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641116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3.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docx

电力安全行为观察标准资料

安全行为观察标准

表一动火作业安全行为观察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与相关要求

1

1、动火作业现场监督

(一)动火作业前监督

1.对所有焊接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及禁止明火区动火工作时,办理动火工作票,依据动火范围,正确填用动火工作票种类。

3.动火票动火地点、工作内容、动火方式等填写清晰、书写规范,安全措施齐全,针对性、操作性强。

4.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测试合格。

5.消防监护人、动火执行人具备一定资格,动火执行人持有焊工合格证;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标准DL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中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允许工作。

6.现场工作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7.现场使用的焊接工具和设备符合要求。

8.现场所做的安全措施符合要求,作业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动火隔离到位,高空交叉动火作业下方无易燃物品。

9.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二)动火作业现场监督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2.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3.现场消防设施完好,动火现场消防器材充足、正确。

4.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5.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风力超过5级及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6.动火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消除残留火种。

(三)气焊(割)作业现场安全监督重点

1.安设在露天的气瓶,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曝晒。

2.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m,垂直放置并固定。

3.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距离明火10m以上,乙炔气瓶上装有阻火器。

4.装有气体的气瓶、橡胶软管不准与高温物体和电线相接触,气瓶减压器完好。

5.油脂和油类不准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6.氧气瓶内压力降到0.2MPa,不准再使用。

7.氧气阀门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乙炔阀门用特殊的键开启。

8.气瓶阀门、减压气门完好,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9.气瓶涂色正确、标字清楚:

a)氧气瓶涂天蓝色,用黑色标明“氧气”字样;

b)乙炔瓶涂白色,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

c)氮气瓶涂黑色,用黄色标明“氮气”字样;

d)二氧化碳气瓶涂铝白色,并用黑色标明“二氧化碳”字样;

e)氩气气瓶涂灰色,并用绿色标明“氩气”字样。

(四)电焊作业现场安全监督重点

1.电焊机外壳及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有合格证,不得多台焊机串联使用。

2.电焊机使用带有熔断器的隔离开关。

3.电焊机编号统一、清晰.

4.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穿橡胶绝缘鞋或站在干燥木板上。

5.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装有保护罩。

6.电焊线使用良好的皮线,严禁使用裸露电焊线,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

7.二次侧有快速插头的电焊机,必须使用快速插头。

8.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m超长时,架空布设。

9.更换焊条时,戴电焊手套。

10.电焊工备有下列防护用具:

a)镶有滤光镜的手把面罩或套头面罩;

b)电焊手套;

c)橡胶绝缘鞋;

d)清除焊渣用的防护镜;

11.离开工作现场时,切断电源,检查动火区域无残留火种。

2

二、气瓶储存与搬运

(一)气瓶储存

1.储存气瓶的仓库具有耐火性能;门窗向外开,地面平坦不滑,砸击时不会产生火花。

2.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不少于25m;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不少于50m,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不少于100m。

3.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以内,无可燃物品,无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无吸烟现象。

4.仓库内设有架子,气瓶垂直立放,堆叠空的气瓶,每一层都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叠高度不超过1.5m。

5.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然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6.储存气瓶的仓库内无取暖设备。

7.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备有充足的消防用具。

8.储存气瓶的仓库内照明采用防爆型,且室内通风良好。

(二)气瓶的搬运

1.气瓶的搬运使用专门的台架或手推车。

2.运输气瓶时应安放在特制半圆形的承窝木架内;如没有承窝木架时,可以在每一气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mm的绳圈或橡皮圈2个。

3.运输气瓶时,全部气瓶的气门都朝向一面。

4.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逆车厢横向放置。

5.运输气瓶时,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已盖牢。

6.氧气瓶不得与乙炔瓶混放在一起运送。

7.气瓶固定牢固、可靠。

8.用汽车、马车或铁道敞车运输气瓶时,盖帆布,以防止烈日曝晒。

3

三、电焊作业“十不焊”:

(一)不是持证电焊工不能焊;

(二)动火禁区内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能焊;

(三)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

(四)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不能焊;

(五)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性的不能焊;

(六)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桶、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

(七)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

(八)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

(九)焊接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

(十)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

表二高处作业安全行为观察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与相关要求

1.

一、高处作业前监督

(一)坠落高于基准面2m及以上作业,使用脚手架、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坠落措施。

(二)高处作业人员精神状况符合规定要求,饮酒或患有不适宜进行高处作业疾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对使用的工器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外观检查,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四)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等机具检验合格,符合安全规定和现场作业要求。

2.

二、高处作业现场监督

(一)防高处坠落措施

1.使用的移动平台、梯子合格,牢固稳定。

2.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作业,工作人员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准低挂高用,水平移动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上下移动使用安全自锁装置。

3.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

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4.作业面悬挂“当心坠落”标志牌。

5.在危险边缘的临空面装设安全网和1.05m高防护栏杆。

6.因工作需要拆除的固定栏杆,要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

7.在已装设防坠落装置的杆塔上作业时,要正确使用防坠落装置。

(二)检查防高处落物措施

1.高处作业区域的下方装设防护遮栏或提示遮栏,并挂“当心落物”标志牌。

2.高处作业现场一律使用工具袋,要绑扎使用,物品、物件放置牢靠,较大的工具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3.影响通行的高处作业有专人监护或设安全通道。

4.用绳索上下传递物品,严禁抛掷。

5.作业人员上下攀爬竖梯时,严禁手拿物件。

(三)交叉作业现场监督

1.交叉作业前,制定齐全、周密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一名作业协调人,明确现场边界、作业顺序、联络手段,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向各工作区域交待

2.上下交叉的作业,设置隔离层;隔离层严密不掉物件工器具绑扎使用,物器摆放牢固

3.平行交叉作业,要分区作业,设有专人协调

4.无法隔离的交叉作业,设有专人协调,采用分区错开作业位置或错开作业时间等方法。

(四)其它措施

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高空作业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牌。

3.变电站内禁止使用金属梯,梯子牢固、完整,具有防滑措施,在试验有效期内。

4.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5.硬质梯子的横档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大于40cm,在距梯顶1m处有限高标志。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不大于60º。

人字梯使用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6.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脚手架

(一)搭设、使用前监督

1.搭设人员持有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

2.对脚手架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脚手架或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搭设前制定搭设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后实施。

3.禁止使用未经验收的脚手架,特殊型的大型脚手架、炉膛脚手架、脱硫塔脚手架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使用工作负责人、搭设负责人共同验收。

(二)搭设过程监督

1.搭设期间天气状况良好,无雪、雨、雾或大风。

2.搭设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搭设现场地面设有围栏和安全标志牌,并有专人看守,制止非操作人员入内。

3.脚手架整体稳固,在电气线路和设备附近搭设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采取措施。

4.脚手板满铺并设1200mm高的栏杆(中栏杆居中)及180mm高的护板(踢脚板),不应有空隙和探头版,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

5.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作全封闭。

6.作业人员上下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钢筋爬梯符合有关要求。

7.在光滑的地面上搭设脚手架,必须铺设胶皮。

8.在网格板平台上搭设脚手架,必须铺设足以防止塌陷的平板。

9.高层钢管脚手架安装避雷装置。

10.电源线路不得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或架设在脚手架上。

11.脚手架接近带电体时,做好防止触电的措施。

12.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使用220V电源时,竹木手架加绝缘子,金属管脚手架装设木横担并加绝缘子。

(三)使用过程监督

1.合格证悬挂在醒目位置。

2.有荷载标示。

3.脚手架不得超荷重使用。

4.移动脚手架上面有人工作时,禁止移动。

5.脚手架距地面2m处设“必须系安全带”指令警示牌。

高度超过3m的脚手架,设置爬梯,并在爬梯距地面1.5m处悬挂“从此上下”提示标志牌。

6.使用工作负责人每天上脚手架前,必须进行脚手架整体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四)拆除过程监督

1.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设有围栏。

2.拆除5米以上脚手架,现场有专人监护。

3.由上而下分层拆除脚手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到。

表三起重作业安全行为观察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与相关要求

1.

一、起重作业前监督

(1)起重设备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合格证及铭牌一致、齐全;

(2)起吊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技术措施。

(3)重大、特殊起吊作业,对起吊载荷进行准确计算。

(4)起重作业人员(指挥、司索、司机)经过专门培训且持证上岗。

(5)起重作业区设专人监护、拉设警戒线、悬挂警示牌。

(6)工作负责人对起吊用各种索具进行检查,起重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声光报警装置良好。

(7)重大起吊作业前,有关专业人员、生产技术部对起吊设备、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安全监督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8)装、拆大型起重机械的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安全技术方案应履行审批手续,安装、拆除过程要指定专职监护人。

(9)现场临时安装的起吊设施,使用前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使用。

(10)起重作业人员检查所用每台起吊设备(行车、卷扬机电动葫芦、倒链及千斤顶、吊环等)合格,编号、检验合格证齐全。

(11)链条葫芦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转动装置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0%时,禁止使用;两台及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12)钢丝绳、棕绳等起吊工具符合规程规定,编号、检验合格证齐全:

1.钢丝绳无断绳、断股、磨损、锈蚀等现象;

2.U型螺栓外观完整,无损缺.

(13)起重机上应有灭火装置,驾驶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2.

二、起重过程监督

(1)吊物捆绑牢固。

(2)吊物重量未超过允许负载。

(3)吊物上无人。

(4)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可靠,声光报警装置信号正确。

(5)起吊现场光线充足。

(6)吊物边缘锋利时采取防护措施。

(7)起重作业有专人指挥,佩戴标志,指挥用具(哨、旗势等)齐全,信号明确、规范。

(8)吊物下无人员站立、行走或通过。

(9)起吊过程无斜拉斜拽现象。

(10)吊物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11)没有用管道、栏杆、脚手架、瓷件、电缆托架起悬挂重物的现象。

(12)升降机、吊笼、电梯按规定使用,吊笼不得载人。

(13)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与带电设备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不满足要求时,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履行批准手续。

(14)变电站内使用起重机械时,应安装接地装置,其截面不小于16mm²。

(15)遇有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有效指挥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表四临时电源使用现场安全行为观察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与相关要求

1.

一、使用前安全监督

(1)除检修专用插座上插接临时检修电源外,其他用电设备、工器具的接拆线由专业电工负责。

(2)用电设备、器具符合安全标准,试验或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3)试验漏电保护器动作正确、可靠,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4)施工用临时电源线符合要求,一般为胶皮电缆线。

(5)从400V专用柜、MCC柜内接临时电源时,执行工作票制度,专业电工为工作负责人。

(6)经过负荷计算,负荷分配合理。

(7)现场敷设的临时电源点,经生产技术部批准。

(8)在运行管辖的配电盘、备用开关、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开关箱、插座电源开关箱、专用盘等设备上搭接临时电源点,经运行人员同意,并办理运行许可手续

2.

二、使用期间安全监督

(1)电缆线一般架空,架空时,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m,室外架空高度大于4m,跨越道路大于6米;不能架空的电缆线放在地面上不得妨碍通行或工作,并做好防止踩、碾压的措施。

(2)箱体下部穿线孔保护胶圈完整,电缆不直接与箱体接触。

(3)临时增加的检修电源箱有手续和记录。

(4)电源箱应采取固定措施或防雨措施。

(5)临时电源负荷分配合理,电源接线端100mm处贴有接线合格证。

(6)每路施工临时电源开关上,均使用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7)各用电设备未超载使用,外壳接地良好。

(8)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或遇临时停电时,切断用电设备的电源。

(9)中间有接头的电缆线,架空使用,禁止放在潮湿的地面上或容器内。

(10)临时电源线接线正确,压接牢固,未使用勾挂、缠绕等。

(11)严禁将临时电源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否则可加绝缘子捆绑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12)每一个开关只接一路电源或一个用电器。

(13)在金属容器、炉膛、煤仓、电除尘、沟道、锅炉烟风道、空预器、磨煤机罐体内部及发电机小间、发电机内部等工作使用行灯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

(14)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为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汽包、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水箱、油槽、油箱以及其他金属容器等内部,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15)行灯变压器、电气工具用变压器、电焊变压器等外壳要接地,在容器内工作时,放在容器外面。

(16)临时电源线不能与装有氧气、乙炔气瓶接触。

(17)临时电源线不能与氧气、乙炔软管敷设在一起。

 

表五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观察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与相关要求

1.

一、受限空间作业前监督

(1)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单。

(2)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技术措施。

(3)工作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齐全完整(如防毒面具、隔热服、绝缘鞋等),符合从事工作的要求。

(4)出入口设人员和工具进出登记表。

(5)作业人员出入口处悬挂警示标志,如“当心中毒”、“注意通风”、“在此工作”等。

(6)作业地点通风情况良好,有害气体含量、温度符合要求。

设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表。

1.进入各式箱、槽、罐、热交换器等容器内工作前,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

2.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隧道和地下维护室等处工作前,采取通风措施;

3.禁止采用输送氧气的方法通风;

4.测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温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2.

二、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监督

(1)设备安全隔离措施齐全、可靠。

(2)人孔门处有专人连续监护,监护人员所处位置能观察到内部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

(3)在受限空间内不容易救护的地方工作或进入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维护室、沟道内工作,使用安全带,且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监护人手中。

(4)对出入受限空间的人、物进行登记。

(5)内部有人工作时,出入口处悬挂“有人工作”标志牌。

(6)关闭容器、管道、坑洞、筒仓等受限空间时,按照登记记录核对人员和工具。

(7)工作结束后将受限空间人孔门关闭,悬挂“禁止入内”警告牌;如需通风不能关闭人孔门设置密目网,悬挂“禁止入内”警告牌。

(8)在受限空间内电焊作业,站在具有阻燃性能和绝缘性能的垫子上。

(9)现场使用的检修电源及接线符合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文学研究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