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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类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目录

一、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二、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三、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四、出纳岗位工作职责

五、固定资产核算岗位责任制

六、稽核岗位制度

七、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八、电算化会计岗位

九、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十、内部牵制、稽核、回避、审批制度

十一、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十二、银行对帐制度

十三、现金管理制度

十四、票据管理制度

十五、财产清查、领用制度

十六、财务审批制度

十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十八、会计人员交接制度

十九、会计人员在职教育制度

二十、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制度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财务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根据岗位分工、内部牵制原则,提出财会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负责组织软件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确定操作使用人员,并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作出规定;负责会计电算化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各电算化岗位的工作关系,经常检查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计划和及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按年度编制各类财务计划、预算,并组织实施。

同时加强预算分析,及时提供信息,调整预算,加强业务收支管理。

4、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应交纳的税金、公积金、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等款项,并督促及时办理交纳手续,做到按时、足额上交。

5、运用会计资料,采用科学方法,进行经济预测,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充分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6、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组织对单位各经济活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对问题重大的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7、组织和督促财会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会计业务,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对所属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分明,公正处事,促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1、具体领导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

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随时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各期预决算,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合理使用资金。

  

4、负责向单位领导报告经费收支情况,以便领导进行决策。

要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规定,及时报送会计报表。

  

5、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负责会计人员考核,建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政治业务水平。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我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正确地行使国家赋予给会计人员的职权,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会计在单位的财务管理的积极作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1、会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维护国家的利益,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给单位提供一切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提高资金的经济效益。

  2、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会计法》《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不断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学校教育第一线服务。

  3、努力地钻研业务,不断地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地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地参加上级的各种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地更新专业水平。

  4、在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出纳和会计发扬协作的精神,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会计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保证会计有秩序地进行。

  5、会计必须认真地按财政部统一的会计科目使用,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对不合法的凭证有权退回给经办人;填制凭证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潦草;认真地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认真地记账、算账、报账。

  6、会计人员认真地书写阿拉伯数字,数字大写应准确书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正,不得马虎。

  7、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以防损坏。

  8、会计人员离职前要做好移交工作,并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薄,不得自已另立新账,以保证账薄本的连续性。

 9、定期地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预测和财务说明书,加强资金的经济效益。

  11、及时地上报财务报表和上报每月财务的状况,及时地审报上缴各种税金,为单位决策方案提供资料。

  12、为了保证电算化数据的可靠,必须及时地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定期地打印账册和报表。

 

出纳岗位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按照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重大的开支必须经过主办会计、单位领导审核方可办理。

,对不符合规定的收、付凭证有权拒绝受理或退回要求重制。

2、遵守现金保管有关规定,确保库存现金安全。

不得用白条抵库,不得挪用资金。

保守保险箱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管。

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3、保管和使用好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空白收据。

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对空白收据要妥善保管,并认真按规定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4、及时确认记录收付款凭证,核对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按照规定管理好银行存款,每月与银行对帐,保持双方余额的一致,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清理。

5、负责单位职工加班费、差旅费等日常报销及临时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6、认真完成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事项。

 

固定资产核算岗位责任制

  1、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内部转移、租赁、捐赠、封存、报损应按规定及时调整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2、每学期要有计划的采购办公用品,并发放到个人。

对纸张用量要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并定期统计各股室消耗情况,及时报送有关领导。

 3、对库存物品做到心中有数,请购物品时必须定期检查并结出库存余数。

库存做到不积压、不断档,仓库内保持整洁有序。

 4、建立各类财产、物品收付、借用明细账,每学期清理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每季末结出固定资产、耐久品、低耗品余额报送有关领导。

 5、建立固定资产、耐久品、低耗品的验收领用制度。

6、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同时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审批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发现未使用及保管、使用、维护不当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7、会同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利用效果进行分析,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维护、保养,挖掘潜力,提高利用率。

稽核岗位制度

1、按《会计法》和有关法规、财务制度、收支标准等规定,负责对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进行审核,包括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附件的完整性、手续的完备性、会计科目和会计数据的正确性等内容。

2、对不符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再进行重新填制与审核。

3、对计算机输出的报表及时进行逻辑性审核,确保会计报表数字、内容与帐薄一致,且表表相符。

4、根据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改进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稽核中发现的较大问题或可疑现象,主动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档案管理人员应于每月月初,对上月的凭证装订成册,对报表进行整理归档;年度终了,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全年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等应当保存的资料进行整理、编号、造册、登记;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单位的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不经允许不得外借。

 

电算化会计岗位

1、按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及备查薄,运用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对制单员编制的全部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后记帐。

2、月末终了,根据总帐科目余额平衡表,与各明细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同时,还要根据帐薄记录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定期核对,做到帐证、帐实相符。

3、按要求对计算机输出帐页进行整理及装订。

4、对以前已记帐务的个别调帐、错误冲正等,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计算机上执行。

 

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1、收入资金严格按收入渠道分别进入单位基本帐户或单位专用帐户。

2、费用发生前,由有关部门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计划,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3、出纳应及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分别登入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再将记帐凭证转给会计。

4、会计收到记帐凭证以后,应及时据此登记帐簿。

5、会计正确登录完所有帐目以后,应按照会计期间编制报表,及时上报。

 

内部牵制、稽核、回避、审批制度

1、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设置四个会计岗位:

记账会计、现金会计、财产会计、稽核会计。

由校长和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共同负责。

各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要从整体出发,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会计工作。

3、学校要依法设账,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记账人员设总账、明细账;出纳人员设日记账;财产会计设固定资产账。

会计人员要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核算,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4、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5、记账人员与审批人、经办人、财产保管人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6、记账人员管账不管钱,出纳人员管钱不管账。

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票据。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8、要按照规定取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要真实、合法、准确、完整;记账凭证要附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9、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得新抄写。

要按照会计记录的正确方法更正。

10、财务会计报告要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盖章后才可以对外报出。

11、会计档案要及时传递,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要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不得隐匿与丢失。

12、发票要经过校长、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和经手人签字才可报销。

13、对认为是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确良,应当向校长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校长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14、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寮行回避制度。

15、每一个会计年度都要进行财产、资产清查。

由行政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稽核小组审核。

(1)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之后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计划和预算。

(2)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提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直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4)各种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16、积极配合财政、物价、审计、税务、金融等有关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原始记录的填制、审核、管理工作,规范我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

二、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是:

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三、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在市场购买商品,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地址。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他指定负责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四、凡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五、凡我单位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使用合法票据。

原始记录填制人按会计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要求逐项填制,由填制人签章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保证所填列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书写清楚、规范,手续齐备;不得开具无经济业务的票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增加或减少金额开具票据。

六、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原始记录填制人不得伪造、变造原始记录,如有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受理的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八、原始记录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签上经办人员名字,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据以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银行对帐制度

1、出纳应经常核查银行存款余额,严禁开空头支票。

2、会计及出纳每月底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与本单位银行存款明细帐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年底如有未达帐,应编制未达帐目调节表,次年初及时解决未达帐。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支出管理: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三、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票据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各类票据管理业务。

2、做好对领购票据的统一登记和专门保管工作。

3、严把票据领用关,做好领用登记工作。

4、负责办理各类票据的领用、结报和缴销手续。

5、指导和监督票据使作用人正确使用和填写各类票据。

6、对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用票据要定期进行核对。

 

财产清查、领用制度

1、购入物品及固定资产后,应由物资保管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登记。

2、单位物品保管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建立总帐及明细帐。

3、物品的领用应按规定执行。

4、每年终,应对物品的库存及固定资产的状况全面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财务审批制度

一、专项经费的审批:

各类专项经费安排,事先向校长、分管校长汇报后,由财务处室提出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统一签发。

二、差旅费:

1.在本县范围内出差,须事先征得处室负责人同意,出市、出省的还须征得校分管领导同意。

未经许可,其费用不予报销。

2.出差需借用公款的,要填写借款单,经校长审批后借款。

3.出差回来应及时报销。

先由批准出差的领导在住宿费凭证或交通费凭证上审核签名审批报销。

4.差旅费开支标准、范围及具体报销事宜,按财政有关规定办理。

5.驾驶员的出差补助标准和一般工作人员相同。

三、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购置费的审批:

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购置统一由办公室办理,经费由校长审批。

其中,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报销凭证须是正式发票,并由购物人、证明人签名。

四、会议经费的审批:

需支出经费的会议,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会议及食宿地点,费用由校长审批。

五、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批接待费用由校长审批。

六、其它费用的审批:

以上未列的其它费用支出,除特殊情况外,统一由校长审核、审批。

七、个人借支:

个人一般不得向单位借支个人用款,遇特殊情况者,须经校长批准。

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会计应对单位的资金活动情况及时进行分析。

2、每月报表报出时,会计应同时向领导报出《财务情况报告》,以保证领导对单位经济活动决策的正确性。

3、每年终,会计应写出详细的《资金活动分析》,将上一年中单位资金活动的状况、变化的原因、今后的发展前景及对单位财务管理的看法向单位领导及财政部门汇报。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应将记帐凭证及时装订,并妥善保管。

2、每年终,会计应将装订成册的记帐凭证、帐簿、报表按规定编号,并及时送交单位档案室。

3、借阅会计档案,应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室签字,由会计监督查阅,用完后,及时归还。

4、到保管期的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保管人员按规定提出申请,并将需要销毁的档案列出明细表,报有关部门批准以后,方可销毁。

 

会计人员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应持证上岗。

2、在岗会计人员离岗时,应执行交接制度。

3、会计人员交接工作时,除了交接双方外,还应有本单位主管领导在场监交。

4、交接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列出书面交接书,并由交帐人、接帐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5、交接以后,若在查帐中发现问题,按有关人员在岗的时间,各负其责。

 

会计人员在职教育制度

1、单位会计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在职教育。

2、会计人员的在职教育除了在财政部门的统一指导和规划下进行外,还应加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财务人员应学以致用,除了学习业务以外,还应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等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县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勤工俭学收支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学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业务,应当折合为人民币核算。

  

  七、会计记录及报表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八、学校会计核算,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九、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

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十、本制度规定了学校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报表的要求,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可自行规定。

  

  十一、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年度会计报表应附收支情况说明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资产、负债及专用基金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加以说明。

  

  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

学校名称、报表所属期间、报出日期等,并由校长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

  

  十二、学校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办理。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略)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的库存现金。

学校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应收及暂付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学校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学校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学校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的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学校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符。

  

  第110号科目应收及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暂付款、预付款及备用金等。

  

  2.发生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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