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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K106+500—K111+900段,全长5.4km。

设计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采用33.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主要友4km路基、800余米隧道和12座涵洞/中桥组成。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构筑浙江省公路网主骨架,带动沿线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缓解甬台温高速公路交通压力,提高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体要求及台州市、三门县两级政府统一部署,计划于2015年12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用24个月时间实施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1标段第(K106+500—K111+900段,不含路面标)的施工。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工程地址

台州三门县健跳镇

业主单位

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台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主要功能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施工工期

24个月

二、编制目的

为了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机械伤害事故,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使各级人员在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能作出应急快速反应,实施抢救措施,忙而不乱,迅速控制局面。

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9)《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10)《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2)《重大危险源辨识》

(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4)《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5)浙江省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指导性意见以及业主单位相关制度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K106+500-K111+900段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机械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处置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常备不懈,统一指挥。

首先采取应急措施,抢救受灾人员,对事发地点做到警戒标志,保护好现场。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根据规程和现场情况提供技术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5.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迅速行动、灵活应对。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以人为本。

事故及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3)强化防护。

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5.2监测监控

(1)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制度,项目部设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综合部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气象台、电视台等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和疫情通报,当有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异常气温等恶劣气候以及重大疫情发生时,应立即报告应急小组相关人员。

(2)对于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值班人员,采用目测或仪器监测等有效方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观察观测。

当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报告应急小组。

(3)对于一般作业场所,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巡视,随时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险情。

当有重大异常情况发生时,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报告应急小组。

5.3预警行动

5.3.1预警级别确定原则

依据安全事故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等情况,确定安全事故预警等级。

5.3.2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一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二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三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5.3.3险情的划分

(1)一级险情:

必须利用地方政府所有部门及一切资源的险情。

一级、二级安全事故、重大急性中毒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适用此标准。

(2)二级险情:

需要项目部或地方一、两个部门做出响应、给予援助的险情。

这些险情需要合作努力,并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各种资源。

四级、三级安全事故和一般急性中毒事故适用此标准。

(3)三级险情:

能被施工现场正常可利用资源处理的意外险情。

这里指的“正常可利用资源”,是指项目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响应的人力、物力。

四级以下安全事故适用此标准。

5.4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时,事故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组长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根据险情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行动。

对于三级险情,施工现场应立足于自救,启动三级应急救援行动,在抢险救灾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项目部。

对于二级险情,施工现场应立足于自救和项目部、地方政府几个部门和当地社会资源援助,在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应立即向项目部和地方消防、医疗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对于一级险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报告,紧急请求地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企业外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援助。

(3)事故消灭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合项目部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现场的清理和恢复工作。

5.5应急救援发布条件

当应急小组接收到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员、其他作业人员或相关渠道传递来的预警信息时,应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立即预警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应急方案。

(1)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虽不属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应急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由相应级别的应急小组组长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六、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性评价结果,本标段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机械伤害事故,会造成一般及其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易发生在检修工作、雨季、夏季施工阶段等。

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

操作不当,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超过安全极限或卫生标准的不良环境,都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事故。

七、危险源预控措施

机械伤害危险源监控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对办公生活区、作业区的存在机械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辩识,并评价出重大危险源。

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案,进行监督控制。

机械伤害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各种加工机械附近要设有明确的操作注意事项;

(2)认真严格地做好三级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机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靠近被加工物体,不准用力过猛;

(4)对机械的运动部件如旋转件等必须设置防护网,无法用罩网防护的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体触及;

(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

(6)对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进行测试,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作废;

(7)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按需修理,做好维护保养,及时修复存在隐患的部位,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8)机械/机具用电线路一律由电工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装,禁止“一闸多用”;

(9)机械维修期间要切断电源,悬挂不准合闸警示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监护;

(10)操作起重机械、施工电梯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8.1应急体系

本工程段实行二级应急组织体系,即项目经理部、作业队伍,各级均设立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设置专业救援抢险队和兼职救援抢险队,各作业队均为兼职救援抢险队。

8.2领导结构及职责

8.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为组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管段内的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毛赵武兼任,值班电话:

130****7654。

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吴旭明

副组长:

翟阳王梦吾

组员:

代月黄正平熊忠兵毛赵武彭威李伟王文敏

王婧蓉作业队负责人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主要应急救援人员一览表

序号

应急组名称

姓名

单位或部门

职务或岗位

1

抢险组

李伟(组长)

工程管理部

部长

组员若干

施工员、技术员

2

救护组

毛赵武(组长)

安质部

部长

组员若干

安全员

3

保障组

翟阳(组长)

项目部

总工

组员若干

项目部各部门人员

4

疏导组

王文敏(组长)

物资部

部长

组员若干

材料员、设备管理员

5

调查组

王梦吾(组长)

项目部

书记

组员若干

综合部、安全部

部门人员

6

善后组

吴旭明(组长)

项目部

经理

财务部、商务部

财务部、商务部

部门负责人

应急联系电话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备注

手机号码

1

吴旭明

项目经理

177********

2

翟阳

项目总工

186********

3

王梦吾

协调经理兼办公室主任

139********

4

代月

生产经理

188********

5

黄正平

生产经理

152********

6

熊忠兵

商务经理

135********

7

毛赵武

安质部长

130********

8

李伟

工程部长

183********

9

王文敏

物资部长

186********

10

王静茹

综合部长

185********

11

气象台

121

12

火警电话

119

13

急救电话

120

14

警务、事故报警电话

110

15

交通事故报警

122

16

三门县医院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路171号

0576-********

17

台州市安监局

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06号

0576-********

8.2.2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建设部、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事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执行总包应急办的工作指令;

根据建设工程和工地实际,向总包提交应急资金和物资分配计划;组织作业队和各部门识别重大危险源,督促、指导、审查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应急预案中人员、物资、资金等的配备和落实情况;掌握全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对突发性事件组织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负责与甲方、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发生突发事件请求甲方、地方部门支援;

负责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现场情况。

(2)作业队应急领导小组

在项目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队内重要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发生重大事件时,负责本队内重大事件应急措施的实施,同时在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派下,协助其它单位应对其它管段内的应急工作;

结合本队的施工任务和施工特点,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接受项目应急领导指挥部小组的统一指挥与调动,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负责向项目应急领导指挥部小组及时汇报现场情况。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组长报告。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组长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4)组长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部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部总的应急行动。

(5)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部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6)抢险组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抢救受伤人员。

(7)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8)疏导组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隔离。

(9)保障组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10)善后组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11)调查组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九、信息报告

9.1信息报告程序

(1)当发生险情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急救,并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评估险情,判断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上报项目部应急办公室。

(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来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

(3)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4)现场应急指挥中心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5)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9.2信息报告与通知

重大事件和事故发生以后,事发作业队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判断事故等级,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展开应急救援。

按有关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报告的,为确保报告的全面规范性,报告内容应经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按以上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简要书面报告上报,书面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项目所属公司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9.3信息传递

 

十、应急处置

10.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10.1.1一级响应

如发生一般事故(轻伤、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部应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公司。

10.1.2二级响应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部启动本应急预案。

10.2响应程序

10.2.1一级响应程序

安全部在接到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项目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项目经理指示,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接到应急救援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部负责及时传达项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向项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接到事故报告24小时内,由主管领导带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救援,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

10.2.2二级响应程序

安全部在接到发生一般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项目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安全部负责及时传达项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向项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10.3处置措施

本应急处置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抢救受伤人员,使受伤、受困人员及时脱离事故现场并进行救助,寻找失踪人员,核对事故现场岗位人数,其他人员(如承包商、参观者等)。

具体的抢救工作有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救人员安全的基础上进行。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察等,保证应急人员免受事故的二次伤害。

 

安全生产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线,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伤员家属等进入事故现场妨碍伤员救治,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质量技术处人员应做好现场的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事故的调查和处

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救治,有效地现场急救以及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应急人员要及时提供受伤人员致伤原因,医疗救助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

 

(一)、急救和诊断应注意的事项:

 

(1)、紧急救护要挣分夺秒,就地抢救,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 2)、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用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3)、在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与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人员取得联系,请求给予救治与帮助,在医护人员未到达前或未送医院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4)、现场医护人员,在将伤员移交医疗机构时,必须将有关伤员的情况向医生作情况通报。

 

(二)急救要点:

 

(1)、立即脱离致害物,脱离事故现场。

 

(2)、触电神智不清的伤员应有专人监护,就地仰面躺平,防止气道梗塞,缺氧者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停止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实行胸外心脏按压。

 

(3)、骨折 

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

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在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

切勿将外漏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它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时进行口对口呼吸,只能采用抬颈使气道通畅,不能在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

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骨折固定和注意事项:

 

骨折固定应先检查意识、呼吸、脉搏及处理严重出血; 骨折固定的夹板长度应能将骨折处的上下关节一同加以固定; 骨断端暴露,不要拉动。

( 4)、颅脑外伤 

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5)创伤急救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在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

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急救成功的条件是:

动作快、操作正确,任何延迟和误操作均可加重伤情,并可导致死亡。

 

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着,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

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

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

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6)、止血 伤口渗血:

 

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

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在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在扎紧止血带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

上肢每60min,下肢每80m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min。

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

扎紧时间不宜超过4h。

不要再上臂中三分之一处和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

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

 

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有胸腹内脏破裂出血。

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可给伤员引用少量糖盐水。

 

(7)、置伤员于空气新鲜、安全清静的环境中。

 

(8)、防止伤员休克,特别要保护伤员心脏、肝、脑、肺、肾等器官的功能。

十一、应急物资与医院联系方式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置时的调配。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确定应急物资、设备机具、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标准,报送需求计划,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根据物资、装备类别报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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