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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将明码标价专家

银行收费将明码标价专家:

解决供需矛盾才是关键

2012-02-1114:

0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大中小】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

昨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表示,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商业银行自行制定的价格,必须“明码标价”,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附件: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三大部委出手加强银行业监督管理

  起草《办法》的总体思路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起草《办法》的总体思路为:

一是重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对商业银行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市场化定价的改革方向,鼓励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提供更多优质优价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金融需求;三是着重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要求商业银行履行明码标价和报告义务,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定价;四是加强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等。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办法》规定,除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应由商业银行总行(总公司)制定和调整。

分支机构不得违反总行(总公司)的规定,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

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30天向负责本机构法人监管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级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具体内容,并要求通过多种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商业银行应在其网点、网站等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和适用对象,所标示的价格应当相互吻合,真实一致。

商业银行设立新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至少于执行前1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和商业银行网站向社会公示。

  亮点细数

政府定价调整需征民意

一个银行全国收费需统一

调价应当提前公示

代收费不能加手续费

不明码标价将受罚

  专家解读:

治理银行乱收费解决供需矛盾是关键

专家媒体对三部委出台《商业银行服务

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映综述

近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表示,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商业银行自行制定的价格,必须“明码标价”,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一、银行服务价格制定更透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银行管理系主任何自云分析,与原来的《办法》相比,新版《办法》政府指导定价的范围缩小,这说明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制定更加公开透明,更重视知情权。

何自云指出,出台办法的目的不是要涨价或者降价,而是更注重价格制定的过程,更明确地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客户消费得明白。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将一些服务项目纳入政府定价、指导价范畴值得肯定。

在目前市场状况下,监管部门对一些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是遏制一些银行乱收费冲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

二、监管任重道远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谢太峰教授认为,银行行为不规范包括存贷款领域、服务收费领域,这些不规范行为的滋生的土壤我认为是多方面的。

仅仅靠这样一种运动式的、集中式的检查、监管,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原因在于在目前的情况下,很多滋生银行非正常经营行为的土壤的根本因素还没有消除,还是客观的存在的。

所以整个资金市场上,金融环境、社会环境可能使解决银行的经营非规范问题成为一个长期的任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指出,从目前草案看,确实存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太窄的情况。

草案较大篇幅规定的是银行制定收费该如何走程序,监管力度还太小,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银行滥收费问题。

对于哪些项目该纳入政府定价、指导价,是否该有一个更为明确、操作性更强的标准?

遴选政府定价、指导价银行服务项目是否也应该征求消费者意见?

“毕竟,收费收的是消费者的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征求消费者意见。

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市场调节价的约束不足,应该在市场调节价的调整或者提高中,设立制度加大金融消费者的话语权和谈判权。

三、解决供需矛盾是关键,基础服务应低收费或免费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以手续费及佣金为主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恰恰印证了我国银行业正在经历的转型。

而作为监管部门,未来可能更多地倾向于对收费情况的监管,使得服务供应和服务消费之间在价格方面能够更加平衡。

知名维权律师宋一欣认为,在持续负利率背景下,银行去年收入普遍有40%以上的高暴利增长,对此,应征收暴利税,同时,要加强银行各类账户的收费,不但是明码标价,监管处罚的问题,而是要建立禁收、限收、废止银行收费项目的国家规范与标准。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服务收费应合乎质价相符原则,以质定价,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带来实质性收益、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费。

郭田勇认为,对于针对广大公众的基础类金融服务应以低收费或免费为主,对于高端类、竞争性的中间业务应给予银行充分的自主定价权。

三、草案被指合法化高收费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业银行在除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外的服务项目的定价权,并给出了银行设立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明确“路径”。

长期关注银行收费问题的律师董正伟指出,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是对银行服务收费实行“报备制”,相较此前一些法律人士期待的“审批制”,监管力度小得“不是一点半点”。

征求意见稿并不能解决社会公众长期质疑的银行收费乱象;所谓“报告”“明码标价”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收费开绿灯,为收费合法化提供依据。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郑绪华律师说,征求意见稿未规定商业银行实行市场价时应遵守的必要性原则,即明确界定哪些服务项目属于不应该收费范畴,这样在执行阶段,容易给商业银行“可乘之机”,以实行市场价格的名义将很多本不该收费的项目变得合法化。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明码标价”式的市场价调节适用于充分竞争市场,目前我国银行业依然处于相对垄断,并非充分竞争,如果将银行市场假定为充分竞争市场来起草此办法,是会有偏差的。

在他看来,仅仅通过“明码标价”解决商业性、市场调节价的问题,力度远远不够。

针对备受公众争议的银行收费问题,10日晚间,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科学的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征集意见期间,消费者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出意见。

业内专家称,征求意见稿未提及如何减免此前备受争议的一些收费项目,因此有“避重就轻”之嫌,建议相关部门多倾听民众呼声,银行收费应更多让利于民。

此番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七章39条款。

其中,颇受关注的是第二章关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以及第三章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方面的内容。

这意味着,今后凡是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除此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就在前一天,银监会还出台《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重拳规范银行乱收费,涉及范围包括存贷挂钩、强制捆绑、高息揽存、擅自提价等消费者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同时要求4月1日起各银行对于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对于贷款业务,银监会提出七项禁止性规定,简称“七不准”,包括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

征集意见期间,消费者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出意见。

记者从广东银监局相关人士处获悉,此次征集意见涉及范围广泛,地方银行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也是被征集的对象,广东尚未收到银监会的正式公文,但已启动意见征集程序。

新华社(除署名外)

四大疑问

1、“明码标价”为收费开绿灯?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提出,根据商业银行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征求意见稿规定,“除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商业银行在提前30天或15天向相关部门报告后,可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业银行在除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外的服务项目的定价权,并给出了银行设立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明确“路径”。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政府对于银行收费的干预、监管力度还太小;而在市场调节价方面,给予银行自由调节空间过大。

长期关注银行收费问题的律师董正伟指出,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是对银行服务收费实行“报备制”,相较此前一些法律人士期待的“审批制”,监管力度小得“不是一点半点”。

征求意见稿并不能解决社会公众长期质疑的银行收费乱象;所谓“报告”“明码标价”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收费开绿灯,为收费合法化提供依据。

2、不该收费项目为何不明确?

近年来,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从数百种激增至数千种,收费标准也不断提高,尽管监管部门多次下文予以规范,银行收费冲动依然“势不可挡”。

“我最关心的是哪些不该收费的项目取消了,但是通篇读下来,基本都是关于银行如何实行市场定价的内容,涉及政府定价的范围非常小,连开户、存取款、转账这类基本服务都没纳入。

”广州退休教师梁方英女士说。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郑绪华律师说,征求意见稿未规定商业银行实行市场价时应遵守的必要性原则,即明确界定哪些服务项目属于不应该收费范畴,这样在执行阶段,容易给商业银行“可乘之机”,以实行市场价格的名义将很多本不该收费的项目变得合法化。

“商业银行在增加收费项目的同时,有很多服务项目是不是可以考虑减免收费或者不收费呢?

”梁方英女士说。

3、减免收费为何没有规定?

接受采访的消费者和专业人士普遍反映,征求意见稿缺乏如何减免收费的规定。

广州消费者刘威先生担心,在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尚未出台前,由于此规定以前的其他规定作废,只适用本规定,因此,银行可能会出台很多实行市场价格的服务项目,或者将原来不收费的项目“改头换面”继续收费。

“现在实体经济发展艰难、普通老百姓缺乏有效投资渠道,唯独商业银行独揽高额收益,希望银行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更多让利于民。

”广州消费者刘威说。

4、如何增强消费者话语权?

在39条法规中,有15条提及金融消费者。

这些条款规定以较大篇幅明确了银行对消费者须“明码标价”,消费者有权在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时中止服务等。

不过,征求意见稿仅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上提及要征求消费者意见;而对于银行可自行制定的市场调节价,未提及与金融消费者商量或征求消费者意见。

现实中,金融消费者对银行服务价格,尤其是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往往一头雾水。

唐女士通过一家商业银行向海外汇款200多美元,却被收取200元人民币汇款费用。

北京的金先生在为女儿办理出国留学存款证明时发现,办理一张存款证明,有的银行收费20元,有的则高达50元,而且,“如果一次性办理20份,也要按同样的价格收20份的钱。

唐女士和金先生都质疑,这到底是如何定价的,银行到底付出多少成本?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指出,一些银行在一些服务收费上“漫天要价”,与一直以来消费者在银行服务价格制定上缺乏话语权不无关系。

 

三大建议

不应收费项目应明确规定

一些法律界人士建议,征求意见稿有必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改进:

首先,提及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和收费标准时,应引入第三方中立机构的成本核算和听证程序;其次,应规定哪些或哪类项目不应收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商业银行巧立名目乱收费;第三,对商业银行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同时赋予金融消费者救济的权利和针对银行的惩罚性救济措施。

数字

数据显示,银行暴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大利差盘剥,我国的16家上市银行,去年前三个季度的净利差收入超过1.2万亿元,占营业总收入80%;二是手续费繁多,收费项目多达3000种,7年时间增加了10倍。

(新京报)

三部委公开征集民意整治银行乱收费能否见实效?

2012年02月11日16:

09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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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明码标价”式的市场价调节适用于充分竞争市场,目前我国银行业依然处于相对垄断,并非充分竞争,如果将银行市场假定为充分竞争市场来起草此办法,是会有偏差的。

在他看来,仅仅通过“明码标价”解决商业性、市场调节价的问题,力度远远不够。

长期关注银行收费问题的律师董正伟指出,目前的草案不但不能解决社会公众长期质疑的银行收费乱象;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收费打开绿灯,为收费合法化提供依据。

一些法律界人士建议,征求意见稿有必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改进:

首先,提及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和收费标准时,应引入第三方中立机构的成本核算和听证程序;其次,应规定哪些或哪类项目不应收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商业银行巧立名目乱收费;第三,对商业银行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同时赋予金融消费者救济的权利和针对银行的惩罚性救济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各类收费项目不下千余种,其中很多收费项目并无法律依据。

而银监会早前出台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只涉及了34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对于公众反映强烈的普通账户小额账户管理费、银行卡年费等项目却没有涉及。

“商业银行在增加收费项目的同时,有很多服务项目是不是可以考虑减免收费或者不收费呢?

”梁方英女士说。

民众期待银行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说,近年来,中间业务进一步提升了商业银行的整体利润水平。

在取得靓丽业绩的同时,银行应担当更多社会责任。

“出台征求意见稿体现了监管层和银行愿意倾听消费者呼声的姿态,但注重程序的同时,更应解决实际问题,就怕陷入‘走过场’的怪圈。

”彭澎说。

接受采访的消费者和专业人士普遍反映,征求意见稿强调给银行收费立规矩,把调高银行的收费标准至于公众参与监督之下,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这是好事。

但是缺乏如何减免收费的规定。

广州消费者刘威先生担心,在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尚未出台前,由于此规定以前的其他规定作废,只适用本规定,因此,银行可能会出台很多实行市场价格的服务项目,或者将原来不收费的项目“改头换面”继续收费。

“现在实体经济发展艰难、普通老百姓缺乏有效投资渠道,唯独商业银行独揽高额收益,希望银行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更多让利于民。

”广州消费者刘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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