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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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方案
目录
一、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二、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制度
三、一学年的工作计划
四、当前学生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五、开展各类活动的初步想法
六、关于开展美食文化节的活动方案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学生会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做“四有”新人。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配合学院抓好校风、学风和创良好班风建设。
(三)充分发挥领导、老师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切实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积极为全院同学服务,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心声,以身作则、从严入手、求实创新。
(四)活跃和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组织各项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活动,努力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五) 立足本院的学生工作,加强与各兄弟学院之间的联系,开拓工作思路。
(六)指导、监督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在院党总支领导下,在院团总支直接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凡取得机电工程学院学籍的专科大学生(不含受留校察看处分并在察看期间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对本会的工作有讨论、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热情支持学生会工作的义务;
牢记校训,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六)有遵守本会章程,干部考核办法及评比总则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一节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院的最高权利机构,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11月份举行,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经学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报请
院党总支批准后,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学生会上一届工作报告;
(二)讨论决定学生会的工作评比总则;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委员;
审议通过大会决议;
第八条 在学生代表会召开期间,学生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在学代会职权范围内提出议案的权利。
所有议案应于学代会召开两周前向筹委会提出,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的议案由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答复;
(二)就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第九条 学生会代表亦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倾听学生会呼声,反映学生会要求,代表学生会意志;
(二) 按要求出席学代会,听从筹备委员会的安排;
(三) 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学生委员会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利机构。
学委会由学代会当选委员组成。
委员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公示,经学代会依照等额选举原则产生。
学委会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受学代会及原选举单位监督。
学委会委员在任期间由于毕业、转学、退学、休学、受处分等原因造成学委会空缺时,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学委会批准,免去其委员资格,并由原选举单位通过一定民主程序补选,新增补相等数额委员,并提请下次学代会追认。
学委会实行集体决策制。
委员会议应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
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学委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表决有效。
学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具体问题。
学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可增补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学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决议,决定在学生会工作范围内的有关重大事项;召集和筹备学代会;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
审议和通过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有关规定;
(五)审查和监督学生会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和决定;
(六)定期听取学委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对不能履行责任的委员提出批评或免去其委员资格;
(七)审议和通过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的免去和增补学生委员决定,并提请下一次学代会追认;
(八)讨论决定应当由学委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生会聘请学工科长及团总支书记作为指导老师。
第三节 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和常设权利机构。
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
主席团由学委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主席团成员到会才能召开。
主席团会议一般由学生会主席召集,特殊情况,三分之一以上主席团成员提议,可共同召集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决定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须半数以上现任主席团成员同意方有效。
第十四条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和学委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学委会决议,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讨论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有重大分歧,应提交学委会讨论决定;
(二)召集和筹备学委会;
(三)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必要时应提交学委会审议和通过;
(四)领导、协调和监督各基层组织的工作,定期把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向本院通报;
(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学生会职能机构的组建或撤消,以执行学代会决议和完成本会日常工作,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六)根据主席提议,调整和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提交学委会讨论通过;
(七)定期向学委会提交工作报告;
(八)决定聘请和解聘学生会其它成员;
(九)管理学生会经费;
(十)向院党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 主席团一般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宣传部、宿管部、保卫部、生活部、文艺部、期刊部、组织部、学习部、爱心工作部、文明监督部、实践部、创业部、体育部、。
第十六条 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最基本单位,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受学生会领导。
各班级委员会设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安全委员、生活委员(兼劳动委员)、文艺委员、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组织委员信息委员各1名,负责班级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班委会在认真完成学生会所交给任务的同时,要立足于本班开展各种适合班级同学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班委会应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优良学风、班风创建活动。
同时“创建文明班级月月评”将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优秀班级”的参考项目,各班要引起重视。
第十八条 班委会改选应事先向院学生会申请,报学生会备案。
没有特殊情况,院学生会须及时给予批复。
班委会工作情况应定期向院学生会汇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第四章 干部
第十九条 本会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执行和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学代会和主席团的监督;
(三)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品德优秀、成绩良好、团结同学、关心部员,处处以身作则,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有领导风范;
(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作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六)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七)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不良现象,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八)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第二十条学生会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免职:
(一)思想作风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领导,不接受学委会和主席团监督者;
(二)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做好本职工作者,在主席团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
(三)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的,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免职或劝其自动辞职;
(四)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给予警告不改者;
(五)在学习中出现两课以上(包括两门)不及格者;
(六)出现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
(七)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原则上通过选举产生,一律实行聘任制。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主要干部由学生会主席团在学委会委员中任命,特殊情况下,也可在非学委会委员中聘任。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要倾听学委会会员意见,并自觉接受学委会会员监督;每学期学生会对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向院党、团组织反馈;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干部,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的干部,学生会将给予批评和教育,并向院党、团组织和在学生会内部通报。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三条 本会活动经费每年由党、团组织根据学生会活动专项拨给,由主席团统一管理使用。
用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应发挥主动性,利用社会力量多渠道解决活动经费问题,如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二十五条 院学生会经费一般由本院解决。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每学年进行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每年度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须经学生会审批后方有效。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代会审议通过后实行,其解释权属学生会主席团,修改权属学代会。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五日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工作有序而高效地开展,使同学们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并且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机电学院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其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增强凝聚力和号召力,保持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员制度
1、凡学生会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及格现象发生。
2、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
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感化、影响、帮助周围的同学。
3、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组织和学生会委员会交给的任务,能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
组织各类学生活动。
4、学生会新成员在满足以上学习、思想、工作条件下由学生会通过纳新或竞聘产生。
二、活动组织流程
1、承办活动的部门应在活动前两周向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与经费预算表,在计划书中应写清活动目的、活动内容、经费来源、使用物品,预期效果、需要其他配合部门和各个事项的负责人等,在主席审核之后交由分团委老师批准,最后由主席签字存档。
活动举办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活动计划书进行。
在活动举办前要形成详细的职责表,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在活动举办前3天将所要宣传内容交至宣传部,并由该活动组织部门副部以上干部陪同完成宣传材料的制作,在2天内通知期刊部,由期刊部协同主办部门完成采访及后期资料的上传;
3、组织活动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要由部长向办公室提交活动总结与经费报账表,包括对活动的客观描述、亮点和缺点,活动的获奖名单,并总结经验教训,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本部门还必须存档一份,为学期末评选优秀部门做参考;
4、期刊部要在活动进行时和活动结束后在两天内将稿件上传至相关网站及报纸。
三、例会制度
例会对于保证各部门的正常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院干部例会每两至三周召开一次,各部门副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参加,各学生干部应提前10分钟到场。
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综合办公室负责点名并进行会议记录。
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部门两周开展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学院干部例会结束,各部门必须召开一次例会。
2、每次学院干部例会由综合办公室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
4、例会时,各与会学生干部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所有与会学生干部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5、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佩带工作证.(男生不穿背心,短裤,拖鞋;女生不穿吊带装,拖鞋.).
6、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及卫生,并在会议后予以打扫.
四、监督和考核制度
1、建档(干事考核)
对于每一名加入学生会的人员,均为其建立一份档案,包括工作档案和学习档案,部门设专人(副部)对干事进行工作记录、总结,以确认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一学年评定优秀干事的依据之一。
2、活动监督(部门考核)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学院各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综合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考评,各部门举办过的各项活动都必须提交到综合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统一上交到团委处,具体考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
具体如下:
1)学校的每次活动,其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载,活动或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载,并向办公室或团委上交活动总结。
2)综合办公室设专人对各次的活动纪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标准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果在一个学期内没有独立组织并策划成功活动者将予以批评,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部门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
每次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身体力行,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同时,还要对本部门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五、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是量化的管理标准,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由于各部门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不尽相同,故本制度由实施各部门灵活掌握。
1、惩处制度
1)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综合办公室者,相关负责人扣1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
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3)破坏学院各部门内部团结,影响团委形象者扣2分;
2、奖励规定
1)对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1分;
2)按时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加1分;
3)超额提前完成工作者,加0.5分;
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义务帮助其他部门工作者,加0.5分。
(一)、奖励制度
1、考核以部门为单位,每月末评选优秀部门,学期末被评为优秀部门次数最多的为本学期优秀部门,颁发奖状并在优秀干事评选中增加1个名额,学期优秀部门的部长副部长自动成为学生会优秀干部;
2、每月开全体会时现场投票、公开唱票,每个部门有一个投票权,主席团成员每人一个投票权。
每一票可投两个不同部门;
3、每个部门制定本部的干事考核办法,每月评出两个优秀干事,并报秘书处登记。
每个部门学期末累计被评为“优秀干事”最多的两名干事成为学生会优秀干事。
学期优秀部门可有三个名额;
4、每学期凡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违反制度受到批评的学生会成员,学期末由秘书处开会期间公布出来,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
5、每学期末学生会组织投票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
主席团成员及每个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均参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违反规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除外,)
(二)处罚措施
1、期末考试中出现两科及两科以上不及格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包括党内处分)者劝退(秘书处作好记录,并上报主席团和秘书长);2、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及时、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及不配合主席团安排的工作而因此受到团总支或主席团正式批评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造成责任事故者取消学期评优资格;3、活动后通讯于次日晚9:
30之前完成(由记者部承担),活动总结、工作简报于三天内上交至主席团。
不及时上交或不上交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
累计三次者取消学期评优资格(秘书处作好记录)。
六、学生会经费管理
1、学生会因工作所需的经费问题。
必须先向学生会主席汇报。
批准后方可向学校申请;2、学生会因工作所需报销的发票, 必须详细写明支出情况,帐目不清时由经手人负责;3、学生会物品均由学生会主席负责保管,并记录详细借入与借出情况,物品丢失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七、物品管理制1、学生会所有物品应在换届时清点交接,统一登记;2、各部门固定财产(如体育部体育用品,院旗、宣传部宣传用品等)由本部门保管使用;3、学生会财产登记流程:
副主席制作物品登记表,将每次购买的物品统一登记,包括消耗品、长期使用物品。
消耗品应登记以使用数量、未使用数量、状况说明;长期使用物品应登记数量、还可使用年限、物品现状等;学生会副主席制作物品使用登记表,各部门从副主席处支取、归还时做好记录,副主席定期3个月检查一次库存;4、如有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需在副主席处填写统一制式的借条,由副主席签字同意后,如有损坏须按原价赔偿;5、各部门应爱护所管理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主席团同意后由副主席安排修理。
如有恶意损坏财产者,一经查实即开除出学生会。
八、档案管理制度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
各级文件、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奖品、纪念品、重要书刊等;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
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主席团负责草拟;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门保管。
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由办公室存档。
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上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两天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4、副部长级以上学生会成员(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向主席团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主席团统一安排);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副主席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九、责任制度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交主席团。
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
如迟交,将扣除部长基本分2分,其他成员扣1分;缺交,部长扣4分,其他成员扣2分。
在每项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
十、干部聘用制度
1、各部部长由学代会竞选产生;
2、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并报送团委;
3、各部干事由学生会统一招,通过两轮面试最终产生;
4、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
5、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6、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7、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8、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十一、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申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申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十二、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扣0、5分/次,缺席扣1分/次;
2、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带扣除0、5分/次。
十三、申请制度
学生会各部长或成员需要展开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必须事先向上一级申请:
部内成员向副部长申请,副部长向部长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发动开展。
未经申请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将由擅自发动开展者负责与解释,主席团一概不予解释。
十四、投递箱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生会与各有关部门和同学们的联系,及时收集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学生会在学生会办公室门口设立“学生会信箱”,各有关部门,各班级或同学上交或领取材料时,可利用信箱。
十五、其他
1、经过讨论后的工作计划或立案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2、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会成员报由团委办公室酌情处理。
工作计划
十一月份
1、举办校运动会
2、举办党课学习班
3、配合保卫部做好寝室安全防火宣传
4、学生会制度的完善工作
十二月份
1、举办元旦晚会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培养考察推荐工作
三月份
1、制定2010年上半年团委、学生会工作计划
2、开展“三五”学雷锋系列活动
3、开展“三九”女生节
4、学生社团的注册
5、健全并落实学生会的各项制度
6、新学期团员注册、团费收缴等工作
四月份
1、举办“先进科技制造节”(校园歌手、演讲、宿舍之星、水果拼盘、为美食一条街取一个有意境的名字、日常生活知识问答、专业挂钩的活动等等)
2、举办篮球联赛(以寝室为单位三人斗牛、一二年级混打)
3、配合党校支部举办党课学习班
五月份
1、开展“五四”纪念活动
2、本年度“优秀团员”评选表彰工作
六月份
1、举办“社团活动月”系列活动
2、完成上半年团委学生会工作总结
3、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期末考试动员活动
4、应届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等各项工作
5、宿管部关于星级寝室的评选工作
七月份
1、招生、就业宣传等各项工作
九月份
1、例会
2、迎新生系统工作,班主任助理的面试工作
3、新生军训工作
4、预备党员宣誓
5、上学年优秀干事的总评
6、上学期有事干部的总评
7、加强大一新生早晚自修的管理,以及为英语B级考试做准备
8、保卫部的一个关于加强学生防盗意识,增强学生反锁意识,以免小偷进寝室。
9、保卫部的一个关于寝室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以及寝室大功率用电器的搜查工作
10、“迎新生,庆国庆”文艺晚会
11、学生会的招新工作,以及新干事的岗前培训工作(各部门自主开展)
十月份
1、“新生活动月”的开展
2、一年级新生篮球赛的举行
3、校运动会的前期筹备工作
4、由机电工程学院主办,创业部主办的一个大学生兼职招聘会
5、文明监督部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公益活动
6、师生篮球赛的举行
学生会工作存在的不足
1、学生会机构过于庞大,部门太多,不便于管理,少数部门副部长比较清闲,每个部门部长与副部长之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