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通讯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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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通讯稿
篇一:
战略合作通讯稿
我
中心与 xx 教育开展 xx 战略合作
012-11-20
我中
心与 xxxx 教育开展 xx 战略合作
11
月 20 日,我中心与 xxxx 教育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开始 xx 战略合作,中心领导 xx 与 xxxx
教育有限公司总经理 xxx 共同签署了 xx 战略合作协议书,标志着我中心与国华教育合作协议
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签约
仪式后,中心领导 xx 与 xx 教育机构领导层就目前教育市场所出现的现象及市场前景展开了
深入的探讨。
从职业化、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化提出了关于整个教育行业的愿景;也从个人
素养与职业素质方面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心 xx、xx 与 xxxx 教育 xxx 总经理、xx
也一同参加讨论。
本次
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有利于中心拓宽专业领域、
巩固专业思想、强化专业知识、加强职业道德方面得到提升,为我中心创造更加广阔的实践平
台,为国华信诺教育有限公司提供优质的人才资源。
xxxx 公司
篇二:
11-8 招商会通讯稿(修)
全
网大金融,共筑中国梦
——记
三合创业工场战略合作研讨会
合创业工场(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战略合作研讨会于 2013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卓越时代广
场正式拉开成功的帷幕。
来自广州、深圳、四川、湖南、福建等全国各省各地的大中型企业
60 多名代表参与此次活动。
研讨
会开始首先由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三合创业工场(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
张锴雍先生发表言辞,他简要介绍了三合创业工场的愿景与使命,以及它的战略意义,以“过
去,现在,未来”的维度介绍了金融业发展趋势,与大家分享了中国第四代企业融资模式——人
本模式的全新观念,张董精彩的分享得到了现场企业嘉宾的热烈好评。
图)张董与全国各地战略合作客户握手
研讨
会上三合创业工场(集团)联合创始人常务副总裁 — 徐春明为大家分享了三合创业工场(集
团)的未来展望和战略合作模式。
讲叙了三合创业工场(集团)对于现在,对于未来的发展的
全新价值理念和创新的战略模式。
图)徐总在发表演讲
三合
创业工场(集团)联合创始人副总裁李斌先生为大家隆重介绍了三合五大产品规划,详细讲叙
了三合咨询、合投在线、合拍在线、合富在线、特许经营服务五大产品的价值理念和战略模
式。
(图
)李总详细讲述产品体系
三合
创业工场(集团)联合创始人副总裁徐增先生为大家介绍了盈利模式系统以及三合创业工场将
为客户带来的价值与利益,以及详细的合作的模式与流程。
(图
)徐总为客户解答盈利模式问题
三合
联合创始人团队精彩的分享得到了现场嘉宾热烈的反响与参与,他们积极地参与到全网金融、
共筑中国梦的行动中来,许多战略合作客户在现场即与三合创业工场(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
董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获得了国内许多热门区域的优先加盟权。
图)张董与客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图
)三合创业工场(集团)联合创始人团队
图)盛大的晚宴 在这里,我们遵循“与天合、与地合、与人合”的法则,崇尚爱、信用、正能
量的三合精神,借助三合创业工场的多边平台和创新机制,互生共荣,全面成长!
相信未来会
有更多的优秀企业人参与到我们全网大金融的行动中来,共筑中国梦!
篇三:
政府机关与单位签约通讯稿 1
*
****中心
山西
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
***上午,*****中心与山西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山西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山西
省**中心作为政府与企业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培育我省骨干企业的重任,在推动政
策与企业、企业与产业、产业与产品、产品与市场对接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山西省****科
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战略重组并购和资源整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实现了***集群式发展,成为了我省***的一支新军。
此次
协议的签订进一步促进了事业与企业的有效对接,标志着山西省*****合作实现了又一重大突
破。
双方将充分发挥优势,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研究等方面进
行深入合作,共同推动文化、科技、创新等项目开发,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篇四:
战略合作协议书(20150127)
战
略合作协议书
方:
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教练开发软件
app 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
方牵头完成健身教练工具 app 软件基本开发,完善 app 软件运行和管理。
2、乙
方帮助甲方在产品开发完成以后,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在招生方面、企业的知名度、影响力、广
告位以及后期的私教产品化等工作。
3、甲
方支持乙方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乙
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好的构架下,参与事务,享有表决权和建议权。
2、乙
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并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给甲方相应的技术支
持、产品的推广、最新健身信息的传达等。
3、乙
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
2、解
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
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
终止。
3、如
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 30 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 7 天内以
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
如果他在上
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4、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的管辖,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 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
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
违约责任
1.甲
、
乙
双
方
中
任
何
一
方
未
履
行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不
能
履
行
、
未
完
全
履
行
)
本
协
议
条
款
,
视
为
对
方
违
约
,
并
承
担
守
约
方
的
一
切
损
失
。
2、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以致他方蒙受损害时,受损方可按照
合同
法的规定要求损害方赔偿损失,赔偿仅以可举证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流失的或预期的利益,
以及任何其他连带性或间接性的损失。
、保密条款
1、
“保密信息”特指为上述目的由本协议一方 (透露方) 向另一方 (获取方) 透露的,包括但不
仅限于有关合作项目的公司资料、业务信息、财务数据、技术资料、功能和特性描述等图表、
书面资料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的媒介或载体所传递的信息,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是书面
的还是口头的。
2、除
非由透露方特别授权,获取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所获得的
保密信息,并且不得将获得的保密信息用于实施软件之外的任何目的。
3、获
取方应尽最大努力将保密信息的传递限制在为了上述目的而必须知晓该保密信息的雇员之内。
六、
其他约定
1、本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
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
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
3、如
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
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
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
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___
委托
人:
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
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
托人:
_______________
章:
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____________
篇五:
战略合作意向书
《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机构》
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书
方: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委员会” 乙方:
为了更好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甲方计划遴选部分单位作为战略合作单位。
本着平等互
利、优势互补原则,甲乙双方就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为以后具休项目合作奠定基础等事
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
双方权利义务
1.甲
方
将
集
中
自
身
优
势
资
源
,
尽
力
协
助
乙
方
解
决
工
作
中
的
理
论
与
实
务
问
题
。
2.合
作
期
间
,
可
以
甲
方
主
办
、
乙
方
承
办
等
形
式
进
行
业
务
培
训
、
学
术
研
讨
、
大
型
论
坛
、
境
内
外
考
察
交
流
等
方
面
的
密
切
合
作
(
须
经
甲
方
书
面
同
意
并
另
行
单
独
签
约
〕
。
3.甲
方
内
设
“
维
权
部
”
,
向
乙
方
提
供
维
权
支
持
与
业
务
支
待
,
具
体
合
作
方
式
可
另
行
协
商
。
4.乙
方
可
优
先
获
得
研
究
会
“
国
威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鉴
定
中
心
”
技
术
与
业
务
方
面
的
支
持
。
5.甲
方
内
设
由
知
识
产
权
各
专
业
领
域
的
国
内
权
威
专
家
组
成
的
“
知
识
产
权
疑
难
案
件
研
究
中
心
”
,
乙
方
可
优
先
获
得
咨
询
意
见
、
专
家
意
见
书
等
方
面
的
支
持
。
6.甲
方
内
设
“
学
术
部
”
,
乙
方
可
优
先
参
与
或
主
持
有
关
大
型
软
课
题
研
究
。
7.甲
方
在
其
主
办
或
合
作
的
专
业
网
站
、
核
心
期
刊
、
专
业
论
从
等
大
型
媒
介
上
,
为
乙
方
提
供
位
置
显
著
的
列
名
宣
传
;
同
时
,
提
供
网
站
链
接
、
业
务
报
道
、
论
文
发
表
等
方
面
便
利
。
9.甲
方可授权乙方协助发展团体会员,并向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信息费用(须
甲方书面授权并另行单独签约)。
10.
甲方颁发《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牌匾。
11.
甲方颁发《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