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心成立手拉手艺术团筹备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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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心成立手拉手艺术团筹备工作方案

活动中心成立“手拉手”艺术团筹备工作方案

1、筹备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2、工作安排

1、起草报告,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局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2、制定艺术团章程,设计徽章()

3、初步拟定相关人员名单()

(1)名誉团长、顾问

(2)团长、副团长、艺术总监

(3)聘任专业艺术教师、专家(协调会)

(4)团员单位(基地)名单

(5)团员

4、领导审定名单

5、最后一次协调会

6、成立大会(议程、仪式另定)

7、制定培训、排演、活动计划。

 

活动中心2019春季学期党建纪检安全业务工作安排

二月份:

1.支部专题会议(支委和班子成员参加)()

1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2落实强化微信、qq工作群管理责任制()

2.结合“双评议“信息上传,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正月十六2月20日恢复)

3.部署召开民主生活会(支委参加)(岳大伟)

4.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参加)(熊明洋)

5.落实纪检小组成员,并召开专题会议,名单公布并上报市教育局()

6.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有关制度,签订责任书()

7.安全隐患排整改()

8.乒校春季集训启动,值日安排。

三月份:

1.支部月度专题会议。

1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部署相关工作,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督导()

2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师德师风整训工作,以党建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全体党员参加)

3.支部书记上党课()

4.“双评议工作责任落实()

5.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6.乒乓球春季招生(城区幼儿园、部分乡镇)集训。

7.筹备成立“艺术团“。

1制定章程

2制定方案,工作计划。

3召开筹备会议

四月份:

1.支部月度专题会议。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乒校学员消防演练活动。

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5.乒校组队训练(分层次)。

6.科技创新活动。

7.成立“手拉手“艺术团。

五月份:

1.支部月度专题会议。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计划、方案、安排、总结)。

4.筹备庆“六一“公益活动(兵校手拉手联谊)。

5.科普进校园(落实几所科普特色学校)。

6.“艺术团“开展活动()。

六月份:

1.支部专题会议(党建工作)()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

3.庆六一活动(公益)()

4.节目安排()

5.乒校训练()

6.科普特色学校授牌()

七月份:

1.庆六一活动(支部专题活动)

2.组织一次党员实践活动(红色责任教育)。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各种资料归集,档案整理。

 

活动中心“手拉手”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名称

天门市活动中心“手拉手”艺术团

第二条本团性质

本团是经天门市教育局、天门市文体局正式批准成立的市级、公益性青少年学生艺术专业表演团体。

第三条本团的宗旨

团结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以艺术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艺术教育交流活动,丰富青少年学生业余文化生活,陶冶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情操,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市内外青少年学生的文化艺术交流,为培养优秀艺术后备人才做贡献。

第四条本团的地址:

第二章主要职能

第五条本团的主要职能

1.选拔吸纳具有艺术特长的青少年学生为本团团员。

2.发展全市具有艺术特长的少年宫(站室)、文化馆、群艺馆、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为本团的培训基地,为青少年学生的艺术学习提供服务。

3.将全市中小学校乡村少年宫、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自办的艺术团(队)择优吸纳为本团的团体会员单位,由本团给予命名,扶持青少年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开展。

4.组织开展全市性的青少年学生艺术交流展示活动和夏(冬)令营活动,为青少年学生的艺术学习创造交流和展开的机会。

5.举办每年一届的“鸿渐之声”或者(“西江之星”)天门市青少年学生艺术英才推选活动,为本团选拔团员和优秀节目。

6.开展文化下乡活动,走进社区、乡村举办公益演出,让本团团员与那里的少年儿童“手拉手”,为他们献爱心,送温暖。

7.开展市内外青少年学生艺术交流活动,增进友谊,开拓视野。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团聘请有关领导同志担任名誉团长,邀请著名艺术家担任艺术顾问,成立艺术专业委员会,聘请艺术家担任委员。

第七条:

本团设团长,副团长和艺术总监。

团长由法定代表人兼任。

副团长和艺术总监由团长任命。

第八条:

团长办公会是本团最高权力机构,组成人员为团长、副团长和艺术总监,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1、贯彻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文体局的指示精神。

2、研究制定本团的活动计划。

3、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决定本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制定本团的管理规章制度。

6、修改本团的章程。

第四章团员

第九条本团团员分为团员,凡年龄在6—18岁具有艺术特长,承认本团章程的青少年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团,经考核合格后成为团员。

第十条:

本团面向全市青少年学生招考团员。

招考采取先审核报名材料再进行面试的办法。

考核合格者可以成为本团团员。

本团根据节目和交流活动的需要,一般每年在学生寒暑假期间招考新团员。

第十一条:

团员在团期间每年需办理注册。

年龄超过18岁后,不再予以注册。

第十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成为本团团员

1.参加“鸿渐之声”“西江之星”天门市青少年学生艺术英才推选活动获得奖及以上奖项者(含集体项目)。

2.参加其他省级以上比赛(活动)获得奖及以上奖项者。

3.参加本团招考新团员考核合格者。

4.所参加的艺术团(队)被本团命名者。

5.获得著名艺术家(老师)致函推荐者。

6.根据本团的特殊要求,获得本团特别招收者。

第十三条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1.承认本团的章程,珍惜本团的荣誉,不做有损本团名誉的事情。

2.积极参加本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团交办的各项任务。

3.享有参加本团组织的市内外交流、演出活动的权利。

4.享有参加由市内外一流艺术家执教的艺术培训活动的权利。

5.享有参加本团主办的艺术主题夏令营、冬令营活动的权利。

第五章培训基地

第十四条本团可吸收少年宫和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作为培训基地,为广大团员的艺术学习提供服务,培训基地的设立条件为:

1.具有法人资格和国家认可的合法办学资质。

2.承认本团的章程。

3.愿为青少年学生艺术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4.有固定的场地和丰富的培训经验。

第十五条培训基地的权利

1.享有被本团命名为培训基地,并给予挂牌的权利。

2.有权以本团培训基地的名义进行对外宣传,扩大培训基地在本地的社会影响力。

3.在师资出现困难时可以向本团申请支援。

4.有权选派本基地的教师参加本团组织的师资培训活动。

5.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每年一届天门市“西江之星”青少年学生艺术英才推选活动的优先承办权。

6.有权参加本团组织的市内外演出、交流活动。

7.本团宣传资料上设有培训基地的专门简介。

8.有权参加本团组织的基地间的交流活动。

9.有权参加本团的年会。

10.有权将本基地培训的优秀学员向本团申报团员的资格。

第十六条培训基地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团的章程,维护本团的形象。

2.接受年检。

3.认真完成本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按时缴纳管理费。

第六章团体会员单位

第十七条:

本团将在全市中小学、乡村少年宫、艺术培训等单位自办的艺术团(队)中择优吸收为本团的团体会员单位,由本团给予命名,团体会员单位的设立条件为:

1.具有法人资格。

2.承认本团的章程。

3.所办艺术团(队)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艺术水平。

第十八条:

团体会员单位的权利

1.由本团给予命名。

2.以本团团体会员单位的名义进行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3.参加本团组织的各种室内外汇演、展示、交流等活动。

4.本团宣传资料上设置团体会员单位简介。

5.有权参加本团的年会。

第十九条:

团体会员单位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规、法律,严格执行本团的章程维护本团的形象。

2.接受年检。

3.按时缴纳管理费

第七章经费来源

第二十条本团经费来源

1.批准成立单位拨款

2.社会赞助。

3.开展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本团经费必须用于本团事业的发展,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经团长办公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通过可修改本团章程。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解释权属团长办公会。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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