点工程,提高城市卫生、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社区物业等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设环※※湾中心城市,大力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加强城市道路无障碍、主干道、街巷和公交站点、道路名称与公共图形标志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民对交通满意度在80%以上。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建设管理,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7、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扎实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继续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各行其道”活动,创建一批“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社区、企业)”和“公交文明线路”。

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坚持“两违”日常巡查监管。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设置明确规范的城市避难场所,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

8、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做好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建设创业型宜居城市。

继续做好“四山两江”生态保护,扎实推进近海水域污染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抓好沿海防护林和绿色通道生态工程建设,完善森林生态效益“下游补上游”补偿制度,强化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城市内沟河整治。

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抓好风电、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建设,引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组织实施一批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85%、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高于70%、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环境保护投资指数高于2.0%、空气污染指数高于85%,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高于75%。

9、建设扎实有效的创建环境。

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家庭、移风易俗等创建活动。

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文明(先进)城市(城区、县城),力争1~2个县(市、区)、8个村镇、20个单位进入全国文明(先进0行列。

200个单位建成省级文明单位,40%乡镇建成市级以上文明乡镇、20%村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15%以上集市建成文明集市,创建文明户活动覆盖所有村镇,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创建文明城市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市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达到80%以上。

组织开展社区“和谐邻里节”,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达到80%以上,建设一批宜居片区,80%以上社区建成县(市、区)级以上文明社区。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公益广告数量达到总广告数量的20%以上。

地方财政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创建活动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10、建设全民参与的舆论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工作,通过市领导电视讲话、职能部门领导系列访谈、及时跟踪报道创建工作动态等方式,加强舆论造势,掀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新高潮。

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设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专版和专栏;在城市入口处、主要街道、旅游景区(点)、社区(小区),建设和更新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文明信息》、※※文明网等形式,刊载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和责任单位的工作措施、做法经验、先进事迹,及时交流、宣传创建活动信息;加强与中央、省主流新闻媒体以及“中国文明网”、省“文明风”网站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以各种方式全面扩大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面。

组织有关部门对近些年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拍摄创建文明城市电视专题片,编印创建文明城市画册,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按照4个阶段分步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年4月-年5月)。

主要任务:

认真规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宣传发动。

具体工作:

(1)规划部署。

制定创建规划,明确责任分工。

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新一轮创建工作。

(2)广泛宣传。

各区、各部门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社区、单位、学校等阵地,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广泛发动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

(3)健全机制。

市、区及时调整充实创建文明城市(城区)工作指挥部和各职能组机构,完善创建长效机制。

各职能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责任,广泛动员,积极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年6月-年12月)。

主要任务:

巩固创建成果,整治薄弱环节,抓好特色创建。

具体工作:

(1)巩固提高。

对照测评指标,对我市达到A级标准的考评项目,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巩固提高。

(2)重点整治。

针对上届总评市容管理、环境质量、公共安全、交通秩序、文化设施、诚信建设、市民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其中,对达到B级标准的考评项目,要大力整改,努力实现A级标准;对仅达到C级和C#级标准的考评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促其升级,努力缩小差距。

(3)特色创建。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和特色,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进一步巩固、提高已有的创建成果,形成齐抓共建、争先创优、具有※※特色的创建工作格局。

3、自查申报阶段(年1月-年6月)。

主要任务:

汇集测评材料,确定考察地点,做好自查申报。

具体工作:

(1)自测自评。

各区、各职能组和各有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分工,全面做好测评材料汇集建档、考察地点摸底备选等基础性工作,以《测评体系》A级标准进行自测,将存在的主要问题登记存档,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

整理自测自评测评结果,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模拟考评。

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组织模拟考评,通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3)组织申报。

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向省文明委提交申请报告,总结撰写※※市汇报材料。

各责任部门根据《测评体系》要求,收集和编制各类创建工作资料、档案。

摄制反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色经验和主要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制作出版宣传画册。

4、迎检总结阶段(年7月-年12月)。

主要任务:

做好迎检准备,重点查遗补缺,全力迎接考评。

具体工作:

(1)迎检准备。

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制定并落实迎检方案。

各区、各职能组根据市里的方案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迎检计划。

(2)查遗补缺。

各区、各职能组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遗补缺,抓好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

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各职能组进行跟踪点评,逐项限期整改。

(3)迎接考评。

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组开展相关测评工作,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考评后,做好经验总结,表彰先进典型,保持良好的创建态势。

五、保障措施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1、建立统筹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相关职能组,分别由市领导挂钩分管。

各区要相应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城区)工作指挥部和工作职能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建立赏罚分明的奖惩激励机制。

 对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所涉及到的每一项指标、每一个任务,要明确第一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奖惩办法。

各职能组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协调、督查等职能,发挥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作用。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3、建立常态高效的点评考核机制。

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督查组督查、媒体曝光、热线电话、网络调查、群众信箱等形式,全面督查,剖析问题,限期整改。

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点评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点评会。

实施城市(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完善对各区创建工作的综合考评,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考评。

4、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环保、城市管理等社会事业以及公共服务、理论宣传、道德建设的经费投入。

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共建共创,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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