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测风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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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测风管理规定.docx

煤矿矿井测风管理规定

**〔2000〕110号

**********

煤矿矿井测风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矿井、机关有关部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矿井测风管理,提高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有关要求,特制定《**煤矿矿井测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煤矿矿井测风管理办法

**公司

2000年1月1日

**煤矿矿井测风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矿井测风管理,提高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风员要求

1、矿井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测风员,满足每旬矿井全面测风的需要。

2、测风员必须由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掌握“一通三防”及通风安全仪表专业知识、经过上岗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二、测风仪器仪表要求

1、各矿井按《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50518-2010)标准配齐相关测风仪器仪表。

2、测风使用的风表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检定且在检验期内的合格风表。

在用风表每6个月必须检定一次。

三、测风站及测风点要求

1、矿井总进风巷(含多台主要通风机通风矿井的分区通风总进风巷)、总回风巷(含多台主要通风机通风矿井的分区通风总回风巷)、一翼总进风巷、一翼总回风巷、水平总进风巷、水平总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含并联进风巷)、采区回风巷(含并联回风巷)需要建立标准测风站。

2、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及回风巷(含并联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独立通风硐室、爆炸材料库以及其它需要测风的巷道均需设立测风点。

3、测风站位置必须选择在巷道断面一致、平直的巷道中,其前后10m范围无任何障碍物或巷道拐弯等局部阻力。

构建测风站采用水泥砂浆抹平巷道帮、顶壁,刷白处理表面,在测风站前后两端采用红色油漆沿巷道轮廓线进行标识,标识线宽度100~150,标识线宽度要一致。

测风站长度为4~5m。

4、测风点位置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帮空顶、无淋水、前后10m无障碍物和巷道拐弯的地点,尽可能避开胶带输送机机头架处。

测风点不要求按测风站规格构建。

5、所有测风站都必须编号、挂牌管理(在测风牌板上体现)。

四、测风时间要求

1、定期测风要求

(1)必须定期(每旬1次)对矿井风量进行全面测定。

每轮矿井全面测风必须在2天内完成。

(2)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地点,根据矿井总工程师要求,可缩短测风周期。

2、不定期测风要求

(1)如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必须及时进行风量测定。

(2)改变主要通风机风叶角度后必须及时进行风量测定。

(3)因临时工作安排、井下某个区域恢复供风、安装或更换局部通风机、矿井部分风路风量不稳定等必须及时进行风量测定。

五、测风有关要求

1、测风员严格按照测风工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测风。

2、每个测风地点每次至少进行3次测风,并且3次的测量数据的最大误差不超过5%(即:

),否则必须重新测定。

3、测风人员在进入测风点时,要对测风点的巷道断面进行复核,根据风速情况选择合适的风表。

4、测风过程中要求无其它人员通行,测风断面按巷道实际断面减去障碍物加权断面,有关计算可参考下表1。

5、计算风速数据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风量数据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6、采煤工作面需测定进风风量和回风风量,包括并联进风巷和并联回风巷,测定数据要求在该测风点的牌板上填写。

表1障碍物加权扣除面积

障碍物分类

面积(m2)

带宽1.4m胶带输送机(H架高度1.2m)

1.34

带宽1.2m胶带输送机(H架高度1.2m)

1.15

带宽1.0m胶带输送机(H架高度1.2m)

0.86

带宽0.8m胶带输送机(H架高度1.0m)

0.64

带宽0.65m胶带输送机(H架高度0.8m)

0.42

带宽0.5m胶带输送机(H架高度0.8m)

0.32

直径0.5m风筒

0.20

直径0.6m风筒

0.28

直径0.8m风筒

0.50

侧身法测风人员

0.40

注:

风水管路及电缆根据巷道断面大小情况可相应酌减。

7、掘进工作面需测定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的供风量、吸入风量、工作面风量及掘进工作面回风量。

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供风量为通风机吸风口前10m处测定的风量;以供风量减去在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后5m(以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外壳末端计算)测定的风量作为吸入风量;工作面风量为倒数第三节风筒处测定的风量(距离风筒末端出风口不大于30m);回风量为距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以里10m的地点测定的风量。

其中供风量、吸入风量、工作面风量要求在局部通风管理牌板上填写,掘进工作面回风量要求在回风测风牌板上填写。

炮掘工作面巷道长度(自巷道开口位置)小于30m,综掘工作面巷道长度(自巷道开口位置)小于50m,以吸入风量作为回风量。

8、设有调节风窗的联络巷、车场,巷道风速大于风表启动风速,可直接测定,如巷道风速低于风表启动风速,可选择直接测风窗过风量或在进风侧距离联络巷口前、后10~20m符合测风要求处分别测出风量,两者相减差值为联络巷、车场风量。

井下爆炸材料库、独立通风硐室在进风侧测定风量,如进风测没有测风条件的可在回风侧测风,如风速低于风表启动风速,可采用上述方法。

9、测风地点内如有车辆通行,必须做好警戒。

有车辆通过时,要停止测风,测风人员要躲到安全地点,待车辆通过、风流稳定后(车辆经过5后)再开始测风。

10、在有架空线巷道测风时,必须使用绝缘不导电的表把,并时刻注意风表距架空线距离,以防止触电。

11、测风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测风,不得空班漏测,严禁填报虚假数据。

六、测风牌板管理要求、

1、测风牌板须悬挂、固定在巷道行人侧巷道壁上,在有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腰线上边缘300,在无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巷道底板1200~1400。

2、测风站的测风牌板设置在测风站下风侧距边缘2m范围内。

3、采煤工作面设置2块测风牌板(存在并联进风、回风,相应增加),分别设在进风巷、回风巷对应测风点处。

4、掘进工作面设置2块测风牌板(其中一块为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设在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附近5m范围内,回风处测风牌板设在对应测风点处。

炮掘工作面巷道长度(自巷道开口位置)小于30m,综掘工作面巷道长度(自巷道开口位置)小于50m,回风处测风牌板悬挂在距巷道开口5m范围内。

5、带有调节风窗的风墙、风门设置1块调节风窗说明牌,相应测风数据填入风窗说明牌,风窗说明牌设在进风侧第一道正向风门前1~2m范围内,并固定于巷道壁。

如第一道风门前巷道长度不够,可设在两道风门之间。

安装带有调节风窗风墙或风门的车场、联巷不设测风牌。

6、爆炸材料库、独立通风硐室内设置1块测风牌板,设在进风侧5~10m范围内对应测风点处;如进风侧没有测风条件可在回风侧测风,测风牌悬挂在对应测风点处。

7、其它需要测风地点的测风牌板设置在对应测风点处。

8、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形成后48h内必须悬挂测风牌板。

采煤工作面回撤时局部通风机安装好后当班必须及时回收进、回风巷的测风牌板。

9、局部通风机安装完毕在投入运行后当班必须悬挂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及回风处测风牌板。

10、局部通风管理牌板按以下图1样式设计。

没有安装第三台局部通风机(即第二台备用局部通风机),去掉图1中“第三风机型号”,将“地点栏”修改成跨两行设计;如有两台主要通风机同时工作的,需增加1块局部通风管理牌板,牌板内容不变,“工作面风量”为两台通风机的出口风量之和。

图1局部通风管理牌板

11、测风站牌板按以下图2样式设计。

图2测风站管理牌板

12、测风点牌板按以下图3样式设计。

图3测风点测风牌板

13、调节风窗说明牌按以下图4样式设计。

图4调节风窗说明牌

14、测风牌板数据、文字必须字体端正、清晰、内容填写齐全,数据必须与测风手册一致。

七、测风档案管理

1、测风原始记录(测风手册)、测风台帐及月旬报表数据必须真实、一致。

2、每次风量测定完成后,测风员要及时计算、整理测定数据,对风速、风量进行检查,确定全矿井总进风量与各作业地点的进风量是否满足需要,检查各主要巷道的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漏风情况,确定漏风地点或漏风区段。

3、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或在数据整理、审查中发现井下通风出现重大问题(如出现风量不足或较多、漏风严重、循环风、风速严重超标、本次测定数据和前一轮测定数据有很大出入)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前后两轮数据存在较大出入,必须重新进行测定。

4、测风旬报报送矿井通防科(或通风科)、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阅,矿井通风月报报送通防科(或通风科)、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矿长审阅签字。

5、每旬全矿井测风结果应在井下测风结束后2天内报送矿井有关人员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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