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脊梁矿矿井缺氧窒息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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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脊梁矿矿井缺氧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马脊梁矿矿井缺氧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部分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第2页

  一、事故类型……………………………………第2页

  二、矿井概况及危害程度分析…………………第2页

  第二部分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第3页

  第三部分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第4页

  一、应急组织体系………………………………第3页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第4页

  第四部分预防与预警……………………………………第6页

  一、危险源监控…………………………………第6页

  二、预警行动……………………………………第13页

  第五部分信息报告程序…………………………………第13页

  第六部分现场处置方案…………………………………第14页

  一、事故特征……………………………………第14页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第15页

  三、应急处置……………………………………第18页

  第七部分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第31页

  第一部分[换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事故类型

  缺氧窒息事故

  二、矿井概况及危害程度分析

  

(一)、矿井概况

  我矿矿井的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分区混合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西一风井主扇型号为2K60-4NO28改造型,两台主扇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风叶角度1#主扇48.5度,2#主扇47度,风压2450mmH2O;西二风井主扇型号为AGF606-2.82-1.58-2,两台主扇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风叶角度均为-5度,风压2430mmH2O;矿井总入风量18370m3/min,总回风量19262m3/min,西一风井主扇排风量9688m3/min,西二风井主扇排风量为9790m3/min。

西一风井位于工业广场机电科院内,负责矿井东部7#层、11#层、14-2#层、14-3#层406盘区、14-3#层404盘区、石炭二叠系材料斜井等地点的用风。

西二风井位于万家嘴村庄附近,负责矿井西部7#层、14-2#层、14-3#层305盘区、石炭二叠系延伸回风井及延深3#层、8#层等地点的用风。

  矿井根据每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沼气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0.59m3/t,绝对涌出量为3.92m3/min。

  

(二)、危害程度分析

  在矿井的生产过程中,由于在盲巷内、采空区密闭前、无风、微风区域、均压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地点(如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地点等)、瓦斯涌出异常地点(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构造带附近)、上覆采空区有害气体的下泄、意外与小窑贯通地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处、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独头巷道内等均易出现瓦斯积聚,而导致这些地点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不足。

人体必须不断地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以维持正常的生理机能。

当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至17%以下时,人体会产生不良的生理反应,出现种种不适的反应,严重时可能导致缺氧窒息死亡。

因此,空气中氧含量在17%时称为安全临界值。

  第二部分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一、救灾步骤

  重大缺氧窒息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顺[换行]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同煤集团调度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本矿救护队先下井救灾)→成立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二、建立井下救护基地

  救护基地是井下抢险救灾的前线指挥所,是救灾人员与物质的集中地、救护队员进入灾区的出发点、也是遇险人员的临时救护站。

因此正确地选择基地常常关系着救灾工作的成败。

  井下救护基地的选择应由矿井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区的位置、灾变范围、类别以及通风、运输条件等因素予以确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设在不受灾变威胁,或不因灾变进一步扩大而波及的地区,但距灾区又要尽可能的近,以便于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执行任务。

  2、要有一定的空间与面积,以保证救灾活动和救灾器材的储备。

  3、方便运输,保证通风与照明。

  三、设立安全岗哨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应根据作战计划,在有害气体积聚巷道与新鲜风流巷道交叉处的新鲜风流中设立安全岗哨。

站岗队员的派遣和撤消由井下基地指挥决定。

同一岗位至少由两名救护队员组成。

站岗队员除有最低限度的个人防护装备外,还应配有各种气体检查仪器。

岗位的职责是:

  1、阻止未佩带氧气呼吸器的人员单独进入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和危险地区。

  2、将从有害气体积聚巷道中出来的人员带到新风区,必要时实施急救。

  3、观察巷道和风流情况,并将有害气体和巷道的变化情况迅速报告抢救指挥部。

  四、设立地面救护基地

  在处理重大事故时,为及时供应救灾装备和器材,必须设立地面救护基地。

地面救护基地至少保持三昼夜的氧气和其它消耗物质。

救护装备和器材的存储数量,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及参战救护队员的数量确定。

为保证地面救护基地正常有效地工作,由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指定地面基地负责人。

  第三部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在处理矿井缺氧窒息事故时做到按计划有组织地顺利进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避免事故的扩大,矿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其组织机构如下:

  1、总指挥:

矿长

  2、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

  3、成员:

各副总工程师[换行]通风区长调度室主任安监站长物供站长技术科长地测科长机电科长瓦斯队长救护队长

  4、救灾安置处理人员:

生活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

  后勤综合科长运输区长保健站长公安科长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5、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6、接受集团公司的指令和调动;

  7、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指挥部主要成员职责

  矿长:

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矿总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矿副总工程师:

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换行]通风区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瓦斯队长:

按照指挥命令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救护队长:

按照指挥命令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技术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有关的区、队、班长:

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井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室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物供站长:

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机电科长:

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扇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运输队长:

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地测科长:

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保健站长:

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后勤综合科长:

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公安科长: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第四部分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的监控

  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通风区每周二组织一次全矿井采掘工作面“[换行]一通三防”安全检查。

  

(2)、通风区每周四组织一次全矿井回风巷及偏远、死角地带的“一通三防”安全检查。

  (3)、救护队至少每旬对全井采空区密闭、小窑隔爆密闭、盲巷密闭、临时密闭内外有害气体进行取样化验分析工作。

  (4)、瓦斯员每班按照瓦斯巡回作业图表对全井各个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监控队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在采掘工作面、盘区及总回风巷内安设瓦斯及一氧化碳传感器,并定期调校,确保能够准确监测各点的有害气体情况。

  (6)、由矿每月组织相关安全监测部门进行一次全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消除矿井内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区域。

  2、缺氧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

  

(1)、在矿井采掘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盲巷的产生,因技术设计或地质测量原因造成的要追究技术、地测部门的责任。

  

(2)掘进过程中因故暂时停工的巷道一律不得停风,如果停风要立即断电撤人,在巷口处设置栅栏并挂有明显警标,并派专人把守巷口,任何人不得进入。

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如果发现栅栏内侧一米处瓦斯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允许浓度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3)盲巷、窒息区封闭时,必须将巷内管路、铁轨、电缆等导电体断开,巷内吊挂的管路要放下。

在墙前距巷口两米处,设全断面栅栏、警标或牌板。

墙体建筑质量必须符合集团公司《通风设施建筑质量标准》的规定,密闭墙上要留有观察孔,有水的要设反水池。

  (4)每旬对盲巷、窒息区密闭内外的有害气体浓度、墙体质量进行检查,并建立台帐进行分析和预防性管理。

密闭墙前如缺氧或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由救护队员进行检查。

密闭损坏要及时修复。

  (5)盲巷、窒息区启封时,必须由通风区制定[换行]安全措施,由救护队实施。

实现正常通风后,各种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其他人员方可进入。

  (6)因风量不足形成窒息区,必须采取调风措施消除窒息区或进行封闭管理;其它窒息区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人员误入。

  (7)严禁扩散通风、串联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如构成分区通风系统确有困难,需串联通风(刀柱工作面开切眼不在此限),受小煤窑贯通影响及火下开采工作面采用升、泄压通风方式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8)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9)严格工作面供电管理,对有计划的停电停风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停电停风前必须撤出人员,并设置栅栏设专人看管。

  (10)矿井与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配风必须符合同煤集团公司的矿井配风、风量计算标准,保证各用风地点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等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风速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坚决消除无风、微风区域。

  (11)矿井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栅栏内。

  (12)凡封闭的巷道,要对密闭坚持定期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对密闭质量,内外压差,密闭内气体成分、温度等进行检测和分析,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13)通风队要加强采空区密闭墙的施工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通风设施[换行]建筑标准》的规定施工。

通风队每周必须对所有的采空区密闭检查一次,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组织修整或加固密闭墙。

  (14)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构造时,必须执行“先探后掘”的原则,当遇地质构造带时,应设专职瓦斯员经常检查瓦斯,如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异常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并挂警示牌严禁其他人员入内。

  (15)、一旦发现与小窑贯通,由矿救护队立即进行构筑防爆密闭,同时在该巷口处构筑两道行人反向小风门进行锁风,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大量涌出到其他工作面。

  1)、矿小窑纠察科与地测科必须准确提供大矿周边小窑采掘布署及越层越界情况,并为施工队组提供详细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2)、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于前方小窑情况明确的巷道,必须班班利用3米长钎杆进行探巷,探眼布置不少于3个,具体布置由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措施;对于前方小窑情况不明确的巷道,必须每天抽一个班,利用岩石电钻进行探巷。

用岩石电钻先探20米,然后再掘15米,以此循环作业。

  3)、施工巷道一旦与小窑探通,必须立即用黄土封闭严密,并由当班跟班队长会同瓦检员、安检员组织所有人员佩带好自救器,迅速将人员撤至盘区进风巷中:

同时由跟班队长负责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撤人时钻杆不能拨出,待救护队员取样检查完毕后再进行封堵工作。

  4)、一旦与小窑探通,由救护队员检查探孔中的有害气体。

若各种气体正常,在救护队员的监护下,组织人员进行贯通工作。

若检查探孔中的各种有害气体和CO等超限,立即向必应急指挥部汇报,指挥部决定是否向前掘进。

如果不向前掘进,则用黄土和水泥砂浆封堵钻孔2m以上,如果决定向前掘进,必须制定与小窑贯通专向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由救护队员监护,进行贯通工作。

  5)、贯通后,首先由救护队员严格按照救护作业规范要求到贯通地点侦察小窑破坏、有害气体及顶板积水等情况,并由通风队构筑防爆墙。

  6)、小窑一旦与大矿贯通后,受影响区域所有人员必须立即佩带好自救器,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

同时负责切断工作区域所有电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7)、防爆密闭未构筑前,施工队组必须保证各施工地点及通道的顶板支护完好,并严禁在巷内开展与构筑密闭无关的工作。

  8)、贯通后,各单位施工人员必须集体行动,严禁单独行动,严禁进入与小窑贯通的各巷道,跟班干部必须随时清点好本单位的人员。

  (16)均压工作面的均压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供电,并备有同等能力的备用均压局扇,均压局扇一旦因故停转,必须能够立即启动备用均压局扇。

因停电等原因导致均压局扇不能正常运转时,必须由跟班干部、安监员、瓦斯员立即切断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按照《均压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并由风门看管人员打开进风顺槽行人小风门及回风顺槽均压风门,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

在均压系统恢复正常并经救护队员检查工作面有害气体不超限前,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所有进入均压工作面回风顺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佩带压缩氧自救器,一旦发现缺氧,必须立即佩带好压缩氧自救器就近撤退至盘区进风巷。

同时在均压工作面备用20台压缩氧自救器,一旦发现工作面缺氧,必须立即佩带好压缩氧自救器迎风撤退至盘区进风巷。

  (17)矿井必须建立运行可靠的监测监控系统。

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修必须符合《[换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一旦发现瓦斯超限立即通知超限区域断电撤人,防止缺氧窒息事故的发生。

  (18)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安全监测监控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安装瓦斯传感器,保证安装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19)严格控制盲巷和无效进尺。

一旦出现盲巷,要及时按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否则,严格追究通风队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0)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以风定掘”的原则,在风量得不到保证时,严禁强行生产、掘进。

  (21)必须严格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通风管理原则。

  (22)进行局部均压工作面回采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执行局部均压措施的安全技术要求。

  (23)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组织生产。

  (24)发生缺氧窒息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A、发生缺氧窒息事故时,未遇难或神志清醒者,必须迅速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组织人员赶快撤离到新鲜风流中,同时寻找联络地点,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假如作业人员全部遇难或有神志不清者,等待矿山救护队进一步救援。

灾变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知情后应迅速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B、定期进行矿井避灾路线知识的培训,应使每位员工熟悉避灾路线(正常通风及反风情况),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演习工作。

  C、救灾应尽量在正常通风状态下进行,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二、预警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换行]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

必要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

  重大(Ⅱ级)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时,应急指挥部负责调度、了解事态发展,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领导,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做好应急准备。

  第五部分信息报告程序

  施工地点必须无条件安装电话,并在电话旁张贴报警电话及常用电话的号码表,报警电话要用醒目的黑体红色字示警,以便现场人员都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求救。

  当发生缺氧窒息事故后,班组长或第—发现人应及时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拨打“8308”或“8309”紧急事故报警电话,报警内容包括:

汇报事故单位及汇报人姓名、时间、地点,事故的伤亡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原因和初步判断,组织抢救采取的措施以及灾情的控制情况。

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要尽可能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了解详细,并根据判断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当日值班领导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并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将受伤人员尽可能地抬至安全地带,进行急救后,马上运送出井,等待救护车的到来,当发现受伤人员伤势较重时,立即送往就近医院。

  报警和第一响应队伍以事故现场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为主,矿专业救护队是专职救援队伍,负责各类事故的救援工作。

接警、处置以应急指挥部为主,统一指挥事故救援。

  第六部分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1、缺氧窒息[换行]事故危险性分析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由于通风不良、瓦斯涌出异常、通风管理不善等原因,常易造成瓦斯积聚而导致这些地点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不足。

人体必须不断地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以维持正常的生理机能,当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至17%以下时,人体会产生呼吸困难、判断能力减弱、失去劳动能力、失去理智、出现休克等不良的生理反应,严重时可导致缺氧窒息死亡。

  2、缺氧窒息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区域

  盲巷内、采空区密闭前、无风、微风区域、均压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地点(如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地点等)、高冒区、瓦斯涌出异常地点(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构造带附近)、上覆采空区有害气体的下泄地点、意外与小窑贯通地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处、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独头巷道内。

  3、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事故前,作业人员出现喘息,感觉呼吸困难,呼吸及脉搏跳动急促,四肢无力,甚至失去劳动能力。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内部保障

  1、应急队伍组织及职责

  ⑴、灾情调查组

  组 长:

顾根龙

  副组长:

赵俊 魏兴义张宏斌李占红

  职 责:

负责灾情范围和险情的了解与调查,并随时掌握灾害的危害程度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划定固定避灾区。

  ⑵、抢险救灾组

  组 长:

章明旺

  副组长:

张海清

  职 责:

1、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2、搞好岗位练兵,提高人员基本功训练,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做好一切行动听指挥。

  3、发生灾害事故时,进行具体抢险救灾。

  ⑶、通讯保障组

  组 长:

贾智山

  副组长:

白宝国 李琦

  职 责:

  1、准备好应急供电、通讯设备。

  2、保证事故现场的正常供电。

  3、及时切断受损供电系统设备的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换行]4、保证事故现场与指挥中心正常的通讯联络,保证矿内外通讯系统完好。

  ⑷、交通运输组

  组 长:

李 彪

  副组长:

刘海 贺旺平

  职 责:

组织人员和车辆运输救灾物资,维护加固公路桥梁。

  ⑸、医疗卫生组

  组 长:

郭 岗

  副组长:

侯公善 陈恒松

  职 责:

1、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

  2、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抢救和安置伤员。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4、进行各种创伤救护,进入救灾点进行抢救,并向指挥部报告伤亡情况。

  ⑹、工程抢险组

  组 长:

杨增文

  副组长:

李占红 蔡宏 李三平

  职 责:

1、排除事故现场障碍物,为抢救工作创造条件。

  2、解救并查找受困人员。

  3、修复和开辟抢险道路,保证正常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到达目的地。

  4、维护必要的生活设施,保证正常生活秩序。

  5、为满足抢险救灾需要构筑的工程,配合救灾人员抢救设备和贵重物资。

  ⑺、物资保障组

  组 长:

李 彪

  副组长:

王茂杰 张喜林

  职 责:

1、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2、按规定及时为抢救人员配齐救援装备。

  3、通知矿内有关区队库工,在库房待命,调度所需物资。

  4、负责与集团公司仓储中心联系调运急需物资。

  ⑻、治安保卫组

  组 长:

温克武

  副组长:

米振军 张福全

  职 责:

1、疏通道路,保护现场,维持秩序。

  2、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防止事故扩大。

  3、搞好矿山保卫工作。

  ⑼、宣传教育组

  组 长:

薛玉荣

  副组长:

何志强 樊 斌

  职 责:

1、宣传科学,加强井下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意识。

  2、做好灾区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3、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4、收集录制抢险过程中的好人好事。

  (10)、生活后勤组

  组 长:

孙泽峰

  副组长:

高永胜

  职 责:

1、做好灾民安置工作,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

  2、负责安排救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场所。

  3、负责群众的情况反映。

  三、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事故预见情况进行分级。

按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一般(Ⅳ)、较重(Ⅲ)、严重(Ⅱ)、特别严重(Ⅰ)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换行]成50~100人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重伤,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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