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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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沙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我国的主要自然灾害,历次山洪灾害的惨痛教训及因之而付出的沉重代价告诉我们:
无论从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还是从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看,都必须加强对山洪灾害的抗御工作。
长期的实践证明:
搞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依靠社会多方面、多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为了提高我县抗御山洪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共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6、《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0、《沙县年鉴》(2015)
1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沙县受地貌构造影响,境内河网密布,具有树枝状的河流水系特征。
全县分布沙溪、东溪、豆士溪、南溪、马铺溪、畔溪六大水系,100km2以上的支流7条,水能蕴藏量可达23.52万kw。
境内河道受地貌控制,随着山峦起伏而蜿蜒曲折。
南部河流呈狭长型,北部河流则呈扁圆型。
各主要河流均注入沙溪。
河床具有比降大,沿程宽窄不一,自然无序特性。
河床组成差异大,河源段多为基岩,沙量少,中下游多为卵砾沙土质,淤积厚,含沙量大。
河床边界条件复杂多样,既有裸露的基岩,也有卵砾石土质,还有沙土夹层等等。
水流条件呈暴涨暴落山洪特性,紊动强度大,挟沙石力强,破坏力也大。
一、沙溪
沙溪系闽江支流,也是沙县境内最大的河流。
它发源于建宁县均口和宁化县泉上的山脉,由西南向东北横贯县境,至南平与富屯溪会合,形成闽江干流。
该河长322km,境内河段56km,境内流域面积1802.79km2。
其河床宽,水量大,洪水持续时间长,涨退比较平缓,具有一般大河的水文特性,水中泥沙含量随水流的变化而变化。
沙县(西桥)站悬移质多年平均含量为0.127kg/m3。
沙溪水能丰富,境内已建成投产梯级电站三座,总装机10.76万kw。
其中沙县城关水电公司装机4.8万kw,库容1436万m3,于2002年建成投产;高砂水电公司装机5万kw,库容4000万m3,于1996年建成投产;高砂官蟹电站装机9600kw,库容650万m3,于2000年建成投产。
城关、高砂、官蟹电站分别建成300T级船闸,确保通航。
沙溪沿岸分布凤岗、虬江、高砂、青州四个乡(镇、街道),水系发育,人口密集。
其中凤岗和虬江是县政府所在地,总人口已达到39。
2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42%。
城区可利用面积56km2,已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面积18km2)、金古工业集中区,高砂、青州等7个乡(镇)工业集中区。
流域内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是三明—沙县经济繁荣带的重要组成部份。
二、东溪
东溪是沙溪在沙县境内一大支流,河长63km,流域面积949km2,境内有822.5km2,它分别由富口溪、夏茂溪和高桥溪三支流组成。
富口溪发源于明溪县东北部的七姑山;夏茂溪发源于本县夏茂镇西北部的雪峰山,高桥溪发源于本县高桥镇东北部的天台山,三条支流汇合南下注入沙溪。
东溪河系发育,径流系数大,多年平均流量29.64m2/秒,但坡降平缓,特别是中下游河宽水浅、漫滩较多,可利用水能资源相对较少。
洪水期常使沙溪干流产生变动回水,河床泥沙淤积层较厚。
流域内建成投产电站42座,总装机14865kw,多数在河源段。
其中:
夏茂洋邦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2.5km2,总库容830万m3,有效库容633万m3;高桥曹地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9.8km2,总库容632万m3,有效库容539万m3。
东溪流域地理条件特殊,微丘之中夹杂冲积平地,因而地势平坦。
分布有夏茂、富口、高桥三镇,总人口近8万人。
由于地理环境等因素,流域内宜于农耕,是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夏茂、高桥,农业生产初具规模,经济作物品种丰富,水利设施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较多。
三、豆士溪
豆士溪(又名洛溪),它发源于本县湖源乡东南的大帽山,全长41.7km,流域面积306.9km2,由南向北流入沙溪。
该溪河道坡降大,切割深,上下游落差587.5余米,水能资源丰富。
由于水流湍急,冲刷力大,河床多为卵砾石块,泥沙极少。
上游官昌水库控制流域面积80km2,总库容2240万m3,有效库容2084万m3,已建成投产梯级电站4座,总装机1.36万kw,受官昌水库调节,经济效益较好。
流域内分布大洛、湖源、南霞三个乡(镇),总人口2.2万人。
由于多山,居民居住较分散,山地以发展毛竹和反季节蔬菜为主,谷间平地则以水稻制种闻名。
四、南溪
南溪发源于本县南阳乡南部的大华山,河长22km,流域面积109km2。
源头建有大华山水库,集雨面积4.2km2,总库容247万m3,有效库容219万m3。
由南向北流入沙溪。
南溪坡降平缓,可利用水能较少,其主要功能是排洪和灌溉。
流域内南阳乡(虬江街道一部份)总人口1.8万人。
受地质条件和人类活动双重影响,使沙土质的山丘地表造成大面积冲刷,水土流失较严重,河床泥沙流程不稳定,河床逐年抬高,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五、马铺溪
马铺溪发源于本县郑湖乡东南的金峰山,河长29km,流域面积143km2。
由南向北流入沙溪。
该溪属狭谷河流,基岩裸露明显,水流冲刷力强,砂石淤积较少,上下游落差825米,可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丰富,已建成投产电站14处,装机7995kw。
六、畔溪
畔溪发源于凤岗际岩村狮子峰北麓,由西向东至仙洲与东溪汇合后注入沙溪。
畔溪主河道全长20km,集雨面积65.9km2,河道平均坡降16.7‰,支流众多,水资源较为丰富。
畔溪流域属于低山、丘陵地形,中上游为中低山地形,溪流深切,下游为丘陵地带,总的地势为自西北向东南方向倾斜,最高峰为西部的狮子峰,海拔1007.4m,绝大部分为低山丘陵,高程多在500m以下。
马岩水库位于畔溪中游,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4.6km2,主河道长10.98km,河道平均坡降25.77‰。
2.1.2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沙县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具海洋性向内陆性气候过渡特点,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夏长冬短,春秋平分,干湿明显,春夏之间多阴雨连绵,秋冬多晴天,多年平均气温19.6℃,7月最高月平均气温为35.3℃,1月最低月平均气温为4.9℃,年极端最高气温40.1℃,最低气温-7.1℃,年无霜期平均300天,年日照时数达1878小时。
由于特定地理条件和受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地域雨量充沛,年内雨量集中在4-6月份,约占全年60%,特别是5-6月份雨量最多,3-6月份冷暖气团常在流域上空交绥,容易形成大面积暴雨,7-9月份受东南沿海强台风或其它天气形势的影响也会产生大面积暴雨。
从历史和近几年所记载资料看,发生洪水的月份基本在5-6月份,这与上述降雨量集中的月份和暴雨形成的月份是相同的。
沙县地域广,山洪暴发一般是峰高浪大,历时长(约1-3天),这是造成山洪灾害的重要原因。
2.1.3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
沙县介于武夷山和戴云山两大山脉之间,受其控制,地势由两侧向中部倾斜,较高山峰大部份分布在西北部和东南部,形成两大处大致平行座北向东延伸的中山区山脉。
西北部山脉由将乐烧香岐入境,经雪峰山、天湖仔到天台山,最高峰雪峰山海拔1299米;东南部山脉由大田县五马槽入境,往东北经补锅洞、乌石顶到南阳的长山坑后山,最高峰罗钹顶海拔1537米;县内最低洼谷地是青州洽湖,海拔80米,相对高差1457米,具有山区县的普遍特征。
中山区的外围为低山区,县境中部属广阔丘陵区,是居民生产生活的主要栖居地。
沙溪河呈南西——北东流向,斜贯中部。
其支流发育,主要有东溪,豆士溪等。
形成山峦起伏,沟谷纵横,山间河谷坐落其间的地貌景观。
沙县地层发育,不同时代地层分布面积716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39.4%。
其中以元古代中深变质岩系和中生代红色陆相火山沉积岩为主,局部可见寒武系变质细碎屑岩。
侵入岩分布面积共101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1面积56.45%,其中以晚侏罗世钾花岗岩类占优势,志留纪花岗岩类次之,白垩纪及三叠纪侵入岩较少。
时代较新的花岗岩类岩性坚硬,多参与组成境内千米以上山峰。
沙县境内岩体主要为块状坚硬岩组(包括花岗岩组、火山岩组、变粒岩组及石英砂砾岩组)、中厚层较硬岩组(包括砂砾岩组、石灰岩组)、较软岩组(云母石英片岩、千枚岩组、中薄层夹泥岩较软粉砂岩组)。
土体主要为砂卵石、中细砂双层土体、粘性土单层土体。
2012年福建省卫星遥感调查,沙县水土流失面积为133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1%。
其中:
轻度流失6505公顷,中度流失5372公顷,强度流失1369公顷,极强度流失100公顷。
2.2经济社会情况
沙县位于福建省中部,沙溪河下游。
东邻尤溪、南平,南接大田,西靠三明、明溪,北连顺昌、将乐。
全县总面积1815平方公里,辖6镇4乡2街道,183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6.65万人。
全县现有耕地面积19.58万亩,有林地221.67万亩,森林覆盖率76.3%。
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95亿元,年增长率为8.5%。
其中:
第一产业为27.09亿元,年增长率为5.1%;第二产业为102.73亿元,年增长率为9.8%;第三产业为61.19亿元,年增长率为8.3%。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4705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375元。
沙县矿藏资源丰富,以非金属矿为主,已探明大、中型矿床各2处,小型矿产15处,具有一定储量和开采价值的矿藏有石灰石、钾长石、砖瓦粘土、高岭土、石英石等。
沙县历史上以盛产杉、松、竹、笋干、茶叶、晒烟著称,素有“金沙县”之称。
2.3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历史山洪灾害情况,类型和易发区
据《沙县志》载:
沙县城区在历史上曾发生多次较大的洪涝灾害。
有关史实记载,自公元767年到1976年的1110年间共有暴雨,特大洪水共50多次,平均二十年左右一次,连续发生二年大洪涝灾害的有4次,一般在3-5年间便有一次大洪水。
其中较大洪水年份有:
1556年、1574年、1764年、1800年、1876年、1915年、1920年、1964年、1994年、2010年等。
据《沙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资料统计,截至2012年,全县共有23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2074户,10578人。
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的地质灾害已造成45人死亡,毁房2730间,直接损失千万元。
历史的山洪灾害主要有洪水、泥石流、滑坡等。
沙县各乡镇属山区丘陵地形,一下暴雨,就容易发生山洪灾害,发生的地点以高砂、高桥、南霞、大洛4个乡镇最为严重,其次是富口、青州、虬江、夏茂和湖源,山洪灾害发生的频率呈现越来越频繁趋势。
2.3.2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一、山洪灾害的成因
1、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因素,在建设中,任意沿河弃土、弃渣,致使河道缩窄,洪水位提高,扩大了洪灾面积。
多数村民削坡建房形成人工高陡边坡,过度的开垦开荒,容易引起山洪灾害。
2、地形地貌控制因素,我县山洪灾害多发生在25°-40°低山—丘陵区、河道狭窄和地势低洼区。
3、地质结构影响因素,受灾点主要分布于花岗岩区和变质岩区,上部土层较厚较松,往往容易造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二、山洪灾害的特点
1、山洪灾害来得快,历时短。
山洪灾害由于受地质结构影响和它本身的特点,在各个乡镇的历史灾害中,呈现出来得快,历时短的特点。
2、山洪灾害来得迅猛,灾情无法预测。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局限性和气候的多变性,山洪灾害往往无法预测。
3、山洪灾害危害大,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频繁。
从近几年发生的山洪灾害看,山洪灾害的危害越来越大,出现的频率更加频繁。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防灾知识宣传中,我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宣传单、闭路电视、宣传标语等,各乡镇完成了水库出险预案、地质灾害预案和山洪预案的编制,建立了通信和预警报系统。
在山洪灾害的非工程措施中,各乡镇普遍存在通讯和预警报系统比较薄弱,设施不足等问题。
2.4.2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全县的防灾工程措施中,对容易产生山洪的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地带,也相应采取建成水库削弱洪峰,种植树木和草皮,削坡加固等措施,来防止和减少山洪灾害的发生。
全县共有水库43座,其中:
中型水库一座,小
(一)库5座,小
(二)库37座。
至2011年,全社会累计投入水土治理资金3405.2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600公顷。
其中,实施工程措施239处,封禁治理12047公顷,造水保林6204公顷,种草104公顷,经济林果3194公顷,其他植物措施3970公顷。
到2011年底全县还有1.33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尚未进行治理。
第三章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3.2“两区”的基本情况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见附表。
各乡镇的山洪灾害风险图和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见各乡镇的山洪预案。
第四章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指挥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组。
4.2职责和分工
监测组:
负责监测辖区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由水利局、水文站、气象局、国土局抽调人员组成。
信息组:
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由县政府办、县防汛办、水利局、广播电视台、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效能办抽调人员组成。
转移组: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由县人武部、水利局、国土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卫计局、广播电视台、农业局、林业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抽调人员组成。
调度组:
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由县防汛办、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县供电公司、高砂水电公司、城关水电公司抽调人员组成。
保障组:
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卫生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由县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卫计局、国土局、粮食局、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
各成员单位职责: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至少有一位副指挥到指挥部坐镇指挥,必要时指挥长亲自坐镇指挥;由指挥或受委托的副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宣布进行紧急防灾期的动议,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签发进入紧急防灾期的命令,并紧急部署防洪抗灾工作;召集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指挥部协同指挥,特别是协调指挥驻沙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
2、县政府办
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协调驻沙部队、各部门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代表指挥部或县政府,向兄弟县市或省有关部门请求兵力、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乡镇有关困难。
3、县防汛办
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发布防御暴雨、洪水的通报、通知;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向指挥部提出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建议;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认真做好有关中小型发电水库的科学调度,对流域内其它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实行严密监视;提出重点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防御建议;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出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建议。
4、县气象局
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分析可能降雨的重点区域天气发展趋势;向县政府办和县防汛办报告暴雨实况和预报情况;必要时参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溪河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并加密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
5、县水文局
收集汇总有关河流水文站点的实时雨情、水情;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对洪水进行沿程滚动预报;向社会发布洪水信息或警报;及时向县政府办和县防汛办报告暴雨洪水实况(绝对值、相对值和相应频率)及沙溪河控制站的洪水预报;必要时参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溪河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并加密对洪水的监测和预报。
6、县人武部
协调部署驻沙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向县委、县政府和指挥部报告各部队投入防洪兵力,部署到位和运作情况。
派出领导到指挥部协助指挥工作,必要时协同指挥部和县政府办向省市申请抗洪兵力和装备支持。
应指挥部或乡(镇)政府的请求,协调和部署驻沙解放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7、武警沙县中队、消防大队
参与指挥部的会商部署等研究决策。
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组织预备队增援重灾区;派出领导到指挥部协助指挥工作。
8、县水利局
了解主要河流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部署各级水利部门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监控重点病险水库、闸坝与堤防,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重大问题,派员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溪河水库防洪调度工作;必要时向有关流域管理机构请求派出防汛专家组;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乡村生活生产供水;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9、县供电公司
部署电力部门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优先保障防洪抢险用电。
组织部署电力线路抢修,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10、高砂水电公司、城关水电公司
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实时雨情、水情和出、入库洪水预报;必要时派出领导、专家到指挥部协助发电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11、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通行。
部署指导协调灾区抢修国、省主干线(公路及重要线路)水毁路段的修复。
12、县地方海事处
做好防漂船预案及其实施。
13、县火车站
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加强发洪区域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险情和隐患。
迅速组织疏散滞留的旅客,尽快恢复水毁的路段。
14、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部署通讯保障工作,组织准备防汛应急机动通讯设备和队伍;确保党、政、军、防汛等有关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通讯设备和队伍前往发洪地区。
组织部署通讯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对外联系。
15、县国土局
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及房前屋后危险性斜坡的巡查、监测和值守力量;掌握重点地区的地质险情态势,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指挥部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理动态;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16、县林业局
做好本系统防洪工作,转移江河边和低洼地带的库存木材;指挥协调本系统参加抢险救灾服务,抢修水毁林区道路,尽快恢复林区生产。
17、县广播电视台
及时播发县气象局和县水文站的有关暴雨、洪水警报;播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部署;报道灾情和防汛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
18、县教育局
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学校和在校学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19、县民政局
做好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
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掌握各地灾民安置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协助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必要时,代县政府草拟灾情报告,是否划于广电局,组织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做好向省市汇报准备。
20、县卫计局
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医疗器具、药品和医务人员;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区防疫、治病;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向外公布灾区疫情。
21、县公安局
组织公安队伍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22、县农办、农业局
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23、县财政局
统筹安排县级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局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省市资金支持。
24、县经信局
部署各企业单位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指挥协调系统内有关单位为防汛抢险救灾服务。
25、县效能办
协助做好洪涝灾害的信息沟通工作;防汛办监督有关部门的值班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
26、县发改局
协助做好转移群众的保障工作;做好灾后的建设工程计划等工作。
27、县粮食局
做好灾区的粮食调运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物质麻袋的代储工作,协助做好转移群众的保障工作。
28、县住建局
紧急部署各有关下属单位采取防灾保安应急措施;协助做好危险区人员的转移工作。
29、县旅游局
做好辖区内的旅游景点和旅游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
30、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搞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山洪灾害调查、防治工作。
在山洪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巡回检查,如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在山洪灾害即将发生时,及时动员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如遇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在山洪灾害发生后,及时指挥抢救并将灾情汇总上报。
31、各山洪灾害隐患点村委会
各山洪灾害隐患点的村委会负责山洪灾害点的监测、警报工作,村主任是监测负责人。
如发生山洪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应及时上报,协助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各山洪灾害点的村民是该山洪灾害点的义务观测员,如遇山洪灾害发生,应及时上报村委会,然后逐级上报。
如遇重大情况,可直接向乡(镇、街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
第五章监测预测
5.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的降雨情况,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为60mm。
但各乡镇的地形不一,而且和前期降雨量有很大的关系,具体以各乡镇山洪预案和实际监测为准。
5.2实时监测
每一个危险区都必须进行实时监测,监测内容为辖区内的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监测必须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责令各级负责人,迅速发现险情并及时上报,降低灾害损失程度。
5.3通信
县乡之间的通信主要采用电话、传真、互联网网络、卫星电话等方式进行,乡村之间的通信主要采用电话进行,村和农户采用电话、锣鼓号方式进行。
5.4预报预警
气象预报由气象局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由县水文局发布;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由水利局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由国土局发布。
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
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