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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南昌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

批准: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前言

为进一步做好南昌新奥能源有限公司加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我公司加气站的安全生产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提高我公司加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公司加气站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写了该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本汇编包括了加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常用记录表格等。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我公司加气站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制定操作规程帮助加气站一线人员掌握生产技能,通过一定的管理表格来落实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制度是公司加气站生产的行为准则,正确实施和落实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做到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1.1、入厂教育

1.1.1.1公司加气站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

1.1.1.2对新入厂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1.1.1.3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

由公司人事部门组织,安全、生产运营等部门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安全防护知识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加气站。

(2)站点级:

由站长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本站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

由班组长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要求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1.1.1.4到公司加气站进行检查、参观、学习的人员,加气站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并作好相关记录。

1.1.2日常教育

1.1.2.1加气站的各级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业务技术和劳动纪律教育,增强加气站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

1.1.2.2每周五为加气站安全活动日,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安全活动,并将安全活动进行记录。

加气站的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活动方式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公司安全部门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违章通报及事故案例,及时了解当前安全形势、吸取教训,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

公司安全部门要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学习情况。

1.1.2.3在设备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公司安全部门应督促指导检修或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或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1.1.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加气站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操作工、加气工等)必须参加地方质监部门组织的取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公司人事部门依据地方相关部门的规定并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安排。

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1.4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1.1.4.1加气站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进行。

1.1.4.2站长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本企业所接触的天然气事故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所管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加气站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1.4.3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天然气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本站(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站(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1.2安全管理规定

1.2.1站场工艺要求

1.2.1.1加气站建筑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1.2.1.2在工艺装置上对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在有天然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管道等有防静电措施,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应有良好的接地。

1.2.1.3站区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标线、报警电话及“严禁烟火”的醒目标语,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1.2.2人员要求

1.2.2.1从事加气站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1.2.2.2加气站人员要熟练掌握单位和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

1.2.2.2上岗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和劳动保护用品。

1.2.2.3加气工在加气和卸气过程中,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2.3安全管理

1.2.3.1加气站属防火重点区域,站内严禁烟火。

1.2.3.2站区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标线、报警电话及“严禁烟火”的醒目标语,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1.2.3.3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配齐防火器材,定期检验,确保消防器材有效性,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测。

1.2.3.4建立交接班和安全巡检制度,有记录。

加强日常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人员要严肃考核。

1.2.3.5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故事件处置预案,定期对加气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有记录和相关资料。

1.2.3.6站内严禁明火作业,需要进行动火维修时必须按动火申报程序,先进行申请。

经批准,现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1.2.3.7对站区加气设备要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生问题及时修理,对低温、常温及高压压力容器按国家法规要求定期进行检测。

1.2.3.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气站区。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须先申报公司,待批准后方可由本单位负责人陪同进入站区,进入站区严格执行《加气站进站须知》相关规定。

1.2.4安全检查

1.2.4.1安全检查的目的: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三违”现象,促进加气站安全生产。

1.2.4.2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检查分岗位、班组、场站及公司检查,岗位每日巡查,班组每周检查,场站每月检查,公司每季度及节日前检查。

具体执行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2.4.3安全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对所检查的单位给予定性和量化分析评价。

检查时将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纳入检查范围,并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2.5安全整改

1.2.5.1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二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交给加气站解决,凡加气站能整改的不准交给公司解决)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1.2.5.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有:

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1.2.5.3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2.5.4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汇总存档。

1.3动火、用火管理规定

1.3.1在加气站内动火实行动火作业票制度,加气站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到公司(或上级公司)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

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或上级公司)登记审批后,划定“动火区”。

1.3.2动火作业票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有效期限仅限当天。

1.3.3设立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站内实施动火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站房、机房、罐区、设备等应符合安全间距或安全措施要求;

(3)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隔开,门窗向外开,通道要畅通;

(4)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1.3.4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1)一级动火,指在站场在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及设备上,其一旦发生危险将直接影响正常输气生产的作业。

(2)二级动火,站场内可与生产主管网及系统隔离开的管线及设备上的作业视为二级动火。

(3)三级动火,站场爆炸危险区内的非天然气设备及装置的动、用火作业视为三级动火。

1.3.5动火前需要对动火场所及动火地点进行详细检查,并填写动火现场检查表。

1.3.6动火作业票不准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一份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1.3.7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等,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在管线上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1.3.8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3.9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

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

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检修负责人和站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1.3.10动火分级审批权限规定执行《公司动火管理规定》

1.4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4.1电工负责对站内的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进行管理,站内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相关领导的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

1.4.2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1.4.3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

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1.4.4土建施工时,应注意防止地下电缆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1.4.5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

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1.4.6操作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工具。

1.4.7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气、擅自换保险等。

1.4.8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

灭火时应配戴防护用品,用二氧化碳、干粉、1211灭火器扑救。

1.4.9待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应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1.4.10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11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4.12遇雷雨时,所有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消防管理规定

1.5.1日常消防管理要求

1.5.1.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1.5.1.2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进行消防重点部位检查,监督火灾隐患的整改,定期进行演练。

1.5.1.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和档案。

1.5.1.4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人员要向上班人员交代当班的消防情况。

1.5.1.5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1.5.2消防器材管理

1.5.2.1消防器材是消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气站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1.5.2.2加气站消防器材的种类和性能

(1)ABC干粉灭火器(5公斤、8公斤、35公斤推车)可扑灭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也可扑灭带电设备初起火灾。

(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宜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仪器、仪表等场所初起火灾和一般可燃液体火灾。

(3)消防组合架、器材箱子、水龙带、水枪头、灭火毯等。

1.5.2.3消防器材的保管

(1)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去取用方便的地方,避免高温(环境温度在-20~+55为宜),防止潮湿和腐蚀。

(2)消防器材要码放整齐,保持清洁,严禁挪做它用。

1.5.2.4消防器材的检查

站安全员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和检查,检查内容:

(1)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压力是否正常,检修时间是否过期。

(2)消防器材、组合架、灭火器箱子、勾、斧、锹、桶、水龙带、

枪头等是否完好齐全,是否有损坏腐蚀。

(3)消防器材的检查要有记录,发现有损坏或失效,即使上报公

司安保部。

1.5.2.5消防器材的维修与更换

(1)灭火器逾有效期应上报安保部进行维修、更换。

(2)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维修、更换后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1.6加气站防火管理规定

1.6.1加气站属高压、易燃、易爆重点防火单位,为加强加气站安全管理,规范预防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1.6.2加气站需经市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启用。

1.6.3加气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知识专业培训,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会使用消防器材,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6.4加气工和设备维修人员在加气作业过程中一定要身穿统一的防静电工作服和鞋,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非标准工作服作业。

1.6.5加气站区域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作业,严禁接打手机,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站区。

1.6.6按照相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

加强日常维护,严禁挪用,定期进行检测。

1.6.7消防器材五米范围内和消防通道,禁止存放任何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6.8站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凡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存放少量易燃易爆物品的,一定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超量。

1.6.9站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线和加气须知告示。

1.6.10站区内要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灯,严禁使用超负荷的电器设备,对电器线路和配电柜要定期检查,防止发生因过载或短路引发的安全事故。

1.6.11站区内设备设施应保持静电接地线路完好,给汽车加气、排污作业时,一定要接静电接地线,经常对静电接地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1.6.12每1小时应对设备管线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天然气渗漏应及时报修。

未修复前,应避免各种火源接近渗漏点。

1.6.13除排污外,所有天然气的排放均应通过放散管向高空排放,压缩机撬应时时保持在良好的通风状态。

1.6.14一旦发生火灾,按《天然气站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扑救。

1.6.15进入加气站加气的车辆必须停稳,拉紧手刹,熄火关闭总电源,人离车后方可加气。

非加气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加气站区域,车辆压力为“0”时禁止加气,站内严禁修复车辆。

1.6.16非生产人员进入站区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穿带金属的鞋进入加气及设备生产区域。

严禁触动站内任何设备。

1.7车辆加气须知

1.7.1加气站是防火重点区域,站内严禁烟火。

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站区,不得在站内吸烟。

1.7.2非本站加气工不得擅自操作站内设备、设施、器材、电器开关和各种阀门。

1.7.3进站加气的车辆气瓶内要保留一定余压方可加气,为确保加气过程安全,在加气过程中司机人员不要与加气人员聊天。

1.7.4进站加气人员不准穿带钉鞋,不准穿戴化纤衣服接近站区设备,以防静电和摩擦引发火灾事故。

1.7.5严禁有故障的车辆进入站区,严禁在站内修车,严禁在站区内打扫车辆卫生,严禁在站内使用电动工具。

1.7.6进站加气车辆要在停车线以外分道排队按顺序等候加气。

车辆进站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1.7.7为确保加气安全,进站加气车辆在进站加气前须将车上乘

客留在站外,加气过程中不能有人滞留车上,否则加气工有权拒绝加气。

1.7.8加气车辆在加气时必须熄火、关闭电源、拉好手刹。

严禁在加气时发动车辆或移动车辆。

1.7.9加气前由加气司机负责打开加气小门,拔掉防尘帽。

加完气后,加气司机负责戴上防尘帽,关好加气小门,启动车辆驶出加气道。

1.7.10如对加气工服务质量、加气数量有质疑时,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时要如实讲明原因,车号和投诉人姓名,便于回访。

投诉电话:

1.8加气站进站须知

1.8.1加气站属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入内。

1.8.2外来考察、参观、检查人员需进入站内的,须事先办理有

关手续,并进行安全教育,按规定着装,由加气站人员带领下,在指定区域内活动、参观。

1.8.3站内严禁吸烟。

1.8.4进站人员必须听从站内人员安排,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动

用站内设备、工器具等。

1.8.5严禁在加气区内使用任何摄影器材、手机、传呼机等通讯

工具。

1.8.6进入生产区要严肃认真,不准在现场打闹。

1.8.7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内施工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上级单位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劳保着装按规定穿戴齐全方可进站。

1.8.8进站加气车辆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加气须知》有关规定。

1.9交接班制度

1.9.1接班人员应在上岗前15分钟到达加气站,换好工作服,做好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9.2接班人员上岗位前要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和各种记录,不清楚的问题,要与交班人员进行沟通。

1.9.3交班人员要在下班前,将各种记录填写、整理好,将本班发生的问题,详细纪录在交报班记录内。

本班未处理完的事项,要同接班人员讲清楚,由接班人员继续处理或汇报给班组长。

1.9.4接班人员要会同交班人员共同检查加气设备运行是否良好,站区各种设施,消防器材及办公用具是否完好无损,记录是否准确,加气表数量是否准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9.5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交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请组长进行协调,组长协调不了的要报站长进行协调。

1.9.6当班人员原则上要将本班所承担的工作做完后才能下班。

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当班人员不能离岗下班。

待接班人员到岗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才能下班。

1.9.7接班人员要按时到岗。

不能按时到岗接班时,应提前通知组长或当班人员做好准备,不得随意拖延接班时间。

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能下班离岗。

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能下班离岗。

1.9.8交接班严格执行“六交六不接”

“六交”

交设备、仪表、可燃气体报警及运转情况;

交生产流程变化情况及原因;

交内外关系及上级指示;

交资料数据报表及记录;

交用工具;

交安全和卫生。

“六不接”

生产情况不明不交接;

设备、仪表动态不清不交接;

资料数据不齐不准不交接;

内外联系、上级指令不明确不交接;

工具、设备、用具、仪表不全不完好不交接;

卫生不好不交接。

1.9.9接班时必须做到“三一、四到、五报”:

“三一”:

对重要生产部位要一点一点交接,对重要生产数据要一个一个交接,对主要工具一件一件交接。

“四到”:

交接时做到看到、听到、摸到、闻到。

“五报”:

报部位、报生产状况,报存在问题和报采取措施、报指令联系。

1.10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0.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坚持设备维护的“十二字”作业方法,严禁设备超湿、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

1.10.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四定”即(定质、定量、定时、定人)的工作。

1.10.3操作人员除搞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还应加强技术学习与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三会”即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1.10.4当班人员应按“岗位职责”和“巡回检查”制度,每隔1小时对各部位的升温、压力、运行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

1.10.5每1小时对可泄漏点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1.10.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时,应将设备运转情况交接清楚,并搞好设备润滑与清洁卫生工作,填好运行记录。

1.11巡回检查制度

1.11.1巡回检查原则

(1)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应每1小时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要即时报告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记录。

(2)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与交接班人员一道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巡检和交接。

1.11.2巡回检查的内容

(1)过滤器:

是否有堵塞现象或进行清洗。

(2)流量计:

计量是否准确无误。

(3)过滤器:

定时检查排污是否堵塞。

(4)电磁阀:

是否失灵或开关不到位及各级气缸气压是否正常,各级排污阀与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运转是否平稳无异常响声,各点温度是否正常,电机的电流电压与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常响声。

(5)压缩机:

检查曲轴箱油底盒内润滑油的高度,定期检查润滑油的品质,检查和压力表读数和各级温度,检查齿轮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压缩机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各级呼吸孔有无严重漏气、漏油现象,电动机噪声、表面温度。

(6)干燥器:

再生气压力,温度是否正常(特别注意!

再生气压力不得超过0.8Mpa).温度控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7)控制室:

控制柜与配电屏上的各电器元件及压力表、压力表导管、导线是否正常工作,有无失灵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的读数是否正常。

(8)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1.12处理加气机计量故障的管理规定

1.12.1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考核内容,针对加气机计量故障特做如下规定。

1.12.2加气机发生走气不走字故障时,要立即关闭该加气机,停止该加气机的加气工作,并立即向站值班干部报修。

同时记录其表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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