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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公式

现金流量表编制公式

计算公式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五填列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并将计算结果与第四步公式得出的结果是否一致,如不相符,再进行检查,以求最终一致;

第六最后填列主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将计算结果与第四步公式计算的结果进行验证,如不相符,再进行检查,以求最终一致。

由于本项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是倒挤产生,因此主表和附加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相等的,从而快速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下面按以上顺序详细说明各项目的编制方法和公式:

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没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

+(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

+(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

+(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

+(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

+利息支出

+长期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

-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

+(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

-(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

-(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

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

=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

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

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

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

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

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

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

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

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

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

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

+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

+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

+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

+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

+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

+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

+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

+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

+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

+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

+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

-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2、收到的税费返还

=补贴收入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

+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

+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

+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

+(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

+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

+“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

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

+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

+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

+银行手续费

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兑损益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公式

一、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

如果借: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①与收回坏账无关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即:

存货本期贷方发生额-库存商品改变途减少数>+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期初数-应付账款期末数)

+(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

+(预付账款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

+库存商品盘亏损失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

-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

±特殊调整事项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

如果借: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

应付账款数、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

+(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附:

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

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

=短期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到期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到期收回)

+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本金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及利息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现金-相关费用的净额(包括灾害造成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损失收到的保险赔偿)(如为负数,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1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上述投资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按实际办理该项事项支付的现金(不包括固定资产借款利息资本化及融资租赁租赁费,其在筹资活动中反映)

1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期(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及手续费、佣金

1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股票债券收到的现金-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

不能减去支付的审计、咨询费用,其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16、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

1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如现金捐赠)

1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2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除上述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以外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赁租赁费)

 

现金流量表主表几个主要项目的审计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可以参照以下公式进行分析性复核: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收入)×1.17

+应收票据(期初-期末)

+应收账款(期初-期末)

+预收账款(期末-期初)

-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当期收到前期核销的坏账

-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

使用此公式时:

(1)如果公司销售的产品中包括零税率(如出口)、13%低税率的产品,则应剔除这一因素的影响;

(2)如果本期有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和应收账款核销、债务重组及应收款抵销应付款情况,应从公式中剔除;

(3)有外币账款形成的汇兑损失(减:

收益),也应从公式中剔除。

如果用公式法计算出的数据与企业的报表反映出的数有较大差异,则应提请企业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作出适当记录。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若收到的财政贴息或拨款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相关,则应列作“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妥。

 

现金流量表编制公式

一、经营活动

(一)收到现金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内容: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销项税金、销售材料、代购代销业务)

依据: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现金、银行存款

公式:

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金+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租金)

+应收帐款(初-末)

+应收票据(初-末)

+预收帐款(末-初)

+本期收回前期核销坏帐(本收本销不考虑)

-本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本期核销坏帐

-现金折扣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视同销售的销项税

-以物抵债的减少

+收到的补价

2、税费返还内容:

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

依据: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现金、银行存款

3、收到其他经营活动内容:

罚款收入、个人赔偿、经营租赁收入等

依据:

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现金、银行存款

(二)支付现金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内容: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扣除购货退回、含进项税)

依据:

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

公式:

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金+其他业务支出(不含租金)+存货(末-初)

+应付帐款(初-末)

+应付票据(初-末)

+预付帐款(末-初)

+存货损耗

+工程领用、投资、赞助的存货

-收到非现金抵债的存货

-成本中非物料消耗(人工、水电、折旧)

-接受投资、捐赠的存货

-视同购货的进项税

+支付的补价

2、支付职工内容:

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动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费(不含离退休人员,在其他)

依据:

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现金、银行存款

公式:

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工资及福利费

+应付工资减少(初-末)

+应付福利费减少(初-末)

3、支付的各项税费内容:

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四税”等各项税费(含属于的前期、本期、后期,不含计入资产的耕地占用税)

依据:

应交税金、管理费用(印花税)、现金、银行存款

公式: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已交增值税等

4、支付其他经营活动内容:

罚款支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支出、经营租赁支出等

依据:

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二、投资活动  

(一)收到现金

1、收回投资内容:

短期股权、短期债权;长期股权、长期债权本金(不含长债利息、非现金资产)

依据:

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

2、投资收益内容:

收到的股利、利息、利润(不含股票股利)

依据:

投资收益、现金、银行存款

3、处置长期资产内容: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包括保险赔偿;负数在“其他投资活动”反映

依据:

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

4、收到其他投资活动内容:

收回购买时宣告未付的股利及利息

依据: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现金、银行存款

(二)支付现金

1、购建长期资产内容: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期购建资产首期付款(不含以后期付款、利息资本化部分、融资租入资产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中)

依据: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2、支付投资内容:

进行股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支付的本金及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

依据:

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

3、支付其他投资活动内容:

支付购买股票时宣告未付的股利及利息

依据: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三、筹资活动

(一)收到现金

1、吸收投资内容:

发行股票、发行债券收入净值(扣除发行费用,不含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其他中)

依据:

实收资本、应付债券、现金、银行存款

2、收到借款内容:

举借各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 

依据: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

3、收到其他筹资活动内容:

接受现金捐赠等

依据:

资本公积、现金、银行存款

 

(二)支付现金

1、偿还债务内容:

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不含利息)

依据: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现金、银行存款

2、支付股利、利息、利润内容:

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股利、利息、利润

依据:

应付股利、长期借款、财务费用、现金、银行存款

3、支付其他筹资活动内容:

捐赠支出、融资租赁支出、企业直接支付的发行股票债券的审计、咨询等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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