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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区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一、采购中心基本情况

  XX市XX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为隶属XX区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的经费管理形式。

核定事业编制限额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我中心于XX年10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采管正式分离。

我中心目前人员配置情况为中心主任1人(副科),5名科员,1名工作人员。

其中1名科员长期抽调在城区后勤服务中心工作,6名在家人员中1名科员长期在乡镇担任农村指导员。

  我中心业务范围及主要职责为:

执行政府、财政制定的采购政策和法规,保证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对采购物品的正常要求;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实施集中采购;组织制定采购方案和招标采购活动,向城区政府及城区财政局报告采购结果;接受城区各部门和单位委托,进行代理集中采购项目活动;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和采购公示,受理供应商的咨询和质疑,独立承担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接受城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及主要做法

  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三个部长令开展城区政府采购工作。

随着我城区的经济发展,政府采购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政府采购机构逐步建立健全,目前,我城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城区管理模式,每年均由城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明确要求城区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使我城区政府采购工作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执行情况走上规范化轨道。

城区政府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限额内的采购计划进行严格审批手续,规范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目前,我城区大部分采购人均能按要求对已编报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批文)交由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事宜。

  

(一)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范围的,由各预算采购单位向城区人民政府提出采购计划申请,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城区政府有关领导批准。

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我中心或有代理政府采购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目录及限额要求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进行采购。

  货物类:

属于通用、零星、经常性采购的且采购金额限额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货物,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按照XX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评审原则(即:

1、XX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询价采购的货物采用最低价定标原则。

即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且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取最低价成交。

2、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持有采购所指定品牌的授权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3、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且所有投标人均持有或没有采购所指定品牌的授权时,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定标。

4、当采购项目只有一个投标人,且其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时,即为成交供应商。

5、当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不能履约时,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6、当无人报价时,或当成交供应商和候选供应商因故不能履约时,甲方可重新上网采购。

)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询价中标成交结果报财政审批后进行正式采购。

中标供货验收后,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向财政提出申请拨款付款。

  货物采购限额达到公开招标(120万元)的,必须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期限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下同);批量以上采购但又未达到公开招标方式要求的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招标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下同)。

  车辆保险及维修(服务类):

对该服务类项目采购模式、管理手段进行了改革和创新,主要表现为共享区、市级政府采购结果,根据我城区实际情况选定了其中两家中标保险公司为定点保险公司服务单位;继续延用我城区区域内两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作为定点服务单位,按照中标及承诺的下浮优惠率进行审核管理工作。

减少了采购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工程类项目:

以目前我城区实际情况,按投资额大小分成两种情况开展:

一是单项投资金额在1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我城区已开展的定点施工管理中标单位来实施;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报城区领导及城区采购监督办同意后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达到公开招标限额(2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还必须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建[XX]16号)文的有关要求将项目招标工作放到XX市有形市场(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程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严格执行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和《XX区政府信息公告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XX]8号)的要求,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信息,对符合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明确要求,使更多、更广泛的各界人士了解和监督采购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职能。

  (三)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办法及监督措施

  加强监督管理。

我中心受理采购项目计划批文后,严格按照项目类别及金额确定招标方式。

工程类或货物和服务类凡属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招标的,一方面对采购内容、技术要求等按法律法规条款拟定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交采购人审定并及时送城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条款及评标方法严格把关,确保采购项目的公正、合理。

评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和《XX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桂财采[XX]64号)的规定,科学选择评审方法;另一方面形成开标评标现场监督制度,每个开标项目都由城区采购监督、城区监察部门及业主代表到场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签字确认。

项目的评标专家由XX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的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成,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三、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

  我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中心)自XX年10月挂牌以来至XX年11月止,共受理审批车辆维修预算金额万元,实际支出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审批车辆保险预算金额万元,实际支出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受理货物采购预算金额万元,成交(中标)金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综合节约率%。

受理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成交(中标)金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综合节约率%。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各部门利益的调整,一些采购单位还存在对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行为还时有发生。

因此部分单位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是垄断财政或收权。

特别是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对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认识不清,有的主管项目工程建设的单位,一下子脱不了原来的裙带关系,因此,故意设难或无中生有地提一些所谓的“意见”,这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还存在的一些思想障碍。

对政府采购效率的理解很片面,政府采购必须讲求效率,即在规范的前提下提高采购的时效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将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率与个体效率、长期效率与短期效率有机结合起来。

如果过分强调采购的快速到位,省略必要的采购程序,就可能导致违法,如果过分强调节约资金,则可能损害供应商的利益,从而不利于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推进。

  在实施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项目由于业主前期工作准备不严谨、不合理,造成我中心无法受理项目招标或受理后无法进入招标程序,极大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推进。

如投资额达到法律规定的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建议:

业主单位应做好项目招标报批手续,并提供项目可以进行招标的完整资料,列出推进方案并派专人跟进项目整体实施,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前可咨询建设主管部门,按规范严谨合理地做好项目前期有关工作,不至于把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放至招标过程中解决等。

  二是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我城区采购监管机构尚不健全,人力不足,政府采购资金监管滞后,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至使政府采购还不能形成较为规范的规模化效应。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采购计划性不强,采购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随意性。

在采购实践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法不够科学,采购项目的确定存在较大随意性,有的甚至没有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没有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没能按规定经过政府的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

经常是来一个项目实施一个项目,给政府采购规范化操作带来一定困难,不仅增加了采购的工作量,也降低了采购效率,加大了政府采购成本。

另一方面凭借人情关系网权重,对于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甚至超过几倍的项目置政府颁布的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于不顾,违背采购法规定的拆分标行、违背法规的采购时限及肆意让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如由监管部门参与所谓现场监督的“议标”行为)等。

  三是工程领域围串标行为还时有发生。

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通。

主要表现形式有:

实施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

招标者在招标期间劝退不是“心仪”投标人的正常投标人;或者招标者与投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招标结果。

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通。

主要表现形式有:

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是建设队伍提高专业水平。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府采购队伍。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而且涉及到招投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诸多环节,同时还需要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标准有准确把握,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

目前我中心没有按编制要求配备领导班子且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多由其他部门调剂及安置人员,对政府采购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操作技能不强,导致采购程序还不够规范,容易给投标人钻空子。

今后在采购人员配置问题上能从招考及调整有相关专业人员角度考虑,真正充实政府采购人员队伍的建设。

  五、下一步需要完善和充实的工作思路

  为了规范顺利开展我城区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落实城区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XX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城区拟参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较成熟的XX市本级对通用的、零星的、经常性采购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项目分别进行定点协议供货(或共享XX市本级协议定点结果)、定点施工管理等。

  加大做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与采购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深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认识,规范采购单位及代理单位的采购行为。

加强培养中心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培养团队和整体意识,营造组织学习的氛围;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队伍业务学习与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学习国家、自治区、XX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提高理论水平,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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