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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单元9环境陶冶

学习单元9环境陶冶

【学习目标】

主要是了解环境陶冶的内涵和任务;懂得环境陶冶的工作流程,了解监区改造环境布置的特点、规律和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的知识原理和岗位职责要求,组织开展环境陶冶教育活动,布置适宜罪犯改造的监区环境。

服刑人员文化节

【知识储备】

知识储备8环境陶冶的概念和任务

一、环境陶冶的概念

环境陶冶的基本原理是教育者自觉地利用环境对受教育者进行积极影响,即有目的有计划地设置和利用各种情感和环境因素,让受教育者受到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影响、感化和熏陶。

因此,环境陶冶教育也称为“隐性教育”、“陶冶教育”或“环境教育”。

对罪犯的环境陶冶主要有物质性环境陶冶、制度性环境陶冶和行为性环境陶冶。

是监狱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为矫正罪犯不良习气、培养罪犯健全人格、促进罪犯身心健康和发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而开展的文化宣传活动、文艺体育活动、艺术和美育活动,以及监狱主体建筑、文化设施、美化物态、规章制度等。

在罪犯教育过程中,环境陶冶教育工作的开展,通常是以监区文化建设为载体,其内容主要包括:

组织罪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等活动,创造有益于罪犯身心健康和发展的改造环境;办好图书室、阅览室、墙报、黑板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读书、评报活动,监狱图书室藏书人均不少于10本;根据自身情况,成立多种形式的文艺表演队、体育运动队等,组织罪犯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根据条件,组织罪犯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开展艺术和美育教育;建立电化教育系统、广播室,各分监区要配备电视,组织罪犯收听、收看新闻及其他有益于罪犯改造的广播、影视节目;根据教育改造罪犯的需要,美化监区环境,规范监区环境布置;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以及每月的第一天,组织罪犯参加升挂国旗仪式。

二、环境陶冶的任务

环境陶冶教育工作任务主要有对罪犯的认识导向、情感陶冶和行为规范等三个方面。

(一)认识导向

健康文明的监区文化蕴藏着明确的改造目标、良好的道德规范和抑恶扬善的改造风尚。

使罪犯置身于这种氛围,可以激发其对改造、对生活的信心,减少或消除消极情绪,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通过借助语言、文学、体育、艺术等工具,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倡导优良的风气,对罪犯进行熏陶和感染,使他们在一种不知不觉的氛围中,自我感受和领悟“做什么”和“怎么做”,从而发挥环境陶冶的认识导向作用。

(二)情感陶冶

一个环境建设好的监狱,透露出浓烈的文化气息和生机活力,它体现出罪犯教育者的价值取向、志趣爱好及文化素养,不仅使罪犯得到美的享受,而且使罪犯获得熏陶和感染,深刻地影响着罪犯的思想品德、生活行为方式的选择。

通过美化监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借助美的事物、美的情境,激起罪犯对美的情感体验,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并自觉约束自己不合乎道德的行为。

(三)行为规范

监狱建立的学籍管理制度、活动管理制度、生活秩序和环境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以及“三课教育”管理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等制度文化形成的罪犯教育氛围,必然起到指向、约束、矫正、激励、整合与保障作用。

同时,监狱一系列健康的、积极的、丰富多彩的监区文化,对罪犯健康人格的形成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起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方面,狱内各种文化载体所迸发的启迪能量,对罪犯不仅能起到警示、教育、引导和抑制作用,而且也能激发起上进心理,促使他们积极改造,早日成为守法公民和有用之人。

另一方面,通过监区文化建设因势利导地疏导罪犯心理,逐渐淡化或减轻因刑罚而造成的紧张与痛苦心理,从而使罪犯逐步适应狱内的改造生活,规范服刑行为,走上改恶从善之路。

[学习情境]

学习情境35组织开展监区文化宣传活动

一、组织罪犯读书、评报

(一)组织罪犯读书

在罪犯中开展读书活动,通过读、写、感,提升罪犯自身的素质和形成社会、生活新的认识,是鼓励罪犯自觉改造,稳定罪犯情绪,提升罪犯服刑素质和培育良好的精神情操的有效途径。

主要工作过程环节有:

1、组织。

监区应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和活动的评价工作。

机构成员要经常深入罪犯,通过个别交流、座谈讨论等途径切实掌握罪犯的需求动态,确定读书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计划。

在具体实施上,既可以以监舍成员或互监小组为单位,组织所有罪犯进行读书,由文化程度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罪犯负责朗读,其他罪犯认真倾听;也可以通过成立读书兴趣小组的形式,由罪犯自发成立相应的读书兴趣小组,开展读书活动。

2、宣传。

绝大多数罪犯文化程度较低,不会主动热情投入。

应借助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读书氛围。

并通过阶段性的评比,把活动引向深入,提高罪犯的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

3、辅助。

通过大型图书进大墙、开办图书超市、举办赠书仪式、举办读书讲座、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心理咨询等配套辅助性活动,丰富读书活动内容,激发罪犯的兴趣。

4、展示。

通过举办读书演讲比赛、辩论比赛、写作比赛等竞赛活动,为罪犯提供展现自我的平台,尽情抒发感情,探讨个人的社会认知,悔悟罪行,提升罪恶感,促进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形成。

5、总结。

通过组织罪犯读书汇报会,让罪犯交流读书心得体会,普遍受到教育。

(二)组织罪犯评报

一般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开展。

主要工作过程环节有:

1、确定主题。

在开展评报活动前,负责组织评报活动的民警对所评报刊的内容要有一个全面的、深入的、细致的了解,应非常明确,通过这次评报活动应收到什么效果,达到什么目的。

根据改造罪犯需要,确定主题罪犯评报主题,并做好活动方案。

2、组织学习。

组织罪犯认真学习报刊上的有关文章作品,并通过导读帮助,突出重点内容,使他们对报刊的内容有一个正面的理解和正确认识,以便在评报中一方面能把握总体方向。

必要时,可以组织罪犯收听收看视听资料,加强学习效果。

3、撰写体会。

让罪犯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4、讨论交流。

组织罪犯开展小组专题讨论,谈体会,说感受,相互启迪,深化理解。

5、总结提高。

通过对罪犯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专项评比,民警就罪犯讨论情况作中心发言,评报活动回顾总结,监狱小报专版宣传等形式进行总结提高。

二、组织罪犯收听、收看广播、影视节目

组织罪犯收听、收看广播、影视节目要做到:

1、广播站、电视室的钥匙应牢牢地掌控在民警的手中,切忌将广播站、电视室的钥匙交由罪犯保管。

组织罪犯收听广播新闻、广播节目、监狱(监区)领导讲话或通过广播对罪犯进行教育和心理干涉等,都必须由当班民警组织罪犯集中收听,罪犯应严格按规定的位置就座。

收听结束后,当班民警应作简明扼要的小结,然后布置罪犯进行小组讨论。

2、每天晚上7点,应由当班民警准时组织罪犯集中收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罪犯在收听、收看广播、影视节目时,应严格按规定的位置就座。

3、应有选择性地组织罪犯收看电视节目和电影,这些影视节目既包括对罪犯有教育意义、能激发罪犯积极向上的、也包括能使罪犯学到职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当然也包括一些纯娱乐性的、丰富罪犯业余生活的。

在组织罪犯收听、收看广播、影视节目时,当班民警必须全部到岗到位,由民警指挥组织罪犯集队入场,并严格按规定的位置就座。

防止罪犯起哄和聚众闹事。

对一些影响较大,能触及罪犯心灵的广播、影视节目,在组织罪犯收听、收看后,还可以组织罪犯写心得,谈体会,开展小组讨论,以巩固和扩大教育的效果。

三、组织罪犯升挂国旗仪式

组织罪犯升挂国旗仪式,是一件十分庄严、神圣的大事,必须周密安排。

1、根据《国旗法》,升挂国旗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举行升旗仪式。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挂国旗仪式。

举行升挂国旗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2)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外。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3)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

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行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和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降下时,应当行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4)不得升挂破损、污损、退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2、各监狱和监区必须相应组织成立一支专业的升挂国旗的旗队。

有条件的监区最好选择一些年富力强且以前在部队服役过的民警担任旗手和护旗手(当然如果条件不具备,也可以选择一些年富力强且以前在部队服役过的罪犯担任旗手和护旗手)。

旗队必须进行定期的、严格的训练,训练内容和方法可以参照北京天安门广场国旗护卫队的训练内容和方法来实施,以适应每次升挂国旗仪式的需要。

3、入监队和各监区每周都应组织罪犯唱国歌,并把国歌作为每次大合唱比赛的指定歌曲,这样在升挂国旗仪式时,就可以同时唱国歌升国旗,并确保每个罪犯都会唱国歌。

4、每个监区应以分监区(二级管理的监狱以管区)为单位,经常组织罪犯进行队列训练,队列训练必须由民警担任指挥,监狱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队列比赛,监区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队列比赛,这样就可以确保在升挂国旗仪式时,队列整齐。

5、升挂国旗仪式应根据各监狱的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有条件的监狱可以在同一场地组织全监狱的罪犯举行升挂国旗仪式,当班民警必须全部参加,仪式应由当班的监狱最高行政领导主持,各监区按事先规定的位置,组织罪犯按规定时间由民警带队跑步入场。

升旗仪式结束后,主持升挂国旗仪式的领导应作简要的讲评,然后再由各监区民警将罪犯集队带回各监区。

不具备在同一场地组织罪犯举行升挂国旗仪式的监狱,应以监区为单位组织本监区的罪犯举行升挂国旗仪式,当班的监区民警必须全部参加,仪式应由当班的监区最高行政领导主持,各分监区(或管区)按事先规定的位置,组织罪犯按规定时间由民警带队跑步入场。

升旗仪式结束后,主持升挂国旗仪式的领导应作简要的讲评,然后再由各分监区(或管区)民警将罪犯集队带回各分监区(或管区)。

6、有条件的监区可以成立乐队,乐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排练,能非常熟悉地掌握演奏国歌的技巧,在升挂国旗仪式时,可以同时奏国歌和唱国歌,这样效果更好。

学习情境36组织开展监区文艺体育活动

一、组织罪犯开展文艺活动

罪犯文艺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形式不拘一格。

内容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综合性文艺活动和专题性文艺活动,前者如监区文化艺术节、国庆、春节文艺汇演等,后者如“百歌颂中华”大合唱比赛、专题课学习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等;形式上,既可以是舞台文艺,也可以是人人参与的大众文艺;类型上,包括相声、小品、歌舞、魔术、插花、手工艺制作等等。

组织罪犯开展文艺活动要做到:

1、成立各式各样的文艺活动兴趣小组。

监狱应根据各监区的实际和罪犯的特长,统筹兼安排,分别在各监区成立各式各样的文艺活动兴趣小组。

如声乐小组、器乐小组、相声小组、小品小组、合唱团、舞蹈队、醒狮队、秧歌队、手工艺制作小组、书画社等等,这些兴趣小组的成员,既可以是入监前就有文艺特长的罪犯,也可以是入监后有文艺兴趣、爱好的罪犯。

对这些文艺活动兴趣小组,负责基层罪犯教育工作的民警,一方面要艺顾一步提高民警的文艺专业素质和文艺活动组织能力;另一方面,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鼓励和支持他们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业余文艺活动;另一方面,要邀请监狱或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对他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以培养他们的持续兴趣和提高他们的演艺技巧。

2、有条件的监狱应成立罪犯艺术团。

首先,应抓好艺术团骨干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在全监狱范围内抽调有文艺特长的民警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文艺专业素质和文艺活动组织能力;另一方面,在全监狱范围内抽调有各种各样艺术特长或在艺术方面有培养前途的罪犯,集中时间进行罪犯文艺创作、演艺技能培训。

其次,应投入足够的资金,购置适宜罪犯艺术团正常演出需要的音响、灯光、乐器、服饰、道具等文艺演出用品。

再次,邀请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对艺术团的民警和罪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文艺组织能力、文艺创作能力和演艺技巧。

最后,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艺术团专心的创作和训练。

3、定期或不定期的邀请社会上的文艺工作者到监狱开讲座,向罪犯传授文艺方面的知识,教罪犯如何进行文艺欣赏,指导监狱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

也可以邀请社会的文艺工作者到监狱进行文艺演出或举办手工艺作品展等,启迪罪犯的文艺创作思维,丰富罪犯的业余文艺生活,陶冶罪犯的情操。

4、在组织开展罪犯文艺活动时,既要考虑活动内容的健康性、教育性、可操作性,又要考虑娱乐性、可观赏性和现实性,最好选择一些贴近罪犯现实生活的体裁,使罪犯在娱乐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并能最大限度地丰富罪犯的改造生活,陶冶罪犯的情操。

当然最主要的是在确保监管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罪犯文艺活动。

二、组织罪犯开展体育活动

罪犯体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进行体育知识教育,并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以活跃罪犯生活,增强其体质,促进其改造的教育活动,它是罪犯监狱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对罪犯教育改造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罪犯体育包括健身体育、娱乐体育、医疗体育和竞赛体育,课目内容主要有田径、球类、体操、导引养生和棋牌类等。

罪犯体育与学校体育、群众体育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在运动技巧和竞赛规则等方面都是一致的,但罪犯体育又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局限性。

组织罪犯开展体育活动要坚持全面发展原则、渐进性原则、适应性原则、经常性原则和因地制宜原则。

(一)罪犯体育活动的具体形式

1、早操。

早操内容可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采用慢跑、徒手操、器械操、柔韧练习、呼吸练习等为主。

早操的运动负荷不应过大。

组织多以分监区、班、组为单位,进行集体操练。

2、正课。

正课是体育活动的基本方式。

对罪犯进行体育教育,不能采用“放羊式”教学,应按照训练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进行。

通常以分监区、班、组为单位组织实施。

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

教学过程由准备、实施、结束三部分构成。

准备部分主要有组织工作,一般性和专门性准备活动。

组织工作内容有:

整理队伍;检查人数、场地、器材;下达课目、提出要求等。

一般性准备活动内容包括跑、跳练习、徒手操以及游戏等。

专门性准备活动主要有:

与本课内容相关的肌肉群、关节、韧带和器官得以充分活动。

一般应选择与实施部分训练内容、结构相似的模仿性、辅助性或诱导性练习。

实施部分是一堂课的主体,主要通过讲解要领,传授各种技术动作,反复练习达到锻炼身体和掌握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的目的。

该部分运动负荷应稍大,强度应根据不同年龄、健康状况采用适合的量。

正课的主要内容应安排,如球类、田径、单杠、双杠、徒手体操、轻器械操、乒乓球、羽毛球等。

结束部分主要是做一些放松性的活动,以及简单的讲评。

3、受限制条件下的体育活动。

受限制条件是指处于特殊监管和劳动而使活动受限的情况,如禁闭、田间劳作、矿井作业等。

在这种情况下的体育活动应根据当时所处的条件,采用适宜的活动内容。

如禁闭期间的罪犯,应做伸展肢体、深呼吸、下蹲起、体前屈、转体、活动颈、手、腿各关节等。

田间劳作罪犯不存在肌力衰退现象,应以关节活动、深呼吸、疲劳肌肉的反向拉伸为主。

厂矿从事不同工种的罪犯应采用不同方法。

重体力者,应以各种姿势的负重练习、提肩练习、提高心血管系统的耐力性练习等为主。

地下作业者,因缺少阳光照射,新鲜空气供给不足。

应增加腿部力量和心肺功能的体育活动,如长跑、负重深蹲、屈膝跳等。

4、闲暇期的体育活动。

利用闲暇休息期间进行的体育锻炼,内容和形式不限,可以单独或集体进行。

运动形式多样,如球类比赛、棋牌游戏、单、双杠等。

(二)罪犯体育比赛的组织

1、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体育比赛方案。

2、广泛动员,组织好有一技之长,且改造表现较好,没有明显的抗拒改造言行和破坏情绪的罪犯报名。

3、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指导好每一场比赛,教育参赛罪犯要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同时还应组织和引导好罪犯观看比赛,做文明观众。

4、认真总结比赛的经验教训。

学习情境37组织开展罪犯美育活动

罪犯美育是指监狱通过组织罪犯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绘画等,开展艺术和美育活动,培养罪犯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罪犯的审美情趣,让罪犯真正能够感受美,懂得鉴赏美和学会创造美,从而有利于罪犯身心健康的发展,达到教育改造罪犯成为社会主义守法公民的目的。

其中,矫正罪犯不良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是实施罪犯美育的前提和基础;提高罪犯美的感受力、鉴赏力、创造力是主要内容;全面教育罪犯、改造罪犯、塑造罪犯是宗旨。

罪犯美育的内容有自然美教育、艺术美教育和社会美教育。

组织罪犯开展美育活动的主要工作是:

(一)开设罪犯美育课程

在罪犯中系统地开设美育课,向罪犯传播美的知识,用美的事物陶冶和教育罪犯,不断完善罪犯的知识结构。

1、教育罪犯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是罪犯美育的首要任务。

罪犯审美观是指罪犯对客观世界的把握,具体地说是指罪犯从审美角度对审美对象进行判断和评价的标准。

对于绝大多数罪犯来说,他们往往没有正确的审美观,情趣低下,美丑不分,善恶颠倒,荣辱易位,因而谈不上什么美的追求、美的鉴赏,美的创造更是无从谈及。

所以对罪犯进行审美教育时必须把审美观问题同世界观、人生观以及道德观、价值观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2、培养罪犯的审美感受能力。

罪犯的审美感受能力是指通过教育使罪犯对美的事物有良好的感知能力。

它是整个审美能力中最初始、最基本的能力,是罪犯鉴赏美、创造美的前提。

对绝大多数罪犯来说,由于其文化程度偏低,加之缺乏艺术熏陶的社会生活环境,因而这种审美感受能力相当低下。

但审美感受能力主要来自于后天的培养教育。

所以,要对罪犯实施审美教育,提高其审美情趣,必须引导其加强审美感觉器官的训练,以提高其对各种美的事物的感受能力。

3、培养罪犯的审美鉴赏能力。

罪犯的审美鉴赏能力是指罪犯在审美感受的基础上进一步鉴别美、欣赏美、领悟美和评价美的能力。

审美鉴赏能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事物美丑的辨析能力;二是对美的形态的特征、范畴和程度的识别能力。

现实生活中,万象纷呈,美丑混杂,所以首先能够辨识美丑,才能逐步达到较高一级的审美境界。

绝大多数罪犯,恰恰是分不清美丑,更不知何以为美,何以为丑,所以往往以丑为美,以美为丑。

如有的罪犯把不劳而获的偷窃行为看成是有本事;把诈骗行为看成是高智商;把伤害、杀人看成是寻开心、找刺激、闹着玩、真男子汉;把哥们义气看成是英雄主义等等。

凡有这些都是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美丑混淆,善恶颠倒的突出表现。

这些罪犯,他们不想也不会去欣赏自然的美和艺术的美。

所以,对这些罪犯必须加强文化知识、思想道德和艺术素养教育,以端正其美丑和善恶观念,然后才能使他们的审美能力逐步提高。

4、培养罪犯美的创造能力。

培养和提高罪犯美的创造能力,是美育的实践任务。

罪犯美的创造能力是指罪犯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美的事物的能力。

这种美的创造能力,既包括艺术创造能力,也包括物质生产劳动、日常生活和精神文化活动中的各种美的创造力。

罪犯是社会的破坏者。

他们或者破坏了自然美,或者破坏了社会美。

通过实施审美教育,激发他们美的创造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鼓励其在生产劳动中去创造,如革新生产工具,改造工艺、革新种植方式等;二是引导其以新的审美观念、美的行为、健康、文明的语言去建设和创造新的生活,以形成一个有利于全面自新,全面改造的服刑环境。

5、培养罪犯以审美的态度对待自然、对待社会和对待自我。

一是培养罪犯以审美的态度对待自然。

人类应建立一种审美的自然观,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的审美关系。

二是培养罪犯以审美的态度对待社会。

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社会美包含更多的理性内容,人与社会之间应建立一种和谐发展的审美关系。

(二)邀请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到监狱开讲座

邀请专家、学者给罪犯传授美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审美技巧和审美方法。

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的书法协会、工艺、美术协会等相关部门联系,争取他们对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另一方面,要结合本监狱罪犯的实际、兴趣、爱好和当地书法协会、工艺、美术协会的特色,有针对性地邀请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到监狱开讲座,辅导和现场指导监狱相关书画、手工艺兴趣小组、协会等开展相应的活动。

(三)经常在监狱开展书法作品展、美术作品展、手工艺作品展等活动

开展书法、美术、手工艺作品展等活动的主要做法是:

1、要组织一定数量的、有欣赏价值的书法、美术、手工艺作品。

一方面,可以从罪犯平时的书法、美术、手工艺品创作中收集。

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邀请社会上有书法、美术、手工艺品爱好和收藏的、且热心支持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知名人士、学者带作品到监狱来参展。

2、要精心地组织、科学地布置每一个展览厅。

对每一件参展的作品,都要以科学的态度,合理地摆放到它应有的位置,以提高其视角的效果和整体的展览水平。

3、要邀请社会上真正懂得书法、美术、手工艺作品鉴赏和评论的专家、学者到监狱来进行现场点评,对专家、学者的点评,应认真地做好记录和录音,并及时地组织形成展览的解说词,安排口才好的罪犯认真准备,为开展作解说。

以提升罪犯的审美鉴赏能力,达到展览的应有效果。

4、精心地组织和安排好罪犯、罪犯家属、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参观。

参观期间,一是要做好解说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罪犯的管理、教育和引导,以便有序地进行。

(四)组织罪犯观看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的影视、录像

让罪犯体会和欣赏美的自然、美的艺术和美的社会(人类心灵的美)。

由于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相对与社会隔绝,不可能组织他们到社会上去亲身体会和欣赏美的自然、美的艺术和美的社会(人类心灵的美)。

但可以通过组织他们观看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的影视、录像,让他们间接地欣赏祖国和世界美丽的大好河山;欣赏古今中外的艺术作品;感受人类美的心灵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

学习情境38参与布置监区改造环境

要为罪犯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做到规划合理,设施齐全,环境美化,监区整洁。

监区改造环境内容主要有:

监狱主体建筑:

包括大门、岗楼、道路、教学楼、监房、厂房、食堂、家属会见室、心理咨询中心等;监狱文化设施:

包括各种教学设施、文艺体育设施、交流会展设施等;监狱美化物态:

包括草坪、花木、假山、喷泉、雕塑、楹联、亭台、名言、警句等。

布置监区改造环境要做到:

一、遵循规范、以人为本

监区改造环境的布置,特别是监狱主体建筑和文化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狱监管改造的要求,做到以人为本。

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的《监狱建设标准》(2002年12月3日建标〔2002〕258号)第三十条规定:

“监狱内医疗用房、教学用房、伙房、餐厅等应根据建设规模和监狱管理体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B49-88),《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等有关规范、标准,按实际需求设计。

”监狱主体建筑和文化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新建监狱绿地率不宜小于20%,扩建和改建监狱绿地率不宜小于15%。

2、监狱大门分设通车和行人的大、小门,大门宜宽6m,高4.5m,大门内设二门,宜电动AB开闭,小门人行通道应设带封顶的护栏。

3、门卫值班室应设在监区大门一侧,并应安装防护装置,外门应为铁门。

室内应设通信报警装置,并设有可在室内控制大门开闭的装置。

4、岗楼宜为封闭建筑物,岗楼四周应挑平台,平台应高出围墙1.5m以上,并设1.2m高栏杆。

岗楼一般应设于围墙转折处,视界、射界良好,无观察死角,岗楼之间视界、射界应重叠,并且岗楼间距不大于150m。

岗楼应用铁门防护及设置通信报警装置。

5、监舍对外窗均应设防护铁栅栏。

监舍管道、电线均应暗装,出口及插座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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