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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危机应对措施

危机应对措施

了解旅游团旅游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和事故,充分认识各类事故的严重性,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尽量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掌握事故的处理原则和方法,面对事故沉着冷静,能有条不紊地处理和解决,将事故带来的损失和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旅游过程中,因客观原因、不可预料的因素(如天气、自然灾害、交通问题等)需要变更旅游团的旅游计划、路线和活动日程时,一般会出现三种情况,针对不同情况要有灵活的应变措施:

第一节旅游活动计划和日程变更的处理

(一)缩短或取消在某地的游览时间

1.旅游团(者)在抵达时间延误,造成旅游时间缩短:

(1)仔细分析因延误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接待部门或公司计调报告,以便将情况尽快反馈给公司,找出补救措施。

(2)在外联或计调部门的协助下,安排落实该团交通、住宿、游览等事宜。

提醒有关人员与饭店、车队、餐厅联系及时办理退房、退餐、退车等一切相关事宜。

(3)讲解员应立即调整活动日程,压缩在每一景点的活动时间,尽量保证不减少计划内的游览项目。

2.旅游团者提前离开,造成游览时间缩短:

(1)立即与计调、领队商量、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立即调整活动时间,抓紧时间将计划内游览项目完成;若有困难,无法完成计划内所有游览项目,讲解员应选择最有代表性、最具特色的重点旅游景点,以求游客对游览景点有个基本的了解。

(2)做好游客的工作:

不要急于将旅游团提前离开的消息告诉旅游团(者),以免引起大哗。

待与领队、全陪制定新的游览方案后,找准时机向旅游团中有影响的游客实事求是的说明困难,诚恳地道歉,以求得谅解,并将变更后的安排向他们解释清楚,争取他们的认可和支持,最后分头做游客的工作。

(3)讲解员应通知公司计调部门或有关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如:

退饭店,退餐,退车等。

(4)给予游客适当的补偿:

必要时经接待社领导同意可采取加菜、风味餐、赠送小纪念品等物质补偿的办法。

如果旅游团的活动受到较大的影响,游客损失较大而引起强烈的不满时可请接待社领导出面表示歉意,并提出补偿办法。

(5)若旅游团(者)提前离开,全陪应立即报告公司,并通知一下站相关单位。

(二)延长旅游时间

游客提前抵达、或推迟离开都会造成延长游览时间而变更游览日程。

出现这种情况,地陪应该采取到下措施:

1.落实有关事宜:

与接待社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联系,重新落实旅游团(者)的用房、用餐、用车的情况。

2.迅速调整活动日程:

适当地延长在主要景点的游览时间。

经组团社同意后,酌情增加游览景点,努力使活动内容充实。

3.提醒接待有关人员通知一下站该团的日程变化。

4.在设计变更旅游计划时,讲解员要征求领队和全陪的建议和要求,共同商量,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在改变的旅游计划决定之后,应与领队、全陪商量好如何向团内游客解释说明,取得他们的谅解与支持。

(三)逗留时间不变,但被迫改变部分旅游计划

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外界客观原因造成。

如:

迷雾,维修改造进入危险阶段等。

这时导游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实事求是地将情况向游客讲清楚,求得谅解。

2.提出由另一景点代替的方案,与游客协商。

3.以精彩的导游讲解,热情的服务激起游客的游兴。

4.按照有关规定做些相应补偿,如:

用餐时适当地加菜,或将便餐改为风味餐,赠送小礼品等。

必要时,由旅行社领导出面,诚恳地向游客表示歉意,尽量让游客高高兴兴地离开。

有的时候,问题、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导游人员的责任,但导游人员是独立工作在旅游接待第一线的工作人员,负有帮助解决问题和协助处理事故的责任。

并且,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对问题和事故的处理,也是对导游人员工作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重大考验,处理得好,游客满意了,讲解人员的威信就会因此提高;反之,不仅游客不满,还可能留下隐患,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甚至会演变为恶劣事件。

因此,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出现问题、发生事故,不管责任在那一方,讲解人员都必须全力以赴,认真对待,及时、果断、合情合理地进行处理。

第二节旅游者走失的处理和预防

一、游客走失的预防

(一)做好提醒工作

提醒游客记住接待社的名称,旅行车的车号和标志,下榻饭店的名称、电话号码,带上饭店的店徽等。

团体游览时,讲解员要提醒游客不要走散;自由活动时,提醒游客不要走得太远;不要去热闹、拥挤、秩序混乱的地方。

(二)做好各项活动的安排和预报

在出发前或旅游车离开饭店后,讲解员要向游客报告一天的行程,上、下午游览点和吃中、晚餐餐厅的名称和地址。

到游览点后,在景点示意图前,地陪要向游客介绍游览线路,告知旅游车的停车地点,强调集合时间和地点,再次提醒旅游车的特征和车号。

(三)时刻和游客在一起,经常清点人数

(四)讲解员、全陪和领队应密切配合,全陪和领队要主动负责做好旅游团的断后工作

(五)讲解人员要以高超的导游技巧和丰富的讲解内容吸引游客。

二、游客走失的处理

(一)游客在旅游景点走失

1.了解情况,迅速寻找

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其他游客、景点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迅速寻找。

讲解员、全陪和领队要密切配合,一般情况下是全陪、领队分头去找,地陪带领其他游客继续游览。

2.寻求帮助

在经过认真寻找仍然找不到走失者后,应立即向游览地的派出所和管理部门求助,特别是面积大、范围广、进出口多的游览点,因寻找工作难度较大,争取当地有关部门的帮助尤其必要。

(可以通过广播寻找)

3.与饭店联系

在寻找过程中,导游人员可与饭店前台、楼层服务台联系,请他们注意该游客是否已经回到饭店。

4.向旅行社的报告

如采取了以上措施仍找不到走失的游客,讲解员应向旅行社及时报告并请示帮助,必要时请示领导,向公安部门报案。

5.做好善后工作

找到走失的游客后,讲解人员要做好善后工作,分析走失的原因。

如属导游人员的责任,导游人员应向游客赔礼道歉;如果责任在走失者,导游人员也不应指责或训斥对方,而应对其进行安慰,讲清利害关系,提醒以后注意。

6.写出事故报告

若发生严重的走失事故,讲解人员要写出书面报告,详细记述游客走失经过、寻找经过、走失原因、善后处理情况及游客的反映等。

(二)游客在自由活动时走失

1.立即报告接待社和公安部门

导游人员在得知游客自己在外出时走失,应立即报告旅行社领导,请求指示和帮助;通过有关部门向公安局管区派出所报案,并向公安部门提供走失者可辨认的特征。

2.做好善后工作

找到走失者,讲解人员应表示高兴;问清情况,安抚因走失而受惊吓的游客,必要时提出善意的批评,提醒其引以为戒,避免走失事故再次发生。

3.若游客走失后出现其他情况,应视具体情况作为治安事故或其他事故处理。

第三节旅游者患病、死亡问题的处理

一、游客患病的预防

1.游览项目选择有针对性。

在做准备工作时,应根据旅游团的信息材料,了解旅游团成员的年龄及旅游团其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选择适合这一年龄段游客的游览路线,如需爬山时,老年人多的团可选择平坦下山或下山。

2.安排活动日程要留有余地。

做到劳逸结合,使游客感到轻松愉快;不要将一天的游览活动安排的太多、太满;更不能将体力消耗大、游览项目多的景点集中安排,要有张在驰;晚间活动的时间不宜排得过长。

3.随时提醒游客注意饮食卫生,不要买小贩的食品,不要喝生水。

4.及时报告天气变化。

提醒游客随着天气的变化及时增减衣服,带雨具等。

尤其是炎热的夏季要注意防中暑。

二、游客患一般疾病的处理

经常有游客会在旅游期间感到身体不适或患一般疾病,如:

感冒、发烧、水土不服、晕车、失眠、便秘、腹泻等,这时导游员应该:

1.劝其及早就医,注意休息,不要强行游览

在游览过程中,讲解人员要观察游客的神态、气色,发现游客的病态时,应多加关心,照顾其做在较舒服的座位上,或留在饭店休息,但一定要通知饭店给予关照切不可劝其强行游览。

游客患一般疾病时,讲解人员应劝其及早去医院就医。

2.关心患病的游客

对因病没有参加游览活动,留在饭店休息的游客,导游人员要主动前去问候询问身体状况,以示关心。

必要时通知餐厅为其提供送餐服务。

3.需要时,讲解人员可陪同患者前往医院就医,但应向患者讲清楚,所需费用自理。

提醒其保存诊断证明和收据。

4.严禁导游人员擅自给患者用药。

三、游客突患重病的处理

(一)在前往景点途中突然患病

游客在去旅游景点的途中突然患病,导游人员应作到:

1.在征得患者、患者亲友或领队同意后,立即将患重病游客送往就近医院治疗,或拦截其他车辆将其送往医院。

必要时,暂时中止旅行,用旅游车将患者直接送往医院。

2.及时将情况通知接待社有关人员。

3.一般由全陪、领队、病人亲友同往医院。

如无全陪和领队,地陪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请求帮助。

(二)在参观游览时突然患病

1.不要搬动患病游客,让其就坐下或躺下。

(急救知识见第七章,第四节)

2.立即拨打电话叫救护车(医疗急救电话:

120)。

3.向景点工作人员或管理部门请求帮助。

4.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报告。

(三)在饭店突然患病

游客在饭店突患重病,先由饭店医务人员抢救,然后送往医院,并将其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在向异地转移途中突患重病

在乘飞机、火车、轮船前往下一站的途中游客突患重病:

1.全陪应请求乘务员帮助,在乘客中寻找从医人员。

2.通知下一站旅行社做好抢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处理要点

1.游客病危,需要送往急救中心或医院抢救时,需由患者家属、领队或患者亲友陪同前往。

2.如果患者是国际急救组织的投保者,导游人员应提醒其亲属或领队及时与该组织的代理机构联系。

3.在抢救过程中,需要领队或患者亲友在场,并详细记录患者患病前后的症状及治疗情况,并请公司领导到现场或与公司保持联系。

随时汇报患者情况。

4.如果需要做手术,须征得患者亲属的同意,如果亲属不在,需由领队同意并签字。

5.若患者病危,但亲属又不在身边时,讲解人员应提醒领队及时通知患者亲属。

如果患者亲属系外国人士,讲解员要提醒领队通知所在国使、领馆。

患者亲属到后,讲解人员要协助其解决生活方面的问题;若找不到亲属,一切按使、领馆的书面意见处理。

6.有关诊治、抢救或动手术的书面材料,应由主治医生出具证明并签字,要妥善保存。

7.讲解员应请求公司领导派人帮助照顾患者、办理医院的相关事宜,同时安排好旅游团继续按计划活动,不得将全团活动中断。

8.患者转危为安但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不能随团继续旅游,公司领导和导游人员(主要是讲解员)要不时去医院探望,帮助患者办理出院、回沪手续及交通票证等事宜。

9.患者住院和医疗费用自理。

如患者没钱看病,请领队或组团社、其家人或保险公司联系解决其费用问题。

10.患者在离团住院期间未享受的综合服务费,按协议规定处理。

患者亲属在处理问题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游客因病死亡的处理

游客在旅游期间不论什么原因导致死亡,都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

当出现游客死亡的情况时,讲解员应沉着冷静,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汇报,按有关规定办理善后事宜。

1.如果死者的亲属不在身边,应立即通知亲属前来处理后事;通知其亲属。

2.由参加抢救的医师向死者的亲属、领队及好友详细报告抢救经过,并出示“抢救工作报告”、“死亡诊断证明书”,由主治医生签字后盖章,复印后分别交给死者的亲属、领队或旅行社。

3.对死者一般不做尸体解剖,如果要求解剖尸体,应由死者的亲属或领队签字的书面请求,经医院和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如果死者属非正常死亡,导游人员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公安局和旅行社领导汇报,协助查明死因。

如需解剖尸体,要征得死者亲属和领队同意,并签字认可。

解剖后写出《尸体解剖报告》。

(无论属何种原因解剖尸体,都要写《尸体解剖报告》),此外,旅行社还应向司法机关办理《公证书》。

5.死亡原因确定后,在与领队、死者亲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请领队向全团宣布死亡原因及抢救、死亡经过情况。

6.遗体的处理,一般以火化为宜,遗体火化前,应由死者亲属或领队写出“火化申请书”并签字后进行火化。

7.死者遗体由领队、死者亲属护送火化后,火葬场死者《火化证明书》交给领队或死者亲属;

8.死者如在生前已办理人寿保险,我方应协助死者亲属办理人寿保险索赔、医疗费报销等有关证明。

9.出现因病死亡事件后,除领队、死者亲属和旅行社代表负责处理外,其余团员应当代理领队带领仍按原计划参观游览。

至于公司派何人处理死亡事故,何人负责团队游览活动,一律请示公司领导决定。

10.若死者亲属要求将遗体运回沪,除需办理上述手续外,还应由医院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并办理“尸体防腐证明书”、“装殓证明书”、灵柩要按有关规定包装运输,要用铁皮密封,外廓要包装结实。

11.由死者所属地区办理一张通行证,此证随灵柩通行。

12.有关抢救死者的医疗、火化、尸体运送、交通等各项费用,一律由死者亲属或该团队交付。

13.死者的遗物由其亲属或领队、死者生前好友代表、全陪共同清点造册,死出清单,清点人要在清单上一一签字,一式两份,签字人员分别保存。

遗物要交死者亲属有关人员。

接收遗物者应在收据上签字,收据上应注意接收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等。

处理要点提示:

在处理死亡事故时,应注意的问题是:

①必须有死者的亲属、领队、及公司有关领导在场,讲解人员和我方公司人员切忌单独行事。

②在有些环节还需公安局、旅游局、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在场。

每个重要环节应经得起事后查证并有文字根据。

③口头协议或承诺均属无效。

事故处理后,将全部报告、证明文件、清单及有关材料存档备单。

第四节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国家旅游局在《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

凡涉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均为旅游安全事故。

旅行社接待程中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等。

一、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的预防

1.司机开车时,讲解人员不要与司机聊天,以免分散其注意力;

2.安排游览日程时,在时间上要留在有余地,避免造成司机为抢时间、赶日程而违章超速行驶。

不催促司机开快车。

3.如遇天气不好(下雪、下雨下雾)、交通堵塞、路况不好、尤其是狭窄道路、山区行车时,讲解人员要主动提醒司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

4.如果天气恶劣,讲解员对日程安排可适当灵活,加以调整;如遇有道路不安全的情况,可以改变行程。

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5.阻止非本车司机开车。

提醒司机在工作期间不要饮酒。

如遇司机酒后开车,决不能迁就,讲解员要立即阻止,并向领导汇报,请求改派其他车辆或换司机。

6.提醒司机经常检查车辆,发现事故的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

1.立即组织抢救

讲解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并尽快让游客离开事故车辆。

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医疗救急中心电话:

120)或拦车将重伤员送往距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抢救。

2.立即报案,保护好现场(电话:

110)

事故发生后,不要在忙乱中破坏现场,要设法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交通、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报警台电话:

110),争取尽快派人来现场调查处理。

3.迅速向公司报告

讲解员应迅速向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报告,讲清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游客伤亡情况,请求派人前来帮助和指挥事故的处理,并要求派车把未伤和轻伤的游客接走送至饭店或继续旅游活动。

4.做好安抚工作

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将由交运公司和公司的领导出面处理。

导游人员在积极抢救、安置伤员的同时,做好其他游客的安抚工作,力争按计划继续进行参观游览活动。

待事故原因查清后,请公司领导出面向全体游客说明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5.请医院开出诊断和医疗证明书,并请公安局开具交通事故证明书,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6.写出书面报告

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需有关部门出具有关事故证明、调查结果,讲解人员要立即写出书面报告。

内容包括:

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和治疗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和诊断结果;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结果;受伤者及其他旅行者对处理的反映等。

书面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实事求是。

最好和领导联署。

二、治安事故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遇到坏人行凶、诈骗、偷窃、抢劫,导致游客身心及财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统称治安事故。

(一)治安事故的预防

讲解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时刻提高警惕,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防止治安事故的发生。

1.入住饭店时,讲解人员应建议游客将贵重财物存入饭店保险柜。

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或将大量现金放在客房内。

2.提醒游客不要将自己的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更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饭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自己的房间;尤其是夜间决不可贸然开门,以防意外;出入房间一定锁好门。

3.提醒游客不要在其它游客面前流落钱财。

4.每当离开游览车时,讲解人员都要提醒游客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

游客下车后,讲解人员要提醒司机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尽量不要走远。

5.在旅游景点活动中,讲解人员要始终和游客在一起,随时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发现可疑的人或在人多拥挤的地方,提醒游客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如:

不要在公共场合拿出钱包,最好不买小贩的东西(防止物品被小贩偷去),并随时清点人数。

6.汽车行驶途中,不得停车让非本车人员上车、搭车;若遇不明身份者拦车,讲解人员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二)治安事故的处理

讲解人员在陪同旅游团(者)参观游览的过程中,遇到此类治安事件的发生,必须挺身而出,全力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

决不能置身事外,更不能临阵脱逃。

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采取行动。

1.全力保护游客

遇到歹徒向游客行凶、抢劫,讲解人员应做到临危不惧,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奋力与坏人拼搏,勇敢地保护游客。

同时,立即将游客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在在场的群众和公安人员的帮助下缉拿罪犯,追回钱物,但也要防备犯罪分子携带凶器狗急跳墙。

所以,切不可鲁莽行事,要以游客的安全为重。

2.迅速抢救。

如果有游客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或送伤者去医院。

3.立即报警(电话:

110)

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公安局报警,如果罪犯已逃脱,导游人员要积极协助公安局破安。

要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作案人的特征,以及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向公安部门报告清楚。

4.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讲解人员在向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要向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报告。

如情况严重,请求领导前来指挥处理。

5.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治安事件发生后,讲解人员要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游客情绪,尽力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下去。

并在领导的指挥下,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受害者的补偿、索赔等各项善后事宜。

6.写出书面报告

事后,讲解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

三、火灾事故

(一)火灾事故的预防

1.做好提醒工作

提醒游客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要躺在床上吸烟;向游客讲清,在托运行李时应按运输部门有关规定去做,不得将不准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夹带在行李中。

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火灾。

2.熟悉饭店的安全出口和转移路线

讲解员带领游客住进饭店后,在介绍饭店内的服务设施时,必须介绍饭店楼层的太平门、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并提醒游客进入房间后,看懂房门上贴的安全转移路线示意图,掌握因一旦失火时应走的路线。

3.牢记火警电话(火警:

119)

讲解人员一定要牢记火警电话;掌握领队和全体游客的房间号码。

一旦火情发生,能及时通知游客。

(二)火灾事故的处理

万一发生了火灾,导游人员应: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游客;

3.配合工作人员,听从统一指挥,迅速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游客;

4.判断火情,引导自救。

如果情况危急,不能马上离开火灾现场或被困,讲解人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①千万不能让游客搭乘电梯或慌乱跳楼。

尤其是在三层以上的旅客,切记不要跳楼;②用湿毛巾后住口、鼻,尽量身体重心下移,使面部贴近墙壁、墙根、或地面;③必须穿过浓烟时,可用水将全身浇湿或披上用浸湿的衣被后住口鼻,贴近地面蹲行或爬行;④若身上着火了,可就地打滚,将火苗压灭,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⑤大火封门无法逃脱时,可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将门封堵塞严,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⑥当见到消防队来灭火时,可以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为信号,争取救援。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游客得救后,讲解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任者应迅速送医院,有人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游客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四、食物中毒

游客因食用变质或不干净的食物常会发生食物中毒。

其特点是:

潜伏期短,发病快,且常常集体发病,若抢救不及时会有生命危险。

(一)食物中毒的预防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导游人员应:

1.严格执行在旅游定点餐厅就餐的规定;

2.提醒游客不要在小摊上购买食物;

3.用餐时,若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讲解人员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面道歉,必要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二)食物中毒的处理

发现游客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

设法催吐,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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