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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

政策与法规

名词:

依法治教:

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

是指对相同调整内容(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或要素划分)的教育法,按效力等级划分形成的纵向体系。

教育法的横向结构:

是指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或社会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不同,划分出若干处于同一层级的部门法,形成教育法调整的横向覆盖面。

义务性规范:

指其“行为准则”要素具有实际作为(或不作为)命令的性质,规定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某种条件和情况出现时,必须做出或者不准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法。

授权性规范:

指其“行为准则”要素中具有许可、免除、保障的性质,规定法律关系参加者在某种条件和情况出现时,有权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强制性规范:

指规定法律关系参加者在某种条件和情况出现时,必须做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的规范,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具体,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违反,一般表现为禁止和命令的两种形式。

任意性规范:

指法律关系参加者可以为一定行为的规范,它对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内容一般不作具体规定,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但是在当事人经过协商确定了权利义务以后,这种权利义务就受罚的保护。

制裁性规范:

规定对法律关系参加者做出违反“行为准则”的有过错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规范。

奖励性规范:

指规定对法律关系参加者做出特别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准则”时给与奖励的规范。

行政法律责任: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责任:

是指行为人由于民事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是指教育机构在实施教育活动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生的关系。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是教育机构与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事业法人:

是指从事经济活动以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满足群众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为目的地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科学、文化、教育、卫生、艺术、体育等事业单位法人。

安全区域:

是指不会出危险、不会出事故、不会使幼儿身心受到威胁的区域。

污染区:

是指有粉尘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污染的区域。

危险区:

通常是指危及人们健康与生命的区域。

监护:

法律上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国家制定教育法:

是指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创制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认可的教育法:

是指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形式赋予某些早已存在的习惯、判例等以法的效力。

教育法的实质:

教育法所确定的行为规则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反映。

并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标准和价值观念来调整相应的教育关系。

教育法的特点:

是指教育法作为一种专门的法律与其他的法律相比,具有的自身的特点。

1)主题的多样性2)使用范围的广泛性①教育对象的广泛性②教育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

3)法律关系的复杂性4)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教育行政法规:

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教育法规:

是指由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

法定条件是指:

教育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

行为准则是指:

教育法律规范中指明的行为规则的基本要求。

法律后果是指:

在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做出或没有做出“行为准则”要求的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对违反改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何种处置。

形式法律责任是指:

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体罚幼儿情节严重是指:

体罚幼儿的手段恶劣,或者致幼儿重伤等情况。

精神环境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环境。

幼儿园的收入是指其开展保育教育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即幼儿园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即幼儿园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即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幼儿家长缴纳的入园学杂费、全托儿童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家长收取的其他费用等经营收入,即幼儿园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幼儿园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幼儿园的支出是指其为开展保育、教育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事业支出即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建设性支出,即幼儿园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即幼儿园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幼儿园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幼儿园的专用基金,是指其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国有资产即政府投入的资产非国有资产即非政府投入的资产自有资产既由幼儿园形成的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对外投资,指的是利用货币资金、事物、无形资产向校办企业、勤工俭学项目和其他单位的投资法律上的幼儿教师权利:

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教师培养:

指专门教育机构,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补充更新而进行的一种专业性的学历教育。

教师培训:

指专门教育机构,为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而进行的一种继续教育。

保育员:

是指在幼儿园里主要负责幼儿的卫生保健、生活管理的人员。

法律上的教师权利:

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赋予的权利。

是国家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国家教师制度是指一国以法律设定和推行的教师制度的总称。

通常由教师资格或许可制度、职务或职称制度、任用制度、培训进修制度和奖惩制度组成。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符合这种条件的人,才允许成为教师。

教师资格分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级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教师申诉制度:

是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伤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教育法: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他是同志阶级意志在教育方面的体现。

教育法的表现形式:

是指教育法的创立方式,即法是有何种国家机关、通过何种方式创立的,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的形式。

教育法的表现形式又称教育法的形式渊源。

教育基本法律:

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也可以说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

教育单行法律:

是指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原则制定的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关系的教育法律。

教育法的体系:

是指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根据法学原理,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一个相互协调、完整统一的整体,即教育的法律体系。

教育法律规范:

每一部具体的教育法都是若干个行为规则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组成教育法行为规则有机整体的单个行为规则,就是一个具体的教育法律规范,它是组成教育法的基本细胞。

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

是指构成教育法律规范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及相应关系。

狭义的法律责任:

试指法律关系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教育机构的章程:

是指为保证本机构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园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

办学登记注册:

是指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设立教育机构的报告,应当进行审核。

幼儿园的权利:

是指其在教育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即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并要求相对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为教育法所确认、设定和保护。

园长负责制:

它是以园长责任和职权为主要内容的园内管理体制之一,它包括上级领导、园长负责、党支部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四个部分,目的是建立起统一的高效率的园内指挥系统。

幼儿园内部规章制度:

就是幼儿园内部的管理规则,是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在园内必须掌握和遵循的具体规则。

幼儿园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是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主管行政部门批准的章程在其办学自主权范围内制定的内部管理规范的总和。

保育:

狭义的理解,保育就是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和养育。

广义的理解,保育是对幼儿身体的保护,对幼儿各种心理过程发展的促进和培养。

教师的义务:

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教师资格:

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或的教师工作前提条件,符合这种条件的人,才允许成为教师。

国家教师制度:

是指一国以法律设定和推行的教师制度的总称。

教师资格制度:

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教师职务制度:

简单的说,就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教师聘任制度:

就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幼儿园的结余:

是指其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应。

职工福利基金:

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奖教基金:

是极受社会捐赠等专门用于奖励教职工的无须保留本金的资金。

幼儿园资产:

是指其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幼儿园事故:

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园组织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园外活动伤害:

即由幼儿园组织园外活动引起的伤害。

包括参观、游览庆祝活动中管理组织不善,造成幼儿伤害。

法律救济:

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申诉制度:

通常是指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简答:

1.实行依法治教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①从总体上看,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似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②实行依法治教是教育的地位和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③实行依法治教,是教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4、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的三方面关系:

①注意处理好学习幼儿教育法规的专门知识和学习一般的法律知识的关系②注意处理好学习幼儿教育法规基本知识和研究教育法律规范的关系③注意处理好学习幼儿教育法规基本知识和有关案例的关系。

2、教育法的内涵:

教育法是一种行为规则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③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④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⑤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21我国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教育单行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3行政法规在名称上有三种:

①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规定的,称“条例”②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规定的,称“规定”③对某一行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规定的,称“办法”。

26教育规章按制定发布机关分为:

①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称部门教育规章,常用的名称为:

规定、办法、规程、大纲、标准、定额等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称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或简称政府教育规章。

39、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

①按照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准则”的性质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②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程序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③按照法律规范指出的“法的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55、教育法涉及的行政处罚有:

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④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⑤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⑥撤销教师资格⑦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⑧责令停止招生⑨吊销办学许可证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行政处罚。

56、行政处分共有8种: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59、通常教育法律责任损害的事实包括:

①损害是已发生的、客观存在的,将来的损害如果必然发生,也视为已经发生的现实损害②损害的权益是受教育法律所保护的权益,是责任人侵犯了教育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违反了教育法律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实际后果。

60、幼儿园违反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

通报批评、整顿、勒令停办停招、取缔、吊销办园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

园长违反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取消任职资格、行政处分、罚款、刑事制裁等。

教师违反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撤销或取消教师资格、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为什么说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①从幼儿教育担负的任务看,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②从幼儿教育的对象看,它是对三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按年龄划分,属于基础教育③从行政管理体制上,正是由于以上两个原因,幼儿教育属于基础教育管理的范畴。

6、幼儿园法律地位公共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①教育机构法律地位是依据有行政法性质的《法律法》确立的,幼儿园的设立、变更、终止必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②教育机构以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人才,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③教育机构行使的教育权,实质上属于国家教育权的一部分。

18、实施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的意义:

①实施登记注册制度,有利于政府掌握本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状况,实行宏观调控,编制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②实施登记注册制度,可促进幼儿园具备必要的办园条件,保证办园质量③实施登记注册制度,还能促进幼儿园领导管理体制的理顺,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管理。

23、教育机构的权利的三个基本特征:

①从教育机构自身说,它是教育机构特有的、基本的教育权,是教育机构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不享有教育权,也就意味着在法律上不享有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亦即不成为教育机构②从教育机构与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教育机构所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角度,教育机构的教育权在许多方面是国家教育权的重要体现,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力③从教育机构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角度,教育机构的教育权是在教育活动中与教育对象的一种管理、教育、教学的权利,是一种与民事权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权利。

19、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定原则:

①诸育互相渗透、有机结合的原则②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原则③面向全体,坚持正面教育原则④发挥各种教育手段交互作用原则⑤幼儿活动主体性原则⑥游戏为主,寓教于活动的原则。

6、幼儿教师享有的基本权利:

教育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幼儿权、获取保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

21、教师考核中工作成绩主要包括:

①工作量,诸如教育教学工作量、兼职工作量、其他工作量②教育教学效果,如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幼儿、其他教师对其工作反映、评价等③教育效果,即是否使学生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④研究成绩,即在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⑤论着成果等。

13、幼儿园收入包括: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14、幼儿园支出包括:

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7、幼儿园国有资产的范围:

①属国家所有的土地②利用国家投资兴建的园舍,幼儿、教职工住房③其他用国家投资购置的固定资产④包括国拨的办园经费⑤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中,属政府给予的优惠部分也属于国有教育资源。

21、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

①对行政处罚不服②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对不作为违法,可以请求复议救济④对违法设定义务不服的⑤对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的,可以申请复议⑥对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

教育法和教育政策有哪些重要区别?

(1)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

(2)实施方式不同3)范围和稳定程度不同(4)表现形式不同2.教育法的特点是什么?

(1)主体的多样性2)适用范围的广泛性(3)法律关系的复杂性(4)法律后果的特殊性3.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与其他社会责任相比,具有哪些特点?

(1)必须有法律规范的规定

(2)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3)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承担(4)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4.确定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要件是什么?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法(3)行为人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5.幼儿教育的任务是什么?

(1)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2)为幼儿家长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3)为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打好基础6.幼儿园法律地位的特点是什么?

(1)公共性的特点

(2)公益性的特点(3)多重性的特点7.在我国境内设置幼儿园必须具有哪些条件?

(1)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必须有合格的教师、保育、义务人员(3)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8.幼儿园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保育教育标准,保证保育教育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幼儿监护人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9.制定幼儿园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要遵循那些原则?

(1)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2)不能越权,不能超越本园的职权或授权的范围把本来应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规定在园内的管理制度中。

(3)对幼儿园制定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撤销。

10.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1)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是幼儿教育的特点。

(2)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是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需要(3)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是我国特定的社会生活的需要(4)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是当前世界教育的发展趋势11.保育工作的意义?

(1)良好的保育工作,能促进幼儿生理、心理健康发展

(2)良好的保育工作,能促进家长了解重视幼儿园的保育工作,并与之协调一致12.幼儿园保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2)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3)建立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4)提供合理的饮食,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增强幼儿体质13.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注意什么?

幼儿一活动的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

(1)时间分配的结构,应包括有利于幼儿身心发展的全部活动,动静要交替、室内外活动时间应平衡。

(2)有指导有组织的集体活动与自选活动,安静活动与运动性活动,集体活动与个人活动、小组活动在时间分配上应有一定比例,要给幼儿一定的独自活动时间,以利独立性的发展;(3)时间表应富有节奏和重复性,同时又有一贯性和灵活性,不要使幼儿产生生理、心理疲劳;(4)尽可能减少时间上的等待和浪费。

14.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特点有哪些?

(1)幼儿园教育是非义务性的。

(2)幼儿教育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

(3)在法律上,幼儿教育的对象虽然具有同成人一样的权利能力,但它们无相应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15.教师资格符合那些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5)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国家资格考试合格。

16.教师聘任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教师聘任是任用教师的一种基本制度,它具有如下特征:

(1)聘任是聘任人和受聘人双方的法律行为,通过聘任确定教师与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2)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教师聘任制度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17.教师考核的原则?

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准确性原则。

18.幼儿园收费方面要注意那几点?

(1)坚持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

(2)评估定类,按类收费。

(3)幼儿园不得以幼儿为牟利手段。

19.流动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是怎样的?

首先,要建立帐簿。

一切资金往来,包括应收款、暂付款、借出款,都要入账,及时清理结算,补的长期挂账。

其次,要严格遵守银行规定。

20.教学管理问题引起的事故包括哪些?

(1)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的幼儿伤害。

(2)违反国家有关的幼儿管理法规发生伤害。

(3)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差造成幼儿伤害。

(4)安全措施保障不利。

21.相对于其他形式的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哪些特征?

(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力救济制度。

(3)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22.哪些情况教师可以提出申诉?

(1)教师认为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

(2)教师认为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

1、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1、注重保护受教育着,尤其是少年儿童学生2、注重保护教师的特殊职业权利3、注重维护学校、幼儿园的正当权益2、教育法规体系在横向结构上,从现有状况和立法趋势看,主要包含以下八个部类:

教育基本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或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

3、从现行法律、法规情况看,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1、宪法中关于幼儿教育的条款2、教育法律中关于幼儿教育的条款3、其他法律中关于幼儿教育的规定:

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的法律上1)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2)关于防疫、食品卫生的法律4、幼儿教育行政法规5)幼儿教育规章:

主要有两项①1996年3月9日从新颁布并与同年6月1日施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②1985年12月7日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4、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的区别:

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中全部行为规则的总称。

教育法律规范是指一种特指的行为规范,而不是行为规范的总和。

因此,二者在逻辑上是从属关系。

5、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文件的区别:

教育法律是教育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

各个具体的教育法文件中除了大量的教育法律规范外,还有些关于立法目的、立法依据和有关概念等的规定和说明性文字,他们是非规范性的内容不属于教育法律规范。

6、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条文的区别:

教育法律规范要用教育法条文来表现,但教育法条文不一定就是教育法律规范。

有的教育法条文不包括规范,有的教育法条文可能包括一个甚至几个教育法律规范,或者仅包含一个教育法律规范的片断。

7、对照法律法规文本,说出我国教育法体系中有关幼儿教育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

1)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任务2)幼教事业的发展方针3)幼儿园教育的领导管理体制4)幼儿园设置管理规范5)幼儿园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规范6)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规范7)幼儿园卫生保健规范8)幼儿园工作人员规范9)幼儿园的内部管理规范10)幼儿园条件保障规范11)幼儿保护规范。

8、从法律意义上将理解什么是法律责任,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紧密相连2)法律后果的承担者,是有遵守法律、法规义务的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他不仅指公民个人和社会团体,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学校等,体现了法的一种特殊的强制力。

3)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表现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是国家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不赞许态度。

9、教育法法律责任的特点:

必须有法律规范的规定;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承担;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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