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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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2、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日督导、周检查、月评比、期总结、周例会”的管理措施,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3、学校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4、搞好“食品卫生宣传周”(11)月的第一周)活动,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教育学生不购、不吃“三无”食品。
5、各学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关闭食品小卖部。
6、每月进行一次饭菜质量调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7、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堂、校外饮食摊点卫生安全的监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8、学校应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9、学校应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于管理造成事故或隐瞒不报的责任人要给于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档案,保证各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11、学校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学生就餐环境。
12、学校要依据有关法规和教育局管理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正村一中
2009、8、28
采购、索证、贮、留样制度
1、采购时,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正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2、采购时,应当向销售者索取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与所购食品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化验单等。
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必须载明产品的生产厂名、品名、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相应的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检验单位印章等内容,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索取的各种材料要归类装档。
3、食品存放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鼠迹、苍蝇、蝉螂等。
4、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有序摆放,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
5、食品贮存地方应当通风良好,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
6、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签,生食品、半成品个人生活用品。
7、食品留样,早、中、晚三餐应按品种分别藏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器内,并标明时间、品名,在冷藏条件下存放24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250克。
正村一中
2009、8、28
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
2、接触或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筐、盆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加工食品必须做熟,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食品,半成品或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食品在烹饪后到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的条件下存放。
5、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方可出售。
正村一中
2009、8、28
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餐饮具不得使用。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且餐饮具贮存柜上应有明显标记。
3、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
4、物理消毒(蒸气煮沸):
餐饮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
5、化学消毒:
餐饮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涤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
且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备混用。
正村一中
2009、8、28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食品收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素质和法律意识。
2、学校每月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一次,做到时间、人员、培训内容“三落实”。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学习记录。
4、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
5、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应当整理存档。
6、教育局每所8月18日配合食品监督中心对全县学校食品管理人员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正村一中
2009、8、28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应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之前应先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饰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
5、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可参加工作。
6、食常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正村一中
2009、8、28
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明确职责把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学校食的操作间、售饭间、主、副食原料库,要及时上锁,非工作人员未经充许不得擅自进入;
4、及时解决供需矛盾,利益之争,协调好各方面关系,避免投毒事件发生;
5、学校应设专人负责,严格管理杀虫、灭鼠药品,学校禁用剧毒鼠药。
6、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并给隐患责任人以警告,增强防投毒、防炎火、防一氧化碳、防液化气泄露等意识。
正村一中
2009、8、28
检查制度
按照新安县学校食堂检查评分标准
1、每周召开一次学生食堂从业人员例会,通报布置有关工作。
2、校长每周至少到学生食堂检查一次,主管校长每周至少到学生食堂检查二次,主管人员天天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食堂管理认真落实“日督导、周检查、月评比、期总结、周例会”制度,并建立健全档案。
4、每月检查评比一次,表先促差,奖优罚劣,检查结果例会及时通报。
5、每学期检查评比三次(期初、期中、期末),并按时公布检查结果。
正村一中
2009、8、28
报告制度
1、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在2小时内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2、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已造成食物中毒的应采取下列措施;
⑴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⑵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⑷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样品;
⑸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正村一中
2009、8、28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为副组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等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实行主、副食定点采购制度,同时还要加强主副食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和操作间、售饭间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售饭间和主副食原料库。
3、饭采留样。
不制作、出售凉菜。
生、熟菜案要分开,食堂各种用具标记要明显。
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
严防将腐料变质食品卖给学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食堂要有防蝇、防鼠、防尘措施,要有灭蝇灯和紫外线灯等消毒设施。
5、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讲座,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严防“病从口入”。
6、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首先应立即拨打电话“120”,同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教育行政部门。
县疾控中心电话67289370,县体育管理中心电话67257285,并在等待救护车到达事发现场之前做好以下准备:
⑴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⑵取出冰箱内的饭菜样品送检。
⑶对病人的呕吐物进行保留一并送检。
⑷及时了解同宿舍或共同进餐同学的发病情况,以及中毒人可能的毒物接触史,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⑸做好师生员工及家长的心理咨询工作。
正村一中
2009、8、28
学生食堂工作计划与制度
正村一中
20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